发布时间:2011-03-30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鄂职改办函[2011]号
省农业厅职改办:
你办《2011年度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按工作方案(附后),开展测试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月日
2011年度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专业技术特点,现拟定2011年度全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规定,拟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从事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工程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发展前沿,解决农业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农业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三、测试方式
采取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
四、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5日前,请参加面试人员将《面试报名表》(湖北农业信息网人事管理专栏下载)和任现职以来以来撰写的论文1篇各3份邮寄到省农业厅人事处(地址:武昌区武珞路519号,邮编:430070)。
五、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8点整
面试地点:省农业厅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徐华艳
联系电话:(027)87870396
六、测试相关要求
1、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对参加测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按专业分成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教育)等8个专业,于2011年5月10前将分组人员名单在湖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2、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费100元/人。
七、测试结果和成绩效用
参加本次面试测试合格的,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下发。成绩合格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7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本次评审仍然有效。
2007至2011年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其分值按10%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评审。
发布时间:2011-03-30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鄂职改办函[2011]号
省农业厅职改办:
你办《2011年度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按工作方案(附后),开展测试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月日
2011年度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专业技术特点,现拟定2011年度全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规定,拟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从事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工程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发展前沿,解决农业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农业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三、测试方式
采取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
四、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5日前,请参加面试人员将《面试报名表》(湖北农业信息网人事管理专栏下载)和任现职以来以来撰写的论文1篇各3份邮寄到省农业厅人事处(地址:武昌区武珞路519号,邮编:430070)。
五、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8点整
面试地点:省农业厅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徐华艳
联系电话:(027)87870396
六、测试相关要求
1、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对参加测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按专业分成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教育)等8个专业,于2011年5月10前将分组人员名单在湖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2、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费100元/人。
七、测试结果和成绩效用
参加本次面试测试合格的,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下发。成绩合格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7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本次评审仍然有效。
2007至2011年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其分值按10%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