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房地产基本概念:
1、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2、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3、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5、生地 指空间地、田地、未开垦地等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
6、熟地 指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
7、宗地 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8、期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9、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详尽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10、商品房的结构售房的楼书常见用语,房屋架构可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1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指小区内住宅、公共建筑、人防地下室面积总和。
12、住宅的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13、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14、套内建筑面积房屋按套(单元)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套(单元)门内范围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15、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6、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17、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8、绿化率 是指植被垂直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9、申办产权需具备哪些资料?审核后购销合同一份、收件收据、产权申请登记表、产权登记发证审批表、房屋所有权情况调查表、测量后的正式图纸。
20、办理产权需交纳哪些费用?产权登记费、勘丈测绘费
、印花税、工本费。
21、银行按揭按揭是英语“Mongase”(抵押)一词的粤语音译,因此,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
22、个人住房按揭需提交哪些资料?购房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客户为未婚则提供户口所在地街办计生委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购房人及其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若干个体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及税票);购房人已首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与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在开户行开户的活期存折;贷款申请书、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银行扣收购房还款协议书、住房抵押承诺书。
23、办理按揭贷款应交哪些费用?保险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
24、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是一种计算非常简便,实用性很强的一处还款方式。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还款和按季还款。
25、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内的利息综合。
26、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一种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化的一种形式。
27、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也就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由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运用房改资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含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交存人和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2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
29、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借款人填写《早班审核书》,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审核后购房合同一份,首付款票据),资料报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核。
30、“五证”、“二书“包括什么?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房地产开发程序
从开发、建设、经营、
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1、项目决策阶段
2、前期准备阶段
A、 获取土地使用权
B、 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C、 规划设计
D、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E、申办《施工许可证》
F、招标
3、工程建设阶段
A、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B、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C、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D、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E、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F、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G、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H、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I、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J、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K、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4、项目销售阶段
A、申办《销售许可证》
B、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C、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D、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E、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F、物业移交
5、交付使用阶段
有关办理购房程序
一、认购手续
1. 业主交定后,与发展商签定认购书。
A、 个人提供身份证
B、 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须在认购书上盖上公章
二、办合同手续
1. 交首期楼款后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发展商提供首期延期交的情况例外)。
2. 提供楼款收据、身份证
三、办理按揭手续
1. 交清首期楼款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
A、 填好按揭申请表
B、 银行审批后,到公证处办理按揭合同工证
C、 公证后的合同送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D、业主交清所有办证费用后领取按揭合同,按指定的日期供款。具体的按揭手续和程序以各楼盘的规定为准。
2. 选择“银行按揭”的个人需提供的资料
A、夫妻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需带暂住证。私营业主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前两个月的税单。
B、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C、首期款收据复印件。
D、结婚证书复印件。(如未婚则需单位或街道开出未婚证明。)
E、夫妻双方私章。
F、合同副本一份。
G、银行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H、保险费。
保险费=贷款金额 * 2% * 贷款时间
四、办理公证手续
1. 提供合同,楼款收据,公证申请表及公证费
A、 个人提供身份证
B、公司还需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要找他人代办,则要法人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 有办按揭的,则需另签抵押合同与买卖合同一起公证,并到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五、办入伙手续
1. 提供楼款收据,合同复印件。
2. 到管理处取钥匙。
3. 提供银行存折,入住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交水电费押金,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开户费,煤气开户费,其他。
六、办房产证手续
到所在区属房管局房地产产权登记科办理申领康夭せ,办理应提供下列材料
A、 转移登记申请书(在产权登记科领取)
B、康夭蚵艉贤(涉外房地产需公证)
C、付清房款证明
D、购房发票复印件
E、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购买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府批文,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齐以上材料,填写好转移登记申请书,交收件室,领取回执,最后凭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同时交纳房价款0.05%的印花税(外加5元印花税票)及房价款0.1%的登记费、房款2%契税后、即可领取康夭せ
七、商品房住宅销售流程图
预售 登记 销售 交易登记 办理产权证 办理进户手续 物业管理
*************************
五类合同陷阱需多加注意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
第一类,订购金陷阱。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第二类,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第三类是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第四类是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第五类是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
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补充条款应对陷阱
一般情况下,以下五方面内容最好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一、房屋面积: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正负偏差不得超过3%,如果超出该范围,多出部分业主可按照合同单价进行购买,不足部分开发商必须以合同单价退还买受人。
二、关于装修标准: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对于装修时所使用的所有材质(指包括公共部分装修时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号(指装修时使用的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等),必须进行明示;请开发商注明精装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关于车位:地上车位是否有产权,业主如何购买及使用年限为多久;如果租用车位,费用如何,该收费标准的时限为多久?制定依据是什么。
四、关于物业和绿地:物业收取的费用,服务的内容必须作为合同的必要组成要件以书面形式进行,入住后一年内,所有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胜任小区的物业工作,有权进行解聘和新物业公司的聘用。
五、关于入住条件和房产证的办理:入住条件必须达到八通,即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通暖、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宽带。
■开发商拒签补充协议怎么办
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约定。
什么叫二手房?
二手房私房上市交易通称二手房。也就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全部产权),可以进入住房二级市场(即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的房产。如取得所有权的商品房、自建房、准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二手房”买卖法律问题攻略
共有二手房出售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名登记制度,因此交易时房屋的所有权利人,均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家应注意这些签字的真实性。除未成
年的签字可以由父母代签外,其他代签行为代签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作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子产权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时,买家需要确认夫妻双方出售房屋的意愿是一致的。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属于共有财产的房屋子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而被个别人出售后,其他共有权利人提起拆讼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时,如果买家是善意购房,即不知道卖家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且房屋已经过户,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二手房交易无效。这是从稳定房地产交易秩序并便于司法操作角度考虑的。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出售房屋的个别权利人追究责任。
三方需明确各自的权责利
卖方在委托中介时,应与中介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房屋的出售价格,卖家应注意区分“净到手价”“出售价”及“合同价”,明确房屋的权属和使用现状,以及委托权限等。这份委托协议卖家应有一份原件。需要注意的是。
买家通过中介找卖家时,应该要求中介出示其与卖家之间的房屋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的规定。买家与中价签订的书面协议,应包括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处理等条款,并盖有中介公司的印章。买家应至少有一份合同原件。在与中介签好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买家还应确认中介是否经过上家授权可以代收定金。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出具收据。该收据有中介经办人员的签字,还应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买家须实地查看卖家房屋有无出租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经有房客承租,那么在租期内,有同等条件下,房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卖家应该在出售房屋三个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房客最晚应在三个月内尽快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家有得到房客出具的书面表示后,可将房屋卖给其他人。如果卖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况,而擅自卖给其他人,则房客有权向法院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对于买家而言,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内,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妥善解决签约后的后续事项
买卖双方签好买卖合同后,除了收付房款、办理过户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如户口迁移、维修资金过户等。对此,买家卖家也要妥善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买家卖家应将买家付款方式与卖家交房情况结合,以保证各自的权益。比如,双方可约定
合同签订后付房款30%,交房时付房款30%,产权过户时付房款35%。在上述两者挂钩的同时,双方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如约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总之,买卖合同的内容越详细,履行起来的可操作性就越强,也越能促成买卖的顺利进行。
“两个定金”大不同
定金纠纷是二手房买卖中非常普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买卖双方没能充分理解“定金”的法律意义。二手房买卖如果是在中介的主持下签订买卖合同的,在交易过程中一般有两个定金。第一个定金出现在买卖双方对中介进行委托的过程中,用来担保买家卖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某确定地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届时买家反悔不来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要承担定金被卖家没收的风险,如卖家反悔不签《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承担双倍反还定金的责任。
第二个定金出现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用来保证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买卖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中介直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用来保证签订的合同后,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类二手房权利受限制,交易前必须严加审查
常见权利受限制的二手房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没有抵押,如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方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二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三是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予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一、常用房地产基本概念:
1、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2、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3、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5、生地 指空间地、田地、未开垦地等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
6、熟地 指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
7、宗地 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8、期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9、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详尽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10、商品房的结构售房的楼书常见用语,房屋架构可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1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指小区内住宅、公共建筑、人防地下室面积总和。
12、住宅的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13、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14、套内建筑面积房屋按套(单元)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套(单元)门内范围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15、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6、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17、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8、绿化率 是指植被垂直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9、申办产权需具备哪些资料?审核后购销合同一份、收件收据、产权申请登记表、产权登记发证审批表、房屋所有权情况调查表、测量后的正式图纸。
20、办理产权需交纳哪些费用?产权登记费、勘丈测绘费
、印花税、工本费。
21、银行按揭按揭是英语“Mongase”(抵押)一词的粤语音译,因此,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
22、个人住房按揭需提交哪些资料?购房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客户为未婚则提供户口所在地街办计生委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购房人及其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若干个体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及税票);购房人已首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与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在开户行开户的活期存折;贷款申请书、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银行扣收购房还款协议书、住房抵押承诺书。
23、办理按揭贷款应交哪些费用?保险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
24、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是一种计算非常简便,实用性很强的一处还款方式。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还款和按季还款。
25、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内的利息综合。
26、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一种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化的一种形式。
27、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也就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由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运用房改资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含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交存人和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2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
29、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借款人填写《早班审核书》,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审核后购房合同一份,首付款票据),资料报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核。
30、“五证”、“二书“包括什么?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房地产开发程序
从开发、建设、经营、
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1、项目决策阶段
2、前期准备阶段
A、 获取土地使用权
B、 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C、 规划设计
D、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E、申办《施工许可证》
F、招标
3、工程建设阶段
A、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B、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C、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D、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E、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F、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G、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H、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I、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J、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K、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4、项目销售阶段
A、申办《销售许可证》
B、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C、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D、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E、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F、物业移交
5、交付使用阶段
有关办理购房程序
一、认购手续
1. 业主交定后,与发展商签定认购书。
A、 个人提供身份证
B、 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须在认购书上盖上公章
二、办合同手续
1. 交首期楼款后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发展商提供首期延期交的情况例外)。
2. 提供楼款收据、身份证
三、办理按揭手续
1. 交清首期楼款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
A、 填好按揭申请表
B、 银行审批后,到公证处办理按揭合同工证
C、 公证后的合同送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D、业主交清所有办证费用后领取按揭合同,按指定的日期供款。具体的按揭手续和程序以各楼盘的规定为准。
2. 选择“银行按揭”的个人需提供的资料
A、夫妻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需带暂住证。私营业主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前两个月的税单。
B、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C、首期款收据复印件。
D、结婚证书复印件。(如未婚则需单位或街道开出未婚证明。)
E、夫妻双方私章。
F、合同副本一份。
G、银行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H、保险费。
保险费=贷款金额 * 2% * 贷款时间
四、办理公证手续
1. 提供合同,楼款收据,公证申请表及公证费
A、 个人提供身份证
B、公司还需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要找他人代办,则要法人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 有办按揭的,则需另签抵押合同与买卖合同一起公证,并到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五、办入伙手续
1. 提供楼款收据,合同复印件。
2. 到管理处取钥匙。
3. 提供银行存折,入住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交水电费押金,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开户费,煤气开户费,其他。
六、办房产证手续
到所在区属房管局房地产产权登记科办理申领康夭せ,办理应提供下列材料
A、 转移登记申请书(在产权登记科领取)
B、康夭蚵艉贤(涉外房地产需公证)
C、付清房款证明
D、购房发票复印件
E、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购买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府批文,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齐以上材料,填写好转移登记申请书,交收件室,领取回执,最后凭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同时交纳房价款0.05%的印花税(外加5元印花税票)及房价款0.1%的登记费、房款2%契税后、即可领取康夭せ
七、商品房住宅销售流程图
预售 登记 销售 交易登记 办理产权证 办理进户手续 物业管理
*************************
五类合同陷阱需多加注意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
第一类,订购金陷阱。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第二类,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第三类是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第四类是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第五类是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
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补充条款应对陷阱
一般情况下,以下五方面内容最好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一、房屋面积: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正负偏差不得超过3%,如果超出该范围,多出部分业主可按照合同单价进行购买,不足部分开发商必须以合同单价退还买受人。
二、关于装修标准: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对于装修时所使用的所有材质(指包括公共部分装修时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号(指装修时使用的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等),必须进行明示;请开发商注明精装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关于车位:地上车位是否有产权,业主如何购买及使用年限为多久;如果租用车位,费用如何,该收费标准的时限为多久?制定依据是什么。
四、关于物业和绿地:物业收取的费用,服务的内容必须作为合同的必要组成要件以书面形式进行,入住后一年内,所有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胜任小区的物业工作,有权进行解聘和新物业公司的聘用。
五、关于入住条件和房产证的办理:入住条件必须达到八通,即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通暖、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宽带。
■开发商拒签补充协议怎么办
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约定。
什么叫二手房?
二手房私房上市交易通称二手房。也就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全部产权),可以进入住房二级市场(即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的房产。如取得所有权的商品房、自建房、准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二手房”买卖法律问题攻略
共有二手房出售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名登记制度,因此交易时房屋的所有权利人,均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家应注意这些签字的真实性。除未成
年的签字可以由父母代签外,其他代签行为代签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作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子产权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时,买家需要确认夫妻双方出售房屋的意愿是一致的。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属于共有财产的房屋子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而被个别人出售后,其他共有权利人提起拆讼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时,如果买家是善意购房,即不知道卖家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且房屋已经过户,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二手房交易无效。这是从稳定房地产交易秩序并便于司法操作角度考虑的。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出售房屋的个别权利人追究责任。
三方需明确各自的权责利
卖方在委托中介时,应与中介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房屋的出售价格,卖家应注意区分“净到手价”“出售价”及“合同价”,明确房屋的权属和使用现状,以及委托权限等。这份委托协议卖家应有一份原件。需要注意的是。
买家通过中介找卖家时,应该要求中介出示其与卖家之间的房屋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的规定。买家与中价签订的书面协议,应包括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处理等条款,并盖有中介公司的印章。买家应至少有一份合同原件。在与中介签好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买家还应确认中介是否经过上家授权可以代收定金。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出具收据。该收据有中介经办人员的签字,还应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买家须实地查看卖家房屋有无出租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经有房客承租,那么在租期内,有同等条件下,房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卖家应该在出售房屋三个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房客最晚应在三个月内尽快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家有得到房客出具的书面表示后,可将房屋卖给其他人。如果卖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况,而擅自卖给其他人,则房客有权向法院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对于买家而言,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内,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妥善解决签约后的后续事项
买卖双方签好买卖合同后,除了收付房款、办理过户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如户口迁移、维修资金过户等。对此,买家卖家也要妥善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买家卖家应将买家付款方式与卖家交房情况结合,以保证各自的权益。比如,双方可约定
合同签订后付房款30%,交房时付房款30%,产权过户时付房款35%。在上述两者挂钩的同时,双方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如约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总之,买卖合同的内容越详细,履行起来的可操作性就越强,也越能促成买卖的顺利进行。
“两个定金”大不同
定金纠纷是二手房买卖中非常普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买卖双方没能充分理解“定金”的法律意义。二手房买卖如果是在中介的主持下签订买卖合同的,在交易过程中一般有两个定金。第一个定金出现在买卖双方对中介进行委托的过程中,用来担保买家卖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某确定地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届时买家反悔不来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要承担定金被卖家没收的风险,如卖家反悔不签《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承担双倍反还定金的责任。
第二个定金出现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用来保证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买卖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中介直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用来保证签订的合同后,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类二手房权利受限制,交易前必须严加审查
常见权利受限制的二手房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没有抵押,如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方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二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三是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予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