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外包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办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关于外包工程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规范项目部会计核算,强化依法理财行为和加强责任成本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成本核算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一本帐核算,不设帐外帐;将外包成本视同自营成本核算,全面控制外包成本的支出;代办劳务队的资金收支业务,严格控制劳务队的现金流;
2.要根据管理需要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分割与财务核算口径必须一致,以利于考核分析成本节超。直接费中的工费发放、物资领用和机械费用等要明确到各核算对象,间接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实施分摊;
4.合同签订、验工计价、物资供应、劳务费代发、设备租赁等要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规范;
5.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与具备工程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施工队伍签署的合同;企业与个人签署的用工合同(或集体合同),支付工费时在“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二.合同的变更与管理
劳务合同依据劳务管理模式的不同可分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大包)、工费承包合同(清包工)两种形式。
对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大包)的工程,除按《合同法》的规定,与
劳务队签订规范的《工程承包合同》外,还应签订《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等分解合同。分解合同的合计金额必须等于《工程承包合同》总额。
《工程承包合同》与《劳务承包合同》、《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实行分档管理,《工程承包合同》只能对内,不能对外,只作为与劳务队办理计价结算与控制拨款的依据,不得对外提供。《劳务承包合同》及《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是会计核算、对外接受检查的合同依据。
以清包工形式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合同的,应按照“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供料,机械租赁”的基本要求进行劳务管理。其合同可直接作为应对外部检查的依据。
项目部无论采取何种劳务管理模式,其对外提供的合同都必须基本满足执法执法检查、责任成本管理和会计制度三方面的要求。
三.劳务队计价的变更与管理
1. 综合单价承包(大包)模式下的劳务队计价
技术部门提供的劳务队已完成工程数量。必须与《工程承包合同》中所列示的工程数量一致,如有变更增减时,要及时签订变更增减补充合同,如有超合同计价数量发生时,应及时扣回。
计划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签字的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表编制综合单价验工计价单,此计价单只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凭据,要另行存档备查。
计划部门在对劳务队进行综合单价计价的基础上,还要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领用数量、机械台班使用数量,将计价总额分解为工费、
材料费和机械费三部分,并相应编制工费、内部机械设备租赁、材料费等单项费用计价单,单项费用计价单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应对执法检查的依据。
2.工费单价承包模式下的劳务队计价
在工费单价承包模式下,对劳务队计价时只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工费计价,计价单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和会计核算的凭据。
四.外包成本的管理与控制
1.实行代发工资制度
民工工资、劳务队负责人的工资及其日常开支,由劳务队按月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劳务队负责人签字,报项目部劳资部门审核,项目长签字后,由项目部财务部门发放至每一民工及劳务队负责人,并记入各劳务队工程成本。
2.实行材料代付代发制度
凡由劳务队承包的材料,由劳务队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选择供货单位,确定采购价,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经项目部技术、物资、计划部门审核,项目长签字后,由项目部财务部门 代付款,并采取以购代发的方式计入劳务队的成本。劳务队没有承包的材料,由项目部技术、计划部门提出限额供料计划,经项目长审核签字后,物资部门组织发料。劳务队没有承包的材料,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建立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对劳务队超过定额消耗的材料,全额由劳务队承担。
3.实行劳务队录用及外包单价工程公司审定制度
劳务队的录用权及外包工程定价权属工程公司,工程公司要建立严
格的劳务队录用决策程序和外包单价定价标准。
4.取消扣留劳务队质保金、尾工款制度
对劳务队的现金流实行全面控制后,劳务队的自支成本、设备折旧费及实现的利润一般应臵留至工程完工前支付。工程完工后,原则上不扣留质保金、尾工款,确实扣留质保金的,扣留比例一般不大于劳务队实现的产值利润率。
五.外包成本的会计核算
劳务队发生的各项成本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外包成本发生时,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支付劳务队自支成本、机械设备折旧及利润时,以设备租赁费、劳务工资等方式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1.会计科目和辅助台帐的设臵
(1)会计科目的设臵
“合同成本”项下按单项工程设臵科目核算,各单项工程项下设“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五个明细科目核算,各明细科目项下按劳务队设臵科目进行核算。
各单位也可借助用友U8系统软件的“项目核算”和“部门核算”的辅助核算功能对外包成本实施核算。如把一个劳务队作为一个部门,把“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各作为成本的一个项目等。
(2)劳务队往来台帐的设臵
为保证与劳务队往来核算的准确性,应设立《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格式附后),进行辅助登记和管理。对劳务队发生的每一笔费用和往来款项,在登记财务明细账“工程施工”科目的同时,必须同时登记《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
“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是项目部与劳务队进行结算的依据,与财务明细帐具有同等作用。为防止超付劳务队工程款的发生,每一会计
期末,财务明细账中的劳务队“工程施工”科目开累借方发生额不得大于劳务队开累计价总额。财务检查或进行项目审计时,要把清理核对《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与“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对应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工作。
2.外包成本控制与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计价单和各项费用的发生情况,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并及时准确的登记《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
(1)工费的核算。
①工费计价的核算。财务部门依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工费计价单入账,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人工费—XX 劳务队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XX 劳务队
②工费的支付。
注意确认工资限额。代付工资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当期计划部门提供的劳务队的工费计价总额。
实行代发工资。项目部对劳务队一律实行代发工资制度。具体操作程序是:
第一步,编制真实的《民工工资发放表》,由劳务队负责人于每个月末,依据工人的出勤天数和事先约定的工资标准,据实编制,劳务队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项目部,经计划部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据此组织工资的发放。组织工资的发放时,每个劳务人员必须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名,此工资发放表不作为财务入账,只作为项目部检查、
核实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依据,由财务编号存档备查;
第二步,为了避免交纳个人所得税,财务部门要另编制一份民工工资发放表,该工资发放表,人均工资标准要控制在零税率以下,领工资的人数可认为增加,但发放总额与实际工资发放表上的工资总额要相等,该工资发放表由劳务队负责人一人代签,财务部门依据此作为凭证附件,进行帐务处理,以应对执法检查的需要。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XX 劳务队
贷:现金
(2) 材料的管理与核算
①材料采购的管理。
无论是甲供料、自供料还是委托劳务队自行采购的材料均要纳入项目部物资部门统一管理,一律点验入库,并登记入账,由供应地直接发给劳务队的材料也要办理直接发代点手续。主要材料、大宗材料一般应由项目部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其他小型材料和不便控制的材料由项目部委托劳务队自行采购,但项目部必须与劳务队签订委托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计划,指定供应商,并进行材料费用的集中统一结算。防止包工队随便赊欠材料款现象发生。
②材料供应的管理。物资部门要按劳务队和工程类别名称设立材料供应明细台帐(格式附后),为工程施工所消耗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由物资部门统一办理发料手续,所有发料单都必须有劳务队负责人和经办人的签字。发料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物资部门据以登记材料供应明细台帐,第二联财务部门登记工程施工明细账,第三联交由劳务队留存。
③材料价格的管理。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必须明确向劳务队供应材料的结算价格,为了防止包工队倒卖材料的问题发生,向劳务队结算的材料价格一般应高出市场价格。
④材料的限额管理。每一个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事先确定并下达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材料消耗限额,并明确到相应的劳务队或责任中心,作为向劳务队或责任中心发放材料的最高数量。材料限额的调整必须以工程数量的增减为依据,并履行严格的程序。
⑤材料的核算。
在能够取得材料发票的情况下,无论是甲方供料、项目部自行采购还是委托劳务队采购材料,其帐务处理基本相同,分录如下:
A 关于材料采购
甲方供料:
借:库存材料
贷:应付账款
项目部统购:
借: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由材料供应商签章)
劳务队自购:
材料款由劳务队垫付时:
借:库存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XX 劳务队
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XX 劳务队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上由劳务队签字)
材料款由项目部直接支付时:
借: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上由材料供应商和劳务队负责
人同时签字)
B 发出材料的帐务处理(限额内)。
劳务队领料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务队
贷:库存材料
月末对劳务队未使用完的材料进行清理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借:库存材料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
务队
下月初原数冲回劳务队假退库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务队 贷:库存材料
C 材料运杂费的核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务队 贷:银行存款
D 劳务队超限额消耗罚金的核算。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XX 劳务队
贷:制造费用(超额罚金)
对劳务队无法取得发票的材料,项目部可以设立虚拟的砼公司(或地材供应公司),以内部计价的方式办理材料价款的支付。具体操作方法是:项目部先将各劳务队无发票材料数量汇总后统一计价,然后将材料款支付给砼公司,由砼公司支付给材料供应商或劳务队。会计分录如下:
计价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砼公司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本单位内部款-砼公司
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本单位内部款-砼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在支付货款时,有两种方式。一是先给砼公司开一个结算帐户,将材料款打到砼公司的帐户上再由砼公司支付给劳务队或材料供应商;二是直接将材料款支付给劳务队或材料供应商,但支票头上要写砼公司(支票头上要有劳务队负责人的签字)。
在登记《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时。要将砼公司的成本费用分解到各劳务队。
(3)机械费的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机械费用计价单编制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
①在劳务队能够提供发票的情况下,项目部通过机械租赁费的形式报账,记入本级工程成本予以支付,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机械使用费—XX 劳务队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由劳务队负责人签字)
②劳务队不能提供发票的情况下,项目部可以设立虚拟的内部机械化公司,项目部先将各劳务队的机械费汇总后统一计价给机械化公司,并支付机械使用费,由内部机械化公司支付给劳务队。会计分录如下:
A 计价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机械使用费—机械化公司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内部单位款—机械化公司 B 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内部单位款—机械化公司
贷:银行存款
资金的支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给机械化公司开一个结算帐户,将机械费打到机械化公司的帐户上,再由机械化公司支付给劳务队,支票头由机械化公司签章;另一种是直接将机械费支付给劳务队,但支票头上要写机械化公司(劳务队负责人同时也要签字)。
在登记 《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时,要将机械化公司的成本费用分解到各劳务队。
(4)劳务队利润的核算
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对劳务队进行计价结算。对劳务队实现的利润,一般应通过内部机械租赁或民工工资等形式进行支付,以民工工资的方式支付时,核算方式与工费的核算相同,但支付的民工工资总额不得超
过计划部门提供的工费计价总额。以机械租赁费方式支付时,核算方式与机械费的核算相同。
中铁十一局集团外包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办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关于外包工程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规范项目部会计核算,强化依法理财行为和加强责任成本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成本核算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一本帐核算,不设帐外帐;将外包成本视同自营成本核算,全面控制外包成本的支出;代办劳务队的资金收支业务,严格控制劳务队的现金流;
2.要根据管理需要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分割与财务核算口径必须一致,以利于考核分析成本节超。直接费中的工费发放、物资领用和机械费用等要明确到各核算对象,间接费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实施分摊;
4.合同签订、验工计价、物资供应、劳务费代发、设备租赁等要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规范;
5.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与具备工程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施工队伍签署的合同;企业与个人签署的用工合同(或集体合同),支付工费时在“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二.合同的变更与管理
劳务合同依据劳务管理模式的不同可分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大包)、工费承包合同(清包工)两种形式。
对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大包)的工程,除按《合同法》的规定,与
劳务队签订规范的《工程承包合同》外,还应签订《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等分解合同。分解合同的合计金额必须等于《工程承包合同》总额。
《工程承包合同》与《劳务承包合同》、《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实行分档管理,《工程承包合同》只能对内,不能对外,只作为与劳务队办理计价结算与控制拨款的依据,不得对外提供。《劳务承包合同》及《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是会计核算、对外接受检查的合同依据。
以清包工形式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合同的,应按照“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供料,机械租赁”的基本要求进行劳务管理。其合同可直接作为应对外部检查的依据。
项目部无论采取何种劳务管理模式,其对外提供的合同都必须基本满足执法执法检查、责任成本管理和会计制度三方面的要求。
三.劳务队计价的变更与管理
1. 综合单价承包(大包)模式下的劳务队计价
技术部门提供的劳务队已完成工程数量。必须与《工程承包合同》中所列示的工程数量一致,如有变更增减时,要及时签订变更增减补充合同,如有超合同计价数量发生时,应及时扣回。
计划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签字的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表编制综合单价验工计价单,此计价单只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凭据,要另行存档备查。
计划部门在对劳务队进行综合单价计价的基础上,还要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领用数量、机械台班使用数量,将计价总额分解为工费、
材料费和机械费三部分,并相应编制工费、内部机械设备租赁、材料费等单项费用计价单,单项费用计价单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应对执法检查的依据。
2.工费单价承包模式下的劳务队计价
在工费单价承包模式下,对劳务队计价时只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工费计价,计价单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和会计核算的凭据。
四.外包成本的管理与控制
1.实行代发工资制度
民工工资、劳务队负责人的工资及其日常开支,由劳务队按月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劳务队负责人签字,报项目部劳资部门审核,项目长签字后,由项目部财务部门发放至每一民工及劳务队负责人,并记入各劳务队工程成本。
2.实行材料代付代发制度
凡由劳务队承包的材料,由劳务队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选择供货单位,确定采购价,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经项目部技术、物资、计划部门审核,项目长签字后,由项目部财务部门 代付款,并采取以购代发的方式计入劳务队的成本。劳务队没有承包的材料,由项目部技术、计划部门提出限额供料计划,经项目长审核签字后,物资部门组织发料。劳务队没有承包的材料,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建立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对劳务队超过定额消耗的材料,全额由劳务队承担。
3.实行劳务队录用及外包单价工程公司审定制度
劳务队的录用权及外包工程定价权属工程公司,工程公司要建立严
格的劳务队录用决策程序和外包单价定价标准。
4.取消扣留劳务队质保金、尾工款制度
对劳务队的现金流实行全面控制后,劳务队的自支成本、设备折旧费及实现的利润一般应臵留至工程完工前支付。工程完工后,原则上不扣留质保金、尾工款,确实扣留质保金的,扣留比例一般不大于劳务队实现的产值利润率。
五.外包成本的会计核算
劳务队发生的各项成本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外包成本发生时,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支付劳务队自支成本、机械设备折旧及利润时,以设备租赁费、劳务工资等方式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1.会计科目和辅助台帐的设臵
(1)会计科目的设臵
“合同成本”项下按单项工程设臵科目核算,各单项工程项下设“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五个明细科目核算,各明细科目项下按劳务队设臵科目进行核算。
各单位也可借助用友U8系统软件的“项目核算”和“部门核算”的辅助核算功能对外包成本实施核算。如把一个劳务队作为一个部门,把“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各作为成本的一个项目等。
(2)劳务队往来台帐的设臵
为保证与劳务队往来核算的准确性,应设立《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格式附后),进行辅助登记和管理。对劳务队发生的每一笔费用和往来款项,在登记财务明细账“工程施工”科目的同时,必须同时登记《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
“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是项目部与劳务队进行结算的依据,与财务明细帐具有同等作用。为防止超付劳务队工程款的发生,每一会计
期末,财务明细账中的劳务队“工程施工”科目开累借方发生额不得大于劳务队开累计价总额。财务检查或进行项目审计时,要把清理核对《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与“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对应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工作。
2.外包成本控制与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计价单和各项费用的发生情况,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并及时准确的登记《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
(1)工费的核算。
①工费计价的核算。财务部门依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工费计价单入账,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人工费—XX 劳务队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XX 劳务队
②工费的支付。
注意确认工资限额。代付工资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当期计划部门提供的劳务队的工费计价总额。
实行代发工资。项目部对劳务队一律实行代发工资制度。具体操作程序是:
第一步,编制真实的《民工工资发放表》,由劳务队负责人于每个月末,依据工人的出勤天数和事先约定的工资标准,据实编制,劳务队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项目部,经计划部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据此组织工资的发放。组织工资的发放时,每个劳务人员必须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名,此工资发放表不作为财务入账,只作为项目部检查、
核实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依据,由财务编号存档备查;
第二步,为了避免交纳个人所得税,财务部门要另编制一份民工工资发放表,该工资发放表,人均工资标准要控制在零税率以下,领工资的人数可认为增加,但发放总额与实际工资发放表上的工资总额要相等,该工资发放表由劳务队负责人一人代签,财务部门依据此作为凭证附件,进行帐务处理,以应对执法检查的需要。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XX 劳务队
贷:现金
(2) 材料的管理与核算
①材料采购的管理。
无论是甲供料、自供料还是委托劳务队自行采购的材料均要纳入项目部物资部门统一管理,一律点验入库,并登记入账,由供应地直接发给劳务队的材料也要办理直接发代点手续。主要材料、大宗材料一般应由项目部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其他小型材料和不便控制的材料由项目部委托劳务队自行采购,但项目部必须与劳务队签订委托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计划,指定供应商,并进行材料费用的集中统一结算。防止包工队随便赊欠材料款现象发生。
②材料供应的管理。物资部门要按劳务队和工程类别名称设立材料供应明细台帐(格式附后),为工程施工所消耗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由物资部门统一办理发料手续,所有发料单都必须有劳务队负责人和经办人的签字。发料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物资部门据以登记材料供应明细台帐,第二联财务部门登记工程施工明细账,第三联交由劳务队留存。
③材料价格的管理。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必须明确向劳务队供应材料的结算价格,为了防止包工队倒卖材料的问题发生,向劳务队结算的材料价格一般应高出市场价格。
④材料的限额管理。每一个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事先确定并下达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材料消耗限额,并明确到相应的劳务队或责任中心,作为向劳务队或责任中心发放材料的最高数量。材料限额的调整必须以工程数量的增减为依据,并履行严格的程序。
⑤材料的核算。
在能够取得材料发票的情况下,无论是甲方供料、项目部自行采购还是委托劳务队采购材料,其帐务处理基本相同,分录如下:
A 关于材料采购
甲方供料:
借:库存材料
贷:应付账款
项目部统购:
借: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由材料供应商签章)
劳务队自购:
材料款由劳务队垫付时:
借:库存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XX 劳务队
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XX 劳务队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上由劳务队签字)
材料款由项目部直接支付时:
借: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上由材料供应商和劳务队负责
人同时签字)
B 发出材料的帐务处理(限额内)。
劳务队领料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务队
贷:库存材料
月末对劳务队未使用完的材料进行清理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借:库存材料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
务队
下月初原数冲回劳务队假退库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务队 贷:库存材料
C 材料运杂费的核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直接材料费—XX 劳务队 贷:银行存款
D 劳务队超限额消耗罚金的核算。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XX 劳务队
贷:制造费用(超额罚金)
对劳务队无法取得发票的材料,项目部可以设立虚拟的砼公司(或地材供应公司),以内部计价的方式办理材料价款的支付。具体操作方法是:项目部先将各劳务队无发票材料数量汇总后统一计价,然后将材料款支付给砼公司,由砼公司支付给材料供应商或劳务队。会计分录如下:
计价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砼公司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本单位内部款-砼公司
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本单位内部款-砼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在支付货款时,有两种方式。一是先给砼公司开一个结算帐户,将材料款打到砼公司的帐户上再由砼公司支付给劳务队或材料供应商;二是直接将材料款支付给劳务队或材料供应商,但支票头上要写砼公司(支票头上要有劳务队负责人的签字)。
在登记《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时。要将砼公司的成本费用分解到各劳务队。
(3)机械费的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机械费用计价单编制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
①在劳务队能够提供发票的情况下,项目部通过机械租赁费的形式报账,记入本级工程成本予以支付,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机械使用费—XX 劳务队 贷:银行存款(支票头由劳务队负责人签字)
②劳务队不能提供发票的情况下,项目部可以设立虚拟的内部机械化公司,项目部先将各劳务队的机械费汇总后统一计价给机械化公司,并支付机械使用费,由内部机械化公司支付给劳务队。会计分录如下:
A 计价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 工程—机械使用费—机械化公司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内部单位款—机械化公司 B 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内部单位款—机械化公司
贷:银行存款
资金的支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给机械化公司开一个结算帐户,将机械费打到机械化公司的帐户上,再由机械化公司支付给劳务队,支票头由机械化公司签章;另一种是直接将机械费支付给劳务队,但支票头上要写机械化公司(劳务队负责人同时也要签字)。
在登记 《劳务队往来结算辅助帐》时,要将机械化公司的成本费用分解到各劳务队。
(4)劳务队利润的核算
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对劳务队进行计价结算。对劳务队实现的利润,一般应通过内部机械租赁或民工工资等形式进行支付,以民工工资的方式支付时,核算方式与工费的核算相同,但支付的民工工资总额不得超
过计划部门提供的工费计价总额。以机械租赁费方式支付时,核算方式与机械费的核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