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在学科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这一习惯说法开始,追述其内在的知识论根源,针对其将知识与道德意义分离的观念,澄清了整合的、层次化的、主体指向的知识观,并详细分析了在这一知识观的理念下,体验与个人生活及经验相关联的教学的教育意义。 关键词:知识的规范性;学科教学;道德知识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2)10—0013—05 教育实践中,知行分离的问题由来已久,并成为了德育的一大难题。理论界也曾试图以情感教育、实践锻炼等思路来应对,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实,这一问题本身就印证了人们的一个基本观念:知识与行为是可以分离的,知识并不必然带来相应的行为。本文试图通过追溯其内在的知识论根源,针对其将知识与道德意义分离的观念,澄清整合的、层次化的、主体指向的知识观,并通过教学案例说明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挖掘知识的内在意义,对学生的生活、经验及精神世界产生真正的影响,进而影响其行为。本文也试图从知识观的角度,探讨体验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这不是一种简单的教学方法的问题,而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观指导下的教育问题,是教育仅仅停留在知识的表层结构,是说明与解释性意义的获得,还是深入到学生的人格与精神世界及生活世界的改造的问题。 道德知识与知识的规范性 有一种耳熟能详的说法,就是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其初衷是让各学科教学发挥道德教育的功能,以凸显对道德教育的重视。 细细想来,这种说法,其实是建立在一种分化的、狭窄的、扁平化的知识观基础上的。这种知识观将道德与知识分离,从而将道德教育与学科教学隔离开来。它潜在地认为: (1)各学科教学中所传递的知识,不是道德知识,或者说不是包含有道德意义的知识,因而,各学科教学要发挥道德教育的功能,就需要额外渗透一些道德教育的因素。 (2)知识,特别是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认识的结果,是客观的、价值中立的。知识就是对客观世界的现象及因果联系的一种客观描述,因而只具有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性与解释性。 (3)客观知识针对的是客观世界,用以指导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活动,而不直接指向人的世界和生活世界,不具有对人的生活和精神世界的规范性。人的知识世界与人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是分离的。 在以上知识观的基础上,人们会认为各学科教学应该并能够承担的功能是促进人智力的增长,是学科知识的积累,更乐观点说,人所学的知识可能用于改进劳作方式,而不是德性的生成。因而,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人们会把学科教学承担德育的任务,看成是一种额外负担。与这种观点一致的,人们会探讨道德知识的特点,如认为道德知识是一种不同于客观知识的特殊知识,是一种体认之知[1],是需要个体情感、兴趣等主观因素的加入,并与之融合在一起的一种特殊知识。 然而,我们知道,在《美诺篇》里,苏格拉底曾讨论过知识与美德的关系,并论证知善必行善,人不会故意做恶。现在,我们反对苏格拉底“知善必行善”的说法,是因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验中,存在着明知故犯,故意为恶的现象。其实,导致苏格拉底论断失去合理性的原因,在于苏格拉底的知识观与我们是不同的,其获得知识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本身是具有规范性的,即对人的精神世界与行为具有约束性与指导性,因而人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就获得了自己意义世界、价值观念的改造和行动动力,因而,这种知识具有很强的导向实践的特征,所以知与行是统一的,不会相脱离。关于理性的实践特征,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专门做了严密的论证。这种知识观,不同于上述的知识观,是对知识的一种层次化、整合化和主体指向性的理解。它倾向于认为: (1)真正的知识(不管是否与道德主题相关)是理性对普遍性的一种反应,因而具有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性和规范性,它能直接导致人对行为的选择。如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是理性对一种普遍自然现象的反应;马克思的商品与剩余价值理论,是对市场经济中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的反应。当人了解了生物进化论,理解了生物的进化过程,上帝或者女娲造人的说法在他的心中就成为缺乏证据的传说和神话,这种观念的变化一定会影响他对上帝的虔诚和对女娲的膜拜。马克思的商品及剩余价值理论,会让广大无产阶级更深刻地理解自己的生活现实,理解社会不公平产生的根源,从而会采取革命的手段,通过社会制度的改变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有的知识,不管是自然科学的,还是社会科学的,都是包含有道德意义的知识,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构成性因素。道德是蕴含在知识中的一种价值倾向,是知识的一种内在属性,是与知识相伴随的内在特征;这是道德教育所以存在的知识论原因。 (2)知识的价值性或者道德意义,是蕴含在对世界因果关系的解释与描述中的,深藏于表层的解释性和描述性之下的,是知识的一种深层结构。比如,我们上面讲到的进化论的例子,表面上是在讲自然界的生物进化过程与规律,但它会直接影响到人对自己的看法,对人与生物界的关系的看法,这些都是生命观、价值观的因素。再比如,小学数学中讲时间,讲时、分、秒。我们通常会觉得时间是最无情、最客观的。但数学中讲的时间,不是时间本身,而是计时的单位和方式,是人类发明的一种计量方式。如果我们在数学教学中,只讲1小时等于60分钟,1钟分等于60秒,要求孩子识记这样的换算公式,认识钟表上的时间,那么,这只是在时间概念的表层上开展的教学。如果进一步,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去感觉:1分钟有多长,60秒可以做哪些事,如可以写几个字,可以读几行书;我们唱一首歌要用几分钟,上一层楼的台阶要几分钟,从家到学校要几分钟,那么,学生所学的时间概念,就会成为他生活中的一个尺度,可以用来计量他的生活,帮助他安排生活中的事件,如写一页字需要多少分钟,从家到学校要多少时间。如此,这个数学知识就成了他生活的一个管理性要素,他不仅有了时间的数学知识,也有了时间的生活感甚至生命感,这会影响到他行动的迟缓与紧迫,生活的从容与匆忙。这样的数学教学,就起到了规范生活甚至生命意义的作用,因而具有了价值的意义。但这些知识的价值意义,不是浮现在表面上,而是隐藏在知识之下的,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挖掘的属性。
摘 要:本文从“在学科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这一习惯说法开始,追述其内在的知识论根源,针对其将知识与道德意义分离的观念,澄清了整合的、层次化的、主体指向的知识观,并详细分析了在这一知识观的理念下,体验与个人生活及经验相关联的教学的教育意义。 关键词:知识的规范性;学科教学;道德知识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2)10—0013—05 教育实践中,知行分离的问题由来已久,并成为了德育的一大难题。理论界也曾试图以情感教育、实践锻炼等思路来应对,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实,这一问题本身就印证了人们的一个基本观念:知识与行为是可以分离的,知识并不必然带来相应的行为。本文试图通过追溯其内在的知识论根源,针对其将知识与道德意义分离的观念,澄清整合的、层次化的、主体指向的知识观,并通过教学案例说明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挖掘知识的内在意义,对学生的生活、经验及精神世界产生真正的影响,进而影响其行为。本文也试图从知识观的角度,探讨体验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这不是一种简单的教学方法的问题,而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观指导下的教育问题,是教育仅仅停留在知识的表层结构,是说明与解释性意义的获得,还是深入到学生的人格与精神世界及生活世界的改造的问题。 道德知识与知识的规范性 有一种耳熟能详的说法,就是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其初衷是让各学科教学发挥道德教育的功能,以凸显对道德教育的重视。 细细想来,这种说法,其实是建立在一种分化的、狭窄的、扁平化的知识观基础上的。这种知识观将道德与知识分离,从而将道德教育与学科教学隔离开来。它潜在地认为: (1)各学科教学中所传递的知识,不是道德知识,或者说不是包含有道德意义的知识,因而,各学科教学要发挥道德教育的功能,就需要额外渗透一些道德教育的因素。 (2)知识,特别是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认识的结果,是客观的、价值中立的。知识就是对客观世界的现象及因果联系的一种客观描述,因而只具有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性与解释性。 (3)客观知识针对的是客观世界,用以指导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活动,而不直接指向人的世界和生活世界,不具有对人的生活和精神世界的规范性。人的知识世界与人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是分离的。 在以上知识观的基础上,人们会认为各学科教学应该并能够承担的功能是促进人智力的增长,是学科知识的积累,更乐观点说,人所学的知识可能用于改进劳作方式,而不是德性的生成。因而,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人们会把学科教学承担德育的任务,看成是一种额外负担。与这种观点一致的,人们会探讨道德知识的特点,如认为道德知识是一种不同于客观知识的特殊知识,是一种体认之知[1],是需要个体情感、兴趣等主观因素的加入,并与之融合在一起的一种特殊知识。 然而,我们知道,在《美诺篇》里,苏格拉底曾讨论过知识与美德的关系,并论证知善必行善,人不会故意做恶。现在,我们反对苏格拉底“知善必行善”的说法,是因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验中,存在着明知故犯,故意为恶的现象。其实,导致苏格拉底论断失去合理性的原因,在于苏格拉底的知识观与我们是不同的,其获得知识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本身是具有规范性的,即对人的精神世界与行为具有约束性与指导性,因而人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就获得了自己意义世界、价值观念的改造和行动动力,因而,这种知识具有很强的导向实践的特征,所以知与行是统一的,不会相脱离。关于理性的实践特征,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专门做了严密的论证。这种知识观,不同于上述的知识观,是对知识的一种层次化、整合化和主体指向性的理解。它倾向于认为: (1)真正的知识(不管是否与道德主题相关)是理性对普遍性的一种反应,因而具有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性和规范性,它能直接导致人对行为的选择。如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是理性对一种普遍自然现象的反应;马克思的商品与剩余价值理论,是对市场经济中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的反应。当人了解了生物进化论,理解了生物的进化过程,上帝或者女娲造人的说法在他的心中就成为缺乏证据的传说和神话,这种观念的变化一定会影响他对上帝的虔诚和对女娲的膜拜。马克思的商品及剩余价值理论,会让广大无产阶级更深刻地理解自己的生活现实,理解社会不公平产生的根源,从而会采取革命的手段,通过社会制度的改变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有的知识,不管是自然科学的,还是社会科学的,都是包含有道德意义的知识,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构成性因素。道德是蕴含在知识中的一种价值倾向,是知识的一种内在属性,是与知识相伴随的内在特征;这是道德教育所以存在的知识论原因。 (2)知识的价值性或者道德意义,是蕴含在对世界因果关系的解释与描述中的,深藏于表层的解释性和描述性之下的,是知识的一种深层结构。比如,我们上面讲到的进化论的例子,表面上是在讲自然界的生物进化过程与规律,但它会直接影响到人对自己的看法,对人与生物界的关系的看法,这些都是生命观、价值观的因素。再比如,小学数学中讲时间,讲时、分、秒。我们通常会觉得时间是最无情、最客观的。但数学中讲的时间,不是时间本身,而是计时的单位和方式,是人类发明的一种计量方式。如果我们在数学教学中,只讲1小时等于60分钟,1钟分等于60秒,要求孩子识记这样的换算公式,认识钟表上的时间,那么,这只是在时间概念的表层上开展的教学。如果进一步,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去感觉:1分钟有多长,60秒可以做哪些事,如可以写几个字,可以读几行书;我们唱一首歌要用几分钟,上一层楼的台阶要几分钟,从家到学校要几分钟,那么,学生所学的时间概念,就会成为他生活中的一个尺度,可以用来计量他的生活,帮助他安排生活中的事件,如写一页字需要多少分钟,从家到学校要多少时间。如此,这个数学知识就成了他生活的一个管理性要素,他不仅有了时间的数学知识,也有了时间的生活感甚至生命感,这会影响到他行动的迟缓与紧迫,生活的从容与匆忙。这样的数学教学,就起到了规范生活甚至生命意义的作用,因而具有了价值的意义。但这些知识的价值意义,不是浮现在表面上,而是隐藏在知识之下的,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挖掘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