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示例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程序概况
一、确立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程序内容的依据
交通部颁发的交公路发[2004]446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见附录一) 的规定是确立公路工程施工资料(以下简称为“资料”)编制程序内容的基本依据。文件中指出:“交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五部分的文件编制工作”。按照文件的规定和档案目录中第三部分监理资料、第四部分施工资料的目录内容确定了资料编制程序的内容。
因为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是在同一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以监理和施工两单位的资料编制程序的形成过程应相同。书中的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编制程序共同依据档案目录中“第四部分 施工资料”的目录内容进行编写。在进行资料的立卷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再按照档案目录“第三部分 监理资料”和“第四部分 施工资料”的要求进行立卷。
“第五部分 科研、新技术资料”的资料编制程序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再按照书中所介绍的方法进行编制。
二、资料编制程序的内容
(一) 施工资料档案目录的内容
1.竣工图表
(1)变更设计一览表;
(2)变更图纸;
(3)工程竣工图。
2.工程管理文件
3.质量控制文件
(1)工程质量文件;
①工程质量往来文件;
②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③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④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⑤桥梁基础、梁的预制等强度、完整性检验资料;
⑥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⑦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
(2)试验、检测报告
①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
②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③原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抽检、试验资料;
④击实试验报告;
⑤路面结构层配合比设计报告;
⑥外购材料(产品) 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质量鉴定报告,
⑦机电设备、监控设备成品合格证、试验、调试记录。
(3)施工:原始资料
①路基工程
a,路基土石方工程
a)地表处理资料;
b)不良地质处理方案、施工资料、检测资料;
c)分层压实资料;
d)路基检测、验收资料;
e)分段资料汇总。
b.构造物及防护工程
a)基坑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b)各工序施工记录、梭测、试验资料;
c)成品检测资料;
d)砂浆(混凝土) 强度试验。
第二章 原材料试验资料编制示例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规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
按照上述规范中的要求,在原材料运人现场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按照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试验资料的编制。
试验报告(例D-01路基填料试验报告) 是施工单位所填报的表格(监理无此表) ,表中数据是施工单位的试验数据,表中的结论是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试验结果所签认的审批意见。
试验资料编制程序中对试验操作难度较大、施工单位无能力完成的试验项目(例如:钢筋的各项试验、集料的碱活性试验) 未编入。这些项目的试验应委托国家承认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
第一节 土方路基填料的试验资料编制示例
一、(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对路基填料试验的要求
和规定
1.对路基填料试验的要求
(1)路基施工前,应对路基基底土进行相关试验。每公里至少取2个点;土质变化大时,视具体情况增加取样点数。
(2)应及时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拟作为路堤填料的材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土的试验项目包括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 试验等,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相对密度、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3)使用特殊材料作为填料时,应按相关标准做相应试验,必要时还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对路基填料的规定
(1)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路基填料。
(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3)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量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粉质土不宜直接填筑于路床,不得直接填筑于浸水部分的路堤及冰冻地区的路床。
(5)填料强度和粒径,应符合表2-1的规定。
二、土方路基填料的试验资料编制程序
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对路基填料的要求和规定,编制以下土方路基填料的试验资料编制程序:
D-01 路基填料试验报告
D-02 路基填料试验(一)
D-03 路基填料试验(二)
D-03-1 路基填料试验(二)
第三章 施工原始资料的编制示例
公路工程的施工原始资料是工程在施工的质量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质量管理(工序质量控制) 资料。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中有如下规定。
旁站——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宜旁站的项目见附录二。
抽检——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抽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已批准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和已完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抽查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抽检频率”
是指监理抽检次数相对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或《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 的规定进行施工自检的次数的比例(%) 。该“抽检频率”仅适于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的次数,而对各种原材料、混合料和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所有规定的检测项目要全部抽检。
关键工序签认——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关键工序”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 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在标准中标有△的实测项目) 相关的施工工序。对工程完工后无法再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根据监理规范规定,对旁站工序、关键工序等已完工程实体的质量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由于施工单位自检与监理单位抽检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只是频率不同) ,所以施工原始资料编制程序中的检查资料用表是相同的。在自检、抽检都合格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和中间检验申请单上签认意见,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一节 土方路基施工原始材料的编制示例
一、《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对土质路堤施工的要求和规定
1.地基表层处理应符合的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0%;三、四级公路应不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
压实,压实度符合前项的规定。
(3)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后方可填筑路堤。
(4)地基为耕地、松散土、水稻田、湖塘、软土、高液限土等时,应按没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地下水位较高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6)陡坡地段、土石混合地基、填挖界面、高填方地基等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路堤填筑应符合的规定
(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 。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 。
(2)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3)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4%的双向横坡,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4)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5)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6)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或设置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2m 的台阶。
(7)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路段,
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
3.土质路基压实度
应符合表3-1的规定。
第四章 交工验收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编制示例
第一节 有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方法
一、有关规定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驻地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如分项、分部工程发生过安全事故,到其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仍未按有关规定把事故现场处理完成,监理工程帅可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待处理完毕后签发。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的规定
(1)一般规定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评定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评定标准附录J 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白枪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最进行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日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 ,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 ,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日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 至附录1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一外观缺陷减分一资料不全减分 ①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在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②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 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③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修整处理。
④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质量评定标准3.2.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章 工程质量检验逐级评分填写示例
第一节 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交工之前随着施工的进展,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第3.2.2条“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规定,陆续完成对各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为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做准备。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S0/1—2004) 的规定
1.一般规定
(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评定标准附录A(见表1-1) 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
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2)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2.工程质量评分
(1)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表1-1中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
(2)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计算。《公路工程竣(交)32验收办法》规定:施I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三、在评定中运用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概念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规定
为了加强涵洞的检验评定,保障涵洞的工程质量,将每道涵洞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评定。评定时,可按1~3km 组成一个分部工程进行计分。
2.部质监站规定
2004年11月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在全国交通系统公路建设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讲义中规定:
(1)子单位、子分部或子分项。在评定中可以运用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概念,使评定工作易于执行。例如路基工程中的小桥为分部工程,可是有的小桥也很复杂,这时可以把其基础与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或浇筑,分别作为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包含一些具体的分项工程,这样可使评定工作容易、程序化的进行。互通立交工程中的桥梁工程也可按上述原则进行评定。
(2)评分程序。应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逐级计算得分。要获得最合理的得分,计算得分时应尽量使同一类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接近。这时运用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概念,以子分项(分部、单位) 工程按算术平均值计算上一级的得分,就是有效的措施之一。
第二节 工程质量逐级评分程序编制示例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工程实例为示范,编制了工程质量逐级评分程序编制示例见表5-1。
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示例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程序概况
一、确立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程序内容的依据
交通部颁发的交公路发[2004]446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见附录一) 的规定是确立公路工程施工资料(以下简称为“资料”)编制程序内容的基本依据。文件中指出:“交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五部分的文件编制工作”。按照文件的规定和档案目录中第三部分监理资料、第四部分施工资料的目录内容确定了资料编制程序的内容。
因为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是在同一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以监理和施工两单位的资料编制程序的形成过程应相同。书中的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编制程序共同依据档案目录中“第四部分 施工资料”的目录内容进行编写。在进行资料的立卷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再按照档案目录“第三部分 监理资料”和“第四部分 施工资料”的要求进行立卷。
“第五部分 科研、新技术资料”的资料编制程序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再按照书中所介绍的方法进行编制。
二、资料编制程序的内容
(一) 施工资料档案目录的内容
1.竣工图表
(1)变更设计一览表;
(2)变更图纸;
(3)工程竣工图。
2.工程管理文件
3.质量控制文件
(1)工程质量文件;
①工程质量往来文件;
②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③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④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⑤桥梁基础、梁的预制等强度、完整性检验资料;
⑥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⑦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
(2)试验、检测报告
①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
②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③原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抽检、试验资料;
④击实试验报告;
⑤路面结构层配合比设计报告;
⑥外购材料(产品) 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质量鉴定报告,
⑦机电设备、监控设备成品合格证、试验、调试记录。
(3)施工:原始资料
①路基工程
a,路基土石方工程
a)地表处理资料;
b)不良地质处理方案、施工资料、检测资料;
c)分层压实资料;
d)路基检测、验收资料;
e)分段资料汇总。
b.构造物及防护工程
a)基坑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b)各工序施工记录、梭测、试验资料;
c)成品检测资料;
d)砂浆(混凝土) 强度试验。
第二章 原材料试验资料编制示例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规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
按照上述规范中的要求,在原材料运人现场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按照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试验资料的编制。
试验报告(例D-01路基填料试验报告) 是施工单位所填报的表格(监理无此表) ,表中数据是施工单位的试验数据,表中的结论是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试验结果所签认的审批意见。
试验资料编制程序中对试验操作难度较大、施工单位无能力完成的试验项目(例如:钢筋的各项试验、集料的碱活性试验) 未编入。这些项目的试验应委托国家承认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
第一节 土方路基填料的试验资料编制示例
一、(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对路基填料试验的要求
和规定
1.对路基填料试验的要求
(1)路基施工前,应对路基基底土进行相关试验。每公里至少取2个点;土质变化大时,视具体情况增加取样点数。
(2)应及时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拟作为路堤填料的材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土的试验项目包括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 试验等,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相对密度、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3)使用特殊材料作为填料时,应按相关标准做相应试验,必要时还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对路基填料的规定
(1)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路基填料。
(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3)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量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粉质土不宜直接填筑于路床,不得直接填筑于浸水部分的路堤及冰冻地区的路床。
(5)填料强度和粒径,应符合表2-1的规定。
二、土方路基填料的试验资料编制程序
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对路基填料的要求和规定,编制以下土方路基填料的试验资料编制程序:
D-01 路基填料试验报告
D-02 路基填料试验(一)
D-03 路基填料试验(二)
D-03-1 路基填料试验(二)
第三章 施工原始资料的编制示例
公路工程的施工原始资料是工程在施工的质量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质量管理(工序质量控制) 资料。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中有如下规定。
旁站——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宜旁站的项目见附录二。
抽检——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抽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已批准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和已完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抽查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抽检频率”
是指监理抽检次数相对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或《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 的规定进行施工自检的次数的比例(%) 。该“抽检频率”仅适于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的次数,而对各种原材料、混合料和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所有规定的检测项目要全部抽检。
关键工序签认——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关键工序”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 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在标准中标有△的实测项目) 相关的施工工序。对工程完工后无法再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根据监理规范规定,对旁站工序、关键工序等已完工程实体的质量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由于施工单位自检与监理单位抽检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只是频率不同) ,所以施工原始资料编制程序中的检查资料用表是相同的。在自检、抽检都合格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和中间检验申请单上签认意见,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一节 土方路基施工原始材料的编制示例
一、《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对土质路堤施工的要求和规定
1.地基表层处理应符合的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0%;三、四级公路应不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
压实,压实度符合前项的规定。
(3)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后方可填筑路堤。
(4)地基为耕地、松散土、水稻田、湖塘、软土、高液限土等时,应按没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地下水位较高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6)陡坡地段、土石混合地基、填挖界面、高填方地基等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路堤填筑应符合的规定
(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 。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 。
(2)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3)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4%的双向横坡,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4)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5)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6)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或设置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2m 的台阶。
(7)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路段,
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
3.土质路基压实度
应符合表3-1的规定。
第四章 交工验收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编制示例
第一节 有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方法
一、有关规定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驻地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如分项、分部工程发生过安全事故,到其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仍未按有关规定把事故现场处理完成,监理工程帅可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待处理完毕后签发。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的规定
(1)一般规定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评定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评定标准附录J 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白枪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最进行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日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 ,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 ,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日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 至附录1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一外观缺陷减分一资料不全减分 ①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在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②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 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③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修整处理。
④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质量评定标准3.2.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章 工程质量检验逐级评分填写示例
第一节 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交工之前随着施工的进展,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第3.2.2条“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规定,陆续完成对各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为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做准备。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S0/1—2004) 的规定
1.一般规定
(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评定标准附录A(见表1-1) 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
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2)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2.工程质量评分
(1)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表1-1中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
(2)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计算。《公路工程竣(交)32验收办法》规定:施I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三、在评定中运用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概念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规定
为了加强涵洞的检验评定,保障涵洞的工程质量,将每道涵洞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评定。评定时,可按1~3km 组成一个分部工程进行计分。
2.部质监站规定
2004年11月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在全国交通系统公路建设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讲义中规定:
(1)子单位、子分部或子分项。在评定中可以运用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概念,使评定工作易于执行。例如路基工程中的小桥为分部工程,可是有的小桥也很复杂,这时可以把其基础与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或浇筑,分别作为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包含一些具体的分项工程,这样可使评定工作容易、程序化的进行。互通立交工程中的桥梁工程也可按上述原则进行评定。
(2)评分程序。应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逐级计算得分。要获得最合理的得分,计算得分时应尽量使同一类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接近。这时运用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概念,以子分项(分部、单位) 工程按算术平均值计算上一级的得分,就是有效的措施之一。
第二节 工程质量逐级评分程序编制示例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工程实例为示范,编制了工程质量逐级评分程序编制示例见表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