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培训案例分析

担保培训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

2005年11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冰箱,总价款为25万元,甲公司当即付款5万

元,所欠货款由甲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上载明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保证在一

个月内付清。与甲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欠条上签字盖章。后甲公司

未按约付款。2006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

付。2006年6月14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立即付清所欠货款,丙公司承担保

证责任。

问: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欠条上签字盖章,保证担保的法律关系成立。当事人三方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上述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005年11月12日主债务成立,2005年12月11日主

债务履行期满。2006年6月11日保证期间届满,此时乙方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有权拒绝。

案例二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

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

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

不能偿还债务。

问: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

合同无效

答案:B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

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 案例三

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

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答案:C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 案例四

甲厂对外负债11万,其中欠乙厂材料款6万元,欠丙厂燃料款5万元。为更新设备,

投产新产品,甲厂欲向银行贷款12万元。银行要其提供担保。甲厂遂以自己的两辆解放牌

汽车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取得了贷

款。新产品投产后,市场销路不佳。甲厂用来抵押的一辆汽车在运输途中被某公司的汽车

撞下山崖摔毁,获得8万元的赔偿。这时,贷款的偿还期限已到,乙厂和丙厂也前来讨要

欠款。

甲厂认为,乙厂和丙厂的欠款在先,银行的贷款在后,就将8万元赔偿金中的6万元

给了乙厂,将尚存的另一辆用作银行贷款担保的汽车给了丙厂,以此偿还欠款。银行闻讯

后,持抵押贷款合同要求乙厂退还6万元,丙厂退还汽车。乙厂、丙厂认为大家都是债权

人,都有平等的受偿权,因此不肯退款及汽车。

问:乙厂和丙厂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答案:没有法律依据。

乙厂和丙厂未要求甲厂提供物的担保,因此其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银行作为

债权人设立了抵押担保,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

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优先受偿。

• 案例五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刘某

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

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权设立

答案D

电脑被租用者刘某占有,孙某作为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方式为间接占有。此情况下,刘

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的时候质权设立。

案例六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经乙同

意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提供质押,双方订立了质

押合同。但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由甲代为占有。1年后,甲无力还债,乙

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押权、质权均已设立

B、抵押权、质权均未设立

C、抵押权已设立、质权未设立

D、抵押权未设立、质权已设立

答案B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房屋抵押权未设立。质押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因此小汽车的质权未设立。

• 案例七

2008年10月2日,张某向刘某借款2008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由张某于2008

年10月5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刘某。同年11月8日母生下小牛一只。下

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2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5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刘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答案:A、C、D

质押合同生效不以质押物交付为生效要件。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

案例八

林某准备外出做生意,急需现金,便向宋某借款20万元,宋某提出要提供担保,林某

遂以自己的一辆别克轿车(价值30万元)质押给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宋某认

为车放在他家不安全,决定仍由林某保管。借款合同到期后,林某因生意亏损,无力还债,

宋某找到林某要求处分别克轿车还债时,得知林某因欠他人的钱不还,已被他人起诉,车

已被法院查封。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清偿债务,及以其别克轿车抵债以实现质权。

问:宋某能否实现对林某的别克轿车的质权?为什么?

答案:不能。质押财产未交付,质权未设立。

• 案例九

丁某为了装饰新房,便向刘某借款15000元并答应以自己的价值20000元的唐三彩作

为质押。刘某把钱借给丁某时,丁某也将唐三彩交给刘某。一年后,丁某将15000元及利

息还给刘某并索回唐三彩,但丁某发现唐三彩缺了一块。丁某要求刘某赔偿,刘某承认是

其儿子用玩具砸坏的,但拒不赔偿。

问:刘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答案:应当赔偿。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的,质权

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案例十

某土产公司委托龙马快运公司运输一批“雪峰蜜桔”至广州,准备出口到东南亚及非洲国家,双方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快运公司负责在一个月内将土产公司的260吨蜜桔运至广州交给丙公司,运费15万元整,由土产公司先行支付,如快运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将蜜桔运至广州交给丙公司,则快运公司赔偿8万元给土产公司。合同签订后,快运公司如期将这批蜜桔运至广州,但在丙公司提货时,快运公司却拒绝交付这批货物,声称已将蜜桔留置,因为土产公司没有履行过去欠下快运公司的一笔巨额债务。同时,快运公司书面通知土产公司在3个月内偿还所欠债务,否则要依法拍卖这批蜜桔。

问:快运公司能否留置这批蜜桔?为什么?

答案:可以留置。一般而言,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应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不能因为双方发生在以往的其他债务而留置。但是物权法规定,企业之间例外。

• 案例十一

某装潢公司委托某木材加工厂加工木材,双方签订了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由木材加工厂为装潢公司按统一规格加工木材100立方米,每立方米加工费为150元,总计15000元;装潢公司应于一个月后提货支付加工费。一个月后,加工厂如期按质完成加工任务并通知装潢公司前来提货。但装潢公司既没有提货,也没有交加工费。一个月后,加工厂因为加有加工任务,没有场地存放为装潢公司加工的木材,便将该批木材卖给一建筑公司。不久,装潢公司前来提货,得知木材已被处理,双方发生纠纷。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加工厂应赔偿装潢公司相应损失。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如未与债务人约定处置财产的期限的,则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逾期方可处置。

• 案例十二

2008年1月8日,某市光明百货公司与富华家俱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富华家俱厂在同年10月1日前供应光明百货公司家俱经营部豪华沙发500套,货款总计40万元,并规定了沙发的样式和质量标准。合同中还规定了定金条款,由光明百货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光明百货公司支付5万元作为定金,富华家俱厂当即表示异议,拒绝接受。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已过,不见富华家俱厂交货。原来富华家俱厂因人员有限且又忙于履行与另外几家商场订立的家俱购销合同,所以才没有交货。光明百货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

问:(1)如果富华家俱厂在答辩中称光明百货公司没有按约定交足定金,购销合同因此没有成立,因此谈不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你认为富华家俱厂的辩称成立吗?为什么?

答案:辩称不成立。定金未交付,则定金合同未生效。但购销合同已成立,主合同仍涉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

(2)如果富华家俱厂接受了光明百货公司交付的5万元定金,光明百货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富华家俱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可以,那么富华家俱厂应返还的定金数额是多少?为什么?

答案:交付后定金担保成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10万元。

担保培训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

2005年11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冰箱,总价款为25万元,甲公司当即付款5万

元,所欠货款由甲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上载明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保证在一

个月内付清。与甲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欠条上签字盖章。后甲公司

未按约付款。2006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

付。2006年6月14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立即付清所欠货款,丙公司承担保

证责任。

问: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欠条上签字盖章,保证担保的法律关系成立。当事人三方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上述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005年11月12日主债务成立,2005年12月11日主

债务履行期满。2006年6月11日保证期间届满,此时乙方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有权拒绝。

案例二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

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

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

不能偿还债务。

问: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

合同无效

答案:B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

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 案例三

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

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答案:C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 案例四

甲厂对外负债11万,其中欠乙厂材料款6万元,欠丙厂燃料款5万元。为更新设备,

投产新产品,甲厂欲向银行贷款12万元。银行要其提供担保。甲厂遂以自己的两辆解放牌

汽车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取得了贷

款。新产品投产后,市场销路不佳。甲厂用来抵押的一辆汽车在运输途中被某公司的汽车

撞下山崖摔毁,获得8万元的赔偿。这时,贷款的偿还期限已到,乙厂和丙厂也前来讨要

欠款。

甲厂认为,乙厂和丙厂的欠款在先,银行的贷款在后,就将8万元赔偿金中的6万元

给了乙厂,将尚存的另一辆用作银行贷款担保的汽车给了丙厂,以此偿还欠款。银行闻讯

后,持抵押贷款合同要求乙厂退还6万元,丙厂退还汽车。乙厂、丙厂认为大家都是债权

人,都有平等的受偿权,因此不肯退款及汽车。

问:乙厂和丙厂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答案:没有法律依据。

乙厂和丙厂未要求甲厂提供物的担保,因此其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银行作为

债权人设立了抵押担保,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

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优先受偿。

• 案例五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刘某

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

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权设立

答案D

电脑被租用者刘某占有,孙某作为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方式为间接占有。此情况下,刘

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的时候质权设立。

案例六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经乙同

意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提供质押,双方订立了质

押合同。但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由甲代为占有。1年后,甲无力还债,乙

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押权、质权均已设立

B、抵押权、质权均未设立

C、抵押权已设立、质权未设立

D、抵押权未设立、质权已设立

答案B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房屋抵押权未设立。质押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因此小汽车的质权未设立。

• 案例七

2008年10月2日,张某向刘某借款2008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由张某于2008

年10月5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刘某。同年11月8日母生下小牛一只。下

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2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5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刘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答案:A、C、D

质押合同生效不以质押物交付为生效要件。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

案例八

林某准备外出做生意,急需现金,便向宋某借款20万元,宋某提出要提供担保,林某

遂以自己的一辆别克轿车(价值30万元)质押给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宋某认

为车放在他家不安全,决定仍由林某保管。借款合同到期后,林某因生意亏损,无力还债,

宋某找到林某要求处分别克轿车还债时,得知林某因欠他人的钱不还,已被他人起诉,车

已被法院查封。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清偿债务,及以其别克轿车抵债以实现质权。

问:宋某能否实现对林某的别克轿车的质权?为什么?

答案:不能。质押财产未交付,质权未设立。

• 案例九

丁某为了装饰新房,便向刘某借款15000元并答应以自己的价值20000元的唐三彩作

为质押。刘某把钱借给丁某时,丁某也将唐三彩交给刘某。一年后,丁某将15000元及利

息还给刘某并索回唐三彩,但丁某发现唐三彩缺了一块。丁某要求刘某赔偿,刘某承认是

其儿子用玩具砸坏的,但拒不赔偿。

问:刘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答案:应当赔偿。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的,质权

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案例十

某土产公司委托龙马快运公司运输一批“雪峰蜜桔”至广州,准备出口到东南亚及非洲国家,双方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快运公司负责在一个月内将土产公司的260吨蜜桔运至广州交给丙公司,运费15万元整,由土产公司先行支付,如快运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将蜜桔运至广州交给丙公司,则快运公司赔偿8万元给土产公司。合同签订后,快运公司如期将这批蜜桔运至广州,但在丙公司提货时,快运公司却拒绝交付这批货物,声称已将蜜桔留置,因为土产公司没有履行过去欠下快运公司的一笔巨额债务。同时,快运公司书面通知土产公司在3个月内偿还所欠债务,否则要依法拍卖这批蜜桔。

问:快运公司能否留置这批蜜桔?为什么?

答案:可以留置。一般而言,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应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不能因为双方发生在以往的其他债务而留置。但是物权法规定,企业之间例外。

• 案例十一

某装潢公司委托某木材加工厂加工木材,双方签订了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由木材加工厂为装潢公司按统一规格加工木材100立方米,每立方米加工费为150元,总计15000元;装潢公司应于一个月后提货支付加工费。一个月后,加工厂如期按质完成加工任务并通知装潢公司前来提货。但装潢公司既没有提货,也没有交加工费。一个月后,加工厂因为加有加工任务,没有场地存放为装潢公司加工的木材,便将该批木材卖给一建筑公司。不久,装潢公司前来提货,得知木材已被处理,双方发生纠纷。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加工厂应赔偿装潢公司相应损失。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如未与债务人约定处置财产的期限的,则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逾期方可处置。

• 案例十二

2008年1月8日,某市光明百货公司与富华家俱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富华家俱厂在同年10月1日前供应光明百货公司家俱经营部豪华沙发500套,货款总计40万元,并规定了沙发的样式和质量标准。合同中还规定了定金条款,由光明百货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光明百货公司支付5万元作为定金,富华家俱厂当即表示异议,拒绝接受。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已过,不见富华家俱厂交货。原来富华家俱厂因人员有限且又忙于履行与另外几家商场订立的家俱购销合同,所以才没有交货。光明百货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

问:(1)如果富华家俱厂在答辩中称光明百货公司没有按约定交足定金,购销合同因此没有成立,因此谈不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你认为富华家俱厂的辩称成立吗?为什么?

答案:辩称不成立。定金未交付,则定金合同未生效。但购销合同已成立,主合同仍涉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

(2)如果富华家俱厂接受了光明百货公司交付的5万元定金,光明百货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富华家俱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可以,那么富华家俱厂应返还的定金数额是多少?为什么?

答案:交付后定金担保成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10万元。


相关文章

  • 担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 延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延安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 延安市鼎源投资公司 延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 延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管理系统. 1.2 项目建设单位 ...查看


  • 银行客户服务技巧培训
  • 企业内训讲师王思齐课程大纲 王思齐官网:www.wangsiqi.com 银行客户服务技巧培训 讲师:王思齐 讲师王思齐认为对于银行来说:客户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客户服务其实就是以恰当的方式对待客户,让他们愿意与你合作,并且始终保持这 ...查看


  • 招聘面试填写表单
  • 人力资源基本流程操作规范 人力资源专用表格目录 1.<201 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1 2. <人员需求申请表>- ...查看


  • 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分析
  • 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分析 摘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融资性担保是无抵押资产的广大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有效途径.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高速发展的今天,本文将从行业竞争.经营管理.银保合作.专业人才.地方监管等方面分析该行业潜在的风 ...查看


  • 民营企业员工流失分析开题报告
  • 本科生毕业论文 开 题 报 告 书 题 目 民营担保公司员工流失与管理问题研究 学生姓名 学 号 系 别 管理学 专 业 人力资源 指导教师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研究动态: 选题目的: 目前,随着金融结构的多元化发展,产生了大量金融衍 ...查看


  • 担保公司的法律问题分析--培训稿
  • 讲课稿 提 纲 1.融资模式及法律关系分析:股权为主债券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 2.金桥担保的融资经营模式:投资.资金.担保 3.担保价值理念:兼顾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的价值观.担保品种及业务操作模式 4.担保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5.具 ...查看


  • 宁夏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全民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自治区党 ...查看


  • 小额信贷业务培训
  • 小额信贷业务培训 主要内容 一.小额贷款的主要风险分析 二.小额贷款风险主要控制措施  一.小额贷款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  贷款风险的概念 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的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 ...查看


  • 民营经济工作汇报(给县长汇报)
  • 民营经济工作汇报 承德县中小企业局成立于2006年9月.自我局成立以来,全体工作人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加速发展为核心,以调整民营经济结构为主线,本着"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态度,努力认清形势.加快赶超,着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