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变更指南

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认证证书》项目申报资料

1、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书(内容包括:有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

2、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4、变更证明文件

1)、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2)连锁加盟门店变换加盟企业的,应提供退盟协议及与新的被加盟企业签订的加盟协议;

2)、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提交: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书面申明;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2013年6月以后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符合新版药品GSP规定条件;

3)、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应提交: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书面申明;

(2)新选址的仓库、注册地址营业用房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3)新选址的营业场所及仓库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及仓库平面布局图;

4)、新增经营范围的应提交: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书面申明;

(2)新增经营范围相关的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3)营业场所及仓库(有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4)与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与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目录。

5、已领用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的企业,跨县(市、区)变更许可事项时,应将电子监管终段设备退回原县(市、区)局并报《药品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终端设备退回申请表》1式4份;在县(市、区)范围内变更的,企业应到当地县(市、区)局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登记手续。

6、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达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项目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更的内容;变更经营范围的,填写增加或减少某某范围即可。2、已领用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的企业,跨县(市、区)变更上述项目时,应将电子监管终段设备退回原县(市、区)局并报《药品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终端设备退回申请表》1式4份;在原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变更的,企业应到当地县(市、区)局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登记手续。

药店电子监管终端设备退回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以及注销药品零售企业时,应将电子监管终段设备退回原县(市、区)局并报此表1式4份。其中:县(市、区)局、企业、市局、省局各1份。

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认证证书》项目申报资料

1、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书(内容包括:有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

2、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4、变更证明文件

1)、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2)连锁加盟门店变换加盟企业的,应提供退盟协议及与新的被加盟企业签订的加盟协议;

2)、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提交: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书面申明;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2013年6月以后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符合新版药品GSP规定条件;

3)、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应提交: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书面申明;

(2)新选址的仓库、注册地址营业用房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3)新选址的营业场所及仓库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及仓库平面布局图;

4)、新增经营范围的应提交: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书面申明;

(2)新增经营范围相关的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3)营业场所及仓库(有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4)与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与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目录。

5、已领用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的企业,跨县(市、区)变更许可事项时,应将电子监管终段设备退回原县(市、区)局并报《药品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终端设备退回申请表》1式4份;在县(市、区)范围内变更的,企业应到当地县(市、区)局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登记手续。

6、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达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项目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更的内容;变更经营范围的,填写增加或减少某某范围即可。2、已领用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的企业,跨县(市、区)变更上述项目时,应将电子监管终段设备退回原县(市、区)局并报《药品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终端设备退回申请表》1式4份;在原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变更的,企业应到当地县(市、区)局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终端设备登记手续。

药店电子监管终端设备退回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以及注销药品零售企业时,应将电子监管终段设备退回原县(市、区)局并报此表1式4份。其中:县(市、区)局、企业、市局、省局各1份。


相关文章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指南
  •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指南 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法律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0号): (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查看


  • 执业药师法规习题1
  •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甄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可以经销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非处方药 B.省级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定的常用药和急救周药.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 ...查看


  • 石家庄地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变更材料
  •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质量负责人申请材料 申请人: 变更质量负责人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要求与说明 1.申请资料均需按A4规格纸张填写打印,申请材料所需复印件应按A4尺寸提供,申请人为企业者应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材料中 ...查看


  •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总
  • 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编号:G01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 ...查看


  • 石家庄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20111212(颁布时间) 20120201(实施时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文号) 石家庄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立 第三章 药品零售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四章 ...查看


  • 2015年全市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 2015年全市药化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建体系.强监管.推诚信.促规范.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在练好内功.抓好培训.强化监管上下功夫,重点做好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 ...查看


  • 湖南省医疗器械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 附件2: <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二○一一年九月 <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 ...查看


  • 20150703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细则(福建省)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细则(福建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 ...查看


  • 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刘锋局长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扎实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的市场秩序,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