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培训(1):志愿服务的概念
“志愿者”(英语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志愿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法律驱使的人们的努力”,其目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
志愿者协会给“志愿者”的定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在台湾,志愿者称为“志工”。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则将“义工”(“志愿者”)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同时将义务工作定义为:“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广而言之,志愿者是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者的广义概念)
志愿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有些人片面地认为从事志愿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认为志愿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志愿者当作“廉价劳动力”;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志愿工作。其实,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志愿者培训(2):认识自我
认识自我也就是自我认知:是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是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观察,而对自己的形象和心理状态的认识,包括了对自己的动机、意图的验证与评价。
为了更好地适应志愿服务的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该对自己的体魄、欲求、动机、意图、思想、感情、智力、个性特点有所认知。但要提醒的是自己本人更容易受
到自己的认知框架的影响和制约,正如俗语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所以在需要的时候应该询问一下自己身边的朋友,更全面的认识自己。
一、关于对自身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的认知
参与心理是社会人士要求成为志愿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维系志愿者在机构中参与志愿活动的思想支柱,所以志愿者自己必须对参与心理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归纳起来,对志愿工作的参与心理有以下几种:
1、帮助有需要的人,回应社会需要: 这类朋友喜欢参与帮助服务对象的服务活动,而对于其它的活动,就已经不太感兴趣了,例如交流活动、培训活动、宣传活动等,这类志愿者大多喜欢默默地开展工作;
2、参与改善社会问题: 这类朋友积极面对和关注社会问题,通过不断的关注的深入了解,可能会对社会问题有很多的意见,在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时候容易产生受挫折的心理;
3、尽公民责任,回报社会: 这类朋友认为自己既然是社会中的一员,那就应该尽一个公民的责任,对于志愿工作的要求就不会高,而是积极参于,努力完成;
4、希望发挥一己所长: 这类朋友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一般要求参与能发挥自己专项所长的志愿服务,而对于不对应的服务一般不感兴趣;
5、感觉自己的存在价值: 这类朋友要求在志愿者服务或志愿者活动中可以体现出自身价值,希望能够得到大家或社会得认同;
6、学习新技能: 这类朋友对于一些培训活动特别感兴趣,希望能够参加志愿者活动学习到一些新的技能;
7、善用业余空闲时间: 这类朋友对于时间的利用观点比较重视,活动中对于一些如迟到等浪费时间的现象特别反感;
8、扩宽社交圈子: 这类朋友只要是有能见到新面孔机会的活动都感兴趣,有时注意力不在志愿服务上,而可能转向了志愿者或其他人身上,志愿活动后会积极保持与人联系;
9、取得他人的认知和赞许以及在群体中的位置: 这类朋友希望有机会来表现自己,得到他人得认知称赞等,通过展示自己的能力来争得到领导者的角色;
10、丰富经验,自我成长: 这类朋友比较重视体现活动的趣味经历,容易对一些人或事情产生留恋或回味情绪,对于失败挫折难以放开;
11、培养组织能力及领导才能: 这类朋友对机构管理活动的兴趣较浓,对于培训课程兴趣也较大;
12、寻求新刺激及扩宽生活体验: 这类朋友对于有难度的活动都会积极参与,但经常
忽视某些重要问题;
13、为未来工作准备; 这类朋友可能注重有利于自身工作的人事关系的建立;
14、感觉义务工作有意义: 这类朋友比较重视工作的意义所在,对于某些意义较小的志愿工作就有可能不愿参加;
15、赶潮流,追时尚: 这类朋友喜欢新潮事物,盲目跟随,见到有同学朋友或其他人去做志愿服务,自己也赶去凑热闹玩新鲜;
16、出于对志愿服务的好奇: 这类朋友希望通过志愿服务有机会看服务对象是怎样的,如智力落后儿童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等等,或者觉得这一项服务内容较有新意,希望自己有机会去体验一下。
以上所述,是作为志愿者参与或不参与服务时所考虑的因素。如果能弄清楚自己的真正动机,经过细心思考而做出决定的话,这才是明智及有意义的行为。研究者通过一定的研究所得知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有以上数种,其统计来源结果可能与本地的志愿者参与动机有多少的出入,不过,这并不重要,它只是一个借鉴而已! 研究者们对于普通人为何参与志愿活动进行了研究,同时也对于某些朋友为何不参与志愿活动作了一定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的一些结果:
1、没有空余时间参与:
2、以自我中心,对其他的人和事情不感兴趣去关注:
3、对无报酬的工作不感兴趣:
4、认为做志愿者的意义不大:
5、不知道怎样参与志愿工作:
6、对志愿工作概念模糊,不了解其性质:
7、认为志愿工作是青年人的活动;
8、认为志愿工作是消闲玩意:
9、没有信心去应对志愿工作及服务:
10、志愿服务种类及性质不适合自己的选择:
11、认为志愿者是为人作廉价劳动力,地位不被重视,怕别人讲闲话:
12、怕志愿工作太投入会影响学业、功课或家庭生活:
13、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甚至有很多人反对:
14、怕接触到一些让自己悲伤或困难苦恼的人和事情:
当有了一定的参与动机后,这种动机会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咧?它会使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的表现和参与取向出现一些不同的情况: 再者,这样也可对任用志愿者起到一定帮助,协助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前,先了解自己的期望及需要,以免有所失望。 作为志愿者组织机构必须对众多的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及可能有的表现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在挑选志愿者时应多加注意和重视和培养,否则,会为组织机构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影响自身的发展。
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其实是其价值观一个侧面的反映,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现实问题,于是他选择通过做志愿者来尝试解决一下;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人和事需要帮助,于是他选择了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他认为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一点帮助。
价值观引导着个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千差万别的价值观或回报源于每个人对价值的主观评判不一样。同样,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内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着他们去做很多对社会、他人有意义的事情
志愿者培训(3): 志愿者的价值观
价值观引导着个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千差万别的价值观或回报源于每个人对价值的主观评判不一样。同样,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内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着他们去做很多对社会及他人有意义的事情。
志愿者的价值:
社会价值,个人价值和组织价值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每一个人从他一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他就已经不是孤立的人,而是社会的人,他就必然要同周围的人发生联系,这是谁也不能例外的事情。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是看他取得了什么。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维和行为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贡献。”
佛祖释迦牟尼问其一位弟子:“一滴水怎么才能不会干涸?”弟子半天答不上来。释迦牟尼告诉他:“将它放入大海里去。” 这段简单的对话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个人总是社会中的个人,社会总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与社会是息息相关的。个人离不开社会,个人只有融入社会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发挥其聪明才智,实现其自身价值;反之,个人如果脱离了社会,即使有再大的力量,也会象水滴一样干涸。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当你把爱心奉献给他人的时候,你也收获了爱的果实。所以志愿者对社会而言:
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建立和谐社会
义务工作,是提供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促进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义务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志愿者的个人价值
奉献社会
志愿者通过参与义务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一尽公民责任和义务。
丰富生活体验
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已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义工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提供学习的机会
志愿者在参与义务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增强对僧团的理解和认识
志愿者的组织价值
接受个人化服务
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
帮助融人社会,增强归属感
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寺院扩大与人的交流,增强僧团对人、对社会的了
解。同时,志愿者以身心财物的布施和供养,帮助寺院对世间的认识,从而建立其出世修行和入世度人的信心。
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其实是其价值观一个侧面的反映,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现实问题,于是他选择通过做志愿者来尝试解决一下;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人和事需要帮助,于是他选择了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他认为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一点帮助。
但是有某些时候,志愿者团体中的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参与动机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控,不然,团体中的各位志愿者会意见不一,影响团体的运作和团结。解决的方式是什么?培训课程就是其中一种,也算是比较好的一种。
培训是调控各个志愿者参与动机的方法之一,希望可以做到使某些志愿者可以转变自己不完善得动机,配合整个团体的运作!
所以,在志愿服务中提出和推广这些价值是组织者和志愿者组织的首要责任。
但是有某些时候,志愿者团体中的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参与动机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控,不然,团体中的各位志愿者会意见不一,影响团体的运作和团结。解决的方式是什么?培训课程就是其中一种,也算是比较好的一种。 培训是调控各个志愿者参与动机的方法之一,希望可以做到使某些志愿者可以转变自己不完善得动机,配合整个团体的运作!
所以作为志愿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应该在新会员入会后,组织好一个适应自身团体的基础(入门)培训,如果没有这样的培训的团体,我个人就觉得新参与的成员应该考虑一下这个团体的运作情况以及是否应该留下来。强调志愿者组织的目的是很有意义的,一个有组织性的志愿者团队必须有一定的价值观去体现他们平常的目标、成就、共同意见和行为。
当一个队伍没有他们一致的价值观,那么这个队伍将会变得难以领导;会因为意见分歧而难以开展工作。因此,组织者将必须花更多精力来管理这支队伍,除非她或他想仔细地调理各个志愿者之间在协调的价值观以及整个团队的凌乱的价值取向。
所以,在志愿服务中提出和推广这些价值是组织者和志愿者组织的首要责任。
义工手册
一、义工的含义
义工:词面上解释就是义务工作。我们这个组织包含的工作含义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义务工作是一种表达爱心、关怀、分享的积极行动。在人人平等参与的原则下,互相引发潜能,共同贡献社会,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协助反映社会问题及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丰富人力资源,协助加强及改善服务的质素。义工可作桥梁,协助加强福利机构与社区的沟通;丰富个人的生活体验;发挥所长及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尽公民责任;贡献及回馈社会。
二、义工的性质
就我们这样自发性的民间团体来说,目前我们属于义工9大分类中以下几种性质:
1. 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募款或捐款之策划性义工
2. 求职就业社会福利与保险之社福性义工
3. 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办公室或活动现场之直接服务性义工
4. 随着专业性的逐步提高不扩展服务对象和内容。
三、义工的角色
对服务对象来说,义工是关怀者、分享者、协助者、资源的提供者。
对服务机构来说,义工是伙伴、桥梁、服务的执行者及开拓者。
对社区及社会来说,义工是社区的建设者、社会教育者、策动者和改进者。
任何社会角色都有和其角色相匹配的行为规范,也正是他(她)所拥有的这一套行为规范才使他(她)拥有这样的社会角色,义工也不例外。那么,义工应该拥有怎样的工作态度呢?他们又有怎样的责任?下一节将对此作具体展开。
四、义工的工作态度及责任
认识机构宗旨和了解服务目的与自己期望的配合;具责任心、尽力完成工作及坚守工作岗位;有恒心去履行服务承诺;主动学习及发挥所长来参与服务;积极提供建设性建议来改善服务;具备互助及平等的精神;感同身受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要;心怀友善及热诚的态度;了解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及尊重他们的私隐和自主;铭记对服务机构之态度与责任并遵守机构工作指引及规则,不擅作主张。虚心接纳批评及主动地反映有建设的意见。积极参与工作交流、研讨及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并客观地作检讨及反省。
五、义工的精神与之享有的权利
1、义工有权利被视为所属团体或组织之工作人员,彼此互为同事——并非仅提供免费帮助的人。
2、义工有权利获得合适的工作指派--工作的指派,需考虑每位义工的喜好倾向、个性特质、生活体验、教育背景与职业背景等因素。
3、义工有权利对所属团体或组织作深入的了解--包括该团体或组织之政策、成员与工作计划。
4、义工有权利接受训练与继续教育--包括加强责任感的训练。
5、义工有权利到特定地方工作--即有良好规划、适于工作而且值得去工作的地方。
6、义工有权利获得工作上的晋升或多样化的工作经验--可经由擢升、转介或工作上特殊安排等管道促成。
7、义工有权利表达意见或建议--可无拘束地提出建议并参与策划。
8、义工有权利获得肯定--方式包括升迁与奖赏、对义工之工作的重视、及真诚地接纳义工为共事伙伴等。
附:志愿者的定义
1、志愿者是自然人。自然人是区别于法人、社团组织的一个概念,即有生命的个体,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其不受民族、种族、国籍和身份等的限制。需要提到一点:志愿者有否年龄的限制?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从年龄上划分,公民年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能注册登记为志愿者。
2、志愿者主观上须自愿。尽管目前我国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动机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但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志愿者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所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而不是强制性的。
3、客观上,志愿者须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或注册。非经注册或登记的志愿者,即使参加了志愿服务活动,也不能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志愿者。志愿者经过登记和注册,会便于非营利组织统一安排活动,防止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志愿者合法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需要。
附:非盈利组织
至于非营利组织,它完全是个“舶来品”,从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翻译而来,与非营利组织类似的词汇还有“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严格来讲,它与非营利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重合)、“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第三部门”(third sector)等。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明确的非营利组织分类标准,现行法规体系中只将其划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此,本文所指的非营利组织,则着重是指完全来自民间,无论注册与否,无论是否采用会员制,而基于某项公益事业为活动宗旨,主要通过广大志愿者来主要完成自身组织活动的组织和团体。
附:慈善义工的定义和条件
慈善志愿者总队慈善义工的定义
慈善志愿者总队的慈善义工是指不为物质报酬,不计个人得失,基于良知、信念和慈善爱心,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加入慈善志愿者总队的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
2、身体健康,能胜任一般的体力或脑力劳动;
3、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践行慈善义工的承诺;
4、遵纪守法。
志愿者培训(1):志愿服务的概念
“志愿者”(英语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志愿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法律驱使的人们的努力”,其目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
志愿者协会给“志愿者”的定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在台湾,志愿者称为“志工”。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则将“义工”(“志愿者”)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同时将义务工作定义为:“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广而言之,志愿者是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者的广义概念)
志愿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有些人片面地认为从事志愿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认为志愿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志愿者当作“廉价劳动力”;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志愿工作。其实,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志愿者培训(2):认识自我
认识自我也就是自我认知:是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是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观察,而对自己的形象和心理状态的认识,包括了对自己的动机、意图的验证与评价。
为了更好地适应志愿服务的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该对自己的体魄、欲求、动机、意图、思想、感情、智力、个性特点有所认知。但要提醒的是自己本人更容易受
到自己的认知框架的影响和制约,正如俗语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所以在需要的时候应该询问一下自己身边的朋友,更全面的认识自己。
一、关于对自身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的认知
参与心理是社会人士要求成为志愿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维系志愿者在机构中参与志愿活动的思想支柱,所以志愿者自己必须对参与心理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归纳起来,对志愿工作的参与心理有以下几种:
1、帮助有需要的人,回应社会需要: 这类朋友喜欢参与帮助服务对象的服务活动,而对于其它的活动,就已经不太感兴趣了,例如交流活动、培训活动、宣传活动等,这类志愿者大多喜欢默默地开展工作;
2、参与改善社会问题: 这类朋友积极面对和关注社会问题,通过不断的关注的深入了解,可能会对社会问题有很多的意见,在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时候容易产生受挫折的心理;
3、尽公民责任,回报社会: 这类朋友认为自己既然是社会中的一员,那就应该尽一个公民的责任,对于志愿工作的要求就不会高,而是积极参于,努力完成;
4、希望发挥一己所长: 这类朋友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一般要求参与能发挥自己专项所长的志愿服务,而对于不对应的服务一般不感兴趣;
5、感觉自己的存在价值: 这类朋友要求在志愿者服务或志愿者活动中可以体现出自身价值,希望能够得到大家或社会得认同;
6、学习新技能: 这类朋友对于一些培训活动特别感兴趣,希望能够参加志愿者活动学习到一些新的技能;
7、善用业余空闲时间: 这类朋友对于时间的利用观点比较重视,活动中对于一些如迟到等浪费时间的现象特别反感;
8、扩宽社交圈子: 这类朋友只要是有能见到新面孔机会的活动都感兴趣,有时注意力不在志愿服务上,而可能转向了志愿者或其他人身上,志愿活动后会积极保持与人联系;
9、取得他人的认知和赞许以及在群体中的位置: 这类朋友希望有机会来表现自己,得到他人得认知称赞等,通过展示自己的能力来争得到领导者的角色;
10、丰富经验,自我成长: 这类朋友比较重视体现活动的趣味经历,容易对一些人或事情产生留恋或回味情绪,对于失败挫折难以放开;
11、培养组织能力及领导才能: 这类朋友对机构管理活动的兴趣较浓,对于培训课程兴趣也较大;
12、寻求新刺激及扩宽生活体验: 这类朋友对于有难度的活动都会积极参与,但经常
忽视某些重要问题;
13、为未来工作准备; 这类朋友可能注重有利于自身工作的人事关系的建立;
14、感觉义务工作有意义: 这类朋友比较重视工作的意义所在,对于某些意义较小的志愿工作就有可能不愿参加;
15、赶潮流,追时尚: 这类朋友喜欢新潮事物,盲目跟随,见到有同学朋友或其他人去做志愿服务,自己也赶去凑热闹玩新鲜;
16、出于对志愿服务的好奇: 这类朋友希望通过志愿服务有机会看服务对象是怎样的,如智力落后儿童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等等,或者觉得这一项服务内容较有新意,希望自己有机会去体验一下。
以上所述,是作为志愿者参与或不参与服务时所考虑的因素。如果能弄清楚自己的真正动机,经过细心思考而做出决定的话,这才是明智及有意义的行为。研究者通过一定的研究所得知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有以上数种,其统计来源结果可能与本地的志愿者参与动机有多少的出入,不过,这并不重要,它只是一个借鉴而已! 研究者们对于普通人为何参与志愿活动进行了研究,同时也对于某些朋友为何不参与志愿活动作了一定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的一些结果:
1、没有空余时间参与:
2、以自我中心,对其他的人和事情不感兴趣去关注:
3、对无报酬的工作不感兴趣:
4、认为做志愿者的意义不大:
5、不知道怎样参与志愿工作:
6、对志愿工作概念模糊,不了解其性质:
7、认为志愿工作是青年人的活动;
8、认为志愿工作是消闲玩意:
9、没有信心去应对志愿工作及服务:
10、志愿服务种类及性质不适合自己的选择:
11、认为志愿者是为人作廉价劳动力,地位不被重视,怕别人讲闲话:
12、怕志愿工作太投入会影响学业、功课或家庭生活:
13、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甚至有很多人反对:
14、怕接触到一些让自己悲伤或困难苦恼的人和事情:
当有了一定的参与动机后,这种动机会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咧?它会使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的表现和参与取向出现一些不同的情况: 再者,这样也可对任用志愿者起到一定帮助,协助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前,先了解自己的期望及需要,以免有所失望。 作为志愿者组织机构必须对众多的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及可能有的表现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在挑选志愿者时应多加注意和重视和培养,否则,会为组织机构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影响自身的发展。
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其实是其价值观一个侧面的反映,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现实问题,于是他选择通过做志愿者来尝试解决一下;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人和事需要帮助,于是他选择了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他认为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一点帮助。
价值观引导着个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千差万别的价值观或回报源于每个人对价值的主观评判不一样。同样,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内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着他们去做很多对社会、他人有意义的事情
志愿者培训(3): 志愿者的价值观
价值观引导着个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千差万别的价值观或回报源于每个人对价值的主观评判不一样。同样,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内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着他们去做很多对社会及他人有意义的事情。
志愿者的价值:
社会价值,个人价值和组织价值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每一个人从他一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他就已经不是孤立的人,而是社会的人,他就必然要同周围的人发生联系,这是谁也不能例外的事情。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是看他取得了什么。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维和行为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贡献。”
佛祖释迦牟尼问其一位弟子:“一滴水怎么才能不会干涸?”弟子半天答不上来。释迦牟尼告诉他:“将它放入大海里去。” 这段简单的对话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个人总是社会中的个人,社会总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与社会是息息相关的。个人离不开社会,个人只有融入社会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发挥其聪明才智,实现其自身价值;反之,个人如果脱离了社会,即使有再大的力量,也会象水滴一样干涸。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当你把爱心奉献给他人的时候,你也收获了爱的果实。所以志愿者对社会而言:
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建立和谐社会
义务工作,是提供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促进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义务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志愿者的个人价值
奉献社会
志愿者通过参与义务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一尽公民责任和义务。
丰富生活体验
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已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义工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提供学习的机会
志愿者在参与义务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增强对僧团的理解和认识
志愿者的组织价值
接受个人化服务
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
帮助融人社会,增强归属感
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寺院扩大与人的交流,增强僧团对人、对社会的了
解。同时,志愿者以身心财物的布施和供养,帮助寺院对世间的认识,从而建立其出世修行和入世度人的信心。
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其实是其价值观一个侧面的反映,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现实问题,于是他选择通过做志愿者来尝试解决一下;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人和事需要帮助,于是他选择了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他认为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一点帮助。
但是有某些时候,志愿者团体中的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参与动机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控,不然,团体中的各位志愿者会意见不一,影响团体的运作和团结。解决的方式是什么?培训课程就是其中一种,也算是比较好的一种。
培训是调控各个志愿者参与动机的方法之一,希望可以做到使某些志愿者可以转变自己不完善得动机,配合整个团体的运作!
所以,在志愿服务中提出和推广这些价值是组织者和志愿者组织的首要责任。
但是有某些时候,志愿者团体中的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参与动机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控,不然,团体中的各位志愿者会意见不一,影响团体的运作和团结。解决的方式是什么?培训课程就是其中一种,也算是比较好的一种。 培训是调控各个志愿者参与动机的方法之一,希望可以做到使某些志愿者可以转变自己不完善得动机,配合整个团体的运作!
所以作为志愿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应该在新会员入会后,组织好一个适应自身团体的基础(入门)培训,如果没有这样的培训的团体,我个人就觉得新参与的成员应该考虑一下这个团体的运作情况以及是否应该留下来。强调志愿者组织的目的是很有意义的,一个有组织性的志愿者团队必须有一定的价值观去体现他们平常的目标、成就、共同意见和行为。
当一个队伍没有他们一致的价值观,那么这个队伍将会变得难以领导;会因为意见分歧而难以开展工作。因此,组织者将必须花更多精力来管理这支队伍,除非她或他想仔细地调理各个志愿者之间在协调的价值观以及整个团队的凌乱的价值取向。
所以,在志愿服务中提出和推广这些价值是组织者和志愿者组织的首要责任。
义工手册
一、义工的含义
义工:词面上解释就是义务工作。我们这个组织包含的工作含义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义务工作是一种表达爱心、关怀、分享的积极行动。在人人平等参与的原则下,互相引发潜能,共同贡献社会,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协助反映社会问题及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丰富人力资源,协助加强及改善服务的质素。义工可作桥梁,协助加强福利机构与社区的沟通;丰富个人的生活体验;发挥所长及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尽公民责任;贡献及回馈社会。
二、义工的性质
就我们这样自发性的民间团体来说,目前我们属于义工9大分类中以下几种性质:
1. 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募款或捐款之策划性义工
2. 求职就业社会福利与保险之社福性义工
3. 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办公室或活动现场之直接服务性义工
4. 随着专业性的逐步提高不扩展服务对象和内容。
三、义工的角色
对服务对象来说,义工是关怀者、分享者、协助者、资源的提供者。
对服务机构来说,义工是伙伴、桥梁、服务的执行者及开拓者。
对社区及社会来说,义工是社区的建设者、社会教育者、策动者和改进者。
任何社会角色都有和其角色相匹配的行为规范,也正是他(她)所拥有的这一套行为规范才使他(她)拥有这样的社会角色,义工也不例外。那么,义工应该拥有怎样的工作态度呢?他们又有怎样的责任?下一节将对此作具体展开。
四、义工的工作态度及责任
认识机构宗旨和了解服务目的与自己期望的配合;具责任心、尽力完成工作及坚守工作岗位;有恒心去履行服务承诺;主动学习及发挥所长来参与服务;积极提供建设性建议来改善服务;具备互助及平等的精神;感同身受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要;心怀友善及热诚的态度;了解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及尊重他们的私隐和自主;铭记对服务机构之态度与责任并遵守机构工作指引及规则,不擅作主张。虚心接纳批评及主动地反映有建设的意见。积极参与工作交流、研讨及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并客观地作检讨及反省。
五、义工的精神与之享有的权利
1、义工有权利被视为所属团体或组织之工作人员,彼此互为同事——并非仅提供免费帮助的人。
2、义工有权利获得合适的工作指派--工作的指派,需考虑每位义工的喜好倾向、个性特质、生活体验、教育背景与职业背景等因素。
3、义工有权利对所属团体或组织作深入的了解--包括该团体或组织之政策、成员与工作计划。
4、义工有权利接受训练与继续教育--包括加强责任感的训练。
5、义工有权利到特定地方工作--即有良好规划、适于工作而且值得去工作的地方。
6、义工有权利获得工作上的晋升或多样化的工作经验--可经由擢升、转介或工作上特殊安排等管道促成。
7、义工有权利表达意见或建议--可无拘束地提出建议并参与策划。
8、义工有权利获得肯定--方式包括升迁与奖赏、对义工之工作的重视、及真诚地接纳义工为共事伙伴等。
附:志愿者的定义
1、志愿者是自然人。自然人是区别于法人、社团组织的一个概念,即有生命的个体,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其不受民族、种族、国籍和身份等的限制。需要提到一点:志愿者有否年龄的限制?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从年龄上划分,公民年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能注册登记为志愿者。
2、志愿者主观上须自愿。尽管目前我国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动机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但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志愿者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所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而不是强制性的。
3、客观上,志愿者须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或注册。非经注册或登记的志愿者,即使参加了志愿服务活动,也不能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志愿者。志愿者经过登记和注册,会便于非营利组织统一安排活动,防止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志愿者合法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需要。
附:非盈利组织
至于非营利组织,它完全是个“舶来品”,从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翻译而来,与非营利组织类似的词汇还有“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严格来讲,它与非营利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重合)、“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第三部门”(third sector)等。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明确的非营利组织分类标准,现行法规体系中只将其划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此,本文所指的非营利组织,则着重是指完全来自民间,无论注册与否,无论是否采用会员制,而基于某项公益事业为活动宗旨,主要通过广大志愿者来主要完成自身组织活动的组织和团体。
附:慈善义工的定义和条件
慈善志愿者总队慈善义工的定义
慈善志愿者总队的慈善义工是指不为物质报酬,不计个人得失,基于良知、信念和慈善爱心,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加入慈善志愿者总队的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
2、身体健康,能胜任一般的体力或脑力劳动;
3、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践行慈善义工的承诺;
4、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