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汽车服务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管理

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教育管理,提高其队伍综合素质,发挥各入党积极培养考察对象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我系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政治素养、专业学习、工作表现、行为规范、群众基础五个方面。

(一)政治素养

1、按《党章》的要求,党员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自觉参加学校组织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完成支部交给的各项组织、活动任务。

3、把组织和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

4、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积极参与班级建设和管理。

5、每月自觉向培养人汇报一次本月的思想状况,一学期向组织递交两份个人思想回报。

(二)专业学习

1、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风。

2、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学习成绩应达到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本年度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三)工作表现

1、在院、系学生会或班级有职务的考察对象,要立足本职、积极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不担任任何学生组织(不包括班级)职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必须参加由系部党支部或系部青支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3、积极配合班主任及班干部组织班级建设活动。

(四)行为规范

1、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应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在学生中有树立良好风貌。

2、自觉维护我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自身形象,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

(五)群众基础

1、密切联系同学,主动向班级同学宣传系部党支部的方针政策,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谦虚接受同学的监督。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班级同学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完成学院和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系部党支部所交给的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工作。

二、考核程序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系部党支部对我系的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表现进行学期考核及年度测评。

(二)考核分各考察对象自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三个层次进行。

1、各考察对象应对照考核内容的要求,首先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考核表”。

2、系支部委员会给本系支部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做出鉴定意见及考核分数。

3、在普通同学中采用调查表的形式对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三)对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量化考核分、群众评分、支部评分的分数相加,得出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最后得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若总分超出满分以满分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四)各负责人在每年的五月底进行考核,结果上报系党支部,六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

三、量化考核细则

量化考核满分为80分,分政治素养(20分)、专业学习(15分)、工作表现(15分)、行为规范(15分)、群众基础(15分),另加奖分。

(一)政治素养(20分)

1、自觉参加学校组织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学习和读书活动,未完成任务一次扣2分。要求上交的书面资料如不上交的扣2分。

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事发当时在现场的必须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组织,置之不理或是隐瞒不报的酌情扣分(1-3分)

3、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是工作中出现重大疏忽、主观上不主动完成者扣3分。

(二)业务学习(15分)

学期考试不及格一门扣10分;超过两门不及格的扣除本项考评全部分数,并上报组织,给予通告批评。

(三)工作表现 (15分)

1、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担任学生干部的,根据《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其表现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级进行评定,优秀者为15分,称职者为10分,不称职者为5分、有严重过失的为0分。

2、不担任职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每年参加支部活动或者志愿服务3次以上,低于3次扣10分。

(四)行为规范(15分)

1、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操行分不应低于95分,低于者扣5分。

2、有任何重大违纪现象者扣15分(注:包括和老师顶嘴,不服从老师)。

(五)群众基础(15分)

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所在班级,同学根据各考察对象在班级的各项表现,给予满意、不满意的评价。班级满意率90%以上此项考评给予满分、满意率80%-89%为15分、满意率60%-79%为10分,满意率低于60%为0分。

(六)奖分

1、得到老师及学生的好评者给予加2分

2、给我系党支部工作提出一定有效可实施的建议与意见者给予加3分

3、主动组织个所在组工作者给予加2分

四、奖惩

(一)考核内容任何一项得零分,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评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取消提名为预备党员的资格,并作出相应的检讨。系部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

(四)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按照学校的规定,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考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汽车服务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管理

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教育管理,提高其队伍综合素质,发挥各入党积极培养考察对象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我系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政治素养、专业学习、工作表现、行为规范、群众基础五个方面。

(一)政治素养

1、按《党章》的要求,党员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自觉参加学校组织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完成支部交给的各项组织、活动任务。

3、把组织和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

4、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积极参与班级建设和管理。

5、每月自觉向培养人汇报一次本月的思想状况,一学期向组织递交两份个人思想回报。

(二)专业学习

1、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搞好学习,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风。

2、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学习成绩应达到本班级中等以上水平,本年度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三)工作表现

1、在院、系学生会或班级有职务的考察对象,要立足本职、积极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不担任任何学生组织(不包括班级)职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必须参加由系部党支部或系部青支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3、积极配合班主任及班干部组织班级建设活动。

(四)行为规范

1、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应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在学生中有树立良好风貌。

2、自觉维护我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自身形象,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

(五)群众基础

1、密切联系同学,主动向班级同学宣传系部党支部的方针政策,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谦虚接受同学的监督。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班级同学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完成学院和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系部党支部所交给的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工作。

二、考核程序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系部党支部对我系的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表现进行学期考核及年度测评。

(二)考核分各考察对象自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三个层次进行。

1、各考察对象应对照考核内容的要求,首先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考核表”。

2、系支部委员会给本系支部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做出鉴定意见及考核分数。

3、在普通同学中采用调查表的形式对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三)对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量化考核分、群众评分、支部评分的分数相加,得出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最后得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若总分超出满分以满分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四)各负责人在每年的五月底进行考核,结果上报系党支部,六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

三、量化考核细则

量化考核满分为80分,分政治素养(20分)、专业学习(15分)、工作表现(15分)、行为规范(15分)、群众基础(15分),另加奖分。

(一)政治素养(20分)

1、自觉参加学校组织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学习和读书活动,未完成任务一次扣2分。要求上交的书面资料如不上交的扣2分。

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事发当时在现场的必须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组织,置之不理或是隐瞒不报的酌情扣分(1-3分)

3、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是工作中出现重大疏忽、主观上不主动完成者扣3分。

(二)业务学习(15分)

学期考试不及格一门扣10分;超过两门不及格的扣除本项考评全部分数,并上报组织,给予通告批评。

(三)工作表现 (15分)

1、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担任学生干部的,根据《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其表现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级进行评定,优秀者为15分,称职者为10分,不称职者为5分、有严重过失的为0分。

2、不担任职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每年参加支部活动或者志愿服务3次以上,低于3次扣10分。

(四)行为规范(15分)

1、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的操行分不应低于95分,低于者扣5分。

2、有任何重大违纪现象者扣15分(注:包括和老师顶嘴,不服从老师)。

(五)群众基础(15分)

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所在班级,同学根据各考察对象在班级的各项表现,给予满意、不满意的评价。班级满意率90%以上此项考评给予满分、满意率80%-89%为15分、满意率60%-79%为10分,满意率低于60%为0分。

(六)奖分

1、得到老师及学生的好评者给予加2分

2、给我系党支部工作提出一定有效可实施的建议与意见者给予加3分

3、主动组织个所在组工作者给予加2分

四、奖惩

(一)考核内容任何一项得零分,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评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取消提名为预备党员的资格,并作出相应的检讨。系部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

(四)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按照学校的规定,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考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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