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国民生问题及农民工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城乡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社会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很多民生问题。在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在我国,农民工这一群体数量十分庞大,他们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作为社会的底层,他们的生存状况尤其值得关注。
关键词:农民工 生存现状 农民问题 解决措施
一、毛泽东民生思想中关于保障农民利益的政策思想
毛泽东保障农民利益的民生思想的渊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问题的理论;二是中国传统重农、民本思想及近代民主主义思想;三是共产党领导的早期革命实践。
二、农民工生存现状
(一)、就业问题
进城农民工遭遇到职业歧视,不少城市出台了限制性政策,工作条件和待遇较好的工种则严格限制农民工进入,农民工从事的多是累、脏、差、险工作。并且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承担着超负荷的身体压力和工作压力。
(二)、生存问题
从整体来看,进城农民工的生存水平与质量处在城市社会的底层。收入方面,农民工的工资主要是维持其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用于维持家属生存和自身发展的部分比例很小。农民工的消费主要是用于吃、住、行方面的基本生活必需消费,日常消费中的恩格尔系数很高,饮食非常简单,生活费用低农民工的住宿条件也非常差,多是住在集体宿舍、工棚里,或是在城市郊区合伙租赁民房,住房拥挤,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基本生活设施也不健全。
(三)、人身权利问题
首先,进城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工资水平低,且经常遭到恶意拖欠;劳动时间长,休息权得不到保障;劳动条件差,缺乏劳动安全保障;缺乏社会保障,用工单位很少为农民工办理保险;农民工子女不能与城市居民子女一样享受同样的教育。
(四)、心理问题
一是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在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社会交往等方面都处于劣势,普遍产生失落感;二是被排斥在医疗保险、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子女教育等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之外,产生自卑心理;三是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以及文化差异而导致交往的不适应,焦虑心理比较严重;四是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异常艰难,没有必要的社会保障,缺乏安全感。
(五)、自身素质困境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的素 质显得明显的不足,从而造成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不利于就业,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不利于融入城市文明。
三、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
(一)、毛泽东分析了中国农民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指出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他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和统治阶级压迫榨取的对象主要是农民。
(二)、农民是中国的基本群众,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
(三)、毛泽东强调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斗争在推翻反动政权,建立人民革命政权中的重大作用。几千年来,土豪劣绅大地主凭借着反动政权压榨农民,农民革命“非推翻这个压榨的政权便不能有农民的地位,这是现时中国农民运动的一个最大的特色”。在农村,国民革命需要—个大的变动,这个变动就是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
四、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2、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3、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
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 准开工报告。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起到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4、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二)、加强农民工招用合同管理
1、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3、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劳动劳动安全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1、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3、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4、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1]对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障和最低工资的政策效应分析 刘传江 武汉大学
[2]农业部长谈解决农民工问题思路 新华网 2010.10.13
[3]农民工生存现状:约2亿多人没能真正融入城镇 解放报 2013.11.25
关注中国民生问题及农民工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城乡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社会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很多民生问题。在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在我国,农民工这一群体数量十分庞大,他们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作为社会的底层,他们的生存状况尤其值得关注。
关键词:农民工 生存现状 农民问题 解决措施
一、毛泽东民生思想中关于保障农民利益的政策思想
毛泽东保障农民利益的民生思想的渊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问题的理论;二是中国传统重农、民本思想及近代民主主义思想;三是共产党领导的早期革命实践。
二、农民工生存现状
(一)、就业问题
进城农民工遭遇到职业歧视,不少城市出台了限制性政策,工作条件和待遇较好的工种则严格限制农民工进入,农民工从事的多是累、脏、差、险工作。并且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承担着超负荷的身体压力和工作压力。
(二)、生存问题
从整体来看,进城农民工的生存水平与质量处在城市社会的底层。收入方面,农民工的工资主要是维持其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用于维持家属生存和自身发展的部分比例很小。农民工的消费主要是用于吃、住、行方面的基本生活必需消费,日常消费中的恩格尔系数很高,饮食非常简单,生活费用低农民工的住宿条件也非常差,多是住在集体宿舍、工棚里,或是在城市郊区合伙租赁民房,住房拥挤,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基本生活设施也不健全。
(三)、人身权利问题
首先,进城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工资水平低,且经常遭到恶意拖欠;劳动时间长,休息权得不到保障;劳动条件差,缺乏劳动安全保障;缺乏社会保障,用工单位很少为农民工办理保险;农民工子女不能与城市居民子女一样享受同样的教育。
(四)、心理问题
一是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在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社会交往等方面都处于劣势,普遍产生失落感;二是被排斥在医疗保险、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子女教育等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之外,产生自卑心理;三是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以及文化差异而导致交往的不适应,焦虑心理比较严重;四是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异常艰难,没有必要的社会保障,缺乏安全感。
(五)、自身素质困境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的素 质显得明显的不足,从而造成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不利于就业,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不利于融入城市文明。
三、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
(一)、毛泽东分析了中国农民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指出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他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和统治阶级压迫榨取的对象主要是农民。
(二)、农民是中国的基本群众,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
(三)、毛泽东强调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斗争在推翻反动政权,建立人民革命政权中的重大作用。几千年来,土豪劣绅大地主凭借着反动政权压榨农民,农民革命“非推翻这个压榨的政权便不能有农民的地位,这是现时中国农民运动的一个最大的特色”。在农村,国民革命需要—个大的变动,这个变动就是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
四、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2、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3、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
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 准开工报告。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起到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4、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二)、加强农民工招用合同管理
1、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3、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劳动劳动安全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1、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3、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4、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1]对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障和最低工资的政策效应分析 刘传江 武汉大学
[2]农业部长谈解决农民工问题思路 新华网 2010.10.13
[3]农民工生存现状:约2亿多人没能真正融入城镇 解放报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