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预付款履约担保函格式
致: (为本履约担保的受益人)
鉴于:
(A) 贵公司于[填入日期]与[填入承包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以下称“承包商”)签订一份《电子汽
车衡供应及安装合同》(以下称“合同”),且承包商已同意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接
(B) 按合同条款的要求,承包商须提供一份预付款履约担保作为贵公司支付预付款的先决条件。
考虑到贵公司已接受我们[填入签署人名称](以下称“担保人”)作为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担保人,特此,我们保证将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支付给贵公司[填入金额数字和文字](以下称“担保金”),并与贵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 无论任何时候或在任何期间内,也无论是一次或多次,只要一收到贵公司的书面索赔函,
注明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不管承包商是否提出异议,也无需提供任何承包商违约的证据,并不附带任何条件,我们将立即向贵公司支付索赔函注明的金额,但总数不超过担保金总额;我们无权对贵公司索赔的金额进行扣除、抵销或提出反请求。我们将全额支付给贵公司每一笔或多笔索赔款项,并汇到由贵公司书面指定的银行,存入贵公司名下的帐户中。
2. 我们在本履约担保项下的付款义务是第一顺序的、连带的、不可撤销的和无条件的,并不
得损害前条的规定;我们在本履约担保项下的付款义务,决不受任何行为、疏忽、事物或事情的影响,不论我们或贵公司对此知道与否,也不论这些行为、疏忽、事物或事情是否有可能导致我们全部或部分减轻或解除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a)
(b) 任何对承包商或任何其它人的履约时间延长、弃权或债务延期; 任何对承包商或任何其它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变更、和解、更新、减轻、拒绝或
疏于执行任何权利或担保,或要求补偿;
(c)
(d) 任何与承包商或任何其它人有关的法律上的限制、禁止或无资格; 任何对合同、工程/货物、其它文件或担保所作的变更、改变、修改或补充,以致本
履约担保包含这些变更、改变、修改或补充;
(e) 任何合同、其它文件或担保项下承包商或其它人之任何义务或责任的无强制执行
力、无效、非法或落空;
(f) 任何由贵公司本身或贵公司下属的员工或代理人作出的与合同有关的行为或疏忽;
(g)
3.
4. 任何承包商根据合同或其它提出扣除或反请求的权利。 我们放弃对上述第2条的任何部分或全部事情要求发出通知的权利。 本履约担保和它有关的见索即付要求,在下列最先发生的事实发生以前将始终维持有效并
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a) 担保金已全部支付,或
直到贵公司已根据合同要求扣回支付的合同预付款. (b)
5. 所有依据本履约担保支付的金额,将免除任何形式的,现在或将来的,税收、关税、经
费、报酬、扣除额或代扣代缴额。
6.
7. 贵公司有权转让本履约担保项下的权益,无需我们同意。 本履约担保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一切由本履约担保引起的
争议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并进行裁决。
8. 任何送达我们的通知或见索即付要求的形式不受限制,所有这些通知或见索即付要求应对
我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
(a)
(b) 由专人送达下面规定的地址,和 为此目的,加盖贵公司公章。
9. 如果本履约担保的任何条款被宣布或被裁定为非法、不能执行或无效,该条款应被删去,
但不得影响本履约担保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其他条款仍然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10.
本履约担保对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法定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效。
通知履约担保人的地址:[填入用于通知的地址]
于 年____月___日由[填入担保人名称]的授权代表人签署
授权代表人 银行印章
合同
预付款履约担保函格式
致: (为本履约担保的受益人)
鉴于:
(A) 贵公司于[填入日期]与[填入承包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以下称“承包商”)签订一份《电子汽
车衡供应及安装合同》(以下称“合同”),且承包商已同意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接
(B) 按合同条款的要求,承包商须提供一份预付款履约担保作为贵公司支付预付款的先决条件。
考虑到贵公司已接受我们[填入签署人名称](以下称“担保人”)作为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担保人,特此,我们保证将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支付给贵公司[填入金额数字和文字](以下称“担保金”),并与贵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 无论任何时候或在任何期间内,也无论是一次或多次,只要一收到贵公司的书面索赔函,
注明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不管承包商是否提出异议,也无需提供任何承包商违约的证据,并不附带任何条件,我们将立即向贵公司支付索赔函注明的金额,但总数不超过担保金总额;我们无权对贵公司索赔的金额进行扣除、抵销或提出反请求。我们将全额支付给贵公司每一笔或多笔索赔款项,并汇到由贵公司书面指定的银行,存入贵公司名下的帐户中。
2. 我们在本履约担保项下的付款义务是第一顺序的、连带的、不可撤销的和无条件的,并不
得损害前条的规定;我们在本履约担保项下的付款义务,决不受任何行为、疏忽、事物或事情的影响,不论我们或贵公司对此知道与否,也不论这些行为、疏忽、事物或事情是否有可能导致我们全部或部分减轻或解除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a)
(b) 任何对承包商或任何其它人的履约时间延长、弃权或债务延期; 任何对承包商或任何其它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变更、和解、更新、减轻、拒绝或
疏于执行任何权利或担保,或要求补偿;
(c)
(d) 任何与承包商或任何其它人有关的法律上的限制、禁止或无资格; 任何对合同、工程/货物、其它文件或担保所作的变更、改变、修改或补充,以致本
履约担保包含这些变更、改变、修改或补充;
(e) 任何合同、其它文件或担保项下承包商或其它人之任何义务或责任的无强制执行
力、无效、非法或落空;
(f) 任何由贵公司本身或贵公司下属的员工或代理人作出的与合同有关的行为或疏忽;
(g)
3.
4. 任何承包商根据合同或其它提出扣除或反请求的权利。 我们放弃对上述第2条的任何部分或全部事情要求发出通知的权利。 本履约担保和它有关的见索即付要求,在下列最先发生的事实发生以前将始终维持有效并
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a) 担保金已全部支付,或
直到贵公司已根据合同要求扣回支付的合同预付款. (b)
5. 所有依据本履约担保支付的金额,将免除任何形式的,现在或将来的,税收、关税、经
费、报酬、扣除额或代扣代缴额。
6.
7. 贵公司有权转让本履约担保项下的权益,无需我们同意。 本履约担保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一切由本履约担保引起的
争议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并进行裁决。
8. 任何送达我们的通知或见索即付要求的形式不受限制,所有这些通知或见索即付要求应对
我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
(a)
(b) 由专人送达下面规定的地址,和 为此目的,加盖贵公司公章。
9. 如果本履约担保的任何条款被宣布或被裁定为非法、不能执行或无效,该条款应被删去,
但不得影响本履约担保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其他条款仍然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10.
本履约担保对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法定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效。
通知履约担保人的地址:[填入用于通知的地址]
于 年____月___日由[填入担保人名称]的授权代表人签署
授权代表人 银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