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范文: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 [ ]辽住刑委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11-39801345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
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
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
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
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
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
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
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
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
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
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篇一: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 刑
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知律刑字[2010]
号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篇二:刑法诉讼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
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
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
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
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
询 ;
□ 2、代理申诉、控
告 ;
□ 3、申请取保候
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
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
人;
□ 6、查阅、摘抄、
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
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
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
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
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
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
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
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
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
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
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
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
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
由不提供
(三)甲方无正
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
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精选范文: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 [ ]辽住刑委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11-39801345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
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
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
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
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
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
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
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
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
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
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篇一: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 刑
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知律刑字[2010]
号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篇二:刑法诉讼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
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
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
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
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
询 ;
□ 2、代理申诉、控
告 ;
□ 3、申请取保候
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
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
人;
□ 6、查阅、摘抄、
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
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
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
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
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
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
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
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
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
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
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
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
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共2篇)]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
由不提供
(三)甲方无正
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
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