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陕
西省地方标准
DB61/T423-2008
兰炭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
2008-02-27发布 2008-09-01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T423-2008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及定义.......................................................1 4 要求.............................................................1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5
...
DB61/T423-2008
前 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采用低温干馏技术的生产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可用于指导县域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
本标准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科学学会、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王珍、张景林、冉新权。 本标准首次发布。
DB61/T423-2008
兰炭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兰炭行业清洁生产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中低温干馏技术,进行神府煤转化生产兰炭企业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479-89 水质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7486-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GB7490-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 GB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12998-91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91 水质 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13456-19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 )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分析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及定义。
3.1 神府煤
泛指灰份≤6%、硫份≤0.6%、挥发酚≥36%、含油率≥7%、固定碳≥52%的陕北地区煤。 3.2 中低温煤干馏
煤中低温干馏(热解)是指在850℃以下,隔绝空气(或在非氧化气氛) 条件下将煤进行加热发生的一系列物理变化和化学反应的复杂过程,最终得到兰炭(又称半焦)、煤焦油和煤气等产品。 3.3 兰炭、熄焦与筛焦
兰炭为煤中低温干馏最终得到的固体产品,又称半焦,其熄灭过程称为熄焦,筛分过程称为筛焦。 3.4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设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 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将兰炭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兰炭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见表1至表5。
表1 兰炭生产工艺与装备指标
表2 项目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表3 项目产品指标
表4 废物排放与回收利用指标
表5 环境管理指标
5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5.1 数据采集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5.2 计算方法
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使用量、产品产量、工序能耗、焦炉煤气利用率、吨焦耗热量等均以法定月报或者年报为准。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能源转换差
能源转换差=原料煤(干)折标煤-兰炭(干)折标煤-焦油(无水)折标煤-煤气
(外供)折标煤-硫磺折标煤-粉煤(干)折标煤-化产折标煤
(2)总耗能源
总耗能源=能源转换差+新鲜水消耗折标煤+电力消耗折标煤 (3)炭化工序能耗
总耗能源(标准煤)
炭化工序能耗兰炭产能(t )
(4)原煤产兰炭量(t /t 原煤)、原煤产焦油量(t /t 原煤)、原煤产煤气量(m 3/t 原煤) (5)煤气利用率
煤气利用量
煤气利用率(%)×100%
煤气总量
(6)吨兰炭耗新鲜水量
新鲜水量(t/h)
吨兰炭耗新鲜水量(m 3 /t)兰炭×100%
兰炭(t/h)
(7)总用水量(t/h)
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冷却循环水用量+二次回用水量 (8)水的重复使用率
冷却循环水量+二次回用水
水的重复使用率(%)×100%
总用水量
(9)水的循环使用率
冷却循环水量
水的循环使用率(%)100%
总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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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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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炭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
2008-02-27发布 2008-09-01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T423-2008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及定义.......................................................1 4 要求.............................................................1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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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423-2008
前 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采用低温干馏技术的生产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可用于指导县域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
本标准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科学学会、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王珍、张景林、冉新权。 本标准首次发布。
DB61/T423-2008
兰炭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兰炭行业清洁生产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中低温干馏技术,进行神府煤转化生产兰炭企业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479-89 水质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7486-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GB7490-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 GB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12998-91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91 水质 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13456-19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 )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分析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及定义。
3.1 神府煤
泛指灰份≤6%、硫份≤0.6%、挥发酚≥36%、含油率≥7%、固定碳≥52%的陕北地区煤。 3.2 中低温煤干馏
煤中低温干馏(热解)是指在850℃以下,隔绝空气(或在非氧化气氛) 条件下将煤进行加热发生的一系列物理变化和化学反应的复杂过程,最终得到兰炭(又称半焦)、煤焦油和煤气等产品。 3.3 兰炭、熄焦与筛焦
兰炭为煤中低温干馏最终得到的固体产品,又称半焦,其熄灭过程称为熄焦,筛分过程称为筛焦。 3.4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设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 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将兰炭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兰炭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见表1至表5。
表1 兰炭生产工艺与装备指标
表2 项目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表3 项目产品指标
表4 废物排放与回收利用指标
表5 环境管理指标
5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5.1 数据采集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5.2 计算方法
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使用量、产品产量、工序能耗、焦炉煤气利用率、吨焦耗热量等均以法定月报或者年报为准。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能源转换差
能源转换差=原料煤(干)折标煤-兰炭(干)折标煤-焦油(无水)折标煤-煤气
(外供)折标煤-硫磺折标煤-粉煤(干)折标煤-化产折标煤
(2)总耗能源
总耗能源=能源转换差+新鲜水消耗折标煤+电力消耗折标煤 (3)炭化工序能耗
总耗能源(标准煤)
炭化工序能耗兰炭产能(t )
(4)原煤产兰炭量(t /t 原煤)、原煤产焦油量(t /t 原煤)、原煤产煤气量(m 3/t 原煤) (5)煤气利用率
煤气利用量
煤气利用率(%)×100%
煤气总量
(6)吨兰炭耗新鲜水量
新鲜水量(t/h)
吨兰炭耗新鲜水量(m 3 /t)兰炭×100%
兰炭(t/h)
(7)总用水量(t/h)
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冷却循环水用量+二次回用水量 (8)水的重复使用率
冷却循环水量+二次回用水
水的重复使用率(%)×100%
总用水量
(9)水的循环使用率
冷却循环水量
水的循环使用率(%)100%
总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