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企业卓越执行力、塑造优良的干部队伍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组长:董事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各业务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行政办、企管部、党工部、保卫部
纪委和人力资源部为牵头单位。
二、劳动记录督查小组职责
1、制定检查考核制度;
2、组织对公司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3、组织分析劳动纪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
1、是否建立签到签退制度以及记工台帐;
2、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3、有无旷工,请假是否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
(二)班中离岗情况
1、是否建立班中离岗登记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有无擅自离岗人员;
3、离岗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三)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情况
1、有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看电视等行为;
2、有无闲聊、睡觉、高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3、有无长时间占用公话私聊或干私活;
(四)请销假情况
1、是否建立请销假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请假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假;
(五)工作环境情况
1、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2、办公室有无存放干私活或影响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项;
3、办公桌面上是否压放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图案等。
四、检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巡查;
(二)对班中因公离岗人员和请假人员进行跟踪抽检,要求离岗人员用固定电话拨打本单位办公室电话,确认是否因公离岗或请假;
(三)检查人员要现场填写《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附件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束1日内,检查人员要汇总分析检查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向纪委书记汇报,经批示后,内网公布检查结果并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一)根据《长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提出的“五个不准”进行责任追究,由相关业务部室落实;
(二)被检查单位或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单位当月考核分2—10分,计入劳资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中;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不自觉接受督查小组检查的;
(三)上班期间凡是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进行处罚;
(四)督查小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无故不按时参加检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的;
3、不认真汇总分析检查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的;
4、不按时向监督小组汇报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长平公司劳动纪律督查小组(人力资源部代章)
附件一
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
被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企业卓越执行力、塑造优良的干部队伍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组长:董事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各业务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行政办、企管部、党工部、保卫部
纪委和人力资源部为牵头单位。
二、劳动记录督查小组职责
1、制定检查考核制度;
2、组织对公司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3、组织分析劳动纪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
1、是否建立签到签退制度以及记工台帐;
2、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3、有无旷工,请假是否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
(二)班中离岗情况
1、是否建立班中离岗登记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有无擅自离岗人员;
3、离岗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三)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情况
1、有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看电视等行为;
2、有无闲聊、睡觉、高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3、有无长时间占用公话私聊或干私活;
(四)请销假情况
1、是否建立请销假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请假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假;
(五)工作环境情况
1、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2、办公室有无存放干私活或影响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项;
3、办公桌面上是否压放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图案等。
四、检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巡查;
(二)对班中因公离岗人员和请假人员进行跟踪抽检,要求离岗人员用固定电话拨打本单位办公室电话,确认是否因公离岗或请假;
(三)检查人员要现场填写《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附件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束1日内,检查人员要汇总分析检查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向纪委书记汇报,经批示后,内网公布检查结果并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一)根据《长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提出的“五个不准”进行责任追究,由相关业务部室落实;
(二)被检查单位或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单位当月考核分2—10分,计入劳资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中;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不自觉接受督查小组检查的;
(三)上班期间凡是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进行处罚;
(四)督查小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无故不按时参加检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的;
3、不认真汇总分析检查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的;
4、不按时向监督小组汇报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长平公司劳动纪律督查小组(人力资源部代章)
附件一
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
被检查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