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火工品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根据2015年8月15日乌江铁路建设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乌江铁路火工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我项目部收到该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项目部安质部学习文件精神并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成立专项安全检查小组。隧道火工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责任重的工程,我项目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项目部管辖范围内隧道火工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项目部炸药库全员及安全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以上措施以实现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的目的,杜绝事故发生。
一、加强安全教育
我项目部根据乌建铁指〔2015〕44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于8月18日对2号隧道出口,爆破作业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项目部全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培训。
培训重点以各隧道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主,项目部人员为辅,做到全员覆盖。培训会议认真宣读了上级单位对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了火工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同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对隧道爆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领用、装药、起爆、爆破后检查等相关工序的安全操作开展了教育培训,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加强对爆破作业环境的监管,以保证在火工品使用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二、对炸药库进行了安全排查
8月18日项目部安质部、物资部联合对炸药库火工品管理进行了排查,
重点落实火工品进出库及爆破物品领用、退库记录台账。发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都经过兴安盟公安局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爆破作业人员和安全员均持证上岗,炸药库经扎旗公安局和兴安盟公安局验收合格,炸药库看守人员实行双人24小时值岗制度,现场消防设施齐全,炸药库保护区内,未发现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种杂物。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了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对火工品的取用、装填、起爆和爆后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我项目部隧道口火工品的搬运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监管、火工品搬运中未使用装载机械,炸药、雷管分两辆专用车辆运输;火工品搬运前,洞内已停止施工作业,施工区内其他作业班组人员已全部退到安全位置;未发现火工品搬运工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以及火柴、打火机等。
四、对《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小组对隧道爆破工作业证件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作业区域内爆破员佩戴了安全帽;装药和堵塞符合安全要求,对爆破作业安全规定以及爆破警戒及排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全面落实爆破警戒及排险工作
为彻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生产原则,我项目部加大对隧道内使用炸药各流程的监管。当装药、连线、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洞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危险区,并在规定位置设置进洞警戒线;警戒人员全部按指定地点就位后,检查危险区确认无人后,方可发出起爆信
号;起爆5分钟后,由两名爆破工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盲炮情况后,解除警戒,转入下道工序;检查发现或怀疑存在哑炮,必须经过15分钟后方准进入现场实施进一步检查;对盲炮区应插上红旗警示,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现场安全隐患及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我们将通过后期的检查,加强隧道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控和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通过此次检查和对全员的培训,隧道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能充分认识到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的安全重要性,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好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XXXXXXX项目部
2015年8月20日
项目部火工品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根据2015年8月15日乌江铁路建设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乌江铁路火工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我项目部收到该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项目部安质部学习文件精神并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成立专项安全检查小组。隧道火工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责任重的工程,我项目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项目部管辖范围内隧道火工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项目部炸药库全员及安全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以上措施以实现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的目的,杜绝事故发生。
一、加强安全教育
我项目部根据乌建铁指〔2015〕44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于8月18日对2号隧道出口,爆破作业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项目部全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培训。
培训重点以各隧道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主,项目部人员为辅,做到全员覆盖。培训会议认真宣读了上级单位对火工品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了火工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同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对隧道爆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领用、装药、起爆、爆破后检查等相关工序的安全操作开展了教育培训,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加强对爆破作业环境的监管,以保证在火工品使用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二、对炸药库进行了安全排查
8月18日项目部安质部、物资部联合对炸药库火工品管理进行了排查,
重点落实火工品进出库及爆破物品领用、退库记录台账。发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都经过兴安盟公安局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爆破作业人员和安全员均持证上岗,炸药库经扎旗公安局和兴安盟公安局验收合格,炸药库看守人员实行双人24小时值岗制度,现场消防设施齐全,炸药库保护区内,未发现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种杂物。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了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对火工品的取用、装填、起爆和爆后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我项目部隧道口火工品的搬运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监管、火工品搬运中未使用装载机械,炸药、雷管分两辆专用车辆运输;火工品搬运前,洞内已停止施工作业,施工区内其他作业班组人员已全部退到安全位置;未发现火工品搬运工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以及火柴、打火机等。
四、对《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小组对隧道爆破工作业证件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作业区域内爆破员佩戴了安全帽;装药和堵塞符合安全要求,对爆破作业安全规定以及爆破警戒及排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全面落实爆破警戒及排险工作
为彻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生产原则,我项目部加大对隧道内使用炸药各流程的监管。当装药、连线、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洞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危险区,并在规定位置设置进洞警戒线;警戒人员全部按指定地点就位后,检查危险区确认无人后,方可发出起爆信
号;起爆5分钟后,由两名爆破工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盲炮情况后,解除警戒,转入下道工序;检查发现或怀疑存在哑炮,必须经过15分钟后方准进入现场实施进一步检查;对盲炮区应插上红旗警示,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现场安全隐患及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我们将通过后期的检查,加强隧道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控和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通过此次检查和对全员的培训,隧道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能充分认识到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的安全重要性,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好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XXXXXXX项目部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