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坪县2013年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3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和绿化家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3年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阿恰乡和启浪乡主要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两个乡各完成林带宽度不低于3米,长度不少于10公里长的农田防护林,并全部完成富民安居房前屋后的植树。阿恰乡造林造林面积不得少于67亩,沙枣苗不得少于22400株;启浪乡造林面积不得少于50亩,杨树苗不得少于222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44400株。
2、玉尔其乡、盖孜力乡主要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两个乡各完成宽度10米、长度3公里的外环防护林林带任务,并全部完成富民安居房前屋后的植树,其中,玉尔其乡造林面积不得少于275亩,杨树苗不得少于65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1500株;盖孜力乡造林面积不得少于208亩,杨树苗不得少于526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30700株、胡杨苗不得少于10000株。
3、柯坪镇完成宽度3-5米、长度1公里的外环林带任务和畜牧养殖小区的补植绿化。杨树苗不得少于50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4000株。
4、水利局负责沉沙池的平地、打埂、修渠、浇灌;林业局负责柯玛造林区的平地、打埂、修渠、浇灌,县直单位共同完成沉沙池214亩及柯玛500亩造林区义务植树的任务。
二、责任划分
1、各乡镇:主要负责明年春季农田防护林和富民安居房前屋后的植树造林工作,内容主要是林带的整地、挖穴、浇灌、造林,村庄道路两旁的补植以及富民安居房前屋后植树的相关宣传、督促、检查工作。
2、城建局:负责县城城镇街道、社区、县直部门的绿化。
3、林业局:负责苗木检验检疫,全县造林的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并负责柯玛示范园区明年春季造林区放线和地块编号等工作。
4、水利局:负责落实调蓄沉沙池林带的平地修渠、浇灌及明春造林时地块划分、定线标示、整地打号。
5、农业局:负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林带的绿化。
6、其它县直机关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牵头通知参加集体义务植树造林工程划分的任务。
三、时间要求
1、各乡镇负责完成辖区内2013年植树造林地块的平地、整地打埂、冬灌等工作,11月15号前完成。
2、旧林带的平整、打埂、涂白、清理、浇水工作于11
月25之前完成。
3、春季植树造林苗木的订购于2013年3月5日之前完成。
4、全县春季植树造林的时间在2013年4月5日之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全方位调动广大干部、农民参加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通过舆论引导,政策导向激发农民普遍利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边路旁栽树。根据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本着“谁造谁有”、“树随地走”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造林的热潮。
2、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为进一步巩固造林成果,防止原地每年复植,要求各乡镇、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好地块的平整、修渠、浇灌、苗木的选购、栽植和后续及时浇水的工作,确保每一个步骤都不苟且、不应付、不模糊,保证栽一棵、活一棵。
3、加强管护,保障苗木茁壮成长。一是各乡镇要广泛宣传爱绿护绿和防火防病虫知识,在重点路段书写管护标语,制作管护标牌,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体参与、全力支持造林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禁止林带区放牧,防止牲畜啃咬。三是积极探索有奖举报措施,把造林苗木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发现有损毁苗木的行为,要及时举报,及时兑现,并依法依规给予损苗的责任人处罚教育,有权要求当事人进行
赔偿。四是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毁坏林木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处理。
4、制定奖罚。各乡镇对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单位或组织,按3000-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造林成活率达到70%-85%的不奖不罚,对造林成活率达不到70%的,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而且还要对该单位或组织按每亩投入的费用进行相应处罚,对在造林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敷衍塞责的单位或组织并责令第二年自行承担苗木费用进行重栽。同时,县上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的植树造林情况予以核查验收,在完成任务面积的情况下,根据造林成活率的高低也相应给予奖罚。
五、考核管理
1、2012年11月检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明年春季植树造林的前期准备的平地、打埂、冬灌。
2、2013年3月份检查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栽植前地块的放线、挖穴、苗木的准备及浇水。
3、2013年4月份检查栽植的质量、定干、剪口涂油漆、浇水。
4、2013年5月-9月检查林带的浇水、管护、成活率。 5、2013年10月检查林带的浇水、成活率、树木的涂白、林带的清理。
柯坪县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柯坪县2013年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3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和绿化家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3年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阿恰乡和启浪乡主要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两个乡各完成林带宽度不低于3米,长度不少于10公里长的农田防护林,并全部完成富民安居房前屋后的植树。阿恰乡造林造林面积不得少于67亩,沙枣苗不得少于22400株;启浪乡造林面积不得少于50亩,杨树苗不得少于222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44400株。
2、玉尔其乡、盖孜力乡主要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两个乡各完成宽度10米、长度3公里的外环防护林林带任务,并全部完成富民安居房前屋后的植树,其中,玉尔其乡造林面积不得少于275亩,杨树苗不得少于65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1500株;盖孜力乡造林面积不得少于208亩,杨树苗不得少于526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30700株、胡杨苗不得少于10000株。
3、柯坪镇完成宽度3-5米、长度1公里的外环林带任务和畜牧养殖小区的补植绿化。杨树苗不得少于5000株、沙枣苗不得少于4000株。
4、水利局负责沉沙池的平地、打埂、修渠、浇灌;林业局负责柯玛造林区的平地、打埂、修渠、浇灌,县直单位共同完成沉沙池214亩及柯玛500亩造林区义务植树的任务。
二、责任划分
1、各乡镇:主要负责明年春季农田防护林和富民安居房前屋后的植树造林工作,内容主要是林带的整地、挖穴、浇灌、造林,村庄道路两旁的补植以及富民安居房前屋后植树的相关宣传、督促、检查工作。
2、城建局:负责县城城镇街道、社区、县直部门的绿化。
3、林业局:负责苗木检验检疫,全县造林的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并负责柯玛示范园区明年春季造林区放线和地块编号等工作。
4、水利局:负责落实调蓄沉沙池林带的平地修渠、浇灌及明春造林时地块划分、定线标示、整地打号。
5、农业局:负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林带的绿化。
6、其它县直机关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牵头通知参加集体义务植树造林工程划分的任务。
三、时间要求
1、各乡镇负责完成辖区内2013年植树造林地块的平地、整地打埂、冬灌等工作,11月15号前完成。
2、旧林带的平整、打埂、涂白、清理、浇水工作于11
月25之前完成。
3、春季植树造林苗木的订购于2013年3月5日之前完成。
4、全县春季植树造林的时间在2013年4月5日之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全方位调动广大干部、农民参加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通过舆论引导,政策导向激发农民普遍利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边路旁栽树。根据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本着“谁造谁有”、“树随地走”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造林的热潮。
2、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为进一步巩固造林成果,防止原地每年复植,要求各乡镇、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好地块的平整、修渠、浇灌、苗木的选购、栽植和后续及时浇水的工作,确保每一个步骤都不苟且、不应付、不模糊,保证栽一棵、活一棵。
3、加强管护,保障苗木茁壮成长。一是各乡镇要广泛宣传爱绿护绿和防火防病虫知识,在重点路段书写管护标语,制作管护标牌,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体参与、全力支持造林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禁止林带区放牧,防止牲畜啃咬。三是积极探索有奖举报措施,把造林苗木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发现有损毁苗木的行为,要及时举报,及时兑现,并依法依规给予损苗的责任人处罚教育,有权要求当事人进行
赔偿。四是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毁坏林木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处理。
4、制定奖罚。各乡镇对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单位或组织,按3000-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造林成活率达到70%-85%的不奖不罚,对造林成活率达不到70%的,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诫勉谈话,而且还要对该单位或组织按每亩投入的费用进行相应处罚,对在造林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敷衍塞责的单位或组织并责令第二年自行承担苗木费用进行重栽。同时,县上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的植树造林情况予以核查验收,在完成任务面积的情况下,根据造林成活率的高低也相应给予奖罚。
五、考核管理
1、2012年11月检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明年春季植树造林的前期准备的平地、打埂、冬灌。
2、2013年3月份检查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栽植前地块的放线、挖穴、苗木的准备及浇水。
3、2013年4月份检查栽植的质量、定干、剪口涂油漆、浇水。
4、2013年5月-9月检查林带的浇水、管护、成活率。 5、2013年10月检查林带的浇水、成活率、树木的涂白、林带的清理。
柯坪县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