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奖罚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熟食加工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工厂将主要根据本规定对员工进
行行政和经济奖罚。
第二条 生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车间综合管理条例》、《车间安
全操作规范》和《生产工艺规范》以及工厂的其他各项规章规定,凡是不能执行或者执行有困难者,不能成为生产员工进入车间。
第三条 生产员工包括生产、品控、储运等各部门在车间工作或者进入车间的员工。
第四条 处罚分类: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本规定的处罚针对本车间生产员工,
如与公司的出发规定相抵触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 考勤处罚条例
1、车间上班时间执行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
作8小时;特殊岗位,按照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2、生产车间各岗位员工均需要提前30分钟上班,以进行淋浴、更衣及进行工作准备。
3、上班时间开始后,有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工伤者,按照综合办公室《考
勤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4、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工伤者,财务部按照《考勤管理规定》中的
相关规定扣款。
5、其他考勤规定,遵照工厂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生产车间奖罚条例
1、生产员工应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各项规章规定中任何一
条者,当事人及责任人按照相应比例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经济奖罚规定如下(按照月度核计):
(1) 违规:指员工违反《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车间综合管理条例》、《车间安全
操作规范》和《生产工艺规范》、《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等规范化制度,扰乱生
产秩序,给工厂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2) 违规一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对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累计违规两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对当事人及责任人罚款20元,并责成其写出
书面检讨;
(4) 累计违规三次,未造成经济损失,扣除当事人及责任人当月工资的10%,并停
薪待岗培训;
(5) 累计违规四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工厂将解除与当事人及责任人签订的劳动合
同;
(6) 违规操作,造成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30%经济损
失;
(7) 违规操作,造成1000元~5000元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10%经济
损失,并停薪待岗培训;
(8) 违规操作,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30%经济损
失,工厂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9) 质量投诉相关奖罚事宜另见《车间异物管理办法》等品控管理规定。
第七条 行为处罚
1、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有消极怠工行为,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看书报杂
志、聊天、喧哗、吃零食、当班睡觉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擅离职守,如脱岗、串岗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会见自己的朋友或亲属,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违者每次罚款30元。
4、营私舞弊、偷拿产品者,一经发现,对偷拿者处以偷拿产品销售价10倍的罚金,
并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偷吃产品者,一经发现,对其处以5-1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
6、拉帮结派、不服从主管调度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罚金、待岗、辞退等处理。
7、在工厂内有吐痰、吸烟等不良、不卫生行为者,给予50元经济处罚。
8、不得散布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谣言,违者每次罚款80元。
9、不得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款80元,并劝其离岗,离岗期间按事假处理。
10、不准有损毁公司文件或公司公告板上的通知、通告等行为,违者每次罚款100
元。
11、不得在公司内打架、赌博和辱骂殴打他人,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或
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12、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甚至侮辱、谩骂主管领导,每次给予100元至300元罚
款,并给予离岗培训、警告、严重警告、留厂察看、除名等处分。
13、要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有破坏各种设备、设施及其它公司财产的行为,违者除
按价赔偿外,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 质量事故奖罚条例
每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投诉,将按照相关工序生产工人、生产班组长以及生产主管、现场品控员等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责成其赔偿损失,并给以相应行政处罚。
第九条 奖励
1、生产员工对工厂管理、生产加工或者其他方面提出其他任何有助于降低营运成本的
建议,工厂奖励其50~500元;该建议一经采纳并获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工厂将按照每年度产生效益的10~20%给以提出建议者一次性经济奖励。
2、举报、投诉他人不良行为或者任何给损害工厂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之行为,一经查
实,给予举报人50~500元的奖励,并给予绝对保密。
3、生产员工在一年内无违规行为者,年终时给予200元奖励,并有资格参加先进员工
评选;班组所有员工无违规行为者,工厂在年终时给予班组1000元奖励,并有资格参加先进班组评选。(此部分需有具体的考评实施方案才好,在没有的情况下,不建议实施,否则易造成评判标准不统一,造成意见分歧争议,达不到设置制度的初衷)
生产车间奖罚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熟食加工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工厂将主要根据本规定对员工进
行行政和经济奖罚。
第二条 生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车间综合管理条例》、《车间安
全操作规范》和《生产工艺规范》以及工厂的其他各项规章规定,凡是不能执行或者执行有困难者,不能成为生产员工进入车间。
第三条 生产员工包括生产、品控、储运等各部门在车间工作或者进入车间的员工。
第四条 处罚分类: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本规定的处罚针对本车间生产员工,
如与公司的出发规定相抵触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 考勤处罚条例
1、车间上班时间执行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
作8小时;特殊岗位,按照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2、生产车间各岗位员工均需要提前30分钟上班,以进行淋浴、更衣及进行工作准备。
3、上班时间开始后,有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工伤者,按照综合办公室《考
勤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4、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工伤者,财务部按照《考勤管理规定》中的
相关规定扣款。
5、其他考勤规定,遵照工厂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生产车间奖罚条例
1、生产员工应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各项规章规定中任何一
条者,当事人及责任人按照相应比例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经济奖罚规定如下(按照月度核计):
(1) 违规:指员工违反《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车间综合管理条例》、《车间安全
操作规范》和《生产工艺规范》、《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等规范化制度,扰乱生
产秩序,给工厂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2) 违规一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对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累计违规两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对当事人及责任人罚款20元,并责成其写出
书面检讨;
(4) 累计违规三次,未造成经济损失,扣除当事人及责任人当月工资的10%,并停
薪待岗培训;
(5) 累计违规四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工厂将解除与当事人及责任人签订的劳动合
同;
(6) 违规操作,造成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30%经济损
失;
(7) 违规操作,造成1000元~5000元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10%经济
损失,并停薪待岗培训;
(8) 违规操作,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30%经济损
失,工厂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9) 质量投诉相关奖罚事宜另见《车间异物管理办法》等品控管理规定。
第七条 行为处罚
1、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有消极怠工行为,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看书报杂
志、聊天、喧哗、吃零食、当班睡觉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擅离职守,如脱岗、串岗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会见自己的朋友或亲属,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违者每次罚款30元。
4、营私舞弊、偷拿产品者,一经发现,对偷拿者处以偷拿产品销售价10倍的罚金,
并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偷吃产品者,一经发现,对其处以5-1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
6、拉帮结派、不服从主管调度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罚金、待岗、辞退等处理。
7、在工厂内有吐痰、吸烟等不良、不卫生行为者,给予50元经济处罚。
8、不得散布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谣言,违者每次罚款80元。
9、不得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款80元,并劝其离岗,离岗期间按事假处理。
10、不准有损毁公司文件或公司公告板上的通知、通告等行为,违者每次罚款100
元。
11、不得在公司内打架、赌博和辱骂殴打他人,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或
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12、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甚至侮辱、谩骂主管领导,每次给予100元至300元罚
款,并给予离岗培训、警告、严重警告、留厂察看、除名等处分。
13、要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有破坏各种设备、设施及其它公司财产的行为,违者除
按价赔偿外,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 质量事故奖罚条例
每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投诉,将按照相关工序生产工人、生产班组长以及生产主管、现场品控员等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责成其赔偿损失,并给以相应行政处罚。
第九条 奖励
1、生产员工对工厂管理、生产加工或者其他方面提出其他任何有助于降低营运成本的
建议,工厂奖励其50~500元;该建议一经采纳并获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工厂将按照每年度产生效益的10~20%给以提出建议者一次性经济奖励。
2、举报、投诉他人不良行为或者任何给损害工厂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之行为,一经查
实,给予举报人50~500元的奖励,并给予绝对保密。
3、生产员工在一年内无违规行为者,年终时给予200元奖励,并有资格参加先进员工
评选;班组所有员工无违规行为者,工厂在年终时给予班组1000元奖励,并有资格参加先进班组评选。(此部分需有具体的考评实施方案才好,在没有的情况下,不建议实施,否则易造成评判标准不统一,造成意见分歧争议,达不到设置制度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