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目的
确认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需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工作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规范》的需要,为人员能力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2生技办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监科负责在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
3.3安监科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3.4各单位负责配合安监科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
3.5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
4 控制程序
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化规范体系的要求,由生技办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具体培训项目。并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 管理人员培训
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任职。
4.2.2其他管理人员(含各单位负责人)由安监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
4.2.3从业人员
4.2.3.1一般从业人员(含班组长、操作工)培训
a.一般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后方能上岗。
b.车间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班组活动应作好记录。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竞赛等。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典型事例及经验,进行消防等应急演练、查隐患活动、熟悉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及规范措施等内容。
4.2.3.2特种作业人员
a.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和定期换证培训,由安监科具体组织实施。
b.以上特殊工作人员的取(换)证情况由安监科建立取证、换证档案。
4.2.3.3新从业人员培训
a.新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外聘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入厂时,由办公室组织,安监科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并进行考核。厂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上岗。
b.车间负责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并进行考核。二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c.班组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岗位
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并进行上岗考核前操作技能考核。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2.3.4其他人员培训
a.转岗、复岗、管理人员顶岗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b.外来施工人员、民工、临时工由安监科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进行简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4.3培训教育管理
a.生技办负责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每年根据安全形势,制订新增培训计划,安监科负责在公司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
b.安监科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记录存档,属管理归口部门。 c.公司总经理提供安全培训所需资源保证。
d.安全培训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e.安监科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洛阳中丰肥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目的
确认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需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工作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规范》的需要,为人员能力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2生技办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监科负责在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
3.3安监科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3.4各单位负责配合安监科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
3.5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
4 控制程序
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化规范体系的要求,由生技办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具体培训项目。并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 管理人员培训
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任职。
4.2.2其他管理人员(含各单位负责人)由安监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
4.2.3从业人员
4.2.3.1一般从业人员(含班组长、操作工)培训
a.一般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后方能上岗。
b.车间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班组实施。班组活动应作好记录。活动形式包括:学习、讲座、讨论、竞赛等。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典型事例及经验,进行消防等应急演练、查隐患活动、熟悉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及规范措施等内容。
4.2.3.2特种作业人员
a.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和定期换证培训,由安监科具体组织实施。
b.以上特殊工作人员的取(换)证情况由安监科建立取证、换证档案。
4.2.3.3新从业人员培训
a.新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外聘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入厂时,由办公室组织,安监科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并进行考核。厂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上岗。
b.车间负责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并进行考核。二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c.班组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岗位
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并进行上岗考核前操作技能考核。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2.3.4其他人员培训
a.转岗、复岗、管理人员顶岗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b.外来施工人员、民工、临时工由安监科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进行简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4.3培训教育管理
a.生技办负责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每年根据安全形势,制订新增培训计划,安监科负责在公司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培训项目。
b.安监科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记录存档,属管理归口部门。 c.公司总经理提供安全培训所需资源保证。
d.安全培训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e.安监科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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