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未注意。先看王士祯《蚕尾文集》卷四《诰授奉直大夫工部虞衡清吏司主事慕庐叶公墓志铭》的一段叙述(同前,第1859—1860页):
吾友楚叶君井叔……乙卯[康熙十四年,1675],迁西城兵马司指挥。指挥号俗吏,清流率耻为之,君一以清静为治。暇即与其僚莆田林君尧英赋诗相倡和,今刑部侍郎田公雯、都御史宋公荦,前国子祭酒曹君禾,故给事中王君又旦、吏部郎中颜君光敏辈相与推挽,风雅大兴,予尝评次为《十子诗》,海内谈士以为口实。戊午[康熙十七年,1678],有旨中外官举博学鸿儒,以备顾问,君与焉。此文据其开头所述作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癸酉冬”;这里提到选刻《十子诗略》,涉及叶封(慕庐其号)等作者凡八人,其中恰恰就有林尧英,却没有丁炜。特别是颜光敏辑《颜氏家藏尺牍》卷二,集中收录王士祯及“十子”中八人(缺谢重辉)书札,内王士祯第一通叙及(《丛书集成初编》第2971册,第72页;亦见《王士禛全集·集外文辑遗》卷三,第3册,第2396—2397页):
“十子”之刻,叶慕庐、林澹亭、宋牧庵诸君皆已刻竣,惟大集未梓,殊为憾事。且年兄实首商此举,讵可反遗而登他人?苫块之中,特自己废业,若友人代选付刻,义初无伤。祈以集稿即寄曹实庵、田漪亭。刻赀先予五金,余襄事后全寄之,亦无不可。近陈椒峰、董苍水数君入都,慕此举,皆有此意,而峨嵋书言椒峰尤力。然弟独意在年兄者,不特以首事故,且爱重诗品,不忍舍去耳。并此附商,不尽念切。五言一卷,说岩不知收之何处,屡索不可得也。
此札据其上文及《颜修来先生年谱》推测,作于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颜光敏丁忧家居之际,其用意在于催促颜光敏尽快将《乐圃集》刻入《十子诗略》;而在此之前,《十子诗略》“刻竣”诸家,其中就有林尧英。
这就是说,丁炜抑或林尧英,王士祯本人的有关叙述即自相矛盾。考王士祯一生——包括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顷,为他人——包括“十子”和可能的丁炜等选刻过无数诗集;前及《居易录》一书据自跋乃陆续写于康熙二十八年“己巳”(1689)至四十年“辛巳”(1701),《汪比部传》据“今刑部侍郎田公纶霞”云云也知其作于康熙三十二年“癸酉”(1693)至三十八年“己卯”(1699)之间,其记忆有误是完全可能、也是十分正常的。相比较而言,上引当时所作致颜光敏该札的记载,自然最为可信。
而《颜氏家藏尺牍》同卷王士祯之后,所收为宋荦一札,大意同样催促颜光敏(同前,第79页):
《十子诗略》一刻,所阙者大作耳。事襄痛定之后,又当以文章为继述,幸速致以慰选坛之望。此札据其上文“弟因叨补秋曹”云云推测,作于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宋荦官刑部员外郎时,当时颜光敏《乐圃集》仍未交稿。而从这里,以及上引王士祯该札,可以知道宋荦,以及田雯,两人于《十子诗略》之刊刻都曾经躬亲其事。因此,前述两人有关记载特别是其中时间明显相对较早的,自然同样值得取信。
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长安十子”所涉两位福建籍作家,正如前述李景华先生的判断一样,实际为林尧英而非丁炜,这完全可以成为定论。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国际文化系 浙江大学中文系]
陶家鹤与《绿野仙踪》试探
周 晴
百年来《绿野仙踪》研究中的一大困惑,是作者、评点者的情况均甚为模糊。如果说作者的身世生平及写作此书的过程,还有一篇《自序》可考其大略,那么评点者包括两篇序文的作者侯定超、陶家鹤与作《前评》的虞大人在内,以及评语中提及的陶子和、田景虞等人的情况,就更加难以捉摸。但相比之下,其中作《序》人之一并
作有“补识”的陶家鹤其人及其与《绿野仙踪》的关系,似较为有迹可寻,因据一般认为最接近原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旧藏《绿野仙踪》手抄本(华艺出版社1993年影印,以下简称“社科本”),试作以下探讨。
探讨陶家鹤其人及其与《绿野仙踪》关系的直接资料依据,只有他为《绿野仙踪》所作一《序》一“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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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节略《序》文如下:
予于甲申岁二月,得见吾友李百川《绿野仙踪》一百回,皆洋洋洒洒之文也。其前十回多诗赋并仕途冠冕语,只可供绣谈通阔之士赏识,使明昧相半人读之,嚼蜡而已。十回后虽雅俗并用,然皆因其人其事,斟酌身份口吻下笔,究非仆隶舆台,略识几字者所能尽解尽读者也。至言行文之妙,真是百法俱备,必须留神省察,始能验其通部旨归。末署“乾隆二十九年春二月山阴弟陶家鹤谨识”。而“补识”全文云:
通部内句中多有旁注评语,而读者识见各有不同。弟意宜择其佳者,于抄录时分注于句下,即参以己意亦无不可。将来可省批家无穷心力。再此书与略识几字并半明半昧人无缘。不但起伏隐显,穿插关纽,以及结构照应,彼读之等于嚼蜡,即内中事迹亦未必全看得出也。万一遗失一二,徒有损无益。予叙文中亦曾大概言及。嗣后似宜谨慎其人付之。忝叨知己,故不避嫌怨琐陈。百翁以为何如?末署“弟陶家鹤拙识”。
笔者认为,从以上引文可以考得如下事实与线索:第一,陶家鹤籍贯为山阴(今浙江绍兴)。从陶《序》末署“乾隆二十九年春二月山阴弟陶家鹤谨识”看,一般说陶之籍贯“山阴”应该是秦置治在今浙江绍兴的山阴,而陶为浙江绍兴人。有学者以为此“山阴”是山西山阴(辽代称河阴,金代改山阴,今属山西朔州),陶为山西山阴人(苏兴遗著、苏铁戈整理《〈绿野仙踪〉丛谈》,《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7年第1期),似不合于浙之“山阴”最古又彼时最为著名,非浙之山阴人为文一般不单冠以“山阴”自称的习俗。
第二,陶录“评语”中无李百川文字。陶就全部“旁注评语”选录,对“百翁”称这些“旁注评语”皆“读者”所为,实已明言其中没有李百川文字。这与其又直言“择其佳者”,言外之意即其中有“不佳者”的态度正相符合。否则,陶把“百翁”自评也包括在可能“不佳者”之内,岂非有所不恭?肯定是智者所不为。而陶于“补识”中对李百川称“忝叨知己”,可知陶是李百川好友,当已熟知此书始末,因此陶对“旁注评语”皆“读者”所为的判断是可信的,从而陶录评语中当无李百川文字。有学者以评语中个别作“余曰”、“我曰”、“吾曰”口吻的条文为据考论李百川身世生平等等,是不可取的。
第三,陶“抄录”所据底本为原本或原本的过录本, ·144·
“抄录”本应即今以“社科本”为代表的抄本。从“补识”的内容与口吻看,陶“抄录”所据底本当得自李百川本人,他就此本有关事问“百翁以为何如”,则此底本实为李百川所认可之本,或为原本,或为原本的过录本。又据陶说此本已是“通部内句中多有旁注评语,而读者识见各有不同”,则此本肯定是经多人评点过的本子。那么,据“补识”当作于《序》的同年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春二月以后,距李百川自序“壬午抵豫,始得苟且告完”,即乾隆二十七年(1762)《绿野仙踪》成书才不过两年时间,竟然已是“通部内”云云的样子了,岂非此书也是随作随有人评点?《自序》中“草创三十回……付同寓读之,多谬邀许可”,或非虚言。而陶家鹤当是先为《绿野仙踪》作《序》,同时或稍后又受作者之托为之“抄录”。而“补识”写于作《序》之后,“抄录”之前,似为“抄录”等事向李百川建议的信函。想必他的“择其佳者”云云的建议,得到了李百川的首肯,从而他的“抄录”本至少在体例上可视为李百川授命的评定本。倘果然如所期望“将来可省批家无穷心力”,即后人无烦重抄中又增减改易评语的话,这个评定本应该就是今以“社科本”为代表的抄本。
第四,陶所“抄录”成的本子实为一“会评本”,评语主要选录前人之批,少量为自己所写。从“补识”可知,陶“抄录”中对“旁注评语”所做的工作:一是原则上仅止于“抄录时分注于句下”,所以可认为除了几乎全部未录“旁注评语”作者可能的署名之外,为原文照录;二是对“识见各有不同”的评语仅“择其佳者”,也就是今见评语已非底本所有之全部;删除了他所谓“不佳者”,三是选录中曾“参以己意”。其所谓“参”,大概有两面:一是指就原作写有评语,二是指对前人之评点写有评语。因此,今本《绿野仙踪》中评点,实为陶所选录并参评的一种“会评本”。虽然包括他自己的评语又非他一人所为,但皆其所认可为“佳者”,实际反映或代表了他本人对《绿野仙踪》一书及相关问题的看法。从而研究者倘因评语皆不署名之故不便作更具体的分别,又为了称说的方便,实可仿“红学”概称脂砚斋、畸笏叟等多人评语为“脂评”,而概称《绿野仙踪》抄本中的评点为“陶评”。
除以上四点之外,以陶《序》与“补识”全文对照书中评语,可以得出判别评语中哪些是陶所“参以己意”评点文字的几条原则。
首先,评语中自称“余”、“我”、“吾”等条文非必为陶作。按《序》中说他于“甲申岁二月”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春二月作《序》时才“得见……《绿野仙踪》”。
这也就是说,此前陶并没有读过此书。由此可以推断,第十回“于冰心领神会,顿首拜谢”句下评曰:“昔余友田景虞读至此秘授句,笑问曰‘:……盖作者欺人耳!’……”又第二十六回“你怎么从房上下……”句下评曰:“昔一友人看至解役问连城璧话,内有‘你,你是什么……你怎么从房上下……’,伊大笑曰‘何必乃尔’,此人目孔,去绿豆眼几何?”诸评中引皆过去读者语,是引者亦早曾读过;又无所顾忌地谑称“盖作者欺人”,不似与作者极亲厚人口吻。因此,这两条评语中的“余”或“吾”不会是陶家鹤本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全部评语中凡“余曰”、“我曰”、“吾曰”口吻的条文,都一定不是陶家鹤所为。
其次,凡对前人评语的批评,多可以认为是陶家鹤所作。如第四回“这该罚你才是”句下评曰“何不将此话说在一见面收礼物之前”一条中有云:“以上诸批,献述未必有其意,评者之批亦太刻矣。”又第六十一回“似有妖物在内凭依”句下评曰:“……若庸腐说部,一提笔便着他得去,毫无层次纡折。缘此读其书者,虽百千回,无疑嚼蜡。今有人读此回,有嫌过于经营之说,其平日嚼蜡可知。”从上引两条“以上诸批”“、评者之批”“、今有人读此回”等句意口吻体察,皆当为陶对前人评语“参以己意”之批。
再次,正文评点中凡有与陶《序》并“补识”中明显重复词语者,基本上都可以判定为陶作。以陶《序》与侯定超《序》相比较,又从陶《序》与“补识”的比较,可见陶评有一个突出特点,即贬斥其他评者时习惯重复使用某些词语或语意,如“明昧相半”、“嚼蜡”、“绣谈通阔”、“略识几字”等。这在侯《序》中绝无,而陶作均极简短的《序》与“补识”中却各都重复使用。这一突出的用语特征有助于推断正文评点中哪些为陶作。例如,除上引重复“嚼蜡”例见第六十一回“……若庸腐说部”条之外,还有第二回“不知胡说些什么在上面”句下评曰:“看诗文不必人极通,只他心里明白,便可认得出好丑。我一生见过几个半明半昧的人,他全是以耳作目。”第三十三回“此时浑身倒苏软起来”句下评曰:“金圣叹批《水浒》,尝言做说部,章法、句法、字法,缺一不可。此真看说部之鼻祖。然这话可与绣谈通阔之士论,他如腐道学,以及半明半昧并好恶偏执之流,他不过曰小说而已,何章法句法字法之有。”第七十九回“心上有些信不过起来”句下评曰:“大要以耳作目人,其学问顶高者不过半明半昧……此辈活着,名‘磨道驴’;死后为‘不通鬼’;最可怜也。皆因他心上半明半昧,故辨不出好丑耳。”这些评语中都不仅重复上列《序》与“补识”中
“半明半昧”、“嚼蜡”、“绣谈通阔”、“略识几字”等词语,而且相互间或重复“好丑”,或重复“不通鬼”,第二回与第七十九回例的主要说法与意义几乎全同。从而表明这些评语均出自一人,这个人就是陶家鹤。
最后,评中有若干语及《水浒传》的评语,多有可能出自陶家鹤手笔。比较侯《序》的不提任何古典名著,陶《序》中首称“《水浒》、《金瓶梅》,其次《三国》”,又以 “《水浒》、《金瓶梅》、《绿野仙踪》”并称,和以上可信为陶作评语中也盛称“金圣叹批《水浒》”,可知陶家鹤对《水浒传》情有独钟。因此可推测评语中诸多语及《水浒传》的评语,多有可能是出自陶家鹤手笔,特别是这类评语中并有如上习惯性重复用语者,可确定无疑。
由如上原则确知陶评的某些条文以后,或可据以有进一步的发现,本文不拟深论。但也应该指出,某些情况下又未必容易得出明确的结论。如第三回“亦无辞一击之诮也”句下有评,今本标点作“:应允中仍作谦退语,语亦典则可味。陶子和曰:从严嵩与于冰问答至此,无一语不出经入史、雅韵宜人。此可与半明半昧、略识几字之人读之也耶?”据此一读法,若从重复语词的运用看,这位陶子和似即陶家鹤。但是,第六十九回“就地睡着”句下又有评曰:“……昔吾友子和陶公,尝言有倒挽天河,拔移山岳之势,信不虚也。”准此,陶子和却是早就读过《绿野仙踪》并发表有评论的人,与“甲申岁二月,得见吾友李百川《绿野仙踪》一百回”的陶家鹤不合。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上引第三回“陶子和曰”以下断句陶子和的话,当至“雅韵宜人”止;以下“此可与半明半昧”云云,是陶家鹤附合陶子和的话,陶子和与陶家鹤应不是同一个人。这与经陶家鹤整理过的评语中一般不会出现引用自己的话的常例,亦相符合,有学者以二陶为同一人即陶家鹤的判断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陶家鹤应是浙江山阴(今绍兴)人。他与评语中的陶子和非同一人。陶家鹤是《绿野仙踪》作者李百川的“知己”好友,是此书第一个抄录“会评本”的亲自操觚者或主持者,又是此书作《序》并评点者之一,抄本评点中有他所作一定数量的评语。他激赏《绿野仙踪》,不但愿任“抄录”之劳,而且对此书极尽呵护之心,对作者进以“嗣后似宜谨慎其人付之”云云的忠告,是历史上对《绿野仙踪》版本整理、保护与传播有很大贡献的一位学者。尤其作为《绿野仙踪》清代评点的代表性人物,他是此书评点研究最值得关注的对象。
[作者单位:济宁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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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未注意。先看王士祯《蚕尾文集》卷四《诰授奉直大夫工部虞衡清吏司主事慕庐叶公墓志铭》的一段叙述(同前,第1859—1860页):
吾友楚叶君井叔……乙卯[康熙十四年,1675],迁西城兵马司指挥。指挥号俗吏,清流率耻为之,君一以清静为治。暇即与其僚莆田林君尧英赋诗相倡和,今刑部侍郎田公雯、都御史宋公荦,前国子祭酒曹君禾,故给事中王君又旦、吏部郎中颜君光敏辈相与推挽,风雅大兴,予尝评次为《十子诗》,海内谈士以为口实。戊午[康熙十七年,1678],有旨中外官举博学鸿儒,以备顾问,君与焉。此文据其开头所述作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癸酉冬”;这里提到选刻《十子诗略》,涉及叶封(慕庐其号)等作者凡八人,其中恰恰就有林尧英,却没有丁炜。特别是颜光敏辑《颜氏家藏尺牍》卷二,集中收录王士祯及“十子”中八人(缺谢重辉)书札,内王士祯第一通叙及(《丛书集成初编》第2971册,第72页;亦见《王士禛全集·集外文辑遗》卷三,第3册,第2396—2397页):
“十子”之刻,叶慕庐、林澹亭、宋牧庵诸君皆已刻竣,惟大集未梓,殊为憾事。且年兄实首商此举,讵可反遗而登他人?苫块之中,特自己废业,若友人代选付刻,义初无伤。祈以集稿即寄曹实庵、田漪亭。刻赀先予五金,余襄事后全寄之,亦无不可。近陈椒峰、董苍水数君入都,慕此举,皆有此意,而峨嵋书言椒峰尤力。然弟独意在年兄者,不特以首事故,且爱重诗品,不忍舍去耳。并此附商,不尽念切。五言一卷,说岩不知收之何处,屡索不可得也。
此札据其上文及《颜修来先生年谱》推测,作于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颜光敏丁忧家居之际,其用意在于催促颜光敏尽快将《乐圃集》刻入《十子诗略》;而在此之前,《十子诗略》“刻竣”诸家,其中就有林尧英。
这就是说,丁炜抑或林尧英,王士祯本人的有关叙述即自相矛盾。考王士祯一生——包括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顷,为他人——包括“十子”和可能的丁炜等选刻过无数诗集;前及《居易录》一书据自跋乃陆续写于康熙二十八年“己巳”(1689)至四十年“辛巳”(1701),《汪比部传》据“今刑部侍郎田公纶霞”云云也知其作于康熙三十二年“癸酉”(1693)至三十八年“己卯”(1699)之间,其记忆有误是完全可能、也是十分正常的。相比较而言,上引当时所作致颜光敏该札的记载,自然最为可信。
而《颜氏家藏尺牍》同卷王士祯之后,所收为宋荦一札,大意同样催促颜光敏(同前,第79页):
《十子诗略》一刻,所阙者大作耳。事襄痛定之后,又当以文章为继述,幸速致以慰选坛之望。此札据其上文“弟因叨补秋曹”云云推测,作于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宋荦官刑部员外郎时,当时颜光敏《乐圃集》仍未交稿。而从这里,以及上引王士祯该札,可以知道宋荦,以及田雯,两人于《十子诗略》之刊刻都曾经躬亲其事。因此,前述两人有关记载特别是其中时间明显相对较早的,自然同样值得取信。
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长安十子”所涉两位福建籍作家,正如前述李景华先生的判断一样,实际为林尧英而非丁炜,这完全可以成为定论。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国际文化系 浙江大学中文系]
陶家鹤与《绿野仙踪》试探
周 晴
百年来《绿野仙踪》研究中的一大困惑,是作者、评点者的情况均甚为模糊。如果说作者的身世生平及写作此书的过程,还有一篇《自序》可考其大略,那么评点者包括两篇序文的作者侯定超、陶家鹤与作《前评》的虞大人在内,以及评语中提及的陶子和、田景虞等人的情况,就更加难以捉摸。但相比之下,其中作《序》人之一并
作有“补识”的陶家鹤其人及其与《绿野仙踪》的关系,似较为有迹可寻,因据一般认为最接近原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旧藏《绿野仙踪》手抄本(华艺出版社1993年影印,以下简称“社科本”),试作以下探讨。
探讨陶家鹤其人及其与《绿野仙踪》关系的直接资料依据,只有他为《绿野仙踪》所作一《序》一“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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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节略《序》文如下:
予于甲申岁二月,得见吾友李百川《绿野仙踪》一百回,皆洋洋洒洒之文也。其前十回多诗赋并仕途冠冕语,只可供绣谈通阔之士赏识,使明昧相半人读之,嚼蜡而已。十回后虽雅俗并用,然皆因其人其事,斟酌身份口吻下笔,究非仆隶舆台,略识几字者所能尽解尽读者也。至言行文之妙,真是百法俱备,必须留神省察,始能验其通部旨归。末署“乾隆二十九年春二月山阴弟陶家鹤谨识”。而“补识”全文云:
通部内句中多有旁注评语,而读者识见各有不同。弟意宜择其佳者,于抄录时分注于句下,即参以己意亦无不可。将来可省批家无穷心力。再此书与略识几字并半明半昧人无缘。不但起伏隐显,穿插关纽,以及结构照应,彼读之等于嚼蜡,即内中事迹亦未必全看得出也。万一遗失一二,徒有损无益。予叙文中亦曾大概言及。嗣后似宜谨慎其人付之。忝叨知己,故不避嫌怨琐陈。百翁以为何如?末署“弟陶家鹤拙识”。
笔者认为,从以上引文可以考得如下事实与线索:第一,陶家鹤籍贯为山阴(今浙江绍兴)。从陶《序》末署“乾隆二十九年春二月山阴弟陶家鹤谨识”看,一般说陶之籍贯“山阴”应该是秦置治在今浙江绍兴的山阴,而陶为浙江绍兴人。有学者以为此“山阴”是山西山阴(辽代称河阴,金代改山阴,今属山西朔州),陶为山西山阴人(苏兴遗著、苏铁戈整理《〈绿野仙踪〉丛谈》,《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7年第1期),似不合于浙之“山阴”最古又彼时最为著名,非浙之山阴人为文一般不单冠以“山阴”自称的习俗。
第二,陶录“评语”中无李百川文字。陶就全部“旁注评语”选录,对“百翁”称这些“旁注评语”皆“读者”所为,实已明言其中没有李百川文字。这与其又直言“择其佳者”,言外之意即其中有“不佳者”的态度正相符合。否则,陶把“百翁”自评也包括在可能“不佳者”之内,岂非有所不恭?肯定是智者所不为。而陶于“补识”中对李百川称“忝叨知己”,可知陶是李百川好友,当已熟知此书始末,因此陶对“旁注评语”皆“读者”所为的判断是可信的,从而陶录评语中当无李百川文字。有学者以评语中个别作“余曰”、“我曰”、“吾曰”口吻的条文为据考论李百川身世生平等等,是不可取的。
第三,陶“抄录”所据底本为原本或原本的过录本, ·144·
“抄录”本应即今以“社科本”为代表的抄本。从“补识”的内容与口吻看,陶“抄录”所据底本当得自李百川本人,他就此本有关事问“百翁以为何如”,则此底本实为李百川所认可之本,或为原本,或为原本的过录本。又据陶说此本已是“通部内句中多有旁注评语,而读者识见各有不同”,则此本肯定是经多人评点过的本子。那么,据“补识”当作于《序》的同年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春二月以后,距李百川自序“壬午抵豫,始得苟且告完”,即乾隆二十七年(1762)《绿野仙踪》成书才不过两年时间,竟然已是“通部内”云云的样子了,岂非此书也是随作随有人评点?《自序》中“草创三十回……付同寓读之,多谬邀许可”,或非虚言。而陶家鹤当是先为《绿野仙踪》作《序》,同时或稍后又受作者之托为之“抄录”。而“补识”写于作《序》之后,“抄录”之前,似为“抄录”等事向李百川建议的信函。想必他的“择其佳者”云云的建议,得到了李百川的首肯,从而他的“抄录”本至少在体例上可视为李百川授命的评定本。倘果然如所期望“将来可省批家无穷心力”,即后人无烦重抄中又增减改易评语的话,这个评定本应该就是今以“社科本”为代表的抄本。
第四,陶所“抄录”成的本子实为一“会评本”,评语主要选录前人之批,少量为自己所写。从“补识”可知,陶“抄录”中对“旁注评语”所做的工作:一是原则上仅止于“抄录时分注于句下”,所以可认为除了几乎全部未录“旁注评语”作者可能的署名之外,为原文照录;二是对“识见各有不同”的评语仅“择其佳者”,也就是今见评语已非底本所有之全部;删除了他所谓“不佳者”,三是选录中曾“参以己意”。其所谓“参”,大概有两面:一是指就原作写有评语,二是指对前人之评点写有评语。因此,今本《绿野仙踪》中评点,实为陶所选录并参评的一种“会评本”。虽然包括他自己的评语又非他一人所为,但皆其所认可为“佳者”,实际反映或代表了他本人对《绿野仙踪》一书及相关问题的看法。从而研究者倘因评语皆不署名之故不便作更具体的分别,又为了称说的方便,实可仿“红学”概称脂砚斋、畸笏叟等多人评语为“脂评”,而概称《绿野仙踪》抄本中的评点为“陶评”。
除以上四点之外,以陶《序》与“补识”全文对照书中评语,可以得出判别评语中哪些是陶所“参以己意”评点文字的几条原则。
首先,评语中自称“余”、“我”、“吾”等条文非必为陶作。按《序》中说他于“甲申岁二月”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春二月作《序》时才“得见……《绿野仙踪》”。
这也就是说,此前陶并没有读过此书。由此可以推断,第十回“于冰心领神会,顿首拜谢”句下评曰:“昔余友田景虞读至此秘授句,笑问曰‘:……盖作者欺人耳!’……”又第二十六回“你怎么从房上下……”句下评曰:“昔一友人看至解役问连城璧话,内有‘你,你是什么……你怎么从房上下……’,伊大笑曰‘何必乃尔’,此人目孔,去绿豆眼几何?”诸评中引皆过去读者语,是引者亦早曾读过;又无所顾忌地谑称“盖作者欺人”,不似与作者极亲厚人口吻。因此,这两条评语中的“余”或“吾”不会是陶家鹤本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全部评语中凡“余曰”、“我曰”、“吾曰”口吻的条文,都一定不是陶家鹤所为。
其次,凡对前人评语的批评,多可以认为是陶家鹤所作。如第四回“这该罚你才是”句下评曰“何不将此话说在一见面收礼物之前”一条中有云:“以上诸批,献述未必有其意,评者之批亦太刻矣。”又第六十一回“似有妖物在内凭依”句下评曰:“……若庸腐说部,一提笔便着他得去,毫无层次纡折。缘此读其书者,虽百千回,无疑嚼蜡。今有人读此回,有嫌过于经营之说,其平日嚼蜡可知。”从上引两条“以上诸批”“、评者之批”“、今有人读此回”等句意口吻体察,皆当为陶对前人评语“参以己意”之批。
再次,正文评点中凡有与陶《序》并“补识”中明显重复词语者,基本上都可以判定为陶作。以陶《序》与侯定超《序》相比较,又从陶《序》与“补识”的比较,可见陶评有一个突出特点,即贬斥其他评者时习惯重复使用某些词语或语意,如“明昧相半”、“嚼蜡”、“绣谈通阔”、“略识几字”等。这在侯《序》中绝无,而陶作均极简短的《序》与“补识”中却各都重复使用。这一突出的用语特征有助于推断正文评点中哪些为陶作。例如,除上引重复“嚼蜡”例见第六十一回“……若庸腐说部”条之外,还有第二回“不知胡说些什么在上面”句下评曰:“看诗文不必人极通,只他心里明白,便可认得出好丑。我一生见过几个半明半昧的人,他全是以耳作目。”第三十三回“此时浑身倒苏软起来”句下评曰:“金圣叹批《水浒》,尝言做说部,章法、句法、字法,缺一不可。此真看说部之鼻祖。然这话可与绣谈通阔之士论,他如腐道学,以及半明半昧并好恶偏执之流,他不过曰小说而已,何章法句法字法之有。”第七十九回“心上有些信不过起来”句下评曰:“大要以耳作目人,其学问顶高者不过半明半昧……此辈活着,名‘磨道驴’;死后为‘不通鬼’;最可怜也。皆因他心上半明半昧,故辨不出好丑耳。”这些评语中都不仅重复上列《序》与“补识”中
“半明半昧”、“嚼蜡”、“绣谈通阔”、“略识几字”等词语,而且相互间或重复“好丑”,或重复“不通鬼”,第二回与第七十九回例的主要说法与意义几乎全同。从而表明这些评语均出自一人,这个人就是陶家鹤。
最后,评中有若干语及《水浒传》的评语,多有可能出自陶家鹤手笔。比较侯《序》的不提任何古典名著,陶《序》中首称“《水浒》、《金瓶梅》,其次《三国》”,又以 “《水浒》、《金瓶梅》、《绿野仙踪》”并称,和以上可信为陶作评语中也盛称“金圣叹批《水浒》”,可知陶家鹤对《水浒传》情有独钟。因此可推测评语中诸多语及《水浒传》的评语,多有可能是出自陶家鹤手笔,特别是这类评语中并有如上习惯性重复用语者,可确定无疑。
由如上原则确知陶评的某些条文以后,或可据以有进一步的发现,本文不拟深论。但也应该指出,某些情况下又未必容易得出明确的结论。如第三回“亦无辞一击之诮也”句下有评,今本标点作“:应允中仍作谦退语,语亦典则可味。陶子和曰:从严嵩与于冰问答至此,无一语不出经入史、雅韵宜人。此可与半明半昧、略识几字之人读之也耶?”据此一读法,若从重复语词的运用看,这位陶子和似即陶家鹤。但是,第六十九回“就地睡着”句下又有评曰:“……昔吾友子和陶公,尝言有倒挽天河,拔移山岳之势,信不虚也。”准此,陶子和却是早就读过《绿野仙踪》并发表有评论的人,与“甲申岁二月,得见吾友李百川《绿野仙踪》一百回”的陶家鹤不合。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上引第三回“陶子和曰”以下断句陶子和的话,当至“雅韵宜人”止;以下“此可与半明半昧”云云,是陶家鹤附合陶子和的话,陶子和与陶家鹤应不是同一个人。这与经陶家鹤整理过的评语中一般不会出现引用自己的话的常例,亦相符合,有学者以二陶为同一人即陶家鹤的判断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陶家鹤应是浙江山阴(今绍兴)人。他与评语中的陶子和非同一人。陶家鹤是《绿野仙踪》作者李百川的“知己”好友,是此书第一个抄录“会评本”的亲自操觚者或主持者,又是此书作《序》并评点者之一,抄本评点中有他所作一定数量的评语。他激赏《绿野仙踪》,不但愿任“抄录”之劳,而且对此书极尽呵护之心,对作者进以“嗣后似宜谨慎其人付之”云云的忠告,是历史上对《绿野仙踪》版本整理、保护与传播有很大贡献的一位学者。尤其作为《绿野仙踪》清代评点的代表性人物,他是此书评点研究最值得关注的对象。
[作者单位:济宁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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