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江门市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江门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户口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居住地址:
经济类型:就业失业手册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投诉电话: 0750---2213982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
二、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
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工作地点在 。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
过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额为元/月;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乙方的月工资按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单价计算;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的计发办法为:计发周期为 (年/半年/季度)。
(三)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本人,定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 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服务期、商业秘密、违约情形及责任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 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篇二:江门市劳动合同
编号:
江门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户口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居住地址:
经济类型:就业失业手册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投诉电话:123330750--3317023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
二、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
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工作地点在 。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
过40 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额为元/月;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乙方的月工资按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单价计算;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的计发办法为:计发周期为 。
(三)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本人,定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 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服务期、商业秘密、违约情形及责任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 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篇三:江门市房产管理局办事指南
江门市房产管理局办事指南
业务范围:
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二、商品房预购销合同登记备案;
三、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及注销;
四、新建房屋确权登记;
五、商品房交易登记;
六、转让房屋交易登记(含买卖、交换、赠与、裁定);
七、拆迁补偿房屋权属登记;
八、房屋继承登记;
九、房屋变更登记(含析产、分割、合并、改建、扩建、加建);
十、房地产他项权登记;
十一、房地产权证灭失、损毁补、换证;
十二、注销登记(含倒塌、拆除、他项权终止)。
服务指南:
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一)工作程序
1、受理使用预售款项申请——核准:
2、受理预售款结算申请——核准——收费——注销帐户。
(二)提交文件
1、申请表:
2、前一次审核提取预售款划出监管帐户回单(复印件);
3、预售款余额单据。
(三)工作时限: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监督管理服务费:监管款项的2‰。
二、商品房预购销合同登记备案:
(一)工作程序:收件——审查——备案。
(二)提交文件
1、江门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2、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及复印件;
3、公安门牌编定证明;
4、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及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预售款项已进入专用帐户的缴款凭证。
(三)工作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内。(四)税费标准:预购方:印花税0.03%;预售方:印花税0.03%。
三、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及注销:
(一)工作程序
1、备案程序:收件——审核——收费——备案。
2、注销程序:收件——审核——注销备案。
(二)提交文件
1、在建工程抵押备案
(1)抵押备案申请表;
(2)抵押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核准的建筑平面图及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7)公安门牌编定证明及复印件;
(8)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及复印件;
(9)房地产权查册表;
(l0)属商品房项目的,须提交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及复印件;(11)抵押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须有经资产办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审核的同意书: 属集体所有的,须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书: 属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须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书,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
(1)抵押备案申请表;
(2)预购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合同;
(4)已办理预购(售)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地产权查册表。
3、备案注销
(1)注销申请表;
(2)抵押合同;
(3)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文件;
(4)属预购商品房的须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工作时限
1、在建工程抵押备案:承诺3个工作日内;
2、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承诺2个工作日内;
3、备案注销:承诺2个工作日内。(四)收费标准:每宗80元。
四、新建房屋确权登记:
(一)工作程序:收件——收费——审查——核准——发证——归档。
(二)提交文件
1、房地产权登记书(或商品房屋产权权属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平面图;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7、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8、公安门牌编定证明。
9、按不同登记类别分别提交
(1)新建商品房屋确权登记
①商品房建设准建证;
②1999年8月1日后竣工的须提交江门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准用证;
(2)自建房屋确权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红线图)。
(三)办理时间
篇一:江门市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江门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户口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居住地址:
经济类型:就业失业手册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投诉电话: 0750---2213982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
二、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
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工作地点在 。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
过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额为元/月;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乙方的月工资按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单价计算;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的计发办法为:计发周期为 (年/半年/季度)。
(三)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本人,定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 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服务期、商业秘密、违约情形及责任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 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篇二:江门市劳动合同
编号:
江门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户口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居住地址:
经济类型:就业失业手册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投诉电话:123330750--3317023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
二、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
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工作地点在 。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
过40 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额为元/月;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乙方的月工资按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单价计算;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的计发办法为:计发周期为 。
(三)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本人,定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 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服务期、商业秘密、违约情形及责任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 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篇三:江门市房产管理局办事指南
江门市房产管理局办事指南
业务范围:
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二、商品房预购销合同登记备案;
三、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及注销;
四、新建房屋确权登记;
五、商品房交易登记;
六、转让房屋交易登记(含买卖、交换、赠与、裁定);
七、拆迁补偿房屋权属登记;
八、房屋继承登记;
九、房屋变更登记(含析产、分割、合并、改建、扩建、加建);
十、房地产他项权登记;
十一、房地产权证灭失、损毁补、换证;
十二、注销登记(含倒塌、拆除、他项权终止)。
服务指南:
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一)工作程序
1、受理使用预售款项申请——核准:
2、受理预售款结算申请——核准——收费——注销帐户。
(二)提交文件
1、申请表:
2、前一次审核提取预售款划出监管帐户回单(复印件);
3、预售款余额单据。
(三)工作时限: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监督管理服务费:监管款项的2‰。
二、商品房预购销合同登记备案:
(一)工作程序:收件——审查——备案。
(二)提交文件
1、江门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2、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及复印件;
3、公安门牌编定证明;
4、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及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预售款项已进入专用帐户的缴款凭证。
(三)工作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内。(四)税费标准:预购方:印花税0.03%;预售方:印花税0.03%。
三、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及注销:
(一)工作程序
1、备案程序:收件——审核——收费——备案。
2、注销程序:收件——审核——注销备案。
(二)提交文件
1、在建工程抵押备案
(1)抵押备案申请表;
(2)抵押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核准的建筑平面图及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7)公安门牌编定证明及复印件;
(8)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及复印件;
(9)房地产权查册表;
(l0)属商品房项目的,须提交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及复印件;(11)抵押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须有经资产办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审核的同意书: 属集体所有的,须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书: 属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须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书,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
(1)抵押备案申请表;
(2)预购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合同;
(4)已办理预购(售)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地产权查册表。
3、备案注销
(1)注销申请表;
(2)抵押合同;
(3)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文件;
(4)属预购商品房的须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工作时限
1、在建工程抵押备案:承诺3个工作日内;
2、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承诺2个工作日内;
3、备案注销:承诺2个工作日内。(四)收费标准:每宗80元。
四、新建房屋确权登记:
(一)工作程序:收件——收费——审查——核准——发证——归档。
(二)提交文件
1、房地产权登记书(或商品房屋产权权属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平面图;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7、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8、公安门牌编定证明。
9、按不同登记类别分别提交
(1)新建商品房屋确权登记
①商品房建设准建证;
②1999年8月1日后竣工的须提交江门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准用证;
(2)自建房屋确权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红线图)。
(三)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