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和谐
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但当今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落实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每年实际参保者所占的比重比较小。失业保险和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相对滞后,对于新出现并将在相当长期内有增无减的以结构性下岗失业为主的贫困群体缺乏妥善的处理办法。
第二,低收入群体和社会保障体系有脱节的现象,这些在社会分化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农民工进城务工后普遍面临着工资待遇偏低、劳动时间过长、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不全、合法权益屡被侵犯等不公平待遇,并享受不到城市人的权利,如落户、子女入学、就业、住房等。
第三,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不均衡,群体事件多发,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通道和司法保障机制的无法实现,凭借势力和权力行事的情况经常发生。司法的软弱会助纣为虐,导致更多纠纷的发生。
第四,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本身的不完善和市场职能缺陷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使得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高收入者少数而偏低收入者占绝大数的现象。
在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的情况下,实现真正意义
上的公平与正义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去努力。
第一,实现公平正义要靠发展。发展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过去由于效率优先,但没有很好地兼顾公平,导致实际工作中虽然经济建设效率较高,但产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造成局部性的社会不和谐。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下更大的力气、花更多的精力,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多方面切实采取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第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是社会矛盾表现最集中的领域,因而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的关键问题。如近年来比较突出的收入分配问题、行业垄断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土地征用问题、拆迁问题、教育医疗问题、“三乱”问题、腐败问题等。
第四,以健全的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社会公平制度保障体系。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第五,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
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第六,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积极改善民生。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证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城乡劳动者能够平等就业;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使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真正做到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需要。坚持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受益,才会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
保障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和谐
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但当今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落实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每年实际参保者所占的比重比较小。失业保险和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相对滞后,对于新出现并将在相当长期内有增无减的以结构性下岗失业为主的贫困群体缺乏妥善的处理办法。
第二,低收入群体和社会保障体系有脱节的现象,这些在社会分化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农民工进城务工后普遍面临着工资待遇偏低、劳动时间过长、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不全、合法权益屡被侵犯等不公平待遇,并享受不到城市人的权利,如落户、子女入学、就业、住房等。
第三,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不均衡,群体事件多发,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通道和司法保障机制的无法实现,凭借势力和权力行事的情况经常发生。司法的软弱会助纣为虐,导致更多纠纷的发生。
第四,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本身的不完善和市场职能缺陷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使得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高收入者少数而偏低收入者占绝大数的现象。
在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的情况下,实现真正意义
上的公平与正义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去努力。
第一,实现公平正义要靠发展。发展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过去由于效率优先,但没有很好地兼顾公平,导致实际工作中虽然经济建设效率较高,但产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造成局部性的社会不和谐。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下更大的力气、花更多的精力,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多方面切实采取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第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是社会矛盾表现最集中的领域,因而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的关键问题。如近年来比较突出的收入分配问题、行业垄断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土地征用问题、拆迁问题、教育医疗问题、“三乱”问题、腐败问题等。
第四,以健全的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社会公平制度保障体系。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第五,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
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第六,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积极改善民生。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证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城乡劳动者能够平等就业;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使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真正做到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需要。坚持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受益,才会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