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器复用流程
1 复用间操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或围裙、专用鞋、戴帽子、口罩、橡
胶手套、防水袖头、防目镜,做好个人防护,方可进行操作。 2 严格区分普通病人与隔离病人水池,标识明显。严格区分各种物
品的使用。
3 严格执行复用操作规程,下机后,普通病人可复用透析器要及时
用反渗水冲洗,再按复用流程冲洗、测试、消毒灌注后放入专柜保存。透析器容积提示小于80%或破膜均应废弃。
4 一次性透析器使用后按规定废弃,透析血路管、内瘘穿刺针均为
一次性使用,按要求分离毁形,分别放置医疗垃圾袋和锐器盒内,由专人回收。
5 严格登记每个患者使用可复用透析器情况:包括姓名、时间、次
数、容积压力测试、签名。
6 每天下机后及时冲刷清洗预冲液物,备好上机使用。
7 透析器储存柜,定时每天清洁、整理,透析器存放盒摆放整齐,
定时每天擦拭,保持卫生整洁,固定存放,专人专用,专人专盒。 8 复用机使用消毒液和其他消毒液,配制浓度要精确,及时配制以
免机器空吸,定时查看消毒液容器内的容量。
9 每天服用消毒操作结束后,彻底冲刷水池,保持复用间室内操作
台面,仪器台面,物品柜整洁干净,地面清洁干爽,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0 复用室人员编制2人,由一名护士负责,一名护工协助工作。 11 每周三、六更换不锈钢容器及容器内消毒剂。
12 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透析器复用管理制度
透析器和滤器的重复使用涉及到医务人员的培训,复用设备和复用消毒程序,服用用水要求,复用室环境安全要求,复用质量检测,复用使用程序等条件。
一、 透析器和滤器复用原则
(一) 复用的滤析器和滤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明确表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和滤器。
(二) 需复用透析器或滤器下机后必须及时处理。
(三) 透析器是否复用由主管医师决定,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
透析器和滤器行为负责。
(四) 主管医师要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
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五) 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
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
(六) 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二、 复用透析器和滤器人员培训
从事透析器、滤器复用的人员必须是护士、护士助理或技术人
员。复用人员经过培训,能正确掌握有关操作规程。血液透析治疗单位负责人员的技术资格负责。
三、 复用消毒程序
(一) 复用条件
应具备专用复用室,内设反渗水接口、全自动或半自动复用机、复用透析器及滤器贮存柜。
(二) 复用室环境与安全要求
1、 环境要求: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具备排气、排水设
施。
2、 贮存区:复用与贮存应分区。
3、 复用操作人员防护:在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手套和防
护衣,应遵守感染控制规范,须佩戴眼罩及口罩。
(三) 全自动复用机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应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具体要求包括:
1、 血液透析单位须设立透析器和滤器复用手册,内容包括复用的
相关规定,复用程序,服用记录等。
2、 透析器或滤器首次复用前贴上透析器复用标签,内容包括:姓
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透析器型号、复用日期、复用次数、操作人员姓名或编号。
(四) 半自动复用程序
1、 透析器或滤器首次复用前贴上透析器复用标签。
2、 检测:同全自动复用机操作程序。
(五) 复用后检测
1、 外观检查:标签字迹清楚,牢固贴附于透析器上;透析器外观
正常,无结构损坏和堵塞,端口封闭良好,无泄漏;存储时间在规定时限内。
2、 性能检测
(1) 容量检测:透析器容量至少应是原有初始容量的80%。
(2) 压力检测:维持透析器血室250mmHg 正压30s ,压力下降应小
于0.83mmHg/秒;对高通量膜,压力下降应小于1.25mmHg/秒。
(3) 消毒剂残余量检测:可根据消毒剂产品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
法检测透析器消毒剂残余量,确保符合标准。残余消毒剂浓度要求如下:福尔马林小于5mg/L、过氧乙酸小于1mg/L、Renslin 小于3mg/L、戊二醛小于1~3mg/L。
(六) 消毒剂的使用和贮存
1、 使用:将常用消毒剂灌入透析器皿室和透析液室,保证至少应
有3个血室容量的消毒剂经过透析器,使消毒剂不被水稀释,并能维持原有浓度的90%以上。
2、 贮存 复用处理后的透析器应贮存于专用贮存柜,分开放置,
标识清楚。
四.透析器或滤器服用用水要求
五、复用所致不良事件的相关临床表现
使用复用透析器后出现的不明原因的发热和(或)寒颤,以及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等,应注意是否与复用相关,并检测复用冲洗
的反渗水内毒素含量及复用透析器消毒剂残余量。
六、透析器和滤器复用的注意事宜
(一)透析器或滤器只能同一患者使用,不得他人使用。
(二)复用次数应根据透析器或滤器TCV 、膜的完整性实验和外观检查来确定,三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应废弃。使用半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5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使用全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20次。
透析器复用流程
1 复用间操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或围裙、专用鞋、戴帽子、口罩、橡
胶手套、防水袖头、防目镜,做好个人防护,方可进行操作。 2 严格区分普通病人与隔离病人水池,标识明显。严格区分各种物
品的使用。
3 严格执行复用操作规程,下机后,普通病人可复用透析器要及时
用反渗水冲洗,再按复用流程冲洗、测试、消毒灌注后放入专柜保存。透析器容积提示小于80%或破膜均应废弃。
4 一次性透析器使用后按规定废弃,透析血路管、内瘘穿刺针均为
一次性使用,按要求分离毁形,分别放置医疗垃圾袋和锐器盒内,由专人回收。
5 严格登记每个患者使用可复用透析器情况:包括姓名、时间、次
数、容积压力测试、签名。
6 每天下机后及时冲刷清洗预冲液物,备好上机使用。
7 透析器储存柜,定时每天清洁、整理,透析器存放盒摆放整齐,
定时每天擦拭,保持卫生整洁,固定存放,专人专用,专人专盒。 8 复用机使用消毒液和其他消毒液,配制浓度要精确,及时配制以
免机器空吸,定时查看消毒液容器内的容量。
9 每天服用消毒操作结束后,彻底冲刷水池,保持复用间室内操作
台面,仪器台面,物品柜整洁干净,地面清洁干爽,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0 复用室人员编制2人,由一名护士负责,一名护工协助工作。 11 每周三、六更换不锈钢容器及容器内消毒剂。
12 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透析器复用管理制度
透析器和滤器的重复使用涉及到医务人员的培训,复用设备和复用消毒程序,服用用水要求,复用室环境安全要求,复用质量检测,复用使用程序等条件。
一、 透析器和滤器复用原则
(一) 复用的滤析器和滤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明确表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和滤器。
(二) 需复用透析器或滤器下机后必须及时处理。
(三) 透析器是否复用由主管医师决定,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
透析器和滤器行为负责。
(四) 主管医师要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
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五) 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
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
(六) 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二、 复用透析器和滤器人员培训
从事透析器、滤器复用的人员必须是护士、护士助理或技术人
员。复用人员经过培训,能正确掌握有关操作规程。血液透析治疗单位负责人员的技术资格负责。
三、 复用消毒程序
(一) 复用条件
应具备专用复用室,内设反渗水接口、全自动或半自动复用机、复用透析器及滤器贮存柜。
(二) 复用室环境与安全要求
1、 环境要求: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具备排气、排水设
施。
2、 贮存区:复用与贮存应分区。
3、 复用操作人员防护:在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手套和防
护衣,应遵守感染控制规范,须佩戴眼罩及口罩。
(三) 全自动复用机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应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具体要求包括:
1、 血液透析单位须设立透析器和滤器复用手册,内容包括复用的
相关规定,复用程序,服用记录等。
2、 透析器或滤器首次复用前贴上透析器复用标签,内容包括:姓
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透析器型号、复用日期、复用次数、操作人员姓名或编号。
(四) 半自动复用程序
1、 透析器或滤器首次复用前贴上透析器复用标签。
2、 检测:同全自动复用机操作程序。
(五) 复用后检测
1、 外观检查:标签字迹清楚,牢固贴附于透析器上;透析器外观
正常,无结构损坏和堵塞,端口封闭良好,无泄漏;存储时间在规定时限内。
2、 性能检测
(1) 容量检测:透析器容量至少应是原有初始容量的80%。
(2) 压力检测:维持透析器血室250mmHg 正压30s ,压力下降应小
于0.83mmHg/秒;对高通量膜,压力下降应小于1.25mmHg/秒。
(3) 消毒剂残余量检测:可根据消毒剂产品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
法检测透析器消毒剂残余量,确保符合标准。残余消毒剂浓度要求如下:福尔马林小于5mg/L、过氧乙酸小于1mg/L、Renslin 小于3mg/L、戊二醛小于1~3mg/L。
(六) 消毒剂的使用和贮存
1、 使用:将常用消毒剂灌入透析器皿室和透析液室,保证至少应
有3个血室容量的消毒剂经过透析器,使消毒剂不被水稀释,并能维持原有浓度的90%以上。
2、 贮存 复用处理后的透析器应贮存于专用贮存柜,分开放置,
标识清楚。
四.透析器或滤器服用用水要求
五、复用所致不良事件的相关临床表现
使用复用透析器后出现的不明原因的发热和(或)寒颤,以及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等,应注意是否与复用相关,并检测复用冲洗
的反渗水内毒素含量及复用透析器消毒剂残余量。
六、透析器和滤器复用的注意事宜
(一)透析器或滤器只能同一患者使用,不得他人使用。
(二)复用次数应根据透析器或滤器TCV 、膜的完整性实验和外观检查来确定,三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应废弃。使用半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5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使用全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