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一 增值税会计实训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一、企业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江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史章 企业办税员:解生水
企业地址及电话:江南市开发区88号 98754822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江南分理处 [***********]8 纳税人识别号:[**************] 二、实训资料
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健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按月缴纳增值税。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包装物单独核算。20×8年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取得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20×8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于20×9年1月8日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本年累计数略):
1.12月2日,缴纳上月的增值税48 580元。
2.12月3日,从宏达工厂购入甲材料200吨,每吨2 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400 000元,税款68 000元,价税合计468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由银行支付。
3.12月4日,从红星批发市场购入乙材料100吨,每吨3 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 000元,税款51 000元,价税合计351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用支票支付,另由银行支付运费(取得普通发票)10 000元。
4.12月5日,用支票直接向某农场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已验收入库。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
5.12月6日,向一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包装材料一批计500个,单价为93.6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46 800元,以现金支票支付全部价款。
6.12月8日,收到中山百货公司委托代销商品的代销清单,销售A 产品10台,每台5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对方按不含税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
7.12月10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额为5 1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价税款。
8.12月12日,销售B 产品20台,每台20 000元,总价款400 000元,税款68 000元;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2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总价款2 000元,税款340元。款项470 340元已存入银行。
9.12月14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甲材料,开出58 500元的普通发票,取得支票交银行办理进账手续。
10.12月15日,将B 产品2台转为本企业生产用,每台实际成本12 000元,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每台为20 000元,未开具发票。
11.12月18日,将外购的甲材料30吨用于修建本企业产品仓库工程使用,单位成本为2 000元。
12.12月20日,将单位成本为28 000元的A 产品2台(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为每台50 000元)无偿捐赠给西部贫困地区,用以支援西部开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12月21日,委托江东加工厂加工配件,材料上月已发出,本月支付加工费5 000
元,增值税税额85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往返运费1 000元,装卸费200元,用支票支付。
14.12月22日,购入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20 000元,税款20 400元,运费600元,合计141 0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款项。
15.12月24日,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C 产品500件,成本价200元/件(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按照成本价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收到价款存入银行,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12月25日,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2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每辆原值5 000元,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5 304元,开具普通发票。只做有关增值税业务处理。
17.12月27日,机修车间对外提供加工服务,收取劳务费11 700元(含税)存入银行,开具普通发票。
18.12月28日,从新加坡进口丙材料一批共500件,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每件200元,进口关税为1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取得关税完税凭证,并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及税款。
19.12月30日,企业上月销售的B 产品5台发生销售退回,价款100 000元,应退增值税17 000元。企业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项。
20.12月31日,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乙材料10吨被盗,金额30 465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元,上月均已认证并申报抵扣),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三、实训要求
1.根据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并填制记账凭证。 2.计算江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 3.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4.填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表1-1所示)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如表1-2、表1-3所示)。
5.填写增值税缴款书。 四、实训材料
1.记账凭证(自备)
2.应交增值税专用账页(自备)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1张。如表1-4所示。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务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第12栏=第1栏+第4栏+第11栏;第13栏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第27栏等于第28栏至第34栏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
(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明细)
申报抵扣所属期: 年 月
纳税人识别号:
注:本表“金额”“合计”栏数据应与《附列资料(表二)》第1栏中“金额”项数据相等; 本表“税额”“合计”栏数据应与《附列资料(表二)》第1栏中“税额”项数据相等
表1-4 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税收缴款书
(无银行收讫章无效) 逾期不缴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于税务机关与银行未联网时各税费的申报缴款(一票一税)。不同的税费种类,或相同的税费种类但
不同预算科目,或相同的税费种类但不同的所属时期分别填写税票;不同的税目或相同税目但不同税率的业务应分行次填写。“品目名称”一栏填写税种税目编码;车船使用(牌照)税按吨计税的在‘课税数量’一栏填写吨数,‘计税金额’ 一栏填写辆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课税数量’一栏填写人数。其他税种的计税依据(数量或金额)都填在“计税金额”一栏。
实训一 增值税会计实训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一、企业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江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史章 企业办税员:解生水
企业地址及电话:江南市开发区88号 98754822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江南分理处 [***********]8 纳税人识别号:[**************] 二、实训资料
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健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按月缴纳增值税。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包装物单独核算。20×8年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取得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20×8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于20×9年1月8日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本年累计数略):
1.12月2日,缴纳上月的增值税48 580元。
2.12月3日,从宏达工厂购入甲材料200吨,每吨2 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400 000元,税款68 000元,价税合计468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由银行支付。
3.12月4日,从红星批发市场购入乙材料100吨,每吨3 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 000元,税款51 000元,价税合计351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用支票支付,另由银行支付运费(取得普通发票)10 000元。
4.12月5日,用支票直接向某农场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已验收入库。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
5.12月6日,向一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包装材料一批计500个,单价为93.6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46 800元,以现金支票支付全部价款。
6.12月8日,收到中山百货公司委托代销商品的代销清单,销售A 产品10台,每台5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对方按不含税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
7.12月10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额为5 1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价税款。
8.12月12日,销售B 产品20台,每台20 000元,总价款400 000元,税款68 000元;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2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总价款2 000元,税款340元。款项470 340元已存入银行。
9.12月14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甲材料,开出58 500元的普通发票,取得支票交银行办理进账手续。
10.12月15日,将B 产品2台转为本企业生产用,每台实际成本12 000元,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每台为20 000元,未开具发票。
11.12月18日,将外购的甲材料30吨用于修建本企业产品仓库工程使用,单位成本为2 000元。
12.12月20日,将单位成本为28 000元的A 产品2台(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为每台50 000元)无偿捐赠给西部贫困地区,用以支援西部开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12月21日,委托江东加工厂加工配件,材料上月已发出,本月支付加工费5 000
元,增值税税额85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往返运费1 000元,装卸费200元,用支票支付。
14.12月22日,购入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20 000元,税款20 400元,运费600元,合计141 0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款项。
15.12月24日,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C 产品500件,成本价200元/件(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按照成本价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收到价款存入银行,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12月25日,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2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每辆原值5 000元,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5 304元,开具普通发票。只做有关增值税业务处理。
17.12月27日,机修车间对外提供加工服务,收取劳务费11 700元(含税)存入银行,开具普通发票。
18.12月28日,从新加坡进口丙材料一批共500件,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每件200元,进口关税为1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取得关税完税凭证,并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及税款。
19.12月30日,企业上月销售的B 产品5台发生销售退回,价款100 000元,应退增值税17 000元。企业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项。
20.12月31日,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乙材料10吨被盗,金额30 465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元,上月均已认证并申报抵扣),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三、实训要求
1.根据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并填制记账凭证。 2.计算江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 3.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4.填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表1-1所示)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如表1-2、表1-3所示)。
5.填写增值税缴款书。 四、实训材料
1.记账凭证(自备)
2.应交增值税专用账页(自备)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1张。如表1-4所示。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务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第12栏=第1栏+第4栏+第11栏;第13栏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第27栏等于第28栏至第34栏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
(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明细)
申报抵扣所属期: 年 月
纳税人识别号:
注:本表“金额”“合计”栏数据应与《附列资料(表二)》第1栏中“金额”项数据相等; 本表“税额”“合计”栏数据应与《附列资料(表二)》第1栏中“税额”项数据相等
表1-4 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税收缴款书
(无银行收讫章无效) 逾期不缴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于税务机关与银行未联网时各税费的申报缴款(一票一税)。不同的税费种类,或相同的税费种类但
不同预算科目,或相同的税费种类但不同的所属时期分别填写税票;不同的税目或相同税目但不同税率的业务应分行次填写。“品目名称”一栏填写税种税目编码;车船使用(牌照)税按吨计税的在‘课税数量’一栏填写吨数,‘计税金额’ 一栏填写辆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课税数量’一栏填写人数。其他税种的计税依据(数量或金额)都填在“计税金额”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