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官林镇劳动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承担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无锡市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等要求,为更好地促进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凡招用劳动者,主动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2、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与所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手续。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不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保证劳动者享有依法加入工会的权利,不断丰富劳动者文化生活,确保劳动者生活质量。
3、督促劳动者办理居住证件。凡招用非本地户籍劳动者的,及时通知本人办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件。
4、帮助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建立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对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或组织其参加岗前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自觉纳入社区化管理。严格遵守《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决定》、《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配合社区事务工作站将劳动者集体宿舍纳入社区化管理。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对劳动者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宜兴市官林镇劳动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承担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无锡市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等要求,为更好地促进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凡招用劳动者,主动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2、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与所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手续。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不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保证劳动者享有依法加入工会的权利,不断丰富劳动者文化生活,确保劳动者生活质量。
3、督促劳动者办理居住证件。凡招用非本地户籍劳动者的,及时通知本人办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件。
4、帮助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建立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对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或组织其参加岗前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自觉纳入社区化管理。严格遵守《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决定》、《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配合社区事务工作站将劳动者集体宿舍纳入社区化管理。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对劳动者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