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xx县人民医院
乙 方: xxx
合同签订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 、甲 乙 双 方 签 订 本 劳 动 合 同 书 时 ,凡 需 要 双 方 协 商 约 定 的 内 容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后 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 、签 订 本 劳 动 合 同 书 时 ,甲 方 应 加 盖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本 人 签 字 或 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 、除 约 定 服 务 期 和 竞 业 限 制 条 款 两 种 情 形 之
外 ,甲 方 不 得 与 乙 方 约 定 由 乙 方 承 担 违 约金。
五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 等 内 容 在 本 合 同 内 填 写 不 下 时 ,可 另 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名称: xx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xx联系电话xxx
注册地址xx
经营地址xxx 邮政编码xx
乙方 xx性别 xx联系电话xx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身份证号码xx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xx年 xx月 xx日
家庭住址xxxx 邮政编码xxxxxx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 县 街 道 乡 镇 社区(村组)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甲 乙 双 方 遵 循 合 法 、 公平 、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订 立 本 劳 动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合 同 ) 共 同 遵 守 。
第 一 条 本 合 同 期 限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采 取 下 列 第 一 项 形 式 :
(一)固定期限: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至 xx年 xx月 xx日止。其中, 试用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至 xx年 xx月 xx日。
( 二 )无 固 定 期 限 :自 xx年 xx月 xx日 起 。其 中 ,试 用 期 自 xx年 xx月 xx日 至 xx年 xx月 xx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至 xx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xx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临床护理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按 岗 位 工 作 职 责 执 行 ;
2、 依 法 执 业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 四 条 甲 方 安 排 乙 方 执 行 标 准 工 作 工 时 制 度 ,休 息 、休 假 参 照 同 等 岗 位 正 式 人 员 执 行 。
第 五 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 双 方 约 定 :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 元/月(中专 800.00 元/月、大专 1000 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 照 同 等 岗 位 正 式 人 员 标 准 据实发放。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 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 工 资 支 付 周 期 的 工 资 标 准( 不 包
括 加 班 工 资 、奖 金 以 及 特 殊 工 作 条 件 或 环 境 下 的 津 贴 )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
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 十 四 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 方 应 当 按 照 甲 方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工 作 交 接 。甲 方 依 法 应 当 向 乙 方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的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 三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⑶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⑷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 5 次的;或旷工累计达 5 天的;
⑸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 5 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 5 次/年;
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⑺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⑻ 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 5 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 5 次的;
⑼连续 5 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⑽ 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 作 表 现 差 , 调 整 3 个 科 室 仍 没 有进 步 , 连 续 3 年 绩 效 考 核 排 名 倒 数 10 名 的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xxx
合同签订时间:年 xx月 xx日 xx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xx县人民医院
乙 方: xxx
合同签订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 、甲 乙 双 方 签 订 本 劳 动 合 同 书 时 ,凡 需 要 双 方 协 商 约 定 的 内 容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后 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 、签 订 本 劳 动 合 同 书 时 ,甲 方 应 加 盖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本 人 签 字 或 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 、除 约 定 服 务 期 和 竞 业 限 制 条 款 两 种 情 形 之
外 ,甲 方 不 得 与 乙 方 约 定 由 乙 方 承 担 违 约金。
五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 等 内 容 在 本 合 同 内 填 写 不 下 时 ,可 另 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名称: xx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xx联系电话xxx
注册地址xx
经营地址xxx 邮政编码xx
乙方 xx性别 xx联系电话xx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身份证号码xx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xx年 xx月 xx日
家庭住址xxxx 邮政编码xxxxxx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 县 街 道 乡 镇 社区(村组)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甲 乙 双 方 遵 循 合 法 、 公平 、 平 等 自 愿 、 协 商 一 致 、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订 立 本 劳 动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合 同 ) 共 同 遵 守 。
第 一 条 本 合 同 期 限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采 取 下 列 第 一 项 形 式 :
(一)固定期限: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至 xx年 xx月 xx日止。其中, 试用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至 xx年 xx月 xx日。
( 二 )无 固 定 期 限 :自 xx年 xx月 xx日 起 。其 中 ,试 用 期 自 xx年 xx月 xx日 至 xx年 xx月 xx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至 xx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xx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临床护理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按 岗 位 工 作 职 责 执 行 ;
2、 依 法 执 业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 四 条 甲 方 安 排 乙 方 执 行 标 准 工 作 工 时 制 度 ,休 息 、休 假 参 照 同 等 岗 位 正 式 人 员 执 行 。
第 五 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 双 方 约 定 :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 元/月(中专 800.00 元/月、大专 1000 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 照 同 等 岗 位 正 式 人 员 标 准 据实发放。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 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 工 资 支 付 周 期 的 工 资 标 准( 不 包
括 加 班 工 资 、奖 金 以 及 特 殊 工 作 条 件 或 环 境 下 的 津 贴 )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
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 十 四 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 方 应 当 按 照 甲 方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工 作 交 接 。甲 方 依 法 应 当 向 乙 方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的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 三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⑶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⑷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 5 次的;或旷工累计达 5 天的;
⑸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 5 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 5 次/年;
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⑺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⑻ 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 5 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 5 次的;
⑼连续 5 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⑽ 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 作 表 现 差 , 调 整 3 个 科 室 仍 没 有进 步 , 连 续 3 年 绩 效 考 核 排 名 倒 数 10 名 的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xxx
合同签订时间:年 xx月 xx日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