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ZTAGA特约经销合同
甲 方:杭州慕士塔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杭海路1560号
电 话:0571-86722821
传 真:0571-86722856
负责人:蒋炎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负责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MUZTAGA品牌产品的 _地
区经销商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关系
甲方授权乙方为MUZTAGA品牌产品的 特约经销商 _,甲方允许并限定乙方的
经销区域及渠道为 北京 _地区。
第二条、任务额
1、年度任务额:乙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订购价值不低于 250 万元人民币
的MUZTAGA商品,即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订货任务额为 150 万元。
2、首批订货额:本合同签订三日内,首次订货不低于____万元。
3、季度任务额:按年度任务额划分季度任务额如下,
一季度( 3 、 4 、 5 、月) 46 万元,二季度( 6 、 7 、 8 、月) 36 万元,
三季度( 、 、 、月) 88 万元,四季度( 、 、 、月) 80 万元。
4、本条所指的任务额,均以甲方收到乙方的所汇货款总金额为准,甲方未收到货款的
订单金额则不包括在之内。
第三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任务额 %的保证金,即交纳保证金 万
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达到如下业务量要求后,甲方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1、双方同意将任务额的 %作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完成的最低业务量,不能
完成最低业务量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乙方完成最低业务量但没有完成所定任务额的,保证金可退还但不能享受返点政策;
3、本条所指的最低业务量及任务额,均以甲方收到乙方的所汇货款总金额为准,甲方
未收到货款的订单金额则不包括在之内。
第四条、价格政策:
1、零售价:甲方有权确定每一款产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应遵循甲方的价格体系,
并允许有不超过15%的浮动。乙方如遇开业、店庆、换季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浮动范围时须
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供货价:乙方享受甲方制定的 _价格政策。
现货(不含税)价格:甲方所定零售价的 折(特价商品除外);
期货(不含税)价格:甲方所定零售价的 折(特价商品除外);
3、甲方将不定期推出低于正常供价的特惠、清仓类商品,具体折扣以甲方通知为准,
该类商品一律现金结款,非产品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
4、甲方所报商品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如甲乙双方交易中涉及税金,乙方须在货款外
补交税金,其中普通发票税点 _%,增值税发票税点 _%。
第五条、信用支持(请在双方所商定的付款方式前打“√”,不涉及的条目请横线划除)
( )1、商品铺货: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预先向乙方提供 万元人
民币的货品支持(以供货价标准计算),即甲方给乙方铺货 万元。
( )2、账期支持: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 天的账期(以
发货当日开始计算)。
( )3、分批付款: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订购商品在 月分批
付款。(以发货当月开始计算)。
( )4、在乙方未付清所订商品全款之前,商品归属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有调
回、调货等需要,乙方有义务配合。
第六条、结款方式:(请在双方所商定的付款方式前打“√”,不涉及的条目请横线划除)
( )1、现金结款:乙方须于每次订货时支付货款,甲方款到发货。
( )2、定额铺货、超出结款:乙方账面未结款超出铺货额度时,超出额度的款
项需于每次订货时现金结款。
( )3、销售月结:乙方按每月实际销售情况,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销售数
据,结算上月销售款。
( )3、销售月结:乙方按每月实际销售情况,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销售数
据,结算上月销售款。
( )4、分批、分期付款:乙方对所订购商品在 月分批付款。各月付款比例
如下,订货当月付款 %,次月 %,第三月 %。
( )5、季度任务额考核付款:乙方在各季度累积回款金额未达到当季季度任务
额时,需在当季季末现金补足未完成的差额。
( )6、双方需在合同期末,核算库存,通过买断、退换货等方式调整库存并结
清剩余未结款。
第七条、销售返点: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累计回款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将享受其订购额一定比例的等值货品
的销售返点,返点基数为乙方所辖区域内双方所认可的回款额:
1、回款额达 万人民币,享订购额 %的等值货品的返点,超出基数部分享
受 %的等值货品的返点;
2、期货及低于正常供货折扣的特惠、清仓类商品订货额计算在任务额内,但不计算在
返点基数内。
第八条、展架支持:
店铺终端装修形象经双方协商,按如下方式执行:
1、 乙方提供店铺平面图,及相关要求,由甲方设计人员予以设计,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最终设计方案。甲方给予报价,在乙方确认无误后制作相关器架。制作费用及相关
运费由乙方先行支付。
2、在合同期内,乙方累积回款额达 万人民币,甲方全额返还相关器架款。
第九条、售后支持:
1、因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提出维修、等值退换要求,
按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
2、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乙方因非质量问题,且在包装无损及产品未用等不影响
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享受退换货服务,相关运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方案如下:
(1)、乙方首次订货30天内,可享受100%全额无条件退换货。
(2)、不同产品的退换货期限分别为:夏季产品退换货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夏季类产
品包括:速干衣裤,T恤等);秋冬季产品退换货截止日期为2月31日(秋冬季产品包括:
冲锋衣裤、抓绒类、羽绒类等)。
(3)、退换货期限内,乙方享受 %退换货率,其中非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乙方需
承担人工、包装费用:
A、夏季产品(速干衣裤,T恤,拖鞋等)扣除 2 元/件;
B、秋冬产品(冲锋衣裤、抓绒类、羽绒类等)扣除 4 元/件。
(4)、特价款商品非产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
3、退换货运费: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
换货则由乙方承担往返运费。
4、产品维修:对因人为因素等非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破损,甲方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按实际维修成本收取维修费用,为此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或消费者承担。
第十条、交货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下达书面订单并经甲方确认后,在货品齐全的基础上,甲方保证在收
到货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委托货运公司发给乙方,运费由乙方承担(优先选择乙方指
定的运输方式和货运公司)。
2、甲方在货物发出时,随箱附详细装箱明细单及收货回执单,清点货物时以此单为准。
3、为便于及时、准确确认产品交货事宜,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
传真其收货情况,逾期将视为无误,甲方将不对产品数量等问题负责。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产品培训:甲方保证每年至少一次的产品和销售培训支持。
2、品牌宣传:甲方不定期在专业杂志和网络媒体制作品牌广告,并辅之以产品展示和 发布会,赞助和促销,POP
海报等方式开展品牌宣传与推广。
3、甲方按乙方要求随时提供公司库存情况,当即产品出货时间计划等。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诚实规范经营,如出现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组织“低价团购”和“异
地窜货”等现象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没保证金、取消经销资格等不同处罚。
2、乙方须配合甲方在全国范围内的促销活动。
3、乙方每月须以报表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情况及库存情况。
4、MUZTAGA产品仅供实体店销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电子商务
销售,否则乙方有权做出罚没保证金、取消经销资格等处罚。
5、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罚没保证金,同时保留采取一切法
律措施的权利:
(1)、经销仿冒的MUZTAGA产品;
(2)、对MUZTAGA品牌恶意虚假宣传,有损甲方产品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3)、超出销售区域销售MUZTAGA产品的;
(4)、未经允许,销售价超出零售价25%的浮动范围的。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MUZTAGA特约经销合同
甲 方:杭州慕士塔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杭海路1560号
电 话:0571-86722821
传 真:0571-86722856
负责人:蒋炎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负责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MUZTAGA品牌产品的 _地
区经销商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关系
甲方授权乙方为MUZTAGA品牌产品的 特约经销商 _,甲方允许并限定乙方的
经销区域及渠道为 北京 _地区。
第二条、任务额
1、年度任务额:乙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订购价值不低于 250 万元人民币
的MUZTAGA商品,即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订货任务额为 150 万元。
2、首批订货额:本合同签订三日内,首次订货不低于____万元。
3、季度任务额:按年度任务额划分季度任务额如下,
一季度( 3 、 4 、 5 、月) 46 万元,二季度( 6 、 7 、 8 、月) 36 万元,
三季度( 、 、 、月) 88 万元,四季度( 、 、 、月) 80 万元。
4、本条所指的任务额,均以甲方收到乙方的所汇货款总金额为准,甲方未收到货款的
订单金额则不包括在之内。
第三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任务额 %的保证金,即交纳保证金 万
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达到如下业务量要求后,甲方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1、双方同意将任务额的 %作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完成的最低业务量,不能
完成最低业务量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乙方完成最低业务量但没有完成所定任务额的,保证金可退还但不能享受返点政策;
3、本条所指的最低业务量及任务额,均以甲方收到乙方的所汇货款总金额为准,甲方
未收到货款的订单金额则不包括在之内。
第四条、价格政策:
1、零售价:甲方有权确定每一款产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应遵循甲方的价格体系,
并允许有不超过15%的浮动。乙方如遇开业、店庆、换季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浮动范围时须
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供货价:乙方享受甲方制定的 _价格政策。
现货(不含税)价格:甲方所定零售价的 折(特价商品除外);
期货(不含税)价格:甲方所定零售价的 折(特价商品除外);
3、甲方将不定期推出低于正常供价的特惠、清仓类商品,具体折扣以甲方通知为准,
该类商品一律现金结款,非产品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
4、甲方所报商品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如甲乙双方交易中涉及税金,乙方须在货款外
补交税金,其中普通发票税点 _%,增值税发票税点 _%。
第五条、信用支持(请在双方所商定的付款方式前打“√”,不涉及的条目请横线划除)
( )1、商品铺货: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预先向乙方提供 万元人
民币的货品支持(以供货价标准计算),即甲方给乙方铺货 万元。
( )2、账期支持: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 天的账期(以
发货当日开始计算)。
( )3、分批付款: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订购商品在 月分批
付款。(以发货当月开始计算)。
( )4、在乙方未付清所订商品全款之前,商品归属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有调
回、调货等需要,乙方有义务配合。
第六条、结款方式:(请在双方所商定的付款方式前打“√”,不涉及的条目请横线划除)
( )1、现金结款:乙方须于每次订货时支付货款,甲方款到发货。
( )2、定额铺货、超出结款:乙方账面未结款超出铺货额度时,超出额度的款
项需于每次订货时现金结款。
( )3、销售月结:乙方按每月实际销售情况,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销售数
据,结算上月销售款。
( )3、销售月结:乙方按每月实际销售情况,次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销售数
据,结算上月销售款。
( )4、分批、分期付款:乙方对所订购商品在 月分批付款。各月付款比例
如下,订货当月付款 %,次月 %,第三月 %。
( )5、季度任务额考核付款:乙方在各季度累积回款金额未达到当季季度任务
额时,需在当季季末现金补足未完成的差额。
( )6、双方需在合同期末,核算库存,通过买断、退换货等方式调整库存并结
清剩余未结款。
第七条、销售返点: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累计回款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将享受其订购额一定比例的等值货品
的销售返点,返点基数为乙方所辖区域内双方所认可的回款额:
1、回款额达 万人民币,享订购额 %的等值货品的返点,超出基数部分享
受 %的等值货品的返点;
2、期货及低于正常供货折扣的特惠、清仓类商品订货额计算在任务额内,但不计算在
返点基数内。
第八条、展架支持:
店铺终端装修形象经双方协商,按如下方式执行:
1、 乙方提供店铺平面图,及相关要求,由甲方设计人员予以设计,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最终设计方案。甲方给予报价,在乙方确认无误后制作相关器架。制作费用及相关
运费由乙方先行支付。
2、在合同期内,乙方累积回款额达 万人民币,甲方全额返还相关器架款。
第九条、售后支持:
1、因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提出维修、等值退换要求,
按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
2、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乙方因非质量问题,且在包装无损及产品未用等不影响
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享受退换货服务,相关运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方案如下:
(1)、乙方首次订货30天内,可享受100%全额无条件退换货。
(2)、不同产品的退换货期限分别为:夏季产品退换货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夏季类产
品包括:速干衣裤,T恤等);秋冬季产品退换货截止日期为2月31日(秋冬季产品包括:
冲锋衣裤、抓绒类、羽绒类等)。
(3)、退换货期限内,乙方享受 %退换货率,其中非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乙方需
承担人工、包装费用:
A、夏季产品(速干衣裤,T恤,拖鞋等)扣除 2 元/件;
B、秋冬产品(冲锋衣裤、抓绒类、羽绒类等)扣除 4 元/件。
(4)、特价款商品非产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
3、退换货运费: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
换货则由乙方承担往返运费。
4、产品维修:对因人为因素等非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破损,甲方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按实际维修成本收取维修费用,为此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或消费者承担。
第十条、交货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下达书面订单并经甲方确认后,在货品齐全的基础上,甲方保证在收
到货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委托货运公司发给乙方,运费由乙方承担(优先选择乙方指
定的运输方式和货运公司)。
2、甲方在货物发出时,随箱附详细装箱明细单及收货回执单,清点货物时以此单为准。
3、为便于及时、准确确认产品交货事宜,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
传真其收货情况,逾期将视为无误,甲方将不对产品数量等问题负责。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产品培训:甲方保证每年至少一次的产品和销售培训支持。
2、品牌宣传:甲方不定期在专业杂志和网络媒体制作品牌广告,并辅之以产品展示和 发布会,赞助和促销,POP
海报等方式开展品牌宣传与推广。
3、甲方按乙方要求随时提供公司库存情况,当即产品出货时间计划等。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诚实规范经营,如出现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组织“低价团购”和“异
地窜货”等现象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没保证金、取消经销资格等不同处罚。
2、乙方须配合甲方在全国范围内的促销活动。
3、乙方每月须以报表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情况及库存情况。
4、MUZTAGA产品仅供实体店销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电子商务
销售,否则乙方有权做出罚没保证金、取消经销资格等处罚。
5、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罚没保证金,同时保留采取一切法
律措施的权利:
(1)、经销仿冒的MUZTAGA产品;
(2)、对MUZTAGA品牌恶意虚假宣传,有损甲方产品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3)、超出销售区域销售MUZTAGA产品的;
(4)、未经允许,销售价超出零售价25%的浮动范围的。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