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公司各部门在员工奖惩作业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 适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 权责单位
1、 集团总裁对此细则具有审核、废止的权利。
2、 总经理对此细则具有监督、修订的权利。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此细则的建立及执行。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 奖惩种类
一、奖励
A 、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100元的奖励
B 、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500元的奖励
C 、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000元的奖励
D 、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二、惩处
E 、警告:每次警告给予现金100元的罚款
F 、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500元的罚款
G 、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000元的罚款
H 、开除:除名或开除处理
三、累计奖惩
I 、嘉奖三次等于小功一次,小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大功三次晋升一级
G 、警告三次等于小过一次,小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K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计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L 、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有奖励,该年度不得晋升
M 、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不仅为年度绩效考核及职级晋升提供依据,另涉及薪资加(扣) 款金额与当月薪资其他加项(其他扣项)栏内体现。
第五条 奖惩条款
A 、奖励:
嘉奖:员工若有下列“出色表现”,将会被给予“嘉奖”奖励。被授予嘉奖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模范遵守公司制度,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事迹突出,同仁一致公认者;
(二)节约能源和资金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三)积极主动配合本部门主管工作,事迹突出者;
(四)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六)三个月考勤无缺勤者;
(七)其他类似表现出色的行为或业绩;
小功:员工若有下列“优异表现和工作成绩”,将会被给予“小功”奖励。被授予“小功”奖励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对于产品研发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二)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三)领导有方,业务发展且有相当收益者;
(四)年度嘉奖满三次者;
(五)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大功:若有下列“重大成绩”,将会被给予“大功”表彰,被授予大功表彰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体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二)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 查无误,情况属实是的,挽回重大损失者;
(三)发生重大事故,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救护公司财产、公物,行为出色者;
(四)年度小功满三次者
(五)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晋升:员工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晋升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绩效考评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秀者,参见《绩效考核制度》;
(二)工作满3年,绩效考核良好,未曾有旷工和处分者;
(三)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四)年度大功满三次者。
B 、处罚:
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睡觉,大声喧哗、争吵,扰乱工作岗位的正常秩序;
(二)对同事、来访者、客户不礼貌,在接待工作中出现:冷(态度冷漠)、
硬(语言生硬)、顶(顶撞对方)、推(推卸责任)等现象;
(三)无故迟到、缺勤公司安排培训课程及会议者;
(四)不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工作流程致发生错误,经劝阻仍未有改善者;
(五)续假、逾期休假但不做事前申请;
(六)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过失行为。
小过: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一)遗失有关经营的重要文件及物品者;
(二)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三)弄虚作假,填报假单据或者费用报销不真实;
(四)随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者;
(五)年度三次违反警告行为;
(六)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过失行为。
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一)因有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名誉及
信用受到较大的损失;
(二)对上司、同事或下级施加暴行、恐吓、打击报复;
(三)任何打架斗殴,扰乱秩序和安宁,或故意从事对公司其它员工健康和安全有威胁的活动;
(四)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五)年度三次违反小过行为;
(六)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开除: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开除”:
(一)偷窃同仁或共有财物者;
(二)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严重损害者;
(三)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引文者;
(四)对上级或同事施加暴行、打击报复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五)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及附加条款情节严重者;
(六)年度连续旷工3日或累计旷工五日者;
(七)年度三次违反大过行为。
(八)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过失行为。
第六条 奖惩管理流程
1、员工奖惩须在奖惩时间发生三日内提报,特殊情况除外。
2、由被提报人的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填写《奖、过失单》并详细叙述奖惩事由。
3、填写好的《奖、过失单》后,呈所在部门上级主管审核奖惩事件及奖惩情况。
4、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奖、过失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事由调查、确认。填写人力资源部对奖惩等级的意见;
5、人力资源部《奖、过失单》报总经理审批。
6、人力资源部负责通报奖惩事件;
7、财务负责人负责执行奖惩款项的处理;
8、人力资源部根据《奖、过失单》的最后核准结果提出奖惩公告,依据每次奖惩公告,人力资源部将相关数据存入员工基本档案中,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及职级晋升等为依据。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生效执行
本办法经全体员工确认,由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公司与劳动者关于本考勤办法所产生的争议,适用双方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争议仲裁条款。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人力资源部。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规范,本办法不再另行规定。如国家法律规范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发生变化,而造成本办法与之不符的,以国家的法律规范和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附件
《奖惩通知单》
《奖惩记录表》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公司各部门在员工奖惩作业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 适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 权责单位
1、 集团总裁对此细则具有审核、废止的权利。
2、 总经理对此细则具有监督、修订的权利。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此细则的建立及执行。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 奖惩种类
一、奖励
A 、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100元的奖励
B 、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500元的奖励
C 、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000元的奖励
D 、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二、惩处
E 、警告:每次警告给予现金100元的罚款
F 、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500元的罚款
G 、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000元的罚款
H 、开除:除名或开除处理
三、累计奖惩
I 、嘉奖三次等于小功一次,小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大功三次晋升一级
G 、警告三次等于小过一次,小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K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计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L 、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有奖励,该年度不得晋升
M 、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不仅为年度绩效考核及职级晋升提供依据,另涉及薪资加(扣) 款金额与当月薪资其他加项(其他扣项)栏内体现。
第五条 奖惩条款
A 、奖励:
嘉奖:员工若有下列“出色表现”,将会被给予“嘉奖”奖励。被授予嘉奖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模范遵守公司制度,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事迹突出,同仁一致公认者;
(二)节约能源和资金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三)积极主动配合本部门主管工作,事迹突出者;
(四)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六)三个月考勤无缺勤者;
(七)其他类似表现出色的行为或业绩;
小功:员工若有下列“优异表现和工作成绩”,将会被给予“小功”奖励。被授予“小功”奖励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对于产品研发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二)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三)领导有方,业务发展且有相当收益者;
(四)年度嘉奖满三次者;
(五)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大功:若有下列“重大成绩”,将会被给予“大功”表彰,被授予大功表彰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体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二)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 查无误,情况属实是的,挽回重大损失者;
(三)发生重大事故,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救护公司财产、公物,行为出色者;
(四)年度小功满三次者
(五)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晋升:员工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晋升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绩效考评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秀者,参见《绩效考核制度》;
(二)工作满3年,绩效考核良好,未曾有旷工和处分者;
(三)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四)年度大功满三次者。
B 、处罚:
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睡觉,大声喧哗、争吵,扰乱工作岗位的正常秩序;
(二)对同事、来访者、客户不礼貌,在接待工作中出现:冷(态度冷漠)、
硬(语言生硬)、顶(顶撞对方)、推(推卸责任)等现象;
(三)无故迟到、缺勤公司安排培训课程及会议者;
(四)不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工作流程致发生错误,经劝阻仍未有改善者;
(五)续假、逾期休假但不做事前申请;
(六)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过失行为。
小过: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一)遗失有关经营的重要文件及物品者;
(二)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三)弄虚作假,填报假单据或者费用报销不真实;
(四)随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者;
(五)年度三次违反警告行为;
(六)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过失行为。
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一)因有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名誉及
信用受到较大的损失;
(二)对上司、同事或下级施加暴行、恐吓、打击报复;
(三)任何打架斗殴,扰乱秩序和安宁,或故意从事对公司其它员工健康和安全有威胁的活动;
(四)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五)年度三次违反小过行为;
(六)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开除: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开除”:
(一)偷窃同仁或共有财物者;
(二)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严重损害者;
(三)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引文者;
(四)对上级或同事施加暴行、打击报复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五)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及附加条款情节严重者;
(六)年度连续旷工3日或累计旷工五日者;
(七)年度三次违反大过行为。
(八)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过失行为。
第六条 奖惩管理流程
1、员工奖惩须在奖惩时间发生三日内提报,特殊情况除外。
2、由被提报人的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填写《奖、过失单》并详细叙述奖惩事由。
3、填写好的《奖、过失单》后,呈所在部门上级主管审核奖惩事件及奖惩情况。
4、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奖、过失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事由调查、确认。填写人力资源部对奖惩等级的意见;
5、人力资源部《奖、过失单》报总经理审批。
6、人力资源部负责通报奖惩事件;
7、财务负责人负责执行奖惩款项的处理;
8、人力资源部根据《奖、过失单》的最后核准结果提出奖惩公告,依据每次奖惩公告,人力资源部将相关数据存入员工基本档案中,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及职级晋升等为依据。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生效执行
本办法经全体员工确认,由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公司与劳动者关于本考勤办法所产生的争议,适用双方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争议仲裁条款。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人力资源部。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规范,本办法不再另行规定。如国家法律规范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发生变化,而造成本办法与之不符的,以国家的法律规范和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附件
《奖惩通知单》
《奖惩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