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延 续 申 请 书
申请人: 寿光市稻田老方全羊馆
申请日期: 2015 年 2月11日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请在电脑上填写完整后打印,签字请用碳素或中性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延续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依据《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许可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五)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六)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租赁协议(复印件);
(七)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设区的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延 续 申 请 书
申请人: 寿光市稻田老方全羊馆
申请日期: 2015 年 2月11日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请在电脑上填写完整后打印,签字请用碳素或中性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延续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依据《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许可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五)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六)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租赁协议(复印件);
(七)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设区的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