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1换热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修改

热交换设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20301-2006)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35MPa、非直接受火焰加热的管式和板式换热设备及空冷器的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施工技术资料

设计资料(设备布置图、设备一览表、管口方位图、设计说明及技术规定等)。 2.1.2 施工标准规范

2.1.2.1 《高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8 2.1.2.2 《中低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9 2.1.2.3 《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32 2.1.2.4 《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HG20201 2.1.2.5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0202 2.1.2.6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 HG/T2387 2.1.2.7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HG20236 2.1.2.8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BJ229 2.1.2.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 2.1.2.10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 2.1.2.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1.3 施工方案

2.1.3.1 换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2.1.3.2 大型换热设备吊装方案 2.1.3.3 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2.2 作业人员

2.3 换热设备的验收、保管

2.3.1 换热设备及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及安装说明书。

2.3.2 设备检验时应对照装箱单及图纸仔细核对下列各项: 2.3.2.1 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

2.3.2.2 设备名称、特性(包括设备压力、试验压力、设计强度及工作介质)。 2.3.2.3 设备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

2.3.2.4 设备内件、附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 2.3.2.5 表面损坏、变形及锈蚀情况。 2.3.2.6 设备的热处理状态等特殊说明。

2.3.3 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换热设备开箱检验,填写《设备验收、清点记录》且检验结果记录应由三方签字认可后办理中间交接。

2.3.4 对有防护要求的换热设备及附件,应按专业要求分类保管。换热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2.3.5 换热设备开箱后应保留设备及原件上的标签,若有丢失及时补齐。

2.3.6 在换热设备交付安装时未能发现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及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

2.3.7 运到现场的换热设备应及时安装,因故不能及时安装的设备要有防止受潮及变形的措施。所有设备口应予遮封;碳钢法兰面与加工面,应涂防锈油后以木板或塑胶盖保护;碳钢螺栓螺纹处应加防锈油保护。不锈钢及其他有色金属换热器应避免碳钢直接接触,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如板式换热器、脱脂后设备等按技术文件要求保管。 2.4 主要施工机具 2.4.1 施工机械

起重机、卷扬机、试压泵、电焊机等。 2.4.2 施工工具

索具、撬棍、手锤、角向磨光机、链式手葫芦、千斤顶扁铲、台虎钳、大锤、活动扳手、套筒扳手、锉刀等。 2.5 测量及计量器具

钢卷尺、钢板尺、水平尺、水平磁力线坠、水准仪、压力表等,且在计量鉴定周期内。 2.6 作业条件

2.6.1 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齐备,图纸会审已进行,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且经审核批准,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属压力容器的安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已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2.6.2 换热设备已经到货,并完成开箱检验工作。

2.6.3 换热设备基础由监理、基础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三方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三方签字认可,办理中间交接。

2.6.4 换热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2.6.4.1 按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要求画定安装基准线及定位基准标记;对相互间有关连或衔接的设备,还应按关连或衔接的要求确定共同的基准。

2.6.4.2 对设备、附件及地脚螺栓进行检查,不得有损坏及锈蚀;要检查设备的方位标记、重心标志及吊挂点,对不符合安装要求者,应予补充。

2.6.5 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1.1 在混凝土基础的换热设备安装工艺流程:

3.1.2 在钢结构基础的换热设备安装工艺流程:

3.1.3 空冷器的安装工艺流程:

3.2 工艺操作过程 3.2.1 设备验收

3.2.1.1 接受设备时,应检查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1) 产品合格证书。

(2) 技术特性表,包括:名称、型号、设计压力及试验压力、设计温度、工作介质、试验介质、换热面积、流体组合、设备重量、设备类别、设备制造日期、制造厂名及产品编号。

(3)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

1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标准规定的复验项目的复验值; ○

2无损检测及焊接质量的检查报告(包括超过两次返修的记录); ○

3通球记录; ○

4奥氏体不锈钢设备的晶间腐蚀试验报告(设计有返修的记录); ○

5设备热处理报告(包括时间—温度记录曲线); ○

6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报告; ○

7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报告。 ○

⑧ 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验证书。 (4) 设备制造竣工图。

3.2.2 设备基础的检查及验收(适用于安装在砼基础上的设备) 3.2.2.1 交付安装的设备基础其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 3.2.2.2 基础上必须有明显的标高和纵横中心线。 3.2.2.3 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现象。 3.2.2.4 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应无损坏、锈蚀,且有保护措施。

3.2.2.5 滑动端的预埋板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挂渣、飞溅及油污。滑动端的预埋板上表面的标高、纵横向中心线及外形尺寸、地脚螺栓,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若无设计规定,执行表3.2.2.5的规定。 3.2.2.6 设备基础抹面不应高出预埋板的上表面。

3.2.2.7 混凝土基础的外形、坐标位置及埋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执行表3.2.2.5的规定。

3.2.2.8 设备基础复检合格,已办理中间交接手续,相关质量合格证书等有关技术资料齐全。

3.2.3 基础的处理

3.2.3.1 需二次灌浆的设备基础表面应铲出麻面,麻点深度一般不低于10mm,密度每平方分米3~5点为宜。

3.2.3.2 需放置垫铁的位置应铲平,其尺寸应比垫铁每边大50mm其水平度偏差应小于2mm/m。 3.2.3.3 具有滑动端的换热设备基础,其滑动端预埋钢板水平度偏差应不大于1mm/m,安装前表面应清理干净,与设备底座接触的滑动面应涂上黄甘油。 3.2.3.4 被油污染的基础表面的应清理干净。 3.2.4 垫铁布置

3.2.4.1 垫铁布置原则靠近地脚螺栓两侧及设备支座筋板下。

3.2.4.2 垫铁的数量应符合《中低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9第2.4.5条要求。

3.2.4.3 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偏斜角度应不超过3°;斜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

3.2.4.4 中小型设备垫铁组高度一般为30~60mm,大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一般为50~100mm。 3.2.4.5 每组垫铁均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垫铁表面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垫铁与基础接合面应均匀,接触面积应大于50%,设备就位前应要对垫铁和垫片予以找平,其水平度偏差应小于2mm/m。设备找正后用0.25Kg小锤检查,各组垫铁应被压紧。垫铁露出设备底板边缘10~20mm为宜。 3.2.4.6 安装在钢结构上的设备用垫片调整、设备找正后其垫片与金属结构应焊牢。 3.2.5 钢结构检查(适用于安装在钢结构基础上的设备)

安装在钢结构上的设备,安装前应对钢结构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钢结构各部螺栓是否齐全并安装紧固,各受力构件是否装配齐全,对为设备安装有预留构件的钢结构应核实钢结构强度能否满足设备吊装要求。并按技术文件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检查验收。 3.2.6 换热设备安装 3.2.6.1 安装前的准备:

(1) 设备安装前按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在设备上画定安装基准线及定位基准标记,找出设备垂直或水平找正基准点。

(2) 再次检查设备的底座地螺栓孔相对位置尺寸与实际预埋地脚螺栓位置偏差是否满足安装要求,如有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3) 再次对设备管口方位进行检查,并做好安装标记。 (4) 设备安装找正测量器具应经计量校验合格。 3.2.6.2换热设备吊装:

⑴ 一般规定

① 设备吊装前应编制吊装方案并经批准,对参加设备安装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且书面记录。 ② 设备吊装前,应再次检查设备上的油污、泥土等脏物是否清理干净,同时按设计图纸校对

设备管口方位、地脚螺栓孔和基础上预埋的地脚螺栓的位置尺寸。

③ 换热设备吊装用绳索具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吊装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重心标记及吊挂

点,以保证吊装平稳,受力均匀。

④ 吊装时设备的接管或附属结构不得由于绳索的压力或拉力而受到损伤,设备不得与基础、

钢结构等硬物相碰。

⑤ 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设备在吊装时,应有保护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碳钢机索具与设备本体接

触。

⑥ 对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应按设备图纸检查膨胀节的尺寸,吊装前应核算膨胀节的强度,对

强度不够者应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吊装。 ⑦ 吊装吊装就位后应注意保证设备的稳定性。

⑵ 吊装工艺执行集团公司QB-CNCEC J 2191 ~2194 -2006《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相关规定。

3.2.6.3换热设备的找正与找平:

⑴ 设备的找平找正应按基础上的安装基准线对应设备上的基准测点进行调整和测量。调整和测量的基准规定如下:

① 设备支承(耳式支座、支架等)的底面标高,应以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为基准,通过调整

垫铁高度达到安装标高。

② 换热设备的中心位置应以基础上的中心线基准,调整设备纵、横中心线,使其对应基准线。 ③ 立式换热设备的铅垂度应以设备上的0°、90°、180°和270°的母线为基准;管口方位

应以基础中心线为基准。

④ 卧式换热设备的水平度一般应以设备两侧的中心线为基准。

⑵ 换热设备的找平找正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当高度超过20m的立式设备,应避免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

⑶ 换热设备的找平找正可采用水平仪、经纬仪、水平尺、挂钢丝、水平磁力线坠、充水透明塑料管等方法进行。

⑷ 设备垂直度、水平度找正基准点,当制造厂给出设备中心线标记时以中心线标记为准,无中心线标记时以设备主法兰面水平或铅垂面为基准。

⑸ 换热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6.3⑸要求。

注:D——设备外径;L——卧式设备两支座间距离;H——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距离。

⑹ 设备找平时应用垫铁调整精度,严禁用紧松地脚螺栓及局部加压等方法进行调整。

⑺ 设备位置偏差宜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对有坡向要求的卧式设备,应按其具体要求进行,无坡向要求的卧式设备,水平度偏差宜低向设备的排泄方向。 3.2.6.4 滑动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滑动支座上的开孔位置、形状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地脚螺栓与相应的长圆孔两端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允许扩孔修理。

(3) 换热设备安装合格后,应及时紧固地脚螺栓。

(4) 换热设备的工艺配管完成后,应松动滑动端支座的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3mm的间隙,然后再安装一个锁紧螺母。 3.2.6.5 管式换热设备安装

(1) 管壳式换热器安装

1 安装换热器连接管时,严禁强力装配。 ○

2 换热器抽芯检查时,抽芯机械应有足够的抽出力和推进力,能自动对中,且重心稳定,运○

转灵活,安全可靠。

3 换热器在抽芯时,应将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

4 吊装换热器管束时,○不得用钢丝绳或其他锐利的吊具直接捆绑管束。管束水平放置时, 必

须支撑在管板或支持板上。

5 换热器重叠安装时,○应按制造厂的竣工图样进行组装,重叠支座间的调整垫板,应在试压

合格后焊在下层换热设备的支座上。

(2)套管式换热器安装

1 换热器安装时,应保证整体水平。测定水平度,应以换热器顶层换热管的上表面为基准。 ○

2 测定换热器安装标高,○应以支架底座板的下平面为基准。测定单排管的垂直度,应以一根

支架柱的外侧面为基准。

3.2.6.6 板式换热设备安装

(1) 板片式换热器安装

1 换热器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

a. 进出口法兰密封面,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 b. 上、下导杆的滑动表面,应清洗干净涂润滑脂;

c. 压紧板上的滚动轴承应清洁、转动灵活,检查合格后,应加足润滑脂。如在防爆环境

中,应加防爆润滑脂。

d. 当压紧全部板片时,管片侧面的斜对角线标志,应形成一条完整的直线。 e. 组装后,管片侧面板边端处,应平齐。

2 换热器的安装,应按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并严格控制夹紧尺寸。 ○

3 安装夹紧螺柱前,应将夹紧螺柱清理干净,并涂上润滑脂。 ○

4 换热器安装时,○应交错对称均匀地拧紧夹紧螺柱,并随时检测夹紧尺寸。两压紧板间的平

行度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夹紧尺寸小于1000mm时,平行度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mm。

b. 夹紧尺寸等于获大于1000mm时,平行度偏差应小于0.3L%,且小于4mm。

(2) 板翅式换热器安装

1 换热器安装时,○在换热器支座与钢架之间应设置隔离垫块。空气分离装置宜采用泡沫混凝

土垫块;石油化工装置宜采用浸煮沥青的木质垫块。

2 换热器的连接口,宜用氩弧焊焊接,并经100%射线检测。 ○

3 换热器连接管焊接后,焊缝部位必须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

4 换热器组焊完毕,应进行压力试验。 ○

5 有脱脂要求的换热器,○在气密性试验和阻力试验后,必须进行脱脂处理。脱脂应符合现行

有关规范的规定。

6 换热器安装完毕,且各通道干燥后,应用0.02MPa的干燥氮气密封。 ○

3.2.6.7 空冷式器安装

(1) 空冷器构架预制安装(包括风箱、风筒和风机电动机支座)

1 构架安装前,应按照设计的构架总图要求进行。 ○

2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陷。 ○

3 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件接头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经修整合格后

方可施焊。

4 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

5 焊接完毕,应及时清理焊缝表面的熔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 ○

6 组装前,○零件、部件应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缘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

毛刺、污垢、冰雪等应清除干净。

7 钢结构组装前,应对钢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钢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

行处理。

8 钢结构安装偏差的检测,○应在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进行。钢架、梁及受压

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2)空冷器管束、百叶窗安装

1 设备验收后,认真清点附件及技术文件并妥善保管。 ○

2 空冷器安装前,应按设备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

3 设备安装就位后按要求进行找正找平。 ○

4 空冷器安装后,应立即松开吊装时紧固的侧梁上的滑导螺栓。 ○

5 空冷器的风机叶片,○应按制造厂的装配标记进行组装。风筒内壁与叶片尖的间隙,应按设

计制造图样规定的间隙调整均匀。

6 电动机及传动机构的安装,○其机组底座找正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当

无规定时,应执行下列规定:

标 高:±5mm 中心线:±5mm

水平度:轴向≤0.04/1000 横向≤0.08/1000

⑦ 空冷器的漏气间隙应小于10mm,若大于10mm时,应采取措施密封(一般用石棉绳堵塞)。

3.2.7 灌浆

3.2.7.1 设备灌浆前应确认设备初找平、找正完毕,垫铁等已做好隐蔽记录合格并经监理检查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地脚螺栓预留孔的灌浆工作。

3.2.7.2 预留孔一次灌浆后,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设备的最终找正、找平及紧固地脚螺栓的工作。设备安装精度经检查合格,在隐蔽工程记录完备、垫铁已经点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二次灌浆层的灌浆工作。

3.2.7.3 每次灌浆前,灌浆处应用水清洗洁净并润透,灌浆一般采用细石混凝土,其标高应比基础的混凝土标号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固密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歪斜或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灌浆后,应充分养护。

3.2.8 换热设备附件安装

3.2.8.1 换热设备最终找正后,按图纸或说明书要求将设备附件正确安装到设备上。

3.2.8.2 设备附属梯子平台按提供的装配图现场组装,并按技术文件及《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95的规定检查验收。 3.2.9 压力试验

3.2.9.1 换热设备的压力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⑴ 设备在出厂时其制造厂已做过压力试验,有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监察部门监检的监督检验证书,在运输过程中无损伤和变形,出厂期不超过半年,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安装时可不再进行压力试验复检;

⑵ 设备在出厂时其制造厂压力试验后,且用气封保护的换热设备,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安装前若气封完好,可不再进行压力试验复验;

⑶ 设备在出厂时其制造厂已做过压力试验,但在运输过程中有损伤现象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进行压力试验复检;

⑷ 在施工现场组装的换热设备,应进行压力试验; ⑸ 合同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⑹ 压力试验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 3.2.9.2 换热设备压力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按设计图样或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

3.2.9.3 对于不允许有微量残留液体或由于结构和支架等原因不允许充满液体的换热设备,可采用气压试验。

3.2.9.4 压力试验,必须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经过校验,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宜为实验压力的2倍,但不得低于1.5倍和高于3倍,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2.9.5 压力表应安装在换热设备的最高处和最低处;试验压力值,应以最高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并用最低处的压力表读数进行校核。

3.2.9.6 试压前应对换热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保持干燥,以便检查泄漏。 3.2.9.7 液压试验

⑴ 换热设备液压试验时,试验介质宜采用洁净水或其他液体,且应低于其沸点或闪点。奥氏体不锈钢制换热设备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25ppm。

⑵ 试验用液体的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碳素钢、16MnR和正火15MnV钢制换热器设备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不得低于5℃,对于

其他低合金钢换热器设备液压试验时,其试验液体温度不得低于15℃。

② 其他材料制作的换热器设备液压试验时,基试验液体温度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③ 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时,则应相应提高试验液体的温度。 ⑶ 充液时,应从高处将空气排净。压力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时间不宜小于30min,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无渗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及试压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液压试验后,应将液体排净,并用压缩空气吹扫。 3.2.9.8 气压试验

⑴ 气压试验前,必须编制气压试验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且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有关安全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

⑵ 气压试验的介质,应采用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 ⑶ 气压试验压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PT=1.15P×[σ]/[σ] 式中:PT――气压试验压力MPa;

P――设备设计压力MPa;

[σ]――试验温度下的设备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t

t

[σ]――设计温度下设备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⑷ 气压试验时气体的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换热器设备试验气体温度不低于15℃。 ② 其他材料制造的换热器设备试验气体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⑸ 气压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到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时,保压5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处进行初次检查,如有泄漏则应泄压修补后重新升压试验。初次检验合格后,再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其后按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级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10min后,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并保持足够长的时间进行详细的检查,无泄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如有泄漏,则应泄压修补,修补合格后重新按上述规定程序进行气压试验。

3.2.9.9 气密性试验

⑴ 换热设备液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气密性试验,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

⑵ 气密性试验前,设备上的安全装置、阀类、压力计、液位计等附件及全部内件应装配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⑶ 气密性试验介质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对要求脱脂的设备应用无油气体,其气体温度不低于5℃。

⑷ 气密性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设计压力后,至少保压30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涂以发泡剂等方法进行泄漏检查,无泄漏为合格。有泄漏应卸压处理,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直至合格。

⑸ 对作气压试验的设备,气密性试验可在气压试验降至设计压力后进行检查时,一并进行。 3.2.9.10 空冷器管束压力试验

(1) 制造厂已做过压力试验,有完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且经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在运输过程中无损伤和变形,出厂期不超过半年,可不再进行压力试验复验。

(2) 在运输过程中有损伤时,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进行压力试验复验。

(3) 压力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时不宜小于30min,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无渗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及试压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

(4) 液压试验后,应将液体排净,并用压缩空气吹扫。 3.2.9.10 换热设备压力试验程序

(1) 固定管板式换热器压力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先进行壳程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

○2 壳程试压时,拆除两端管箱,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换热管与管板连接部位; ○3 管程试压时,应安装两端管箱,对管程加压,检查两端管箱和有关部位。 (2) U型管式换热器、釜式重沸器(U型管束)压力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先进行壳程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 ○

2 壳程试压时,拆除管箱,安装试压环,然后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换热管与管板有关部○

位;

3 管程试压时,拆除试压环,安装管箱,对管程加压,检查管箱有关部位。 ○

(3) 浮头式换热器、釜式重沸器(浮头式管束)压力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当壳程试验压力等于或高于管程试验压力时,先进行壳程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最后对○

壳程进行试压。

2 壳程试压:拆除管箱、外头盖及浮头盖,两端安装试压环,对壳体加压,检查壳体、换热○

管与管板连接部位。

3 管程试压:拆下试压环,安装管箱和浮头盖,对管程加压,检查管箱和浮头有关部位。 ○

4 壳程试压:安装外头盖,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外头盖及有关部位。 ○

(4) 当管程试验压力高于壳程试验压力时,先进行管束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最后对壳程进行试压。

1 管束试压:抽出管束,安装试压环、管箱和浮头盖,对管束加压,检查换热管与管板接头○

的有关部位。

2 管程试压:将管束装入壳体内,安装管箱和浮头,对管束加压,检查管箱、浮头和有关部○

位。

3 壳程试压:安装外头盖,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外头盖和有关部位。 ○

(5)其他类型的换热器压力试验的程序,应按设计图样、技术文件或制造厂的规定进行。 3.2.9.11空冷器的调整、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承须清洁、无损伤、转动灵活及无异常声响,检查机壳内应清洁无异物。 (2)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确认弹性垫及膨胀节安装正确。 ○

2 确认管道、控制阀、过滤器安装正确。 ○

3 电机单试合格。 ○

4 电气、仪表系统调试合格。 ○

5 按要求充填润滑油(脂)。 ○

6 确定试车管路系统。 ○

(3) 开车

1 用手盘车,应无卡、碰现象。 ○

2 关闭控制阀。 ○

3 启动电机,使之达到额定转速。 ○

4 逐渐打开控制阀,增大负荷,直至电流达到额定值,此时在控制阀体上做记号,风机在额○

定转速下连续运行2小时。

(4) 设备运行时检查下列项目,若无异常则试车合格并及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1 运转声音无异常。 ○

2 无异常振动。 ○

3 工艺鼓风机出口温度低于235°F。(此处单位应与下面一致) ○

4 滚动轴承温升低于40℃;滑动轴承温升低于65℃。 ○

5 风机各部紧固件无松动。 ○

3.2.12 换热设备脱脂清洗与封闭(设备出厂时应该进行了脱脂,在此是否没有必要再进行脱脂?) 3.2.12.1 设备按技术文件如有脱脂或化学清洗要求,应编制施工方案。换热设备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脱脂。

3.2.12.2 设计文件规定由制造厂脱脂的换热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脱脂合格证。具有制造厂脱脂合格证且封闭、保管良好的设备在安装时可不再进行脱脂。对需重新进行脱脂的设备必须编制脱脂施工方案,并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

3.2.12.3 脱脂剂可采用有机溶剂(工业二氯乙烷、工业三氯乙烯、工业四氯化碳和工业乙醇等)、浓硝酸和碱液进行脱脂。脱脂用的有机溶剂,应根据其含油量不应大于50mg/L。

3.2.12.4 管壳换热器的脱脂,可采用循环脱脂剂的方法进行,并使脱脂剂循环到需脱脂的全部表面,循环时间不宜少于30min。

3.2.12.5 脱脂后检验可取样检查合格后的脱脂剂,油脂含量不超过350mg/L?为合格。 3.2.13 换热设备绝热

3.2.13.1 换热设备绝热工程的施工及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的规定。设备绝热施工工艺执行集团公司QB-CNCECJ200?-2006《绝热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相关规定。

3.2.13.2 换热设备绝热工程的施工应在换热设备涂漆合格后进行。施工前,换热设备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冬、雨季施工应有防冻、防雨雪措施。

3.2.13.3 换热设备绝热工程材料应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或分析检验报告,种类、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2.13.4 换热设备绝热层施工时,绝热制品的拼缝宽度,不应大于5mm;同层应错缝。

3.2.13.5 施工后的绝热层,不得覆盖设备铭牌,可将铭牌周围的绝热层切割成喇叭形开口,开口处密封规整。

3.2.13.6 绝热层捆扎时不得采用螺旋式缠绕捆扎。每块保温块至少捆扎二道,采用14#~18#镀锌铁丝捆扎。

3.2.13.7 保护层施工

(1) 采用镀锌铁皮、铝皮保护层时的裁制,应进行环向搭接,一端压出凸筋,卷成园弧。 (2) 安装保护层时,应贴紧保温层,纵缝环缝搭接宽度为30~50mm。

(3) 在进行有坡度的设备保护层安装时,应从低处开始逐段向高处安装,环缝搭接50mm,每段保护层的纵缝应互相错开。

(4) 换热设备的绝热层,其保护层应自下而上进行敷设。

(5) 卧式设备的水平方向不允许有接缝,咬口纵缝应位于水平中心线上方与水平线呈30°以内角度。

(6) 自攻螺丝间距为150~200mm。 (7) 对于已安装好的保护层,严禁踩踏。 3.2.14 工程交接验收

3.2.14.1 当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3.2.14.2工程交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对换热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下列内容:

(1) 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2)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

3.2.14.3工程交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换热设备及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2)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3) 设计修改文件。

(4) 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

3.2.14.4 工程交接验收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验收手续,但遗留工程必须限期完成。 3.2.14.5 工程交接验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工程交接检验书”。 3.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3.3.1 钢结构构件运输,堆放时垫点应合理,上下垫要垂直,堆放场地要防止沉陷,对构件产生死弯或缓弯变形现象,要用机械矫正法或火焰加热矫正法,对变形进行矫正。

3.3.2 构件拼装过程中应严格按图纸尺寸施工,超出制作允许偏差应及时进行调整。严格控制累计偏

差,注意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量的影响。

3.3.3 对钢构件的焊接,应采取合理的焊接顺序,将构件固定后再进行焊接,防止焊接变形的出现。 3.3.4 设备吊装应有专人指挥。 3.3.5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3.3.6 所有设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施焊或切割。

3.3.7 所有设备管口配管前应封闭,配管时严禁将焊渣等飞溅物落入设备内。

3.3.8 严禁将施工用工具等存放在设备内。运至现场未及时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严禁丢在泥土中。 3.4 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3.4.1 设备安装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4.2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及防雷措施。如雨天吊装、组对应有相应得防滑、防触电措施,露天使用的焊接等电气设备应有很好的防水、防潮保护;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3.4.3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凡经水压试验的换热器在冬季到来前应将换热器内积水排尽并用压缩空气吹干,避免管束裂。作业区附近应设置的休息处所和职工生活区休息处所,一切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要求。

3.4.4 夏季作业特别是焊接作业应有防止中暑和触电措施。

3.4.5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焊接、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4 质量检验

4.1 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

4.1.1 换热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 4.1.1.1 保证项目

(1) 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复查记录和移交凭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复查记录。

(2) 设备基础必须经中间交接,并按设计文件要求和规范规定复查合格。 检查方法:检查中间交接和复查记录。

(3) 设备的压力试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设备的压力试验记录,试验记录签证必须齐全。 (4) 施工记录必须齐全、准确、真实。

检查方法:逐项检查。 4.1.1.2 基本项目

(1) 地脚螺栓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锤敲击、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2) 垫铁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锤敲击、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3) 卧式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塞尺检查、手锤敲击。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 设备清洗(吹扫)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白滤纸和白布检查无污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5) 设备脱脂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白滤纸擦拭,紫外线照射或樟脑检查、取样分析。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6) 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视镜、操做阀等)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合格证及调校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1.3 允许偏差项目 ⑴ 高压换热设备安装允许偏差

注:(1)L---卧式设备两端测点距离;

(2)D---设备壳体外径; (3)H---立式设备两端测点距离。

⑵ 中低换热设备安装允许偏差项目

注:(1) L---卧式设备两支座间距离;

(2) D---设备外径;

(3) h---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距离。

4.1.2 空冷器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 4.1.2.1 空冷器构架安装

(1)保证项目:

1 结构件、零部件和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文件。

2 焊接工作必须有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效资质证的焊工担任。 ○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

3 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2)基本项目:

1 构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合格:构件连接牢固,风筒、风筒与风箱连接紧密,所有螺栓拧紧。

优良:构架安装孔无气割扩孔,螺栓的穿入方向一致, 螺栓的螺纹露出螺母均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扳手拧试。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 构架安装后,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构件无机械损伤和残留的变形,立柱和横梁无明显歪斜,风箱壁板、风筒和筒壁无

明显凹凸不平。

优良:柱和梁观感横平竖直,风箱壁表面平整,风筒壁表面圆滑、无焊疤和锤痕。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3 密封焊缝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风箱壁板上的连接焊缝应严密,不得漏焊、间断、烧穿、接头脱节和包角不密。 优良:护板与型钢应贴合紧密、焊缝直平,护板的对接缝目测应看不出错边,角焊缝无明

显的咬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4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的表面无裂纹、气孔、夹渣及超标的咬边,对接焊缝不低于母材,

间断焊缝符合图样规定,飞溅物已清除。

优良:焊缝的宽度、高度均匀、成形美观,间断焊缝的长度均匀,焊缝及两侧无飞溅物,

打磨的焊缝呈圆滑过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3)允许偏差

1 构架的平面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10mm。 ○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立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1(3)②规定。 ○

表4.1.3.1(3)② 立柱安装的允许偏差(mm)

注:H为立柱高度。

3 风筒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1(3)③规定:

4 风机电动机中心线位置偏差不得超过2mm。 ○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4.1.3.2 空冷器管束、百叶窗安装

(1)保证项目

1 空冷器管束、百叶窗等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或进行复验。

2 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资格证的焊工担任。 ○

检验方法 检查焊工合格证。

3 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2)基本项目

1 翅片管安装后,期外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合格:翅片不应有开裂、压弯等缺陷。

优良:翅片经矫正梳直后,无明显折痕,间距均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 空冷器的安装完整性和总体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所有的零部件都应按图样装齐,管束与构件之间无过大间隙,百叶窗的窗叶应无损

伤,侧梁上的滑导螺栓已松开。 无机械损伤和残留的变形,立柱和横梁无明显歪斜,风箱壁板、风筒和筒壁无明显凹凸不平。

优良:管束的托板焊缝饱满。百叶窗的窗叶开启自如,百叶窗内无杂物,精加工表面及转

动部位一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3)允许偏差项目

1 焊在柱上或斜构架上的管束托板,其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不超过3毫米; ○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 空冷器管束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L为管束长度。

4.2 质量控制点

4.2.1 换热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点(混凝土基础)

4.2.2 换热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点(钢结构基础)

4.3 质量记录

4.3.1 设备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4.3.2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⑴ 基础复测记录 ⑵ 中间交接记录 ⑶ 设备验收、清点记录 ⑷ 设备缺陷与修复记录 ⑸ 材料接收检查记录 ⑹ 阀门试验记录 ⑺ 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 ⑻ 合格焊工登记表 ⑼ 钢结构安装记录 ⑽ 卧式设备安装记录 ⑾ 立式设备安装记录 ⑿ 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⒀ 卧式设备滑动端检查记录 ⒁ 设备压力试验记录

⒂ 设备清理、吹扫及清洗记录 ⒃ 设备附件安装记录 ⒄ 设备绝热施工记录 ⒅ 传动设备安装记录 ⒆ 传动设备试车记录

⒇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 4.3.3 设计修改文件 4.3.4 竣工图 5 成果保护

5.1 所有设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施焊或切割。

5.2 整体热处理设备严禁动火。已保温的设备不允许随意踩蹬。

5.3 所有设备管口配管前应封闭,配管时严禁将焊渣等飞溅物落入设备内。

5.4 严禁将施工用工具等存放在设备内。运至现场未及时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严禁丢在泥土中。 5.5 较高设备安装后应及时避雷接地。

5.6 工程交工前,施工单位要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成品保护,要将成品保护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6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6.1 职业健康安全主要控制措施

6.2 环境管理主要控制措施

6.3 作业环境要求 6.3.1 现场通风

设备安装场所,应当通风良好。必要时应分析施工现场的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氰酸气、甲烷、乙炔、汽油蒸气、有机溶剂蒸气等浓度,应符合动火和劳动卫生标准。 6.3.2 现场照明

夜间安装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安装高度应满足规定

要求;在潮湿场所及钢架结构物等危险处不得超过12V或采用以电池为电源的手提式防爆安全灯。 6.3.3 现场安全设施

6.3.3.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整齐清洁,有条不紊,实行文明施工。

6.3.3.2 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根据设备的大小、运输工具和吊装机械的类型和吨位合理确定道路的宽度,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白天设红旗,夜间设红灯;必要时,经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可 以封闭道路。

6.3.3.3 行人不要贪图方便穿越危险区,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通过或停留,注意与运转中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3.3.4 设备的外包装、临时支撑物拆除后要堆放在指定地点。

6.3.3.5 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室内外孔、洞、井、坑、楼梯、平台等都要设防护栏杆,在有车辆或行人通过可能时,同样应设醒目的警戒标志:白天设红旗,夜间设红灯。

6.3.3.6 参加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吊装应有专人指挥。

6.3.3.7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劳保护具应配齐全,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交叉作业要搞好各工种的配合。设备试压时应有警示标志,并设置警戒区域。

6.3.3.8 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拦杆、安全网、防护棚和警围栏,脚手架、脚手板应符合安全规定,跳板和斜道要铺放稳固,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6.3.3.9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热交换设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20301-2006)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35MPa、非直接受火焰加热的管式和板式换热设备及空冷器的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施工技术资料

设计资料(设备布置图、设备一览表、管口方位图、设计说明及技术规定等)。 2.1.2 施工标准规范

2.1.2.1 《高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8 2.1.2.2 《中低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9 2.1.2.3 《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32 2.1.2.4 《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HG20201 2.1.2.5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0202 2.1.2.6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 HG/T2387 2.1.2.7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HG20236 2.1.2.8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BJ229 2.1.2.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 2.1.2.10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 2.1.2.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1.3 施工方案

2.1.3.1 换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2.1.3.2 大型换热设备吊装方案 2.1.3.3 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2.2 作业人员

2.3 换热设备的验收、保管

2.3.1 换热设备及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及安装说明书。

2.3.2 设备检验时应对照装箱单及图纸仔细核对下列各项: 2.3.2.1 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

2.3.2.2 设备名称、特性(包括设备压力、试验压力、设计强度及工作介质)。 2.3.2.3 设备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

2.3.2.4 设备内件、附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 2.3.2.5 表面损坏、变形及锈蚀情况。 2.3.2.6 设备的热处理状态等特殊说明。

2.3.3 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换热设备开箱检验,填写《设备验收、清点记录》且检验结果记录应由三方签字认可后办理中间交接。

2.3.4 对有防护要求的换热设备及附件,应按专业要求分类保管。换热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2.3.5 换热设备开箱后应保留设备及原件上的标签,若有丢失及时补齐。

2.3.6 在换热设备交付安装时未能发现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及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

2.3.7 运到现场的换热设备应及时安装,因故不能及时安装的设备要有防止受潮及变形的措施。所有设备口应予遮封;碳钢法兰面与加工面,应涂防锈油后以木板或塑胶盖保护;碳钢螺栓螺纹处应加防锈油保护。不锈钢及其他有色金属换热器应避免碳钢直接接触,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如板式换热器、脱脂后设备等按技术文件要求保管。 2.4 主要施工机具 2.4.1 施工机械

起重机、卷扬机、试压泵、电焊机等。 2.4.2 施工工具

索具、撬棍、手锤、角向磨光机、链式手葫芦、千斤顶扁铲、台虎钳、大锤、活动扳手、套筒扳手、锉刀等。 2.5 测量及计量器具

钢卷尺、钢板尺、水平尺、水平磁力线坠、水准仪、压力表等,且在计量鉴定周期内。 2.6 作业条件

2.6.1 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齐备,图纸会审已进行,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且经审核批准,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属压力容器的安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已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2.6.2 换热设备已经到货,并完成开箱检验工作。

2.6.3 换热设备基础由监理、基础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三方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三方签字认可,办理中间交接。

2.6.4 换热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2.6.4.1 按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要求画定安装基准线及定位基准标记;对相互间有关连或衔接的设备,还应按关连或衔接的要求确定共同的基准。

2.6.4.2 对设备、附件及地脚螺栓进行检查,不得有损坏及锈蚀;要检查设备的方位标记、重心标志及吊挂点,对不符合安装要求者,应予补充。

2.6.5 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3.1.1 在混凝土基础的换热设备安装工艺流程:

3.1.2 在钢结构基础的换热设备安装工艺流程:

3.1.3 空冷器的安装工艺流程:

3.2 工艺操作过程 3.2.1 设备验收

3.2.1.1 接受设备时,应检查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1) 产品合格证书。

(2) 技术特性表,包括:名称、型号、设计压力及试验压力、设计温度、工作介质、试验介质、换热面积、流体组合、设备重量、设备类别、设备制造日期、制造厂名及产品编号。

(3)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

1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标准规定的复验项目的复验值; ○

2无损检测及焊接质量的检查报告(包括超过两次返修的记录); ○

3通球记录; ○

4奥氏体不锈钢设备的晶间腐蚀试验报告(设计有返修的记录); ○

5设备热处理报告(包括时间—温度记录曲线); ○

6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报告; ○

7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报告。 ○

⑧ 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验证书。 (4) 设备制造竣工图。

3.2.2 设备基础的检查及验收(适用于安装在砼基础上的设备) 3.2.2.1 交付安装的设备基础其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 3.2.2.2 基础上必须有明显的标高和纵横中心线。 3.2.2.3 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现象。 3.2.2.4 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应无损坏、锈蚀,且有保护措施。

3.2.2.5 滑动端的预埋板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挂渣、飞溅及油污。滑动端的预埋板上表面的标高、纵横向中心线及外形尺寸、地脚螺栓,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若无设计规定,执行表3.2.2.5的规定。 3.2.2.6 设备基础抹面不应高出预埋板的上表面。

3.2.2.7 混凝土基础的外形、坐标位置及埋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执行表3.2.2.5的规定。

3.2.2.8 设备基础复检合格,已办理中间交接手续,相关质量合格证书等有关技术资料齐全。

3.2.3 基础的处理

3.2.3.1 需二次灌浆的设备基础表面应铲出麻面,麻点深度一般不低于10mm,密度每平方分米3~5点为宜。

3.2.3.2 需放置垫铁的位置应铲平,其尺寸应比垫铁每边大50mm其水平度偏差应小于2mm/m。 3.2.3.3 具有滑动端的换热设备基础,其滑动端预埋钢板水平度偏差应不大于1mm/m,安装前表面应清理干净,与设备底座接触的滑动面应涂上黄甘油。 3.2.3.4 被油污染的基础表面的应清理干净。 3.2.4 垫铁布置

3.2.4.1 垫铁布置原则靠近地脚螺栓两侧及设备支座筋板下。

3.2.4.2 垫铁的数量应符合《中低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9第2.4.5条要求。

3.2.4.3 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偏斜角度应不超过3°;斜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

3.2.4.4 中小型设备垫铁组高度一般为30~60mm,大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一般为50~100mm。 3.2.4.5 每组垫铁均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垫铁表面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垫铁与基础接合面应均匀,接触面积应大于50%,设备就位前应要对垫铁和垫片予以找平,其水平度偏差应小于2mm/m。设备找正后用0.25Kg小锤检查,各组垫铁应被压紧。垫铁露出设备底板边缘10~20mm为宜。 3.2.4.6 安装在钢结构上的设备用垫片调整、设备找正后其垫片与金属结构应焊牢。 3.2.5 钢结构检查(适用于安装在钢结构基础上的设备)

安装在钢结构上的设备,安装前应对钢结构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钢结构各部螺栓是否齐全并安装紧固,各受力构件是否装配齐全,对为设备安装有预留构件的钢结构应核实钢结构强度能否满足设备吊装要求。并按技术文件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检查验收。 3.2.6 换热设备安装 3.2.6.1 安装前的准备:

(1) 设备安装前按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在设备上画定安装基准线及定位基准标记,找出设备垂直或水平找正基准点。

(2) 再次检查设备的底座地螺栓孔相对位置尺寸与实际预埋地脚螺栓位置偏差是否满足安装要求,如有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3) 再次对设备管口方位进行检查,并做好安装标记。 (4) 设备安装找正测量器具应经计量校验合格。 3.2.6.2换热设备吊装:

⑴ 一般规定

① 设备吊装前应编制吊装方案并经批准,对参加设备安装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且书面记录。 ② 设备吊装前,应再次检查设备上的油污、泥土等脏物是否清理干净,同时按设计图纸校对

设备管口方位、地脚螺栓孔和基础上预埋的地脚螺栓的位置尺寸。

③ 换热设备吊装用绳索具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吊装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重心标记及吊挂

点,以保证吊装平稳,受力均匀。

④ 吊装时设备的接管或附属结构不得由于绳索的压力或拉力而受到损伤,设备不得与基础、

钢结构等硬物相碰。

⑤ 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设备在吊装时,应有保护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碳钢机索具与设备本体接

触。

⑥ 对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应按设备图纸检查膨胀节的尺寸,吊装前应核算膨胀节的强度,对

强度不够者应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吊装。 ⑦ 吊装吊装就位后应注意保证设备的稳定性。

⑵ 吊装工艺执行集团公司QB-CNCEC J 2191 ~2194 -2006《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相关规定。

3.2.6.3换热设备的找正与找平:

⑴ 设备的找平找正应按基础上的安装基准线对应设备上的基准测点进行调整和测量。调整和测量的基准规定如下:

① 设备支承(耳式支座、支架等)的底面标高,应以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为基准,通过调整

垫铁高度达到安装标高。

② 换热设备的中心位置应以基础上的中心线基准,调整设备纵、横中心线,使其对应基准线。 ③ 立式换热设备的铅垂度应以设备上的0°、90°、180°和270°的母线为基准;管口方位

应以基础中心线为基准。

④ 卧式换热设备的水平度一般应以设备两侧的中心线为基准。

⑵ 换热设备的找平找正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当高度超过20m的立式设备,应避免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

⑶ 换热设备的找平找正可采用水平仪、经纬仪、水平尺、挂钢丝、水平磁力线坠、充水透明塑料管等方法进行。

⑷ 设备垂直度、水平度找正基准点,当制造厂给出设备中心线标记时以中心线标记为准,无中心线标记时以设备主法兰面水平或铅垂面为基准。

⑸ 换热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6.3⑸要求。

注:D——设备外径;L——卧式设备两支座间距离;H——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距离。

⑹ 设备找平时应用垫铁调整精度,严禁用紧松地脚螺栓及局部加压等方法进行调整。

⑺ 设备位置偏差宜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对有坡向要求的卧式设备,应按其具体要求进行,无坡向要求的卧式设备,水平度偏差宜低向设备的排泄方向。 3.2.6.4 滑动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滑动支座上的开孔位置、形状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地脚螺栓与相应的长圆孔两端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允许扩孔修理。

(3) 换热设备安装合格后,应及时紧固地脚螺栓。

(4) 换热设备的工艺配管完成后,应松动滑动端支座的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3mm的间隙,然后再安装一个锁紧螺母。 3.2.6.5 管式换热设备安装

(1) 管壳式换热器安装

1 安装换热器连接管时,严禁强力装配。 ○

2 换热器抽芯检查时,抽芯机械应有足够的抽出力和推进力,能自动对中,且重心稳定,运○

转灵活,安全可靠。

3 换热器在抽芯时,应将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

4 吊装换热器管束时,○不得用钢丝绳或其他锐利的吊具直接捆绑管束。管束水平放置时, 必

须支撑在管板或支持板上。

5 换热器重叠安装时,○应按制造厂的竣工图样进行组装,重叠支座间的调整垫板,应在试压

合格后焊在下层换热设备的支座上。

(2)套管式换热器安装

1 换热器安装时,应保证整体水平。测定水平度,应以换热器顶层换热管的上表面为基准。 ○

2 测定换热器安装标高,○应以支架底座板的下平面为基准。测定单排管的垂直度,应以一根

支架柱的外侧面为基准。

3.2.6.6 板式换热设备安装

(1) 板片式换热器安装

1 换热器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

a. 进出口法兰密封面,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 b. 上、下导杆的滑动表面,应清洗干净涂润滑脂;

c. 压紧板上的滚动轴承应清洁、转动灵活,检查合格后,应加足润滑脂。如在防爆环境

中,应加防爆润滑脂。

d. 当压紧全部板片时,管片侧面的斜对角线标志,应形成一条完整的直线。 e. 组装后,管片侧面板边端处,应平齐。

2 换热器的安装,应按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并严格控制夹紧尺寸。 ○

3 安装夹紧螺柱前,应将夹紧螺柱清理干净,并涂上润滑脂。 ○

4 换热器安装时,○应交错对称均匀地拧紧夹紧螺柱,并随时检测夹紧尺寸。两压紧板间的平

行度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夹紧尺寸小于1000mm时,平行度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mm。

b. 夹紧尺寸等于获大于1000mm时,平行度偏差应小于0.3L%,且小于4mm。

(2) 板翅式换热器安装

1 换热器安装时,○在换热器支座与钢架之间应设置隔离垫块。空气分离装置宜采用泡沫混凝

土垫块;石油化工装置宜采用浸煮沥青的木质垫块。

2 换热器的连接口,宜用氩弧焊焊接,并经100%射线检测。 ○

3 换热器连接管焊接后,焊缝部位必须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

4 换热器组焊完毕,应进行压力试验。 ○

5 有脱脂要求的换热器,○在气密性试验和阻力试验后,必须进行脱脂处理。脱脂应符合现行

有关规范的规定。

6 换热器安装完毕,且各通道干燥后,应用0.02MPa的干燥氮气密封。 ○

3.2.6.7 空冷式器安装

(1) 空冷器构架预制安装(包括风箱、风筒和风机电动机支座)

1 构架安装前,应按照设计的构架总图要求进行。 ○

2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陷。 ○

3 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件接头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经修整合格后

方可施焊。

4 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

5 焊接完毕,应及时清理焊缝表面的熔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 ○

6 组装前,○零件、部件应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缘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

毛刺、污垢、冰雪等应清除干净。

7 钢结构组装前,应对钢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钢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

行处理。

8 钢结构安装偏差的检测,○应在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进行。钢架、梁及受压

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2)空冷器管束、百叶窗安装

1 设备验收后,认真清点附件及技术文件并妥善保管。 ○

2 空冷器安装前,应按设备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

3 设备安装就位后按要求进行找正找平。 ○

4 空冷器安装后,应立即松开吊装时紧固的侧梁上的滑导螺栓。 ○

5 空冷器的风机叶片,○应按制造厂的装配标记进行组装。风筒内壁与叶片尖的间隙,应按设

计制造图样规定的间隙调整均匀。

6 电动机及传动机构的安装,○其机组底座找正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当

无规定时,应执行下列规定:

标 高:±5mm 中心线:±5mm

水平度:轴向≤0.04/1000 横向≤0.08/1000

⑦ 空冷器的漏气间隙应小于10mm,若大于10mm时,应采取措施密封(一般用石棉绳堵塞)。

3.2.7 灌浆

3.2.7.1 设备灌浆前应确认设备初找平、找正完毕,垫铁等已做好隐蔽记录合格并经监理检查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地脚螺栓预留孔的灌浆工作。

3.2.7.2 预留孔一次灌浆后,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设备的最终找正、找平及紧固地脚螺栓的工作。设备安装精度经检查合格,在隐蔽工程记录完备、垫铁已经点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二次灌浆层的灌浆工作。

3.2.7.3 每次灌浆前,灌浆处应用水清洗洁净并润透,灌浆一般采用细石混凝土,其标高应比基础的混凝土标号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固密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歪斜或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灌浆后,应充分养护。

3.2.8 换热设备附件安装

3.2.8.1 换热设备最终找正后,按图纸或说明书要求将设备附件正确安装到设备上。

3.2.8.2 设备附属梯子平台按提供的装配图现场组装,并按技术文件及《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95的规定检查验收。 3.2.9 压力试验

3.2.9.1 换热设备的压力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⑴ 设备在出厂时其制造厂已做过压力试验,有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监察部门监检的监督检验证书,在运输过程中无损伤和变形,出厂期不超过半年,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安装时可不再进行压力试验复检;

⑵ 设备在出厂时其制造厂压力试验后,且用气封保护的换热设备,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安装前若气封完好,可不再进行压力试验复验;

⑶ 设备在出厂时其制造厂已做过压力试验,但在运输过程中有损伤现象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进行压力试验复检;

⑷ 在施工现场组装的换热设备,应进行压力试验; ⑸ 合同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⑹ 压力试验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 3.2.9.2 换热设备压力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按设计图样或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

3.2.9.3 对于不允许有微量残留液体或由于结构和支架等原因不允许充满液体的换热设备,可采用气压试验。

3.2.9.4 压力试验,必须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经过校验,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宜为实验压力的2倍,但不得低于1.5倍和高于3倍,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2.9.5 压力表应安装在换热设备的最高处和最低处;试验压力值,应以最高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并用最低处的压力表读数进行校核。

3.2.9.6 试压前应对换热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保持干燥,以便检查泄漏。 3.2.9.7 液压试验

⑴ 换热设备液压试验时,试验介质宜采用洁净水或其他液体,且应低于其沸点或闪点。奥氏体不锈钢制换热设备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25ppm。

⑵ 试验用液体的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碳素钢、16MnR和正火15MnV钢制换热器设备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不得低于5℃,对于

其他低合金钢换热器设备液压试验时,其试验液体温度不得低于15℃。

② 其他材料制作的换热器设备液压试验时,基试验液体温度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③ 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时,则应相应提高试验液体的温度。 ⑶ 充液时,应从高处将空气排净。压力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时间不宜小于30min,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无渗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及试压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液压试验后,应将液体排净,并用压缩空气吹扫。 3.2.9.8 气压试验

⑴ 气压试验前,必须编制气压试验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且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有关安全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

⑵ 气压试验的介质,应采用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 ⑶ 气压试验压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PT=1.15P×[σ]/[σ] 式中:PT――气压试验压力MPa;

P――设备设计压力MPa;

[σ]――试验温度下的设备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t

t

[σ]――设计温度下设备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⑷ 气压试验时气体的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换热器设备试验气体温度不低于15℃。 ② 其他材料制造的换热器设备试验气体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⑸ 气压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到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时,保压5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处进行初次检查,如有泄漏则应泄压修补后重新升压试验。初次检验合格后,再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其后按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级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10min后,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并保持足够长的时间进行详细的检查,无泄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为合格。如有泄漏,则应泄压修补,修补合格后重新按上述规定程序进行气压试验。

3.2.9.9 气密性试验

⑴ 换热设备液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气密性试验,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

⑵ 气密性试验前,设备上的安全装置、阀类、压力计、液位计等附件及全部内件应装配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⑶ 气密性试验介质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对要求脱脂的设备应用无油气体,其气体温度不低于5℃。

⑷ 气密性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设计压力后,至少保压30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涂以发泡剂等方法进行泄漏检查,无泄漏为合格。有泄漏应卸压处理,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直至合格。

⑸ 对作气压试验的设备,气密性试验可在气压试验降至设计压力后进行检查时,一并进行。 3.2.9.10 空冷器管束压力试验

(1) 制造厂已做过压力试验,有完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且经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在运输过程中无损伤和变形,出厂期不超过半年,可不再进行压力试验复验。

(2) 在运输过程中有损伤时,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进行压力试验复验。

(3) 压力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时不宜小于30min,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无渗漏、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及试压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

(4) 液压试验后,应将液体排净,并用压缩空气吹扫。 3.2.9.10 换热设备压力试验程序

(1) 固定管板式换热器压力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先进行壳程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

○2 壳程试压时,拆除两端管箱,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换热管与管板连接部位; ○3 管程试压时,应安装两端管箱,对管程加压,检查两端管箱和有关部位。 (2) U型管式换热器、釜式重沸器(U型管束)压力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先进行壳程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 ○

2 壳程试压时,拆除管箱,安装试压环,然后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换热管与管板有关部○

位;

3 管程试压时,拆除试压环,安装管箱,对管程加压,检查管箱有关部位。 ○

(3) 浮头式换热器、釜式重沸器(浮头式管束)压力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当壳程试验压力等于或高于管程试验压力时,先进行壳程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最后对○

壳程进行试压。

2 壳程试压:拆除管箱、外头盖及浮头盖,两端安装试压环,对壳体加压,检查壳体、换热○

管与管板连接部位。

3 管程试压:拆下试压环,安装管箱和浮头盖,对管程加压,检查管箱和浮头有关部位。 ○

4 壳程试压:安装外头盖,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外头盖及有关部位。 ○

(4) 当管程试验压力高于壳程试验压力时,先进行管束试压,再进行管程试压,最后对壳程进行试压。

1 管束试压:抽出管束,安装试压环、管箱和浮头盖,对管束加压,检查换热管与管板接头○

的有关部位。

2 管程试压:将管束装入壳体内,安装管箱和浮头,对管束加压,检查管箱、浮头和有关部○

位。

3 壳程试压:安装外头盖,对壳程加压,检查壳体,外头盖和有关部位。 ○

(5)其他类型的换热器压力试验的程序,应按设计图样、技术文件或制造厂的规定进行。 3.2.9.11空冷器的调整、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承须清洁、无损伤、转动灵活及无异常声响,检查机壳内应清洁无异物。 (2)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确认弹性垫及膨胀节安装正确。 ○

2 确认管道、控制阀、过滤器安装正确。 ○

3 电机单试合格。 ○

4 电气、仪表系统调试合格。 ○

5 按要求充填润滑油(脂)。 ○

6 确定试车管路系统。 ○

(3) 开车

1 用手盘车,应无卡、碰现象。 ○

2 关闭控制阀。 ○

3 启动电机,使之达到额定转速。 ○

4 逐渐打开控制阀,增大负荷,直至电流达到额定值,此时在控制阀体上做记号,风机在额○

定转速下连续运行2小时。

(4) 设备运行时检查下列项目,若无异常则试车合格并及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1 运转声音无异常。 ○

2 无异常振动。 ○

3 工艺鼓风机出口温度低于235°F。(此处单位应与下面一致) ○

4 滚动轴承温升低于40℃;滑动轴承温升低于65℃。 ○

5 风机各部紧固件无松动。 ○

3.2.12 换热设备脱脂清洗与封闭(设备出厂时应该进行了脱脂,在此是否没有必要再进行脱脂?) 3.2.12.1 设备按技术文件如有脱脂或化学清洗要求,应编制施工方案。换热设备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脱脂。

3.2.12.2 设计文件规定由制造厂脱脂的换热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脱脂合格证。具有制造厂脱脂合格证且封闭、保管良好的设备在安装时可不再进行脱脂。对需重新进行脱脂的设备必须编制脱脂施工方案,并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

3.2.12.3 脱脂剂可采用有机溶剂(工业二氯乙烷、工业三氯乙烯、工业四氯化碳和工业乙醇等)、浓硝酸和碱液进行脱脂。脱脂用的有机溶剂,应根据其含油量不应大于50mg/L。

3.2.12.4 管壳换热器的脱脂,可采用循环脱脂剂的方法进行,并使脱脂剂循环到需脱脂的全部表面,循环时间不宜少于30min。

3.2.12.5 脱脂后检验可取样检查合格后的脱脂剂,油脂含量不超过350mg/L?为合格。 3.2.13 换热设备绝热

3.2.13.1 换热设备绝热工程的施工及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的规定。设备绝热施工工艺执行集团公司QB-CNCECJ200?-2006《绝热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相关规定。

3.2.13.2 换热设备绝热工程的施工应在换热设备涂漆合格后进行。施工前,换热设备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冬、雨季施工应有防冻、防雨雪措施。

3.2.13.3 换热设备绝热工程材料应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或分析检验报告,种类、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2.13.4 换热设备绝热层施工时,绝热制品的拼缝宽度,不应大于5mm;同层应错缝。

3.2.13.5 施工后的绝热层,不得覆盖设备铭牌,可将铭牌周围的绝热层切割成喇叭形开口,开口处密封规整。

3.2.13.6 绝热层捆扎时不得采用螺旋式缠绕捆扎。每块保温块至少捆扎二道,采用14#~18#镀锌铁丝捆扎。

3.2.13.7 保护层施工

(1) 采用镀锌铁皮、铝皮保护层时的裁制,应进行环向搭接,一端压出凸筋,卷成园弧。 (2) 安装保护层时,应贴紧保温层,纵缝环缝搭接宽度为30~50mm。

(3) 在进行有坡度的设备保护层安装时,应从低处开始逐段向高处安装,环缝搭接50mm,每段保护层的纵缝应互相错开。

(4) 换热设备的绝热层,其保护层应自下而上进行敷设。

(5) 卧式设备的水平方向不允许有接缝,咬口纵缝应位于水平中心线上方与水平线呈30°以内角度。

(6) 自攻螺丝间距为150~200mm。 (7) 对于已安装好的保护层,严禁踩踏。 3.2.14 工程交接验收

3.2.14.1 当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3.2.14.2工程交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对换热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下列内容:

(1) 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2)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

3.2.14.3工程交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换热设备及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2)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3) 设计修改文件。

(4) 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

3.2.14.4 工程交接验收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办理工程交接验收手续,但遗留工程必须限期完成。 3.2.14.5 工程交接验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工程交接检验书”。 3.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3.3.1 钢结构构件运输,堆放时垫点应合理,上下垫要垂直,堆放场地要防止沉陷,对构件产生死弯或缓弯变形现象,要用机械矫正法或火焰加热矫正法,对变形进行矫正。

3.3.2 构件拼装过程中应严格按图纸尺寸施工,超出制作允许偏差应及时进行调整。严格控制累计偏

差,注意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量的影响。

3.3.3 对钢构件的焊接,应采取合理的焊接顺序,将构件固定后再进行焊接,防止焊接变形的出现。 3.3.4 设备吊装应有专人指挥。 3.3.5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3.3.6 所有设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施焊或切割。

3.3.7 所有设备管口配管前应封闭,配管时严禁将焊渣等飞溅物落入设备内。

3.3.8 严禁将施工用工具等存放在设备内。运至现场未及时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严禁丢在泥土中。 3.4 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3.4.1 设备安装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4.2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及防雷措施。如雨天吊装、组对应有相应得防滑、防触电措施,露天使用的焊接等电气设备应有很好的防水、防潮保护;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3.4.3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凡经水压试验的换热器在冬季到来前应将换热器内积水排尽并用压缩空气吹干,避免管束裂。作业区附近应设置的休息处所和职工生活区休息处所,一切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要求。

3.4.4 夏季作业特别是焊接作业应有防止中暑和触电措施。

3.4.5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焊接、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4 质量检验

4.1 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

4.1.1 换热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 4.1.1.1 保证项目

(1) 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复查记录和移交凭证,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复查记录。

(2) 设备基础必须经中间交接,并按设计文件要求和规范规定复查合格。 检查方法:检查中间交接和复查记录。

(3) 设备的压力试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设备的压力试验记录,试验记录签证必须齐全。 (4) 施工记录必须齐全、准确、真实。

检查方法:逐项检查。 4.1.1.2 基本项目

(1) 地脚螺栓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锤敲击、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2) 垫铁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锤敲击、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3) 卧式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塞尺检查、手锤敲击。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 设备清洗(吹扫)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白滤纸和白布检查无污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5) 设备脱脂的质量检验和评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白滤纸擦拭,紫外线照射或樟脑检查、取样分析。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6) 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视镜、操做阀等)安装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合格证及调校记录。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4.1.1.3 允许偏差项目 ⑴ 高压换热设备安装允许偏差

注:(1)L---卧式设备两端测点距离;

(2)D---设备壳体外径; (3)H---立式设备两端测点距离。

⑵ 中低换热设备安装允许偏差项目

注:(1) L---卧式设备两支座间距离;

(2) D---设备外径;

(3) h---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距离。

4.1.2 空冷器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 4.1.2.1 空冷器构架安装

(1)保证项目:

1 结构件、零部件和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文件。

2 焊接工作必须有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效资质证的焊工担任。 ○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

3 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2)基本项目:

1 构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合格:构件连接牢固,风筒、风筒与风箱连接紧密,所有螺栓拧紧。

优良:构架安装孔无气割扩孔,螺栓的穿入方向一致, 螺栓的螺纹露出螺母均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扳手拧试。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 构架安装后,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构件无机械损伤和残留的变形,立柱和横梁无明显歪斜,风箱壁板、风筒和筒壁无

明显凹凸不平。

优良:柱和梁观感横平竖直,风箱壁表面平整,风筒壁表面圆滑、无焊疤和锤痕。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3 密封焊缝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风箱壁板上的连接焊缝应严密,不得漏焊、间断、烧穿、接头脱节和包角不密。 优良:护板与型钢应贴合紧密、焊缝直平,护板的对接缝目测应看不出错边,角焊缝无明

显的咬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4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的表面无裂纹、气孔、夹渣及超标的咬边,对接焊缝不低于母材,

间断焊缝符合图样规定,飞溅物已清除。

优良:焊缝的宽度、高度均匀、成形美观,间断焊缝的长度均匀,焊缝及两侧无飞溅物,

打磨的焊缝呈圆滑过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3)允许偏差

1 构架的平面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10mm。 ○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立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1(3)②规定。 ○

表4.1.3.1(3)② 立柱安装的允许偏差(mm)

注:H为立柱高度。

3 风筒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1(3)③规定:

4 风机电动机中心线位置偏差不得超过2mm。 ○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4.1.3.2 空冷器管束、百叶窗安装

(1)保证项目

1 空冷器管束、百叶窗等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或进行复验。

2 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资格证的焊工担任。 ○

检验方法 检查焊工合格证。

3 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2)基本项目

1 翅片管安装后,期外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合格:翅片不应有开裂、压弯等缺陷。

优良:翅片经矫正梳直后,无明显折痕,间距均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 空冷器的安装完整性和总体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

合格:所有的零部件都应按图样装齐,管束与构件之间无过大间隙,百叶窗的窗叶应无损

伤,侧梁上的滑导螺栓已松开。 无机械损伤和残留的变形,立柱和横梁无明显歪斜,风箱壁板、风筒和筒壁无明显凹凸不平。

优良:管束的托板焊缝饱满。百叶窗的窗叶开启自如,百叶窗内无杂物,精加工表面及转

动部位一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3)允许偏差项目

1 焊在柱上或斜构架上的管束托板,其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不超过3毫米; ○

检验方法 用钢卷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2 空冷器管束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L为管束长度。

4.2 质量控制点

4.2.1 换热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点(混凝土基础)

4.2.2 换热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点(钢结构基础)

4.3 质量记录

4.3.1 设备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4.3.2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⑴ 基础复测记录 ⑵ 中间交接记录 ⑶ 设备验收、清点记录 ⑷ 设备缺陷与修复记录 ⑸ 材料接收检查记录 ⑹ 阀门试验记录 ⑺ 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 ⑻ 合格焊工登记表 ⑼ 钢结构安装记录 ⑽ 卧式设备安装记录 ⑾ 立式设备安装记录 ⑿ 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⒀ 卧式设备滑动端检查记录 ⒁ 设备压力试验记录

⒂ 设备清理、吹扫及清洗记录 ⒃ 设备附件安装记录 ⒄ 设备绝热施工记录 ⒅ 传动设备安装记录 ⒆ 传动设备试车记录

⒇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 4.3.3 设计修改文件 4.3.4 竣工图 5 成果保护

5.1 所有设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施焊或切割。

5.2 整体热处理设备严禁动火。已保温的设备不允许随意踩蹬。

5.3 所有设备管口配管前应封闭,配管时严禁将焊渣等飞溅物落入设备内。

5.4 严禁将施工用工具等存放在设备内。运至现场未及时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严禁丢在泥土中。 5.5 较高设备安装后应及时避雷接地。

5.6 工程交工前,施工单位要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成品保护,要将成品保护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6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6.1 职业健康安全主要控制措施

6.2 环境管理主要控制措施

6.3 作业环境要求 6.3.1 现场通风

设备安装场所,应当通风良好。必要时应分析施工现场的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氰酸气、甲烷、乙炔、汽油蒸气、有机溶剂蒸气等浓度,应符合动火和劳动卫生标准。 6.3.2 现场照明

夜间安装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安装高度应满足规定

要求;在潮湿场所及钢架结构物等危险处不得超过12V或采用以电池为电源的手提式防爆安全灯。 6.3.3 现场安全设施

6.3.3.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整齐清洁,有条不紊,实行文明施工。

6.3.3.2 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根据设备的大小、运输工具和吊装机械的类型和吨位合理确定道路的宽度,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白天设红旗,夜间设红灯;必要时,经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可 以封闭道路。

6.3.3.3 行人不要贪图方便穿越危险区,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通过或停留,注意与运转中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3.3.4 设备的外包装、临时支撑物拆除后要堆放在指定地点。

6.3.3.5 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室内外孔、洞、井、坑、楼梯、平台等都要设防护栏杆,在有车辆或行人通过可能时,同样应设醒目的警戒标志:白天设红旗,夜间设红灯。

6.3.3.6 参加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吊装应有专人指挥。

6.3.3.7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劳保护具应配齐全,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交叉作业要搞好各工种的配合。设备试压时应有警示标志,并设置警戒区域。

6.3.3.8 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拦杆、安全网、防护棚和警围栏,脚手架、脚手板应符合安全规定,跳板和斜道要铺放稳固,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6.3.3.9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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