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对医药市场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关于药品物流配送情况的汇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药品物流配送管理的意见》(临政办发【2009】34号)、《临沂市整顿和规范药品物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临整规药品物流办【2009】2号)和临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改督导调研的预备通知》,针对当前药品物流配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托清从事药品物流的企业底数,集中整治乱存、乱运药品的行为,清理不具备条件随意储存配送药品的企业,全面规范药品物流市场秩序,我单位于12月10日,对县交通局、工商局、发展局进行了调研、咨询,情况如下:
县工商局、交通局、发展局均无注册登记备案的药品物流配送企业, 对申请进行药品配送的普通物流企业,必须具有物流企业的合法资质,具有保证所配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具有与配送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品养护人员,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配送药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和相应的运输车辆。
我们一定按照药品物流配送的条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物流配送。
二、关于药品使用单位、批发企业、经营企业情况的汇报
全县现有药品使用单位363家,其中二甲以上医院2家、县直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2家、个体诊所11家,一体化诊所33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连锁公司1家,其中连锁店25家,单体药店116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临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对医药市场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关于药品物流配送情况的汇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药品物流配送管理的意见》(临政办发【2009】34号)、《临沂市整顿和规范药品物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临整规药品物流办【2009】2号)和临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改督导调研的预备通知》,针对当前药品物流配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托清从事药品物流的企业底数,集中整治乱存、乱运药品的行为,清理不具备条件随意储存配送药品的企业,全面规范药品物流市场秩序,我单位于12月10日,对县交通局、工商局、发展局进行了调研、咨询,情况如下:
县工商局、交通局、发展局均无注册登记备案的药品物流配送企业, 对申请进行药品配送的普通物流企业,必须具有物流企业的合法资质,具有保证所配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具有与配送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品养护人员,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配送药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和相应的运输车辆。
我们一定按照药品物流配送的条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物流配送。
二、关于药品使用单位、批发企业、经营企业情况的汇报
全县现有药品使用单位363家,其中二甲以上医院2家、县直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2家、个体诊所11家,一体化诊所33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连锁公司1家,其中连锁店25家,单体药店116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