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民政系统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推进。
我局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推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今年我局已完成市福利院改造、殡葬基础设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修建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520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的184%。今年以来已争取上级项目资金635万元。
(二)社会救助水平有新提高。
1、救灾救济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及时发放救灾救济物资。今年,全市共发放救灾粮食126吨、棉胎3450张、蚊帐528张、毛毯60张、草席160张、帐篷46顶,全市共有10万人次困难和受灾群众得到了有效救助;二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全市有753人(次)困难群众得到了医疗救助,全市发放医疗救助金151万元;三是落实孤儿救助生活补助,今年以来,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救助孤儿126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9万元;四是出台了《XX市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救助工作职责,保障救助经费。今年以来共接待临时求助人员598多人次,发放临时救资金1.8万元。救治城市危重病人、精神病人21人次,支付医疗费58万元;四是抓好抗洪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今年“8.16”、“8.20”灾情发生后,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调运、发放大米、食品、矿泉水、棉被、蚊帐、毛毯、草席、蜡烛、帐篷等各类救灾物资。特别是在8月18日凌晨,我局得到有1.5万人分别滞留在8列客运火车上的消息后,我局第一时间将干粮、快餐、快食面、面包、矿泉水、猪肉、蔬菜等救灾物质送到滞留旅客手中。灾害过后我局迅速展开全倒户核查工作和安排全倒户家庭灾后过渡期生活费,引导全倒户重建家园。全市共有全倒户192户,到目前止有137户已动工重建、完工率达80%。由于救灾工作及时到位,确保了受灾受困群众有住处、不挨饿、有水喝,稳定了灾民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2、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重新修订了《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出台了《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提高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和五保补助标准。今年以来我局围绕至2014年XX市低保补贴水平最低达到城镇每人每月319元,农村每人每月131元以上这一目标,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85元,人均补差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24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人均补差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4元。完成了坪石办事处和梅田办事处低保对象下放交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户11081户,17685人,(其中梅办、坪办2092户,4007人),其中农村7931户,12195人,城镇3150户,549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038.8万元;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目前,全市五保户993人,累计发放五保资金452.8万元。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民政系统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推进。
我局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推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今年我局已完成市福利院改造、殡葬基础设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修建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520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的184%。今年以来已争取上级项目资金635万元。
(二)社会救助水平有新提高。
1、救灾救济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及时发放救灾救济物资。今年,全市共发放救灾粮食126吨、棉胎3450张、蚊帐528张、毛毯60张、草席160张、帐篷46顶,全市共有10万人次困难和受灾群众得到了有效救助;二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全市有753人(次)困难群众得到了医疗救助,全市发放医疗救助金151万元;三是落实孤儿救助生活补助,今年以来,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救助孤儿126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9万元;四是出台了《XX市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救助工作职责,保障救助经费。今年以来共接待临时求助人员598多人次,发放临时救资金1.8万元。救治城市危重病人、精神病人21人次,支付医疗费58万元;四是抓好抗洪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今年“8.16”、“8.20”灾情发生后,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调运、发放大米、食品、矿泉水、棉被、蚊帐、毛毯、草席、蜡烛、帐篷等各类救灾物资。特别是在8月18日凌晨,我局得到有1.5万人分别滞留在8列客运火车上的消息后,我局第一时间将干粮、快餐、快食面、面包、矿泉水、猪肉、蔬菜等救灾物质送到滞留旅客手中。灾害过后我局迅速展开全倒户核查工作和安排全倒户家庭灾后过渡期生活费,引导全倒户重建家园。全市共有全倒户192户,到目前止有137户已动工重建、完工率达80%。由于救灾工作及时到位,确保了受灾受困群众有住处、不挨饿、有水喝,稳定了灾民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2、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重新修订了《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出台了《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提高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和五保补助标准。今年以来我局围绕至2014年XX市低保补贴水平最低达到城镇每人每月319元,农村每人每月131元以上这一目标,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85元,人均补差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24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人均补差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4元。完成了坪石办事处和梅田办事处低保对象下放交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户11081户,17685人,(其中梅办、坪办2092户,4007人),其中农村7931户,12195人,城镇3150户,549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038.8万元;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目前,全市五保户993人,累计发放五保资金45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