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成绩评定细则
为对我校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细则,做为学期结束时学生课程平时分评定标准。任课教师应建立学生平时成绩档案,记录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实验报告、作品)、单元测验等情况,期末考试前,将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及以上原始资料连同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一并交教务科存档。
平时分以80分为起评分,满分为100分(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5%),最低分为0分。
一、出勤成绩(最高扣分为20分)
学生旷课1次(2学时) ,出勤成绩扣5分,单课时每次扣3分。事假(因个人、家庭、班级、班主任谈话等)每次(2学时)扣1分。病假(经校医务室批准休息或外出就医)不扣分。
全学期迟到不满两次不扣分,迟到三次及以上者,每次扣0.5分。早退每次扣1分。
二、作业和实操成绩(最高扣分为20分)
作业和实操批改按A 、B 、C 、D 级(或优、良、及、差)四级,有独到见解或解题方法等特别之处可单独加1~2分。
缺少作业:每周布置2次课程作业每缺1次扣1分,每周布置1次课程作业每缺1次扣2分。
三、课堂表现成成绩(最高扣分为30分)
1、积极主动回答教师提问,每答对1次,加1~2分。
2、教师点名后回答提问,每答对1次,加1分。
3、教师点名后拒不回答或不站立者,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频繁小话或长时间聊天、每次扣1分。出现其它态度恶劣或影响正常上课每次扣2~5分。
5、有其它表现突出事项可适当加1~5分。
四、课堂测试(最高扣分为10分)
课堂测试(验)或随堂考试可参照课堂作业加扣分,85(含)分及以上为优加1分,特别优秀或突出者加2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扣1分,可根据全班整体得分做适当调整。
平时成绩评定细则
为对我校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细则,做为学期结束时学生课程平时分评定标准。任课教师应建立学生平时成绩档案,记录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实验报告、作品)、单元测验等情况,期末考试前,将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及以上原始资料连同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一并交教务科存档。
平时分以80分为起评分,满分为100分(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5%),最低分为0分。
一、出勤成绩(最高扣分为20分)
学生旷课1次(2学时) ,出勤成绩扣5分,单课时每次扣3分。事假(因个人、家庭、班级、班主任谈话等)每次(2学时)扣1分。病假(经校医务室批准休息或外出就医)不扣分。
全学期迟到不满两次不扣分,迟到三次及以上者,每次扣0.5分。早退每次扣1分。
二、作业和实操成绩(最高扣分为20分)
作业和实操批改按A 、B 、C 、D 级(或优、良、及、差)四级,有独到见解或解题方法等特别之处可单独加1~2分。
缺少作业:每周布置2次课程作业每缺1次扣1分,每周布置1次课程作业每缺1次扣2分。
三、课堂表现成成绩(最高扣分为30分)
1、积极主动回答教师提问,每答对1次,加1~2分。
2、教师点名后回答提问,每答对1次,加1分。
3、教师点名后拒不回答或不站立者,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频繁小话或长时间聊天、每次扣1分。出现其它态度恶劣或影响正常上课每次扣2~5分。
5、有其它表现突出事项可适当加1~5分。
四、课堂测试(最高扣分为10分)
课堂测试(验)或随堂考试可参照课堂作业加扣分,85(含)分及以上为优加1分,特别优秀或突出者加2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扣1分,可根据全班整体得分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