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门座式起重机电控设备出厂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检验规程适用于港口门座式起重机用电控设备(包括控制屏、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台)出厂检验用。 2 检测设备、工具及辅料 2.1 三相交流电源车 2.2 单相调压器(3KVA )
2.3 三相交流电流源(0~20A可调) 2.4 单相直流电流源(0~20A可调) 2.5 ZNY-1自动(手动)工频耐压试验台 2.6 数字万用表 2.7 各种规格螺丝批若干 2.8 各种规格固定板手若干 2.9 斜口钳 2.10 剥线钳 2.11 紧线钳
2.12 35W温控电烙铁 2.13 ZC25-3兆欧表 2.14 0~3m钢卷尺 2.15 0~150mm直尺 3 检验项目 3.1一般检查
3.2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检查 3.3 绝缘电阻测量 3.4 工频耐压试验 3.5 通电操作检验 4 检验内容 4.1 一般检查
4.1.1 用钢卷尺测量电控设备的外形尺寸,应符合Q/KG.J06.017.5-94《电工设备
的设备结构件公差—组装结构的一般公差》要求。
4.1.2 检查产品铭牌数据与实物、产品请检单、设计图样相符。
4.1.3 检查全部紧固件(待联线试验的接线端子除外)的弹簧垫圈均应压平。 4.1.4 检查产品的外观、表面处理均应符合工厂有关标准要求。
a产品外观及零部件均应光洁、平滑、无明显划痕、锤痕,腐蚀生锈等缺陷。 b电镀件、产品表面涂覆、绝缘处理应符合工厂有关标准。
4.1.5 检查二次布线应整齐、美观。元器件不应有划伤、破损等现象,绝缘表面不得有灰尘、油污、水渍等。
4.1.6 检查全部电器连接线线号,电气元器件型号规格符合图纸要求及齐全。 4.1.7 检查所有接线端子应压接牢固,与元器件联接牢固,不应有松动、脱落等现象。
4.1.8 柜内联接导线不允许采用中间接头(个别特殊元器件除件)。
4.1.9 门板、活动部件与柜体应有软导线可靠联接,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 2,接地螺栓为M8,并设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4.1.10 柜内每块金属底板与立柱间至少应有一只接地垫圈。 4.1.11 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 4.1.12 各电路的导线规格符合设计图样要求。
4.1.13 柜内应清洁,无断线头、螺栓、螺母、铁屑等杂物。 4.1.14 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必须有标牌,且与设计图样要求一致。 4.2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检查
起重机电控设备的交直流母线及其分支,其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3.1 绝缘电阻的测量应在断电情况下进行,对柜内储能元件应作放电处理,对不能承受兆欧表电压冲击的电器元件(半导体、电容等)应预先短接或拆除。
4.3.2 测量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应按各电路工作电压从表2中选定。 表2 兆欧表的选定
4.3.3 4.4 工频耐压试验
4.4.1 在绝缘电阻测量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4.4.2 主回路以及允许与主回路相连的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介电试验电压,1min 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表3 工频耐压试验值
压,1min 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表4 工频耐压试验值
均匀上升至规定值,并维持1min 。 4.5 通电操作试验
4.5.1 通电操作前应认真核对实物与原理图,准备工作应做充分。
4.5.2 准备好必要的工具,认真搞清各电路的电压等级。
4.5.3 主回路至少应检验下列内容(允许在主回路不通电状态下检验) 4.5.3.1 正反向主接触器接线正确 4.5.3.2 各主开关能正常接通与分断 4.5.3.3 加速用各接触器接线正确
4.5.4 控制与辅助回路应在通电状态下进行,至少应检验以下内容:
4.5.4.1 以电气原理图为依据,辅助用二次布线图,对各电气元器件进行通电检验,每只元器件均不得遗漏。
4.5.4.2 对各柜(箱)中各电气元器件的辅助触头上引线至接线座上的每对触点都必须检验(单柜检验时允许用万用表测量其通或断) 4.5.4.3 各保护环节动作可靠性应进行试验(如脱扣器等)。 4.5.4.4 照明回路应通电试验
4.5.4.5 计量用元器件应进行检验(出厂试验时可不考虑其精度)
4.5.4.6 在通电检验时,若发现个别元器件确是因装配不当引起异常的噪声或影响其性能时,检验员应在断电状态下,对其进行调整。 4.5.5 联动试验
4.5.5.1 联动试验原则上,凡能成套的产品均应进行出厂联动试验。 4.5.5.2 联动试验应在单台柜检验完毕后进行。
4.5.5.3 对照原理图将成套产品用不小于1.5mm 2的导线联起来,在通电前应保证接线的正确性。
4.5.5.4 图纸中保护用元器件未在成套产品用不出现,而在实际工况中起保护作用,在联动试验时必须用模拟装置来加以模仿。
4.5.5.5 在确认一切完整正确后,方可通电试验,控制回路通以85%、100%、110%的额定电压值,正反向各操作5次,各元器件动作灵活,动作顺序符合设计要求,无误动作和其它异常现象。 5 安全注意事项
5.1 工频耐压试验时,必须在产品的检验安全区的界线上放置警戒线,必要时可使用声光报警。
5.2进行带电试验时,检验员必须穿戴好电气试验人员规定的劳保用品,如绝缘鞋。
5.3任何带电试验,试验场所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严禁任何情况下单独进行带电试验。
5.4凡检验人员在进行带电检验时,须按带电试验操作安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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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门座式起重机电控设备出厂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检验规程适用于港口门座式起重机用电控设备(包括控制屏、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台)出厂检验用。 2 检测设备、工具及辅料 2.1 三相交流电源车 2.2 单相调压器(3KVA )
2.3 三相交流电流源(0~20A可调) 2.4 单相直流电流源(0~20A可调) 2.5 ZNY-1自动(手动)工频耐压试验台 2.6 数字万用表 2.7 各种规格螺丝批若干 2.8 各种规格固定板手若干 2.9 斜口钳 2.10 剥线钳 2.11 紧线钳
2.12 35W温控电烙铁 2.13 ZC25-3兆欧表 2.14 0~3m钢卷尺 2.15 0~150mm直尺 3 检验项目 3.1一般检查
3.2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检查 3.3 绝缘电阻测量 3.4 工频耐压试验 3.5 通电操作检验 4 检验内容 4.1 一般检查
4.1.1 用钢卷尺测量电控设备的外形尺寸,应符合Q/KG.J06.017.5-94《电工设备
的设备结构件公差—组装结构的一般公差》要求。
4.1.2 检查产品铭牌数据与实物、产品请检单、设计图样相符。
4.1.3 检查全部紧固件(待联线试验的接线端子除外)的弹簧垫圈均应压平。 4.1.4 检查产品的外观、表面处理均应符合工厂有关标准要求。
a产品外观及零部件均应光洁、平滑、无明显划痕、锤痕,腐蚀生锈等缺陷。 b电镀件、产品表面涂覆、绝缘处理应符合工厂有关标准。
4.1.5 检查二次布线应整齐、美观。元器件不应有划伤、破损等现象,绝缘表面不得有灰尘、油污、水渍等。
4.1.6 检查全部电器连接线线号,电气元器件型号规格符合图纸要求及齐全。 4.1.7 检查所有接线端子应压接牢固,与元器件联接牢固,不应有松动、脱落等现象。
4.1.8 柜内联接导线不允许采用中间接头(个别特殊元器件除件)。
4.1.9 门板、活动部件与柜体应有软导线可靠联接,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 2,接地螺栓为M8,并设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4.1.10 柜内每块金属底板与立柱间至少应有一只接地垫圈。 4.1.11 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 4.1.12 各电路的导线规格符合设计图样要求。
4.1.13 柜内应清洁,无断线头、螺栓、螺母、铁屑等杂物。 4.1.14 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必须有标牌,且与设计图样要求一致。 4.2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检查
起重机电控设备的交直流母线及其分支,其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3.1 绝缘电阻的测量应在断电情况下进行,对柜内储能元件应作放电处理,对不能承受兆欧表电压冲击的电器元件(半导体、电容等)应预先短接或拆除。
4.3.2 测量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应按各电路工作电压从表2中选定。 表2 兆欧表的选定
4.3.3 4.4 工频耐压试验
4.4.1 在绝缘电阻测量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4.4.2 主回路以及允许与主回路相连的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介电试验电压,1min 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表3 工频耐压试验值
压,1min 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表4 工频耐压试验值
均匀上升至规定值,并维持1min 。 4.5 通电操作试验
4.5.1 通电操作前应认真核对实物与原理图,准备工作应做充分。
4.5.2 准备好必要的工具,认真搞清各电路的电压等级。
4.5.3 主回路至少应检验下列内容(允许在主回路不通电状态下检验) 4.5.3.1 正反向主接触器接线正确 4.5.3.2 各主开关能正常接通与分断 4.5.3.3 加速用各接触器接线正确
4.5.4 控制与辅助回路应在通电状态下进行,至少应检验以下内容:
4.5.4.1 以电气原理图为依据,辅助用二次布线图,对各电气元器件进行通电检验,每只元器件均不得遗漏。
4.5.4.2 对各柜(箱)中各电气元器件的辅助触头上引线至接线座上的每对触点都必须检验(单柜检验时允许用万用表测量其通或断) 4.5.4.3 各保护环节动作可靠性应进行试验(如脱扣器等)。 4.5.4.4 照明回路应通电试验
4.5.4.5 计量用元器件应进行检验(出厂试验时可不考虑其精度)
4.5.4.6 在通电检验时,若发现个别元器件确是因装配不当引起异常的噪声或影响其性能时,检验员应在断电状态下,对其进行调整。 4.5.5 联动试验
4.5.5.1 联动试验原则上,凡能成套的产品均应进行出厂联动试验。 4.5.5.2 联动试验应在单台柜检验完毕后进行。
4.5.5.3 对照原理图将成套产品用不小于1.5mm 2的导线联起来,在通电前应保证接线的正确性。
4.5.5.4 图纸中保护用元器件未在成套产品用不出现,而在实际工况中起保护作用,在联动试验时必须用模拟装置来加以模仿。
4.5.5.5 在确认一切完整正确后,方可通电试验,控制回路通以85%、100%、110%的额定电压值,正反向各操作5次,各元器件动作灵活,动作顺序符合设计要求,无误动作和其它异常现象。 5 安全注意事项
5.1 工频耐压试验时,必须在产品的检验安全区的界线上放置警戒线,必要时可使用声光报警。
5.2进行带电试验时,检验员必须穿戴好电气试验人员规定的劳保用品,如绝缘鞋。
5.3任何带电试验,试验场所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严禁任何情况下单独进行带电试验。
5.4凡检验人员在进行带电检验时,须按带电试验操作安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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