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测设计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车船费、公杂
费等包干补助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激励工程技术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设计产品质量,制定勘测设计差旅包干补助标准,供本单位内部执行。
第二条:工程勘测设计包干补助费用包括: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车船费、公杂费等,包干后不得再另行进行出差报销。单位车辆在方便时可进行派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县级领导部门要求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本职工作技术服务等不加盖设计公章的不列入。参加项目勘测、设计、校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车船费、公杂费,实行责任费用包干。
第四条:勘测设计包干补助计费=定额工作量差旅费 其中:定额----完成单位工作量所需的工作时间(工日),在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工日表(附后)中查;
工作量----完成勘测设计成果的数量(点、km、座等); 差旅费----按照现行补助标准执行(20元/工日)。
第五条:认真履行责任状,按时提交资料,成果达到相
关规程规范要求,初审基本通过,复审通过的项目予以补助。以下五种情形不予补助:1、不按时提交成果的项目;2、不认真履行责任状的项目;3、设计深度不够,导致不能提交审查的项目;4、审查(终审)未获得过的项目;5、年终考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
设计工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持项目审查意见、补助分配清单、领导签批意见,财务审核后一次性兑现补助费。补助分配清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工日表(附后)的格式和实际完成的勘测设计项目编制。
第六条:(1)从事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专题编制的人员,实行一岗双职,技术业务由设计室管理。
(2)勘测设计工作执行项目小组责任制,由设计室提名小组负责人(组长)及成员,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3)地形测量要求
①测量人员必须满足设计工作对图幅、比例尺、精度的要求,并根据要求按测量规范实施。
②提交电脑成图校正后成果和原始记录。
③记录簿要清晰、干净,严禁涂改,有涂改的记录,一律返工重测,不计报酬。
(4)设计、计算工作
①设计、计算中重要参数的选用,应有依据、有比较,
并在计算草稿及设计说明书中加以叙述。
②对于新建工程,应有总体和重要分项工程的方案比较,对于改建或配套工程的重点项目,应有方案比较,并通过方案比较论证所选方案的优越性。
③各种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有计算手稿提交审核,套用定型设计,计算定额减半。
(5)制图
①一律采用CAD制图,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制图规范要求进行。各平、立、剖面图应能充分表示设计面貌及细部构造尺寸、地质界限。
②各种粗细实线、虚线、点化线、尺寸线应按规定使用。
③成图要求:严格按已审核原图成图,不得作任何修改。
(6)审定、审核、校核
①审定、审核、校核必须保证设计图纸、文字资料、概(预)算等设计成果的正确。
②审定、审核、校核后的资料,如经上一级审查不合格,返工工作由审定、审核、校核者和设计人员承担。
(7)其他要求
①各种规划必须具备图、文、表,各种规划报告及设计说明书严格按规程规范编制。
②项目批复后,提交电子文档和2套纸质成果到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年终对优秀设计方案和优秀工程技术从业人员奖励,标准按照设计费收入的5%--10%控制。
第八条:审核后报批并实施的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设计责任事故,扣回补助,追究责任。设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回补助,追究责任。
第九条:原补助标准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作废。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工日表
《工程勘测设计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车船费、公杂
费等包干补助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激励工程技术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设计产品质量,制定勘测设计差旅包干补助标准,供本单位内部执行。
第二条:工程勘测设计包干补助费用包括: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车船费、公杂费等,包干后不得再另行进行出差报销。单位车辆在方便时可进行派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县级领导部门要求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本职工作技术服务等不加盖设计公章的不列入。参加项目勘测、设计、校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车船费、公杂费,实行责任费用包干。
第四条:勘测设计包干补助计费=定额工作量差旅费 其中:定额----完成单位工作量所需的工作时间(工日),在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工日表(附后)中查;
工作量----完成勘测设计成果的数量(点、km、座等); 差旅费----按照现行补助标准执行(20元/工日)。
第五条:认真履行责任状,按时提交资料,成果达到相
关规程规范要求,初审基本通过,复审通过的项目予以补助。以下五种情形不予补助:1、不按时提交成果的项目;2、不认真履行责任状的项目;3、设计深度不够,导致不能提交审查的项目;4、审查(终审)未获得过的项目;5、年终考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
设计工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持项目审查意见、补助分配清单、领导签批意见,财务审核后一次性兑现补助费。补助分配清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工日表(附后)的格式和实际完成的勘测设计项目编制。
第六条:(1)从事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专题编制的人员,实行一岗双职,技术业务由设计室管理。
(2)勘测设计工作执行项目小组责任制,由设计室提名小组负责人(组长)及成员,报请分管领导审批。
(3)地形测量要求
①测量人员必须满足设计工作对图幅、比例尺、精度的要求,并根据要求按测量规范实施。
②提交电脑成图校正后成果和原始记录。
③记录簿要清晰、干净,严禁涂改,有涂改的记录,一律返工重测,不计报酬。
(4)设计、计算工作
①设计、计算中重要参数的选用,应有依据、有比较,
并在计算草稿及设计说明书中加以叙述。
②对于新建工程,应有总体和重要分项工程的方案比较,对于改建或配套工程的重点项目,应有方案比较,并通过方案比较论证所选方案的优越性。
③各种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有计算手稿提交审核,套用定型设计,计算定额减半。
(5)制图
①一律采用CAD制图,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制图规范要求进行。各平、立、剖面图应能充分表示设计面貌及细部构造尺寸、地质界限。
②各种粗细实线、虚线、点化线、尺寸线应按规定使用。
③成图要求:严格按已审核原图成图,不得作任何修改。
(6)审定、审核、校核
①审定、审核、校核必须保证设计图纸、文字资料、概(预)算等设计成果的正确。
②审定、审核、校核后的资料,如经上一级审查不合格,返工工作由审定、审核、校核者和设计人员承担。
(7)其他要求
①各种规划必须具备图、文、表,各种规划报告及设计说明书严格按规程规范编制。
②项目批复后,提交电子文档和2套纸质成果到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年终对优秀设计方案和优秀工程技术从业人员奖励,标准按照设计费收入的5%--10%控制。
第八条:审核后报批并实施的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设计责任事故,扣回补助,追究责任。设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回补助,追究责任。
第九条:原补助标准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作废。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工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