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2
★2007年7月29日,某县工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饮食店无工商营业执照,即派一名执法人员对该饮食店店主王某进行调查询问,该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王某发现这名执法人员是对面“笑笑饮食店”的亲戚,即向其提出理由不愿接受询问,该执法人员未予理睬,仍当场作出罚款20000元的决定。
1、 本案中,王某哪些权利受到侵犯?
A 申请回避权
B 正常经营权
C 陈述权
D 申辩权
【答案】A C 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 本案中,工商局调查时应该:
A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B 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C 保障当事人申辩权
D 接受当事人的回避申请
【答案】A B C D
【解析】
3、 本案中,工商局不可以:
A 由1名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B 不听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C 当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
D 不出示执法证件
【答案】A B C 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场处罚违的适用条件】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满足的条件有:
A 违法事实确凿
B 有法定依据
C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D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答案】A B C D
【解析】
5、 王某不服处罚决定,可以:
A 向某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向县监察局提起申诉
D 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A B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法字[2000]第37号 )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请示》(黑工商发[2000]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十二 条关于“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我局认为,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后,地(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不再是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因此,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应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仍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
二000年二月二十九日
【案例解析】-2
★2007年7月29日,某县工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饮食店无工商营业执照,即派一名执法人员对该饮食店店主王某进行调查询问,该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王某发现这名执法人员是对面“笑笑饮食店”的亲戚,即向其提出理由不愿接受询问,该执法人员未予理睬,仍当场作出罚款20000元的决定。
1、 本案中,王某哪些权利受到侵犯?
A 申请回避权
B 正常经营权
C 陈述权
D 申辩权
【答案】A C 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 本案中,工商局调查时应该:
A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B 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C 保障当事人申辩权
D 接受当事人的回避申请
【答案】A B C D
【解析】
3、 本案中,工商局不可以:
A 由1名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B 不听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C 当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
D 不出示执法证件
【答案】A B C 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场处罚违的适用条件】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满足的条件有:
A 违法事实确凿
B 有法定依据
C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D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答案】A B C D
【解析】
5、 王某不服处罚决定,可以:
A 向某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向县监察局提起申诉
D 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A B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法字[2000]第37号 )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请示》(黑工商发[2000]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十二 条关于“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我局认为,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后,地(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不再是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因此,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应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仍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
二000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