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珲春市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一、院长办公室考核细则

一、员工仪容仪表考核

1、违反医院统一着装要求,上班时间不系衣扣,穿凉拖鞋和马靴,男员工穿短裤等,扣0.2分;

2、工作服不整洁,浓妆艳抹上班的,扣0.2分;

3、不佩戴胸卡的,扣0.2分;

4、在医院内吸烟或办公区内进食、看闲书,扣0.2分;

5、工作区(办公室、走廊、病房)内有烟头,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各扣0.1分

6、行医态度冷淡、心不在焉、打电话聊天者,扣0.2分;

7、上班时间聊天、高声喧哗、玩电脑或看电视,扣0.2分;

8、在患者面前说粗话、脏话、带刺的话、嬉戏打闹,扣0.2分;

9、侮辱、打骂患者的,扣1分;

二、员工工作纪律考核

1、上班迟到、早退,扣0.2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勤1天以上,按日扣1分;

3、酒后上班,扣1分;

4、上班时间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扣5分;

5、上班时间不坚守岗位,串岗、消极怠工,扣0.2分;

6、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者,扣0.5分;

7、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的,扣0.2分;

三、员工行为规范考核

1、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医院领导投诉,扣0.2分;

2、入院前、院中接受病人吃请或收受病人红包、礼物,扣0.5分;

3、触犯各种财务制度的,扣1分;

4、服务态度差,经常吵架,引起医疗纠纷或顶撞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扣0.5分;

二、医务科考核细则

1、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齐备并遵守,缺如或不遵守者扣0.5分;

2、医、护、药、技均要持证上岗,发现无证者独立操作,扣1分;

3、各种记录(交接班记录、死亡记录等)、业务学习笔记要完善,否则扣0.5分;

4、 随机抽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熟悉程度,不合格,扣0.5分;

5、 现场考察诊疗技术操作(四穿、心肺复苏),不规范,扣0.5分;

6、未经医务科同意,擅自聘请外医院医师会诊、手术,扣1分;

7、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范围执业(跨专业看病、开诊断书等),发现一例,扣1分;

8、不服从医务科下达的临时性任务(出诊、义诊等),扣1分;

9、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学习、人才培训无故旷课者,扣0.2分;

10、医疗纠纷投诉经核实为医护人员责任者,扣2分;构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罚条例》规定处理。

11、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治疗,到院外购药或作辅助检查等,扣1分

三、质控办病历质量考核细则

(一)、病历质量考核准则:

(1)门诊病历:

1、病历书写不规范,1处扣0.1分;

2、各种申请单书写不规范,1份扣0.1分。

3、就诊、入院未写病历、门诊抢救无记录等,1份扣0.3分;

(2)住院病历:

1、住院病历:1处不规范,扣0.1分;

2、入院记录及病程记录:1项不规范,扣0.2分;

3、病历组成:1页不规范,扣0.1分;

4、重要记录书写时限部分:未按时完成,扣0.3分;

如:首次病程记录应8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包括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应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应48小时内完成。

(3)医技科室:

1、检查报告单一般项目:1处不规范,扣0.1分。

2、出具报告结果:书写结果不规范、发送报告不及时,扣0.2分。

(二)、护理文件考核准则:

医嘱、各护理记录单:

1、未用医学术语或凭主观判断、改错不正确、未签名,扣0.1分。

2、项目必须填全,漏1项、格式不正确,扣0.2分。

3、记录不及时、与病情或医嘱不符、临时医嘱未记录、医嘱未查对、交接记录书写错误或与实际不符、未执行医嘱、执行错误、转抄医嘱错误,扣0.3分。

四、护理部考核细则

1、病房管理、危重病人护理、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技术操作等,按护理考核标准扣分,并通报。

2、急救物品、常规器械消毒、药品管理、一次性卫材的管理、一次性卫材的重复使用,一经发现不符每项扣0.5分,并通报。无菌柜、急救车、药品柜、护理柜卫生不达标扣0.2分。

3、病区无统一标识,未实施健康教育,一处扣0.2分。

4、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加倍扣分。

5、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扣1分,补考不合格扣1分或调离岗位。

6、护士长连续一个月不进行业务查房扣0.5分。不按时上报护理部下发的各种表格或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扣0.2分,并通报。

7、护士长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实施护理质量自查、安全检查,有检查内容及改进措施,合理排班,未做到每处扣0.5分。

8、不按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不安全因素扣0.2分,隐瞒差错事故的加倍扣分。

9、高危、手术、新生儿、昏迷患者实施腕带识别管理,未做到者扣0.2分,隐私保护未做到者扣0.2分。

10、急诊与病房;手术室与病房;产房与病房无交接记录扣0.5分。

11、不知晓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一项扣0.2分。

12、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需无条件服从安排,否则扣1分。

五、感染科考核细则

1、医务人员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漏报扣0.5分。

2、七项监测(无菌物品、手部、物体表面、空气、使用中消毒液浓度、紫外线灯管不亮或强度不够、感染率)未达标扣0.5分。

3、传染病(包括性病)化验阳性时,未做登记并将阳性结果不给首诊医生反馈扣0.5分。

4、新生儿24小时内未接种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扣0.5分(不符合适应症除外)。

5、医务人员无菌操作不当扣1分,医用垃圾处理不当扣0.5分,发现乱扔医用垃圾扣1分。

6、无菌物品超过有效期扣1分,各项记录不及时/提前扣0.5分。

7、止血带等医疗用品,一人一用一消毒,未做到扣0.5分。

8、收治单纯性肺结核病人扣收治医生1分。

9、室内脏、乱,有垃圾、蜘蛛网时扣0.5分,庭院地面有杂草、污物、白色垃圾、烟头扣保洁员0.5分。

10、无故不参加感染管理科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扣0.5分。

六、药事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或调剂药品处方的:不规范处方,扣0.5分 ;用药不适宜处方,扣0.5分;超常处方,扣2分;

2、未按照要求中西药注射剂之间冲管的,扣0.5分;

3、下级医师替上级医师签名的,扣0.5分;

4、非医师人员在处方上替医师签名或擅自修改处方的,扣1分;

5、擅自在院内使用患者自备药品(除规定药品外的注射剂)的,扣1分;

6、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不及时上报的,扣1分;

7、药品采购、供应、验收、使用、贮存、管理等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扣1分;

8、《医院基本药品目录》外的新药未按审批程序采购使用的,扣1分;

9、未执行有关医院药事质量管理的其他规定的,扣1分。

珲春市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一、院长办公室考核细则

一、员工仪容仪表考核

1、违反医院统一着装要求,上班时间不系衣扣,穿凉拖鞋和马靴,男员工穿短裤等,扣0.2分;

2、工作服不整洁,浓妆艳抹上班的,扣0.2分;

3、不佩戴胸卡的,扣0.2分;

4、在医院内吸烟或办公区内进食、看闲书,扣0.2分;

5、工作区(办公室、走廊、病房)内有烟头,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各扣0.1分

6、行医态度冷淡、心不在焉、打电话聊天者,扣0.2分;

7、上班时间聊天、高声喧哗、玩电脑或看电视,扣0.2分;

8、在患者面前说粗话、脏话、带刺的话、嬉戏打闹,扣0.2分;

9、侮辱、打骂患者的,扣1分;

二、员工工作纪律考核

1、上班迟到、早退,扣0.2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勤1天以上,按日扣1分;

3、酒后上班,扣1分;

4、上班时间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扣5分;

5、上班时间不坚守岗位,串岗、消极怠工,扣0.2分;

6、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者,扣0.5分;

7、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的,扣0.2分;

三、员工行为规范考核

1、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医院领导投诉,扣0.2分;

2、入院前、院中接受病人吃请或收受病人红包、礼物,扣0.5分;

3、触犯各种财务制度的,扣1分;

4、服务态度差,经常吵架,引起医疗纠纷或顶撞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扣0.5分;

二、医务科考核细则

1、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齐备并遵守,缺如或不遵守者扣0.5分;

2、医、护、药、技均要持证上岗,发现无证者独立操作,扣1分;

3、各种记录(交接班记录、死亡记录等)、业务学习笔记要完善,否则扣0.5分;

4、 随机抽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熟悉程度,不合格,扣0.5分;

5、 现场考察诊疗技术操作(四穿、心肺复苏),不规范,扣0.5分;

6、未经医务科同意,擅自聘请外医院医师会诊、手术,扣1分;

7、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范围执业(跨专业看病、开诊断书等),发现一例,扣1分;

8、不服从医务科下达的临时性任务(出诊、义诊等),扣1分;

9、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学习、人才培训无故旷课者,扣0.2分;

10、医疗纠纷投诉经核实为医护人员责任者,扣2分;构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罚条例》规定处理。

11、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治疗,到院外购药或作辅助检查等,扣1分

三、质控办病历质量考核细则

(一)、病历质量考核准则:

(1)门诊病历:

1、病历书写不规范,1处扣0.1分;

2、各种申请单书写不规范,1份扣0.1分。

3、就诊、入院未写病历、门诊抢救无记录等,1份扣0.3分;

(2)住院病历:

1、住院病历:1处不规范,扣0.1分;

2、入院记录及病程记录:1项不规范,扣0.2分;

3、病历组成:1页不规范,扣0.1分;

4、重要记录书写时限部分:未按时完成,扣0.3分;

如:首次病程记录应8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包括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应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应48小时内完成。

(3)医技科室:

1、检查报告单一般项目:1处不规范,扣0.1分。

2、出具报告结果:书写结果不规范、发送报告不及时,扣0.2分。

(二)、护理文件考核准则:

医嘱、各护理记录单:

1、未用医学术语或凭主观判断、改错不正确、未签名,扣0.1分。

2、项目必须填全,漏1项、格式不正确,扣0.2分。

3、记录不及时、与病情或医嘱不符、临时医嘱未记录、医嘱未查对、交接记录书写错误或与实际不符、未执行医嘱、执行错误、转抄医嘱错误,扣0.3分。

四、护理部考核细则

1、病房管理、危重病人护理、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技术操作等,按护理考核标准扣分,并通报。

2、急救物品、常规器械消毒、药品管理、一次性卫材的管理、一次性卫材的重复使用,一经发现不符每项扣0.5分,并通报。无菌柜、急救车、药品柜、护理柜卫生不达标扣0.2分。

3、病区无统一标识,未实施健康教育,一处扣0.2分。

4、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加倍扣分。

5、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扣1分,补考不合格扣1分或调离岗位。

6、护士长连续一个月不进行业务查房扣0.5分。不按时上报护理部下发的各种表格或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扣0.2分,并通报。

7、护士长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实施护理质量自查、安全检查,有检查内容及改进措施,合理排班,未做到每处扣0.5分。

8、不按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不安全因素扣0.2分,隐瞒差错事故的加倍扣分。

9、高危、手术、新生儿、昏迷患者实施腕带识别管理,未做到者扣0.2分,隐私保护未做到者扣0.2分。

10、急诊与病房;手术室与病房;产房与病房无交接记录扣0.5分。

11、不知晓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一项扣0.2分。

12、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需无条件服从安排,否则扣1分。

五、感染科考核细则

1、医务人员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漏报扣0.5分。

2、七项监测(无菌物品、手部、物体表面、空气、使用中消毒液浓度、紫外线灯管不亮或强度不够、感染率)未达标扣0.5分。

3、传染病(包括性病)化验阳性时,未做登记并将阳性结果不给首诊医生反馈扣0.5分。

4、新生儿24小时内未接种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扣0.5分(不符合适应症除外)。

5、医务人员无菌操作不当扣1分,医用垃圾处理不当扣0.5分,发现乱扔医用垃圾扣1分。

6、无菌物品超过有效期扣1分,各项记录不及时/提前扣0.5分。

7、止血带等医疗用品,一人一用一消毒,未做到扣0.5分。

8、收治单纯性肺结核病人扣收治医生1分。

9、室内脏、乱,有垃圾、蜘蛛网时扣0.5分,庭院地面有杂草、污物、白色垃圾、烟头扣保洁员0.5分。

10、无故不参加感染管理科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扣0.5分。

六、药事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或调剂药品处方的:不规范处方,扣0.5分 ;用药不适宜处方,扣0.5分;超常处方,扣2分;

2、未按照要求中西药注射剂之间冲管的,扣0.5分;

3、下级医师替上级医师签名的,扣0.5分;

4、非医师人员在处方上替医师签名或擅自修改处方的,扣1分;

5、擅自在院内使用患者自备药品(除规定药品外的注射剂)的,扣1分;

6、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不及时上报的,扣1分;

7、药品采购、供应、验收、使用、贮存、管理等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扣1分;

8、《医院基本药品目录》外的新药未按审批程序采购使用的,扣1分;

9、未执行有关医院药事质量管理的其他规定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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