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成立绩效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第二章 组织
第二条 小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组成,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人力总监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考核专员组成。 第三条 小组框架如下: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小组的职责是按照考核体系的要求和内容,组织、监督和指导整个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客观的绩效考核平台,并负责组织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初步审核公司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及各类考核办法 2、初步审核并监督公司、各部门年度(月度)责任状
3、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绩效评价会议
4、对各部门横向打分部门进行评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5、与相关部门沟通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绩效考核分析 6、组织与启动公司各部门绩效面谈工作 7、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的申诉处理 8、临时召开关于绩效管理的会议
第五条 组长的职责是督促绩效管理工作,并在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困难下提供有效协调和支持。具体如下:
1、主持召开绩效管理小组会议(包括定期例会和业绩评价会议,组长不在的由常务副组长执行)
2、就重大绩效管理问题或困难提供资源的支持或协调。 3、督促常务副组长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 常委副组长的职责是主持绩效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和指导绩效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组长汇报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组长不在的时候召开绩效管理小组会议
2、组织、参与有关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的讨论; 3、敲定每期会议议题,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4、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工作和会议考勤工作 5、签发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记录的跟踪执行 6、负责组织与各部门沟通最终考核结果 7、在组长的授权下,代表小组签发相关文件。 第七条 组员的职责如下: 1、积极参与绩效管理小组会议
2、对公司绩效政策、制度、办法等进行发言和表决
3、参与绩效指标或责任状的讨论 4、对相关部门员工的工作对接进行评分 5、绩效管理小组会议资料的准备 6、绩效小组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执行
7、小组成员所在部门的绩效管理的监督执行。 第四章 权力
第八条 小组成员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保留意见,并在决议或会议纪要上写明自己的意见,但对形成决议后的事项应当共同维护、共同推动。
第九条 小组有权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和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批评,可以对责任人提出罢免职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义务
第十条 小组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后召开年度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审查各部门的责任状,以及研究和部署考核事项;并在考核结束后的三天内召开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审批和公开绩效考核结果。会议召开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总经办成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应当形成文件,将会议达成的共识或意见或主要事项全部记录下来。 第六章 流程
第十二条 小组于次年1月4日前向各部门下达年度考核通知,并就考核事项与流程进行说明,组织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自上而下,由各部门主导执行;考核时间从次年的1月5日起至15日止,并于15日汇总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部交小组审核、审批,并在春节放假前公布考核结果。 第七章 管理
第十四条 小组成员在工作归属常务副组长(人力总监)管理,在人事上归属部门经理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小组成员的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五条 在考核结果公布前,所有成员必须保守秘密,发现有泄密者给予重罚;同时对会议的做出各项决议积极配合完成。 第八章 小组成员内部管理
第十六条 凡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缺席,或对小组安排的工作事宜找借口理由推脱不执行的,或内部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甚至取消成员资格。 第九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和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签发,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2011-1-1
绩效管理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成立绩效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第二章 组织
第二条 小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组成,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人力总监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考核专员组成。 第三条 小组框架如下: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小组的职责是按照考核体系的要求和内容,组织、监督和指导整个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客观的绩效考核平台,并负责组织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初步审核公司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及各类考核办法 2、初步审核并监督公司、各部门年度(月度)责任状
3、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绩效评价会议
4、对各部门横向打分部门进行评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5、与相关部门沟通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绩效考核分析 6、组织与启动公司各部门绩效面谈工作 7、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的申诉处理 8、临时召开关于绩效管理的会议
第五条 组长的职责是督促绩效管理工作,并在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困难下提供有效协调和支持。具体如下:
1、主持召开绩效管理小组会议(包括定期例会和业绩评价会议,组长不在的由常务副组长执行)
2、就重大绩效管理问题或困难提供资源的支持或协调。 3、督促常务副组长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 常委副组长的职责是主持绩效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和指导绩效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组长汇报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组长不在的时候召开绩效管理小组会议
2、组织、参与有关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的讨论; 3、敲定每期会议议题,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4、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工作和会议考勤工作 5、签发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记录的跟踪执行 6、负责组织与各部门沟通最终考核结果 7、在组长的授权下,代表小组签发相关文件。 第七条 组员的职责如下: 1、积极参与绩效管理小组会议
2、对公司绩效政策、制度、办法等进行发言和表决
3、参与绩效指标或责任状的讨论 4、对相关部门员工的工作对接进行评分 5、绩效管理小组会议资料的准备 6、绩效小组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执行
7、小组成员所在部门的绩效管理的监督执行。 第四章 权力
第八条 小组成员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保留意见,并在决议或会议纪要上写明自己的意见,但对形成决议后的事项应当共同维护、共同推动。
第九条 小组有权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和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批评,可以对责任人提出罢免职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义务
第十条 小组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后召开年度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审查各部门的责任状,以及研究和部署考核事项;并在考核结束后的三天内召开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审批和公开绩效考核结果。会议召开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总经办成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应当形成文件,将会议达成的共识或意见或主要事项全部记录下来。 第六章 流程
第十二条 小组于次年1月4日前向各部门下达年度考核通知,并就考核事项与流程进行说明,组织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自上而下,由各部门主导执行;考核时间从次年的1月5日起至15日止,并于15日汇总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部交小组审核、审批,并在春节放假前公布考核结果。 第七章 管理
第十四条 小组成员在工作归属常务副组长(人力总监)管理,在人事上归属部门经理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小组成员的考核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五条 在考核结果公布前,所有成员必须保守秘密,发现有泄密者给予重罚;同时对会议的做出各项决议积极配合完成。 第八章 小组成员内部管理
第十六条 凡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缺席,或对小组安排的工作事宜找借口理由推脱不执行的,或内部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甚至取消成员资格。 第九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和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签发,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