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考评细则》的要求,积极创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根据我市的实际,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和谐幸福城市为目标,针对影响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厨房整体布局、食品防护设施、制度落实及自身管理问题,大力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干净、整洁、优美的餐饮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突击整治与日常维护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三、创建范围
1.创建示范街道:观海路
四、创建内容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考评标准》、《广东省餐饮服务示范街考评标准》的规定,
全面做好观海路路段餐饮服务的整治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发生,保证食品安全。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5年5月至6月)。
1.成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观海路路段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
3.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宣传活动。
(二)创建阶段(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单位创建示范单位情况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落实并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加强餐馆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我市观海路路段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管理,顺利通过省级考核。
六、职责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观海路路段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及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的指导,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市工商局: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局:负责对示范街道餐饮单位乱摆乱放的整治,确保市容卫生整洁。
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做好创建示范街有关工作。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考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要依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起来。要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管理。
要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克服“反复整治反复回潮”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保证工作长期稳定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曝光监督作用,加大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
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考评细则》的要求,积极创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根据我市的实际,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和谐幸福城市为目标,针对影响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厨房整体布局、食品防护设施、制度落实及自身管理问题,大力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干净、整洁、优美的餐饮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突击整治与日常维护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三、创建范围
1.创建示范街道:观海路
四、创建内容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考评标准》、《广东省餐饮服务示范街考评标准》的规定,
全面做好观海路路段餐饮服务的整治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发生,保证食品安全。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5年5月至6月)。
1.成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观海路路段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
3.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宣传活动。
(二)创建阶段(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单位创建示范单位情况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落实并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加强餐馆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我市观海路路段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管理,顺利通过省级考核。
六、职责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观海路路段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及创建示范单位、示范街的指导,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市工商局: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局:负责对示范街道餐饮单位乱摆乱放的整治,确保市容卫生整洁。
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做好创建示范街有关工作。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考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要依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起来。要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管理。
要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克服“反复整治反复回潮”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保证工作长期稳定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曝光监督作用,加大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