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众多媒体和报刊杂志上经常出现关于聋哑人犯罪落网的报道,作为从事特教教学工作十余载的我,每当看到这,“辛酸”的滋味顿然充溢胸膛,总会不禁地扪心自问,这是不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失败?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教育成果――“桃李”满天下吗?思考之后笔者认为,形成如今这种态势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环境的不利影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优劣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由于聋哑人存在生理上的特殊性,父母对他们往往会产生种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具体表现为:一种是放任惯纵。许多家长对这些孩子都怀着怜惜的心理,对其百依百顺,不加约束,不加教育,不加监督;另一种是嫌弃不管。因聋哑人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仕途更是模糊不清,导致家长弃之不管,哪怕孩子流落在外也不收归家庭,甚者逼其出走,把责任推向社会。 二、学校教育因素的影响 从目前聋哑教育发展现状看,大多数聋哑学校的发展都滞后于普通教育,由于实行的都是寄宿制,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待完善的地方;其次是年级的设置一般都是一到九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学业基本上都是一气呵成,学校的教育对其影响可谓是终身的;再有,由于聋哑学校本身的特点,经常处于“被遗忘的角落”,教育经费相对不足,学校经济负担较重,从而导致了教育的手段层次较浅,学生摄取知识的量也相对减少,且因受教育工作者和被教育者的特殊性限制,聋哑人的文化素质知识结构趋于低浅。从笔者参与翻译的本县聋哑人犯罪的10多起案件表明,犯罪者中文盲占30%,小学文化占60%,初中文化占10%。由此可见,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肩负起“学校教育”这一重担。 三、社会的保障机制影响 目前,我国还处在新时期的转型期,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但尚未建立健全特殊群体的保障体系和机制。从聋哑人犯罪个案看,他们大多是流浪在社会上的无业公民,没有固定的职业,更谈不上固定的收入,涉足社会的时间很短,分辨是非曲直的能力不是很强。同时,随着年龄增长和社会消费现象的涨浮,聋哑人追求物欲观、享受观也随之上升,比吃,比穿、比消费的心理也与之攀升,社会对他们的需求日趋减少,导致他们与社会的矛盾日趋激烈,直至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缺少关爱环境 全国聋哑人大约有2000万左右,作为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在社会上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有时甚至会被社会所遗忘。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数字信息化的时代,由于聋哑人的生理缺陷和知识技能的局限,他们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从容面对如今的环境,并与之相适应。相反,他们很容易被社会排挤,甚至淘汰;另一方面,聋哑人在社会就业上同样受到歧视,生活富裕之路渺茫,生活常常出现窘境。这些,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诱因,而且也是因素之一。 针对聋哑人犯罪因素的种种表现,笔者认为,加强聋哑人法制教育,预防聋哑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建立较完善、合理的预防监控系统和社会保障体系,以保护这一社会弱势群体。 ㈠ 家庭要加强督教、增强忧患意识 作为教育的第一“港湾”,家长要加强责任,掌控好孩子的“舵”。 1.不管聋哑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造成的,家长始终是启蒙教育第一人。作为家长要正视现实,在言语、思想、举止、习惯等方面为孩子做好榜样,了解掌握聋哑子女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减少其心理压力,使他们具有健康的心态。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轻松、愉快的生长环境,让他们的无声世界也不乏精彩,让他们的理想航标也能清晰可见。 2.家长要及时将适龄的聋哑人送到就近的学校去学习,给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机会,使他们能受到正规的教育,塑造其完整的人格。同时家长要积极参加相关的家长学校学习,掌握必要的手语和技能,从而提高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的能力。 ㈡ 学校要拓展教育面,深化教育手段 特殊教育学校是聋哑人增长知识、学习文化知识、锻炼劳动技能和树立劳动观念的地方,也是使他们形成自我独立生存能力的理想地方。笔者认为,聋哑人仅仅具有一些基本素质还远远不够,学校还应拓宽教育面,逐步培养聋哑儿童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各方面能力: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在聋校开设法制课,使其在校时学法、懂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走向社会后认真守法,正确用法。二是着力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处在身心发育时期的聋哑人是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形成时期,培养他们健康的心理和正确的认知能力将影响其一生。三是重视开展职业教育.教其技能同时更要教其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诚实为人,劳动奉献,回报社会,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㈢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营造关爱环境 1、要切实将聋哑人的文化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聋哑儿童,少收、免收学习费用,保证入学率;2、让聋哑人有更多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3、建立与学校技能培训相匹配的劳动单位机制,保证聋哑人就业率,让聋哑人享受正常人所能获得的社会保障福利。劳动单位应实行国家的优惠政策,或政策向特殊群体倾斜的待遇,提高聋哑人的生活质量,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尊重、帮助聋哑人的良好风尚,让聋哑人和正常人一样安居乐业.真正让他们成为自食其力劳动者。4、建立与社会相适应的政府低保政策,即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让他们聋哑人残有所养,残有所医,残有生活最低保障,为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在众多媒体和报刊杂志上经常出现关于聋哑人犯罪落网的报道,作为从事特教教学工作十余载的我,每当看到这,“辛酸”的滋味顿然充溢胸膛,总会不禁地扪心自问,这是不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失败?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教育成果――“桃李”满天下吗?思考之后笔者认为,形成如今这种态势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环境的不利影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优劣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由于聋哑人存在生理上的特殊性,父母对他们往往会产生种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具体表现为:一种是放任惯纵。许多家长对这些孩子都怀着怜惜的心理,对其百依百顺,不加约束,不加教育,不加监督;另一种是嫌弃不管。因聋哑人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仕途更是模糊不清,导致家长弃之不管,哪怕孩子流落在外也不收归家庭,甚者逼其出走,把责任推向社会。 二、学校教育因素的影响 从目前聋哑教育发展现状看,大多数聋哑学校的发展都滞后于普通教育,由于实行的都是寄宿制,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待完善的地方;其次是年级的设置一般都是一到九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学业基本上都是一气呵成,学校的教育对其影响可谓是终身的;再有,由于聋哑学校本身的特点,经常处于“被遗忘的角落”,教育经费相对不足,学校经济负担较重,从而导致了教育的手段层次较浅,学生摄取知识的量也相对减少,且因受教育工作者和被教育者的特殊性限制,聋哑人的文化素质知识结构趋于低浅。从笔者参与翻译的本县聋哑人犯罪的10多起案件表明,犯罪者中文盲占30%,小学文化占60%,初中文化占10%。由此可见,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肩负起“学校教育”这一重担。 三、社会的保障机制影响 目前,我国还处在新时期的转型期,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但尚未建立健全特殊群体的保障体系和机制。从聋哑人犯罪个案看,他们大多是流浪在社会上的无业公民,没有固定的职业,更谈不上固定的收入,涉足社会的时间很短,分辨是非曲直的能力不是很强。同时,随着年龄增长和社会消费现象的涨浮,聋哑人追求物欲观、享受观也随之上升,比吃,比穿、比消费的心理也与之攀升,社会对他们的需求日趋减少,导致他们与社会的矛盾日趋激烈,直至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缺少关爱环境 全国聋哑人大约有2000万左右,作为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在社会上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有时甚至会被社会所遗忘。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数字信息化的时代,由于聋哑人的生理缺陷和知识技能的局限,他们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从容面对如今的环境,并与之相适应。相反,他们很容易被社会排挤,甚至淘汰;另一方面,聋哑人在社会就业上同样受到歧视,生活富裕之路渺茫,生活常常出现窘境。这些,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诱因,而且也是因素之一。 针对聋哑人犯罪因素的种种表现,笔者认为,加强聋哑人法制教育,预防聋哑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建立较完善、合理的预防监控系统和社会保障体系,以保护这一社会弱势群体。 ㈠ 家庭要加强督教、增强忧患意识 作为教育的第一“港湾”,家长要加强责任,掌控好孩子的“舵”。 1.不管聋哑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造成的,家长始终是启蒙教育第一人。作为家长要正视现实,在言语、思想、举止、习惯等方面为孩子做好榜样,了解掌握聋哑子女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减少其心理压力,使他们具有健康的心态。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轻松、愉快的生长环境,让他们的无声世界也不乏精彩,让他们的理想航标也能清晰可见。 2.家长要及时将适龄的聋哑人送到就近的学校去学习,给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机会,使他们能受到正规的教育,塑造其完整的人格。同时家长要积极参加相关的家长学校学习,掌握必要的手语和技能,从而提高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的能力。 ㈡ 学校要拓展教育面,深化教育手段 特殊教育学校是聋哑人增长知识、学习文化知识、锻炼劳动技能和树立劳动观念的地方,也是使他们形成自我独立生存能力的理想地方。笔者认为,聋哑人仅仅具有一些基本素质还远远不够,学校还应拓宽教育面,逐步培养聋哑儿童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各方面能力: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在聋校开设法制课,使其在校时学法、懂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走向社会后认真守法,正确用法。二是着力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处在身心发育时期的聋哑人是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形成时期,培养他们健康的心理和正确的认知能力将影响其一生。三是重视开展职业教育.教其技能同时更要教其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诚实为人,劳动奉献,回报社会,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㈢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营造关爱环境 1、要切实将聋哑人的文化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聋哑儿童,少收、免收学习费用,保证入学率;2、让聋哑人有更多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3、建立与学校技能培训相匹配的劳动单位机制,保证聋哑人就业率,让聋哑人享受正常人所能获得的社会保障福利。劳动单位应实行国家的优惠政策,或政策向特殊群体倾斜的待遇,提高聋哑人的生活质量,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尊重、帮助聋哑人的良好风尚,让聋哑人和正常人一样安居乐业.真正让他们成为自食其力劳动者。4、建立与社会相适应的政府低保政策,即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让他们聋哑人残有所养,残有所医,残有生活最低保障,为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