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百 姓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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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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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 审 核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分发部门
一、目的:为规范宿舍管理,保证员工正常作息环境及良好的宿舍秩序、保障员工人身、财产 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内宿员工住宿管理 三、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此制度的批准; 2、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修订、完善及监督执行; 3、综合管理专员:专职分管宿舍相关事务; 四、内容: 1、凡入住公司集体宿舍的本公司员工,均享有免费住宿的福利待遇。公司的宿舍仅限本公司 员工住宿,未经许可一律不准留宿外人。男、女不得互串寝室,严禁在集体宿舍内男女混住,违者 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至开除处理。 2、按公司安排,每位员工所住的房间、床位一经确定后,不得私自调房换位,若有必要调换, 必须各楼层(室)负责人或舍长讲明理由后经同意方可调换。调换后,舍长负责将变更情况上报人 事行政部总务处。 3、人事行政部总务作为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者,有监督舍长工作、确保宿舍管理按制度执行 的职责,舍长有问题需及时上报总务,必要时总务应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汇报。 4、舍长对本宿舍的全面事务负责,针对本宿舍出现的问题提出各种计划、方案,经讨论后组 织大家实施执行,并直接对公司总部负责。对于宿舍内出现的各种违纪事件和人员,舍长应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向人事行政部总务汇报。如因总务或舍长失职导致宿舍问题不能及时 解决的,按照公司《奖惩制度》中关于工作疏忽、失职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5、各处宿舍的各楼层负责人可民主选举或舍长任命,楼层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舍长做好一切日 常管理工作,并承担所在楼层的日常管理,对舍长负责,如出现有不配合舍长宿舍管理工作的开展 或不履行楼层管理员责任的经舍长指出后不立即改正或不执行的,舍长有权给予楼层管理员口头警 告及 5—10 元/次的处罚。宿舍分管舍长应安排本楼层舍员一名作为值日生,以值周的形式负责宿 舍有关事务,履行值日生的职责,职责范围为:①监督舍员整理宿舍物品,打扫卫生,清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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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洗卫生间;②卫生区域包括:所在楼层的宿舍、楼梯(五楼舍员从五楼扫到四楼)以此类推; ③处理垃圾:清理完垃圾后,用塑料袋包好垃圾筒,为下一位值日生做好准备;④检查宿舍门是 否锁好;⑤宿舍无煤气、灯管坏、水龙头漏水等现象及时联系更换、维修或报告分管
舍长。 6、 员工需住宿的要写住宿申请报告并凭部门主管签批的书面证明到人事行政部总务处办理住 宿手续,总务根据宿舍情况安排员工的具体宿舍和床位,并填写《住宿员工登记表》 ,入住员工办 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搬入宿舍,否则按外人留宿处理,并由宿舍管理员上报人事行政部并对不按规 定办理入住手续的员工给于书面警告及 20 元/次的处罚。如宿舍管理员未起到监督作用,对外来 员工随意住宿情况置之不理或故意隐瞒不上报的, 一经查实将对宿舍管理员予以 20 元/次的处罚。 7、已辞工、辞退、开除等的住宿员工应于办清相关手续后当天搬出,严禁已辞工、辞退、开 除等的原公司员工在公司宿舍借宿。 8、 住宿员工因其他原因外搬要向舍长报告并作书面申请, 要求其向舍长办理清楚相关手续后, 并经签字后方可外搬,如不经同意,擅自外搬的或同舍舍员看到其外搬不加阻止的,出现有其他 舍员丢失物品,后果全部由该外搬舍员与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因离职搬出的须将《离职手续办 理单》到人事行政部总务处告知搬出时间,由总务在《住宿员工登记表》中做搬离登记,通知舍 长或指定楼层负责人对其外搬工作监督执行完后,由舍长或楼层管理员签字确认查实该员工的实 际搬离情况。如在员工外搬或离职员工外搬工作中由于舍长未起到监督作用的,每次处罚 20 元, 导致丢失事件或不良情况发生的,由该楼层宿舍长和管理员承担 70%的损失责任,其他相关人员 承担 30%的责任。 9、不论舍员因何原因搬入(搬离)宿舍,舍长都要切实保证人员按时、按要求入住(离开) , 并注意钥匙的发放(回收)及时,任何变动都要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如人事行政部检查发现有 备案登记与实际人员情况不符的,将追究舍长失职的责任,同时予以舍长不少于 10 元/次的处罚。 10、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固定编号,公司配备于宿舍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均按照公司设 施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登记备案。宿舍内全体人员均有保护、保管公共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 故意破坏宿舍设施设备的,当事人除照价赔偿损坏物品外,还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11、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自觉按照楼层(室)负责人制定的《宿舍值日安排表》履行值日 生职责。对不服从值日安排的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直至 10 元/次罚款不等的处罚,值日生经舍长 或楼层(室)负责人评定不达标的,应立即整改,仍不达标的要求重值至达标。如在人事行政部 实行宿舍内务检查中发现有脏、乱现象的,将追究舍长及楼层管理员的责任,同时视情节重给予
书面警告及 30 元/次的处罚。 12、对于违反以下规定的,由舍长上报人事行政部,视情节轻重并给予违规人不少于 5 元/ 次的处罚: 12.1 宿舍内所有舍员不允许在宿舍内会客,不允许带异性朋友、亲戚等非本宿舍人员随意出 入宿舍及入住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舍长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方可带入。 12.2 舍员不允许在下午1:00~3:00及晚12:00后在宿舍内喧哗吵闹,大声走动,开电视机、 录音机,以免影响上班的舍员休息。 12.3 晚上 6: 00~2: 舍员洗澡时间规定在 10~15 分钟, 00 同时不能在卫生间内关门洗衣服, 不上班的舍员必须在晚 11:00 以前洗澡完毕,以免拖延要上班的舍员当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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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当天不值下午班的舍员应在 12:00 之前回到宿舍并且不能有大声讲话、开灯等影响其 它舍员休息的行为。 13、舍员出入宿舍必须注意关好门窗,如因不关好门窗而导致宿舍出现丢失物品的,由该舍 员负责 100%的经济损失。 如查不出责任舍员则由该楼层入住员工共同承担所丢失物品的经济损失。 14、宿舍电视的管理,所有舍员必须爱护、珍惜,开电视选节目时以新闻和有关专题为主, 其它节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收看电视,在规定时间内如有其它舍员休息,音量要调到最小声 或关闭,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酌情至给予警告、记过、除名或辞退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交 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5.1 使用高功率电器者; 15.2 私自留宿外人或夜不归宿者; 15.3 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燃点蜡烛、明火、使用其它明火火源者; 15.4 赌博或变相赌博、酗酒、吸毒、打架者; 15.5 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宿舍者; 15.6 将利器、攻击性凶器带入宿舍者; 15.7 故意破坏、损坏宿舍设施者; 15.8 把店面物品私自带回宿舍者; 15.9 盗窃他人财物者; 15.10 观看或聚众观看黄色淫秽物品者; 15.11 有损道德或有伤风化者。 16、舍长负责统一收取宿舍成员分摊的各项费用(如水电费、煤气费等) ,舍员必须按时足额 缴纳。对于无故拖欠缴费的舍员,公司将在其工资内自动扣除所欠费用,并视其态度处以所欠金 额 50%—100%的罚款,连续拖欠三次以上且情节严重的可要求其搬出宿舍。 17、舍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私人贵重物品及公共物品,出入宿舍应注意关 好门、窗,在宿舍内看到陌生人时应主动查实其身份。 18、人事行政部总务应经常检查宿舍的用电安全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 并向舍员强调安全用电常识。舍长发现问题时也要及时上报总务,如由于舍长管理不当或对舍员 用电
安全违规操作不制止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一经发生安全事故将由舍长承担全部责任。 19、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严禁乱拉绳、乱订钉、乱涂乱画。节约用水用电,用水用电 后应随手关闭,严禁乱拉电线、私装插座,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500W 以上电器) ,禁止 在厨房以外的地方烹煮食物,违者处以 50—100 元/次的现金罚款。. 20、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或变相赌博、酗酒、吸毒、打架、吵架;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带入宿舍,严禁将利器、攻击性凶器带入宿舍 21、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各宿舍舍长每月进行评分检查,评分内容及标准按照《宿舍检查评分 表》进行评定,宿舍检查以楼层为单位进行评分。各楼层分数之和即为宿舍的得分。宿舍的每月 最后得分取当月宿舍数次评分的平均值(各宿舍每月检查次数相同) ,以此分值评选“优秀宿舍” 与“最差宿舍” 。根据评比标准的评分情况,每月评出一个优秀宿舍,对舍长及舍员进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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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为:洗衣粉、牙膏、牙刷、卷筒纸、毛巾等生活日常用品,对于表现优秀的舍长和员工届时 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中,作为公司评比年度优秀员工及先进工作者的依据。每月根据评比标准评 出得分最低的宿舍,将对宿舍员工根据情况给予现金处罚,处罚为现金 50 元以下,由宿舍全体人 员共同承担处罚费用,对于表现恶劣的、屡教不改的人员将在考核中纳入档案,作为人事考核依 据。 2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的对宿舍进行随机抽查,以此监督宿舍的安全及卫生情况,并以书面 记录形式对宿舍的安全卫生情况下发整改通知。随机抽查的情况也将作为宿舍月评的依据之一。 人事行政部与每月不少于壹次对公司集体宿舍进行抽查并做好书面的记录,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抽 查次数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 20 元/次的处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负责人如对宿舍所出现的违规情 况及宿舍长所上报的情况不闻不问及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的,视情节轻重以 50—100 元/次的处罚。 同时按照公司《奖惩制度》中关于工作疏忽、失职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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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 审 核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分发部门
一、目的:为规范宿舍管理,保证员工正常作息环境及良好的宿舍秩序、保障员工人身、财产 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内宿员工住宿管理 三、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此制度的批准; 2、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修订、完善及监督执行; 3、综合管理专员:专职分管宿舍相关事务; 四、内容: 1、凡入住公司集体宿舍的本公司员工,均享有免费住宿的福利待遇。公司的宿舍仅限本公司 员工住宿,未经许可一律不准留宿外人。男、女不得互串寝室,严禁在集体宿舍内男女混住,违者 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至开除处理。 2、按公司安排,每位员工所住的房间、床位一经确定后,不得私自调房换位,若有必要调换, 必须各楼层(室)负责人或舍长讲明理由后经同意方可调换。调换后,舍长负责将变更情况上报人 事行政部总务处。 3、人事行政部总务作为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者,有监督舍长工作、确保宿舍管理按制度执行 的职责,舍长有问题需及时上报总务,必要时总务应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汇报。 4、舍长对本宿舍的全面事务负责,针对本宿舍出现的问题提出各种计划、方案,经讨论后组 织大家实施执行,并直接对公司总部负责。对于宿舍内出现的各种违纪事件和人员,舍长应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向人事行政部总务汇报。如因总务或舍长失职导致宿舍问题不能及时 解决的,按照公司《奖惩制度》中关于工作疏忽、失职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5、各处宿舍的各楼层负责人可民主选举或舍长任命,楼层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舍长做好一切日 常管理工作,并承担所在楼层的日常管理,对舍长负责,如出现有不配合舍长宿舍管理工作的开展 或不履行楼层管理员责任的经舍长指出后不立即改正或不执行的,舍长有权给予楼层管理员口头警 告及 5—10 元/次的处罚。宿舍分管舍长应安排本楼层舍员一名作为值日生,以值周的形式负责宿 舍有关事务,履行值日生的职责,职责范围为:①监督舍员整理宿舍物品,打扫卫生,清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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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洗卫生间;②卫生区域包括:所在楼层的宿舍、楼梯(五楼舍员从五楼扫到四楼)以此类推; ③处理垃圾:清理完垃圾后,用塑料袋包好垃圾筒,为下一位值日生做好准备;④检查宿舍门是 否锁好;⑤宿舍无煤气、灯管坏、水龙头漏水等现象及时联系更换、维修或报告分管
舍长。 6、 员工需住宿的要写住宿申请报告并凭部门主管签批的书面证明到人事行政部总务处办理住 宿手续,总务根据宿舍情况安排员工的具体宿舍和床位,并填写《住宿员工登记表》 ,入住员工办 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搬入宿舍,否则按外人留宿处理,并由宿舍管理员上报人事行政部并对不按规 定办理入住手续的员工给于书面警告及 20 元/次的处罚。如宿舍管理员未起到监督作用,对外来 员工随意住宿情况置之不理或故意隐瞒不上报的, 一经查实将对宿舍管理员予以 20 元/次的处罚。 7、已辞工、辞退、开除等的住宿员工应于办清相关手续后当天搬出,严禁已辞工、辞退、开 除等的原公司员工在公司宿舍借宿。 8、 住宿员工因其他原因外搬要向舍长报告并作书面申请, 要求其向舍长办理清楚相关手续后, 并经签字后方可外搬,如不经同意,擅自外搬的或同舍舍员看到其外搬不加阻止的,出现有其他 舍员丢失物品,后果全部由该外搬舍员与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因离职搬出的须将《离职手续办 理单》到人事行政部总务处告知搬出时间,由总务在《住宿员工登记表》中做搬离登记,通知舍 长或指定楼层负责人对其外搬工作监督执行完后,由舍长或楼层管理员签字确认查实该员工的实 际搬离情况。如在员工外搬或离职员工外搬工作中由于舍长未起到监督作用的,每次处罚 20 元, 导致丢失事件或不良情况发生的,由该楼层宿舍长和管理员承担 70%的损失责任,其他相关人员 承担 30%的责任。 9、不论舍员因何原因搬入(搬离)宿舍,舍长都要切实保证人员按时、按要求入住(离开) , 并注意钥匙的发放(回收)及时,任何变动都要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如人事行政部检查发现有 备案登记与实际人员情况不符的,将追究舍长失职的责任,同时予以舍长不少于 10 元/次的处罚。 10、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固定编号,公司配备于宿舍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均按照公司设 施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登记备案。宿舍内全体人员均有保护、保管公共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 故意破坏宿舍设施设备的,当事人除照价赔偿损坏物品外,还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11、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自觉按照楼层(室)负责人制定的《宿舍值日安排表》履行值日 生职责。对不服从值日安排的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直至 10 元/次罚款不等的处罚,值日生经舍长 或楼层(室)负责人评定不达标的,应立即整改,仍不达标的要求重值至达标。如在人事行政部 实行宿舍内务检查中发现有脏、乱现象的,将追究舍长及楼层管理员的责任,同时视情节重给予
书面警告及 30 元/次的处罚。 12、对于违反以下规定的,由舍长上报人事行政部,视情节轻重并给予违规人不少于 5 元/ 次的处罚: 12.1 宿舍内所有舍员不允许在宿舍内会客,不允许带异性朋友、亲戚等非本宿舍人员随意出 入宿舍及入住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舍长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方可带入。 12.2 舍员不允许在下午1:00~3:00及晚12:00后在宿舍内喧哗吵闹,大声走动,开电视机、 录音机,以免影响上班的舍员休息。 12.3 晚上 6: 00~2: 舍员洗澡时间规定在 10~15 分钟, 00 同时不能在卫生间内关门洗衣服, 不上班的舍员必须在晚 11:00 以前洗澡完毕,以免拖延要上班的舍员当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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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规操作不制止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一经发生安全事故将由舍长承担全部责任。 19、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严禁乱拉绳、乱订钉、乱涂乱画。节约用水用电,用水用电 后应随手关闭,严禁乱拉电线、私装插座,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500W 以上电器) ,禁止 在厨房以外的地方烹煮食物,违者处以 50—100 元/次的现金罚款。. 20、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或变相赌博、酗酒、吸毒、打架、吵架;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带入宿舍,严禁将利器、攻击性凶器带入宿舍 21、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各宿舍舍长每月进行评分检查,评分内容及标准按照《宿舍检查评分 表》进行评定,宿舍检查以楼层为单位进行评分。各楼层分数之和即为宿舍的得分。宿舍的每月 最后得分取当月宿舍数次评分的平均值(各宿舍每月检查次数相同) ,以此分值评选“优秀宿舍” 与“最差宿舍” 。根据评比标准的评分情况,每月评出一个优秀宿舍,对舍长及舍员进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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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为:洗衣粉、牙膏、牙刷、卷筒纸、毛巾等生活日常用品,对于表现优秀的舍长和员工届时 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中,作为公司评比年度优秀员工及先进工作者的依据。每月根据评比标准评 出得分最低的宿舍,将对宿舍员工根据情况给予现金处罚,处罚为现金 50 元以下,由宿舍全体人 员共同承担处罚费用,对于表现恶劣的、屡教不改的人员将在考核中纳入档案,作为人事考核依 据。 2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的对宿舍进行随机抽查,以此监督宿舍的安全及卫生情况,并以书面 记录形式对宿舍的安全卫生情况下发整改通知。随机抽查的情况也将作为宿舍月评的依据之一。 人事行政部与每月不少于壹次对公司集体宿舍进行抽查并做好书面的记录,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抽 查次数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 20 元/次的处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负责人如对宿舍所出现的违规情 况及宿舍长所上报的情况不闻不问及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的,视情节轻重以 50—100 元/次的处罚。 同时按照公司《奖惩制度》中关于工作疏忽、失职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