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要求,我们对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的规定,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 如下: 一、 基本情况:自设立以来,我中心能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核 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 为,并继续具备承担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能 够按时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且年检资料妥善保管;期 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 包括单位印章、 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 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中心的《事业 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不存在“双重法 人” 登记情况, 按要求履行普通服务义务, 没有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 从业人员中没有兼职人员和非在编人员;没有接受任何社会捐赠。我 中心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 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 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 行了信息公开;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 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悬挂在单位或相关科室醒目的位置 三、 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年鉴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 墙;二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 四、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在严格执行有关 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 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自查报告
自查单位(公章):
自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四月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要求,我们对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的规定,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 如下: 一、 基本情况:自设立以来,我中心能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核 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 为,并继续具备承担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能 够按时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且年检资料妥善保管;期 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 包括单位印章、 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 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中心的《事业 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不存在“双重法 人” 登记情况, 按要求履行普通服务义务, 没有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 从业人员中没有兼职人员和非在编人员;没有接受任何社会捐赠。我 中心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 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 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 行了信息公开;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 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悬挂在单位或相关科室醒目的位置 三、 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年鉴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 墙;二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 四、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在严格执行有关 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 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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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