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义务消防队由安环科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由公司科室、项目部的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资)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义务消防队的防火职责:
根据本单位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拿出办法,指导工作;
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环科消防安全管理人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选防火逐
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本单位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训练本单位义务消防队。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义务消防队的执勤备战职责:
熟悉本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
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命令或应援参加期单位的火灾扑救。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义务消防队由安环科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由公司科室、项目部的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资)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义务消防队的防火职责:
根据本单位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拿出办法,指导工作;
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环科消防安全管理人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选防火逐
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本单位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训练本单位义务消防队。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义务消防队的执勤备战职责:
熟悉本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
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命令或应援参加期单位的火灾扑救。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