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元入狱前后

  1996年1月,姚文元刑满出狱。   他站在那间蹲了十多年的牢房里,看了看四周,对着屋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他慢慢地脱下身上的囚衣,换上了家里人早已送来的一套新中山装。狱警走了过来,打开了那扇沉重的大铁门。   姚文元问:“我能出去了吗?”   狱警说:“是的,我就是来通知你的。”   姚文元对狱警说:“这么多年,真麻烦你们了。”   狱警说:“不要客气,回去后好好想一想,以后可不能做那些坏事了。”   姚文元点点头连说:“说得对,说得对。”   他提着自己在监狱里的东西,跟着狱警到了监狱的办公室,办理了出狱手续。看着外面灿烂的阳光,姚文元高兴地向大门外走去。此时,家人早已在大门外接他来了。在亲人们的陪同下,他提着东西来到北京火车站,购买回上海的火车票。当火车到达上海火车站时,姚文元下车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妻子金英。他不觉长叹一声:“唉,这真是十年一梦啊!”   被捕时十分冷静   姚文元是在被通知到怀仁堂开会时被捕的。那是1976年10月6日下午3点钟,机要秘书郭木文将一份紧急通知放到了他的办公桌上。通知的内容是这样的:   根据华国锋同志的建议,兹定于十月六日晚八时在怀仁堂二楼召开政治局常委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清样;   二、研究毛主席纪念堂的方案和中南海毛主席故居的保护措施。   因部分文献需要改动,请姚文元同志列席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   汪东兴(签字)   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   姚文元看完通知后有些犹豫,觉得此事有些“出格”。他认为“出格”的理由:一是他不是政治局常委,过去除曾以毛泽东秘书身份列席过这样的会以外,从来没有一次这样正式地通知他去参加。在毛泽东主席逝世后不久,就通知他去列席这样的会议,似乎有点“突然”。另一个“出格”的地方是开会的地点。过去开这样的会议,大都在紫光阁、颐年堂、勤政殿这几个警卫严密的地方,而这次仅有四个人参加的常委会,却选在了那么大的怀仁堂。姚文元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了怀疑,他装出一副平常工作时的样子,试探着问机要秘书:“小郭,你看今晚上这个会我去开吗?”机要秘书的回答是肯定的。姚文元又试探着问:“这是政治局的常委会,我又不是常委,他们为何非让我去参加呢?”机要秘书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现在只有四个常委了,怎么表决?我听人说,洪文同志讲了,常委要进人就是按名单轮也该轮到你了。”一种对权力的渴望,让姚文元模糊了之前的疑虑。为了稳妥,姚文元还是决定去找一下张春桥,再将情况弄清楚些。见到张春桥,他得知张春桥同样也接到了这份会议通知。姚文元向张春桥谈出自己的想法,一向被称为“军师”的张春桥却笑他太多虑了,并对他说:“你为何不能参加呢,现在你不是常委,可十年前你是什么,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现在已经在政治局干了这么多年,事物从来都是发展的嘛。”接着,张春桥又举起几根手指说:“这四个行吗?怎么也得是个单数。”张春桥的话虽然使姚文元看到了自己的“前程”,但他还是很谨慎地问:“那就江青同志吧,她是主席的夫人,在国内外也有影响。”张春桥不以为然地说:“她这个政治局委员能不能保住都还是个问题呢,因为现在主席不在了。”这是姚文元最担心的事情,他得靠着江青这棵“大树”才能“生长”,一旦这棵“大树”轰然倒下,那他的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对张春桥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带着老婆孩子回上海去。”张春桥觉得姚文元的话有些可笑,太书生气了,真要到了“那么一天”,还能让你回上海?张春桥说:“真要有那一天,我就让老婆孩子带着我的骨灰回上海去。”   在这种复杂的心态下,姚文元于10月6日晚7点40分,从家里驱车前往怀仁堂。姚文元是继张春桥、王洪文之后最后一个来“开会”的。到达怀仁堂后,他被人领到了东廊的休息室。这时,中共中央警卫局政委武健华走了进来,向他宣读了中央决定。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当听完宣读后,姚文元并没有像王洪文一样穷凶极恶地向对方扑来,而是表现得很平静,他没有一丝反抗,也没有争辩,只说了一声“走吧”。早已作好了准备的行动人员领着姚文元出了大门。   姚文元在面临覆灭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静,远远超过了“四人帮”的其他三个人。这样的情况下,只能说明姚文元早已预料到了这一天。从此,他将自己与其他三个同伙不同的个性,以及对文字和语言极强的驾驭能力,用在了另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被告人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四人帮”中,只有一个人对请律师的事情很感兴趣,这个人就是姚文元。除了律师之外,姚文元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其他成员不同的一点就是,他在法庭上死守着一道防线,千方百计为自己的罪行辩护。   法庭上的百般狡辩   1980年12月8日,第一审判庭审问姚文元。   审判员史笑谈问姚文元:“起诉书指控你诬陷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们为总头目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这是不是事实?”姚文元的回答令人一惊。他说:“我在1967年1月到上海的时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对上海市委的领导人,有过攻击的言论……起诉书上说是张春桥、姚文元是这么讲。讲话只能是一个人讲,究竟是张春桥讲,还是姚文元讲,起诉书里边没有说清楚。”接着,姚文元就对起诉书上的一些“没有说清楚”的提法,从文字上为自己进行了辩解。   面对姚文元在文字上的故意挑衅,法庭宣读了经姚文元和张春桥审定的《评陈丕显的五次检讨》:“该文第一页中说:‘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在上海的代理人、上海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陈丕显、曹荻秋、杨西光之流……’该文第二页中说:‘这一小撮无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该文第十二页中说:陈丕显‘靠了他那一套反革命两面派的权术’,‘在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为首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接着,法庭又宣读了张春桥1967年12月12日在这上面的批语:“已阅,等姚文元同志意见来了以后,就可以发表。退徐景贤同志。”这样的证据可以说是很充分了。可是,姚文元却又提出了新的问题。他说:“这一篇文章不是我去组织的,是他们上海市委组织文章送到北京来的……既然我审阅过,那么我负审阅过的责任。”他接着说:“我现在记不起来我审阅之后提了什么意见,反正以事实为标准。但是里边讲的陈丕显同志是反革命两面派等等,这一些,那是文章的话……”姚文元怕自己的辩护会引起负面的反感,最后又在结尾时不得不点了一下。他说:“这些攻击当然是错误的……”他又说:“我在这里向陈丕显同志和其他市委领导同志,还有上海市、区、基层的广大干部、工人、知识分子道歉。”审判员针对姚文元的辩词向他提问:“你审阅过,你应不应该负责?”姚文元回答说:“我审阅过,应该负的责任是审阅的责任。但是,那个审阅文章中的观点并不能都代表我的观点,我没有讲过这些话。”法庭针对姚文元的狡辩,又宣读和投影了徐景贤1968年1月16日在《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上的批语:“春桥同志:此文已在你的第二次修改稿上,根据姚文元同志的意见,将涉及中央会议的提法尽行删去。我的意见可以发表了,请你最后阅定。景贤1月16日。”宣读后,审判员问:“那篇文章里边,其中涉及到中央会议的一些内容,你建议删掉,这是事实。但是这篇文章里诬陷陈丕显那么多,你建议了没有,你删了没有?那你为什么不删这个呢?”审判员这么一问,正好击中了姚文元的要害,他那光光的头晃了几下,一下子没有辩护的词语。在事实面前,姚文元只得承认了事实。他说:“那是我犯了错误嘛,犯了错误我承担这个责任。”狡猾的姚文元,在整个法庭上始终严守着一道防线,那就是只认错,不认罪。   在预审和法庭的审判过程中,姚文元始终表现出一副憨厚的模样。他时而用手摸摸光秃的头顶,时而又用手抹一把脸上浸出来的汗水,然后瞪着一双金鱼眼睛看着法官,外表上使人觉得此人很“老实”。在回答法官的问话时,他有些结巴,口吃而不能畅言。可是回答时却是每句话都经过深思了的,同时吐字很慢,但很清楚。   在预审中,当被问到有关天安门事件中,将那么多悼念周恩来总理的人参加的活动定为“反革命事件”是不是错了时,姚文元一开始就承认说:“错了,肯定是错了。”为了证实自己的态度,他又补充说:“特别是还把这事情栽在邓小平头上,那太不合事实了,这跟他无关,这是错了。”姚文元说:“当时,是毛主席定下来的,大家都遵照去做了,也没有办法。”姚文元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将自己的责任全部都推掉。在这件事情上,“四人帮”的其他人的交待和当事人的揭发,却是另外的一个样子。   审判员向姚文元当面出示了1976年4月4日晚,由他亲自批改的《人民日报》内部情况的小样。文章里早已将天安门事件定性为“反革命事件”。正是姚文元一伙人炮制的虚假情况,混淆视听,才导致了后来决策上的错误决定。接着,预审人员又出示了当时他写的日记。日记称:“党内那个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要把另一个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扶上台”,并声称天安门事件为“反革命”,“要镇压”,“要杀人”。面对铁证,姚文元只能承认自己在思想上与“沉痛悼念周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的群众是对立的,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罪行严重,罪行严重”。这是姚文元在被捕之后的整个审判过程中,首次承认自己有罪。   无法辩掉的罪责   姚文元由于耳朵听力不太好,在法庭上需要戴耳机。有时他就装聋,当审判员问他时,他常反问对方“什么事?”,还不停地要法庭的审判员“再重复一次”。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在极端严肃的法庭上,这一方面为姚文元的思考争取了时间,另一方面也无形中削减了审判的力度,加之他在法庭上不断地为自己的罪行辩解,而公诉人和法官有时不能及时对他的无理辩解提出反驳,就使得法庭的审判有点失去了应有的分量。   法庭审判员接着又对姚文元提出一个问题:“起诉书指控你诬陷、迫害曹荻秋是叛徒,这是不是事实?”姚文元说:“……我到中央工作后,上海组织了一个专案组,由专案组来审查他。专案组由王少庸、王洪文和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的,我从来没有接见过专案组的人,我也从来没有专门要专案组的人来汇报过曹荻秋同志的情况。”他说:“我有没有责任呢?我有责任。我的责任是什么呢?到了最后的时候,上海市委有一个报告,要把曹荻秋同志定成叛徒,这个报告送张春桥那里,张春桥批准了,转到我这里,我画了圈。我画了圈以后,退回去呢,他们就报告了中央。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工作责任……”在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受审的10名主犯中,没有哪一个有姚文元如此的“辩解本领”,也没有哪一个敢在法庭之上公开将自己的罪责说成只是“工作责任”的。   法庭宣读和投影马天水1973年6月26日给张春桥、姚文元的报告:“经讨论,拟将曹荻秋定为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请中央审批。现送上《关于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曹荻秋罪行的审查报告》,是否可以正式上报中央,请审阅指示。马天水1973年6月26日。”姚文元曾圈阅了这个报告。宣读完后,公诉人经审判长同意发言。公诉人指出:“……姚文元同张春桥、王洪文诬陷、迫害陈丕显、曹获秋等,是为了巩固他们在上海篡夺的权力,把上海变成他们反革命活动的基地,决不是什么工作责任,而是他们蓄意犯罪。”公诉人发言后,审判员问辩护律师对被告人还有什么要发问的。姚文元的辩护人名叫韩学章,是一位深通法律的女律师。韩学章问姚文元:“你诬陷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曹获秋同志是叛徒,你跟张春桥是怎么商量的?是怎么定下来的?”姚文元答:“关于曹获秋的问题,我没有跟张春桥专门讲过……在叛徒问题上没有进行过什么指使人策划或者专门要他们定为叛徒……我划过圈,我没有蓄意要一定迫害他,但是定为叛徒是错误的,我这一点要负责任。”可见,姚文元并不满足于与张春桥“一分为二”,他在大帽子下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因为他只是划了个“圈”,并“没有蓄意一定要迫害他”。而事实是怎么样的呢?   据曹荻秋专案组负责人盛某1980年9月10日的证词所说:张春桥及其在上海的余党肆意诬陷曹荻秋同志,姚文元是直接参与插手的,负有重要责任。原上海市委在张春桥的控制下,马天水等人把持原上海市委常委通过的诬陷曹获秋同志的所谓“审查报告”……上报中央之前,先直送北京给张春桥和姚文元等人,经他们‘审查“圈阅,并根据他们所定调子修改后,才能正式上报党中央。事实面前,姚文元无论如何狡辩,他迫害陈丕显、曹荻秋,参与篡夺上海市委大权的罪行终究是赖不掉的。   闹到监狱里的家事   姚文元被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入狱后,姚文元不像江青那样大吵大闹,也不像张春桥那样一言不发,他总是装出一副老实改造的样子,每天读报、看书、写检查,谈自己的认识,要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划清界线等等。除此之外,为了表现积极接受改造,他还根据报上得到的消息,不断向监狱方面提出各种有关国家大事的建议,并要他们向中央政治局转达。其中最可笑的是,当他看到报上登的全国人民生活富足了,家家丰衣足食时,竟向监狱方面提出:这样可不行啊,这样搞几年就会没有粮食吃了,得有个计划,发个票进行限制。请你们赶快代表我向中央政治局同志们转告一下,提醒他们我们还是要艰苦奋斗,对粮食要有计划,不能这样敞开肚皮来吃!十几年的监狱生活让姚文元与外界脱节,在他的思想中,中国还是他被捕前的那个样子。他的这个建议受到了狱警的训斥:“现在中国不是你们当权那个时候了,老百姓日子好过多了,你还是好好改造你自己吧!”   在服刑的时间里,姚文元还遇到了烦心的事,那就是家里的财产纠纷。姚文元的父亲姚蓬子病逝,留下的一笔遗产。1986年,姚文元母亲周文修为继承姚蓬子的遗产而闹起了风波。姚文元知道后十分为难:一边是自己的母亲,一边是自己的妻子,他不知如何处理争端。他本想在狱中安静地度过刑期,可是家中的事迫在眼前又不能不管。此时的姚文元需要的是自由,对财物之事早已看淡,于是他写信给妻子,动员妻子在这个事情上对母亲让步。由于姚文元的干预,这件闹到了监狱的家事终于得以平息。姚文元出狱后,妻子金英并没有埋怨他,而是将他接回上海,找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住了下来。姚文元平时在家看书,很少上街,也不与人来往,买菜购物等事全由妻子负责,两个人过上了恬淡安静的生活,直到姚文元去世。

  1996年1月,姚文元刑满出狱。   他站在那间蹲了十多年的牢房里,看了看四周,对着屋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他慢慢地脱下身上的囚衣,换上了家里人早已送来的一套新中山装。狱警走了过来,打开了那扇沉重的大铁门。   姚文元问:“我能出去了吗?”   狱警说:“是的,我就是来通知你的。”   姚文元对狱警说:“这么多年,真麻烦你们了。”   狱警说:“不要客气,回去后好好想一想,以后可不能做那些坏事了。”   姚文元点点头连说:“说得对,说得对。”   他提着自己在监狱里的东西,跟着狱警到了监狱的办公室,办理了出狱手续。看着外面灿烂的阳光,姚文元高兴地向大门外走去。此时,家人早已在大门外接他来了。在亲人们的陪同下,他提着东西来到北京火车站,购买回上海的火车票。当火车到达上海火车站时,姚文元下车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妻子金英。他不觉长叹一声:“唉,这真是十年一梦啊!”   被捕时十分冷静   姚文元是在被通知到怀仁堂开会时被捕的。那是1976年10月6日下午3点钟,机要秘书郭木文将一份紧急通知放到了他的办公桌上。通知的内容是这样的:   根据华国锋同志的建议,兹定于十月六日晚八时在怀仁堂二楼召开政治局常委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清样;   二、研究毛主席纪念堂的方案和中南海毛主席故居的保护措施。   因部分文献需要改动,请姚文元同志列席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   汪东兴(签字)   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   姚文元看完通知后有些犹豫,觉得此事有些“出格”。他认为“出格”的理由:一是他不是政治局常委,过去除曾以毛泽东秘书身份列席过这样的会以外,从来没有一次这样正式地通知他去参加。在毛泽东主席逝世后不久,就通知他去列席这样的会议,似乎有点“突然”。另一个“出格”的地方是开会的地点。过去开这样的会议,大都在紫光阁、颐年堂、勤政殿这几个警卫严密的地方,而这次仅有四个人参加的常委会,却选在了那么大的怀仁堂。姚文元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了怀疑,他装出一副平常工作时的样子,试探着问机要秘书:“小郭,你看今晚上这个会我去开吗?”机要秘书的回答是肯定的。姚文元又试探着问:“这是政治局的常委会,我又不是常委,他们为何非让我去参加呢?”机要秘书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现在只有四个常委了,怎么表决?我听人说,洪文同志讲了,常委要进人就是按名单轮也该轮到你了。”一种对权力的渴望,让姚文元模糊了之前的疑虑。为了稳妥,姚文元还是决定去找一下张春桥,再将情况弄清楚些。见到张春桥,他得知张春桥同样也接到了这份会议通知。姚文元向张春桥谈出自己的想法,一向被称为“军师”的张春桥却笑他太多虑了,并对他说:“你为何不能参加呢,现在你不是常委,可十年前你是什么,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现在已经在政治局干了这么多年,事物从来都是发展的嘛。”接着,张春桥又举起几根手指说:“这四个行吗?怎么也得是个单数。”张春桥的话虽然使姚文元看到了自己的“前程”,但他还是很谨慎地问:“那就江青同志吧,她是主席的夫人,在国内外也有影响。”张春桥不以为然地说:“她这个政治局委员能不能保住都还是个问题呢,因为现在主席不在了。”这是姚文元最担心的事情,他得靠着江青这棵“大树”才能“生长”,一旦这棵“大树”轰然倒下,那他的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对张春桥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带着老婆孩子回上海去。”张春桥觉得姚文元的话有些可笑,太书生气了,真要到了“那么一天”,还能让你回上海?张春桥说:“真要有那一天,我就让老婆孩子带着我的骨灰回上海去。”   在这种复杂的心态下,姚文元于10月6日晚7点40分,从家里驱车前往怀仁堂。姚文元是继张春桥、王洪文之后最后一个来“开会”的。到达怀仁堂后,他被人领到了东廊的休息室。这时,中共中央警卫局政委武健华走了进来,向他宣读了中央决定。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当听完宣读后,姚文元并没有像王洪文一样穷凶极恶地向对方扑来,而是表现得很平静,他没有一丝反抗,也没有争辩,只说了一声“走吧”。早已作好了准备的行动人员领着姚文元出了大门。   姚文元在面临覆灭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静,远远超过了“四人帮”的其他三个人。这样的情况下,只能说明姚文元早已预料到了这一天。从此,他将自己与其他三个同伙不同的个性,以及对文字和语言极强的驾驭能力,用在了另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被告人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四人帮”中,只有一个人对请律师的事情很感兴趣,这个人就是姚文元。除了律师之外,姚文元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其他成员不同的一点就是,他在法庭上死守着一道防线,千方百计为自己的罪行辩护。   法庭上的百般狡辩   1980年12月8日,第一审判庭审问姚文元。   审判员史笑谈问姚文元:“起诉书指控你诬陷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们为总头目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这是不是事实?”姚文元的回答令人一惊。他说:“我在1967年1月到上海的时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对上海市委的领导人,有过攻击的言论……起诉书上说是张春桥、姚文元是这么讲。讲话只能是一个人讲,究竟是张春桥讲,还是姚文元讲,起诉书里边没有说清楚。”接着,姚文元就对起诉书上的一些“没有说清楚”的提法,从文字上为自己进行了辩解。   面对姚文元在文字上的故意挑衅,法庭宣读了经姚文元和张春桥审定的《评陈丕显的五次检讨》:“该文第一页中说:‘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在上海的代理人、上海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陈丕显、曹荻秋、杨西光之流……’该文第二页中说:‘这一小撮无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该文第十二页中说:陈丕显‘靠了他那一套反革命两面派的权术’,‘在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为首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接着,法庭又宣读了张春桥1967年12月12日在这上面的批语:“已阅,等姚文元同志意见来了以后,就可以发表。退徐景贤同志。”这样的证据可以说是很充分了。可是,姚文元却又提出了新的问题。他说:“这一篇文章不是我去组织的,是他们上海市委组织文章送到北京来的……既然我审阅过,那么我负审阅过的责任。”他接着说:“我现在记不起来我审阅之后提了什么意见,反正以事实为标准。但是里边讲的陈丕显同志是反革命两面派等等,这一些,那是文章的话……”姚文元怕自己的辩护会引起负面的反感,最后又在结尾时不得不点了一下。他说:“这些攻击当然是错误的……”他又说:“我在这里向陈丕显同志和其他市委领导同志,还有上海市、区、基层的广大干部、工人、知识分子道歉。”审判员针对姚文元的辩词向他提问:“你审阅过,你应不应该负责?”姚文元回答说:“我审阅过,应该负的责任是审阅的责任。但是,那个审阅文章中的观点并不能都代表我的观点,我没有讲过这些话。”法庭针对姚文元的狡辩,又宣读和投影了徐景贤1968年1月16日在《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上的批语:“春桥同志:此文已在你的第二次修改稿上,根据姚文元同志的意见,将涉及中央会议的提法尽行删去。我的意见可以发表了,请你最后阅定。景贤1月16日。”宣读后,审判员问:“那篇文章里边,其中涉及到中央会议的一些内容,你建议删掉,这是事实。但是这篇文章里诬陷陈丕显那么多,你建议了没有,你删了没有?那你为什么不删这个呢?”审判员这么一问,正好击中了姚文元的要害,他那光光的头晃了几下,一下子没有辩护的词语。在事实面前,姚文元只得承认了事实。他说:“那是我犯了错误嘛,犯了错误我承担这个责任。”狡猾的姚文元,在整个法庭上始终严守着一道防线,那就是只认错,不认罪。   在预审和法庭的审判过程中,姚文元始终表现出一副憨厚的模样。他时而用手摸摸光秃的头顶,时而又用手抹一把脸上浸出来的汗水,然后瞪着一双金鱼眼睛看着法官,外表上使人觉得此人很“老实”。在回答法官的问话时,他有些结巴,口吃而不能畅言。可是回答时却是每句话都经过深思了的,同时吐字很慢,但很清楚。   在预审中,当被问到有关天安门事件中,将那么多悼念周恩来总理的人参加的活动定为“反革命事件”是不是错了时,姚文元一开始就承认说:“错了,肯定是错了。”为了证实自己的态度,他又补充说:“特别是还把这事情栽在邓小平头上,那太不合事实了,这跟他无关,这是错了。”姚文元说:“当时,是毛主席定下来的,大家都遵照去做了,也没有办法。”姚文元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将自己的责任全部都推掉。在这件事情上,“四人帮”的其他人的交待和当事人的揭发,却是另外的一个样子。   审判员向姚文元当面出示了1976年4月4日晚,由他亲自批改的《人民日报》内部情况的小样。文章里早已将天安门事件定性为“反革命事件”。正是姚文元一伙人炮制的虚假情况,混淆视听,才导致了后来决策上的错误决定。接着,预审人员又出示了当时他写的日记。日记称:“党内那个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要把另一个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扶上台”,并声称天安门事件为“反革命”,“要镇压”,“要杀人”。面对铁证,姚文元只能承认自己在思想上与“沉痛悼念周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的群众是对立的,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罪行严重,罪行严重”。这是姚文元在被捕之后的整个审判过程中,首次承认自己有罪。   无法辩掉的罪责   姚文元由于耳朵听力不太好,在法庭上需要戴耳机。有时他就装聋,当审判员问他时,他常反问对方“什么事?”,还不停地要法庭的审判员“再重复一次”。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在极端严肃的法庭上,这一方面为姚文元的思考争取了时间,另一方面也无形中削减了审判的力度,加之他在法庭上不断地为自己的罪行辩解,而公诉人和法官有时不能及时对他的无理辩解提出反驳,就使得法庭的审判有点失去了应有的分量。   法庭审判员接着又对姚文元提出一个问题:“起诉书指控你诬陷、迫害曹荻秋是叛徒,这是不是事实?”姚文元说:“……我到中央工作后,上海组织了一个专案组,由专案组来审查他。专案组由王少庸、王洪文和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的,我从来没有接见过专案组的人,我也从来没有专门要专案组的人来汇报过曹荻秋同志的情况。”他说:“我有没有责任呢?我有责任。我的责任是什么呢?到了最后的时候,上海市委有一个报告,要把曹荻秋同志定成叛徒,这个报告送张春桥那里,张春桥批准了,转到我这里,我画了圈。我画了圈以后,退回去呢,他们就报告了中央。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工作责任……”在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受审的10名主犯中,没有哪一个有姚文元如此的“辩解本领”,也没有哪一个敢在法庭之上公开将自己的罪责说成只是“工作责任”的。   法庭宣读和投影马天水1973年6月26日给张春桥、姚文元的报告:“经讨论,拟将曹荻秋定为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请中央审批。现送上《关于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曹荻秋罪行的审查报告》,是否可以正式上报中央,请审阅指示。马天水1973年6月26日。”姚文元曾圈阅了这个报告。宣读完后,公诉人经审判长同意发言。公诉人指出:“……姚文元同张春桥、王洪文诬陷、迫害陈丕显、曹获秋等,是为了巩固他们在上海篡夺的权力,把上海变成他们反革命活动的基地,决不是什么工作责任,而是他们蓄意犯罪。”公诉人发言后,审判员问辩护律师对被告人还有什么要发问的。姚文元的辩护人名叫韩学章,是一位深通法律的女律师。韩学章问姚文元:“你诬陷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曹获秋同志是叛徒,你跟张春桥是怎么商量的?是怎么定下来的?”姚文元答:“关于曹获秋的问题,我没有跟张春桥专门讲过……在叛徒问题上没有进行过什么指使人策划或者专门要他们定为叛徒……我划过圈,我没有蓄意要一定迫害他,但是定为叛徒是错误的,我这一点要负责任。”可见,姚文元并不满足于与张春桥“一分为二”,他在大帽子下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因为他只是划了个“圈”,并“没有蓄意一定要迫害他”。而事实是怎么样的呢?   据曹荻秋专案组负责人盛某1980年9月10日的证词所说:张春桥及其在上海的余党肆意诬陷曹荻秋同志,姚文元是直接参与插手的,负有重要责任。原上海市委在张春桥的控制下,马天水等人把持原上海市委常委通过的诬陷曹获秋同志的所谓“审查报告”……上报中央之前,先直送北京给张春桥和姚文元等人,经他们‘审查“圈阅,并根据他们所定调子修改后,才能正式上报党中央。事实面前,姚文元无论如何狡辩,他迫害陈丕显、曹荻秋,参与篡夺上海市委大权的罪行终究是赖不掉的。   闹到监狱里的家事   姚文元被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入狱后,姚文元不像江青那样大吵大闹,也不像张春桥那样一言不发,他总是装出一副老实改造的样子,每天读报、看书、写检查,谈自己的认识,要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划清界线等等。除此之外,为了表现积极接受改造,他还根据报上得到的消息,不断向监狱方面提出各种有关国家大事的建议,并要他们向中央政治局转达。其中最可笑的是,当他看到报上登的全国人民生活富足了,家家丰衣足食时,竟向监狱方面提出:这样可不行啊,这样搞几年就会没有粮食吃了,得有个计划,发个票进行限制。请你们赶快代表我向中央政治局同志们转告一下,提醒他们我们还是要艰苦奋斗,对粮食要有计划,不能这样敞开肚皮来吃!十几年的监狱生活让姚文元与外界脱节,在他的思想中,中国还是他被捕前的那个样子。他的这个建议受到了狱警的训斥:“现在中国不是你们当权那个时候了,老百姓日子好过多了,你还是好好改造你自己吧!”   在服刑的时间里,姚文元还遇到了烦心的事,那就是家里的财产纠纷。姚文元的父亲姚蓬子病逝,留下的一笔遗产。1986年,姚文元母亲周文修为继承姚蓬子的遗产而闹起了风波。姚文元知道后十分为难:一边是自己的母亲,一边是自己的妻子,他不知如何处理争端。他本想在狱中安静地度过刑期,可是家中的事迫在眼前又不能不管。此时的姚文元需要的是自由,对财物之事早已看淡,于是他写信给妻子,动员妻子在这个事情上对母亲让步。由于姚文元的干预,这件闹到了监狱的家事终于得以平息。姚文元出狱后,妻子金英并没有埋怨他,而是将他接回上海,找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住了下来。姚文元平时在家看书,很少上街,也不与人来往,买菜购物等事全由妻子负责,两个人过上了恬淡安静的生活,直到姚文元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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