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德、能、勤、绩、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新密市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但由于平时考核还没能真正在奖励和惩戒中得到体现,造成有些人习惯性地认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平时考核麻烦,能省就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平时考核存在不少问题。为使各公务员管理单位重视和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势在必行。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也提到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但并没有对平时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没有规范严格的可操作程序。以往的《考核暂行规定》也只是对平时考核作了一般性要求,没有把平时考核与奖励惩戒直接挂钩,因而没能引起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重视,有的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有的把平时考核仅停留在口头上,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把平时考核工作摆上日程。
(二)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章立制,形成统一的操作规范,各自制定的办法、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应有的效力,考核中难以长期坚持下去。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还缺乏明晰规定,在考核标准上,还没有具体的要素指标,在考核方法上,还未制定出便于操作的规程等,因而平时考核容易流于形式。
(三)缺乏对平时考核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新密不断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制定平时考核办法,督促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评鉴手册》。但各单位的制定的平时考核办法随意性大,在实际操作中也难以长久坚持下去,
不能对公务员的平时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制定平时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考核也仅依据年终的民主测评、领导推荐,甚至是“轮流坐庄”的方式来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评鉴手册》也是发到每个公务员手中就完事了,部门主管领导没能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照规定每月每季度签署评鉴意见,使得《年度考核评鉴手册》形同虚设。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检查时就突击补写,应付了事,不检查时就束之高阁,甚至不知所踪。
(四)缺乏对平时考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并不大,还没有真正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表彰等直接挂钩,造成一种平时考核好坏一个样的局面。
二、改进平时考核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激励、鞭策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是公正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的客观需要。注重平时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是避免年度考核工作走向虚化、考核功能走向弱化的有效途径。只有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发挥合力效应,考核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
(二)建立健全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确保平时考核落到实处。平时考核是机关领导对其直接下级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和记载,是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管理,有利于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评价每个公务员的工作实绩。一是在内容上,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二是在考核标准上,要围绕每项工作任务,按量化指标进行,可以分为单项指标、综合指标、特殊指标、辅助指标等四个方面,在“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之间量化打分。考核标准要难易适中、宽严得当,体现合理性与激励性。三是在考核方法上,主要采取个人平时记实,按工作日据实填写
《平时考核评鉴手册》,每月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交由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平时考核评鉴手册》进行检查审核,并按要求作简要客观公正评鉴,评鉴结果可采用记分值或记等次等形式。季度由主管领导定期审查签署评鉴意见,对被考核人工作作出阶段性评价。三是要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制度。单位要建立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及时收集、整理、记载、汇总考核备案资料,季度向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报送平时考核情况,予以备案登记,为年度考核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
(三)加大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表彰有机结合,促进平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使用力度,不仅直接影响考核制度的生命力,而且也是落实考核管理的根本。平时考核结果使用主要应体现在奖惩的力度上,其目的就是从制度上及时保证公务员达到最起码的工作要求,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确立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与评先表彰、职务晋升挂钩。在评选先进、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优秀的公务员。
(四)加大对平时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是年度考核主管部门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平时考核工作的必要措施。为此,作为年度考核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平时考核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建立完善审核备案制度。首先要求各公务员管理单位在年初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方案,并上报年度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每季度接收、审核各单位平时考核备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考核实施日常检查和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实施平时考核或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对《平时考核评鉴手册》记录差、平时考核表现差的公务员,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并取消其各项评先资格,以确保平时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
公务员平时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德、能、勤、绩、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新密市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但由于平时考核还没能真正在奖励和惩戒中得到体现,造成有些人习惯性地认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平时考核麻烦,能省就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平时考核存在不少问题。为使各公务员管理单位重视和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势在必行。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也提到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但并没有对平时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没有规范严格的可操作程序。以往的《考核暂行规定》也只是对平时考核作了一般性要求,没有把平时考核与奖励惩戒直接挂钩,因而没能引起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重视,有的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有的把平时考核仅停留在口头上,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把平时考核工作摆上日程。
(二)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章立制,形成统一的操作规范,各自制定的办法、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应有的效力,考核中难以长期坚持下去。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还缺乏明晰规定,在考核标准上,还没有具体的要素指标,在考核方法上,还未制定出便于操作的规程等,因而平时考核容易流于形式。
(三)缺乏对平时考核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新密不断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制定平时考核办法,督促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评鉴手册》。但各单位的制定的平时考核办法随意性大,在实际操作中也难以长久坚持下去,
不能对公务员的平时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制定平时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考核也仅依据年终的民主测评、领导推荐,甚至是“轮流坐庄”的方式来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评鉴手册》也是发到每个公务员手中就完事了,部门主管领导没能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照规定每月每季度签署评鉴意见,使得《年度考核评鉴手册》形同虚设。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检查时就突击补写,应付了事,不检查时就束之高阁,甚至不知所踪。
(四)缺乏对平时考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并不大,还没有真正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表彰等直接挂钩,造成一种平时考核好坏一个样的局面。
二、改进平时考核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激励、鞭策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是公正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的客观需要。注重平时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是避免年度考核工作走向虚化、考核功能走向弱化的有效途径。只有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发挥合力效应,考核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
(二)建立健全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确保平时考核落到实处。平时考核是机关领导对其直接下级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和记载,是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管理,有利于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评价每个公务员的工作实绩。一是在内容上,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二是在考核标准上,要围绕每项工作任务,按量化指标进行,可以分为单项指标、综合指标、特殊指标、辅助指标等四个方面,在“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之间量化打分。考核标准要难易适中、宽严得当,体现合理性与激励性。三是在考核方法上,主要采取个人平时记实,按工作日据实填写
《平时考核评鉴手册》,每月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交由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平时考核评鉴手册》进行检查审核,并按要求作简要客观公正评鉴,评鉴结果可采用记分值或记等次等形式。季度由主管领导定期审查签署评鉴意见,对被考核人工作作出阶段性评价。三是要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制度。单位要建立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及时收集、整理、记载、汇总考核备案资料,季度向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报送平时考核情况,予以备案登记,为年度考核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
(三)加大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表彰有机结合,促进平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使用力度,不仅直接影响考核制度的生命力,而且也是落实考核管理的根本。平时考核结果使用主要应体现在奖惩的力度上,其目的就是从制度上及时保证公务员达到最起码的工作要求,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确立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与评先表彰、职务晋升挂钩。在评选先进、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优秀的公务员。
(四)加大对平时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是年度考核主管部门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平时考核工作的必要措施。为此,作为年度考核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平时考核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建立完善审核备案制度。首先要求各公务员管理单位在年初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方案,并上报年度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每季度接收、审核各单位平时考核备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考核实施日常检查和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实施平时考核或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对《平时考核评鉴手册》记录差、平时考核表现差的公务员,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并取消其各项评先资格,以确保平时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