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基础知识篇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项基本能力”。
2.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3. 单位和公民的消防义务有: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车通道。
(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4.灭火器的使用:
(1)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上风处。
(2)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上推移。
5. 发生火灾后应急程序是:火灾确认,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当班人员按照灭火预案中的相应职责,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6. 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报警人应注意的要点:
(1)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
(2)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否有人员被困,什么物质燃烧;
(3)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4)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还应说明消防车的行驶路线,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
7. 自救逃生时常用方法有:
迅速撤至安全地点;利用现有救生器材逃生;利用建筑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条件逃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创造条件逃生。
8. 电气设备火灾扑救方法是:首先断绝电源。在带电情况下,可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救。但应注意不要让人身的任何部分接触带电体,并注意通风。断电后与其他火灾的扑救方法相同。
9.液体易燃化学品火灾扑救的方法是:
(1)切断可燃物及火势的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抢救被困人员;
(2)及时了解燃烧物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腐蚀,毒性等;
(3)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乙醇,丙酮等),需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4)扑灭具有毒害性的液体时,需保证带有防毒面具以保证防护到位;
10. 消防安全“三会三化是指: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
11.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2.“四懂四会”的要求有:
A,“四懂”是指:(1)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2)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逃生的方法。
B,“四会”是指: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13. 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管理规定有: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严禁占用疏散通道或在疏散通道内作业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行为。
14. 对个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行为的,根据《消防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5. 对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根据《消防法》
第60条第2款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6. 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行为,依照《消防法》第63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17.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装配科
2010-11-15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基础知识篇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项基本能力”。
2.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3. 单位和公民的消防义务有: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车通道。
(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4.灭火器的使用:
(1)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上风处。
(2)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上推移。
5. 发生火灾后应急程序是:火灾确认,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当班人员按照灭火预案中的相应职责,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6. 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报警人应注意的要点:
(1)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
(2)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否有人员被困,什么物质燃烧;
(3)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4)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还应说明消防车的行驶路线,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
7. 自救逃生时常用方法有:
迅速撤至安全地点;利用现有救生器材逃生;利用建筑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条件逃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创造条件逃生。
8. 电气设备火灾扑救方法是:首先断绝电源。在带电情况下,可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救。但应注意不要让人身的任何部分接触带电体,并注意通风。断电后与其他火灾的扑救方法相同。
9.液体易燃化学品火灾扑救的方法是:
(1)切断可燃物及火势的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抢救被困人员;
(2)及时了解燃烧物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腐蚀,毒性等;
(3)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乙醇,丙酮等),需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4)扑灭具有毒害性的液体时,需保证带有防毒面具以保证防护到位;
10. 消防安全“三会三化是指: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
11.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2.“四懂四会”的要求有:
A,“四懂”是指:(1)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2)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逃生的方法。
B,“四会”是指: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13. 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管理规定有: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严禁占用疏散通道或在疏散通道内作业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行为。
14. 对个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行为的,根据《消防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5. 对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根据《消防法》
第60条第2款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6. 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行为,依照《消防法》第63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17.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装配科
20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