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技术输出的相关法律法规
限制性法律法规:
《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专利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简称《外汇法》)的规定
第25条
第一款 技术、劳务交易等
(一) 对于被认为有可能妨碍国际和平及安全的行为,要进行向特定国提供政令所规定的
与特定种类的货物设计、制造或者使用相关的技术(以下简称“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以及以要进行向特定国的非日本居住者提供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必须依照政令的规定,对于该交易向经济产业大臣进行许可申请。
(二) 经济产业大臣为了前项规定的实施,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要进行以向特定
国以外的国家提供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以及要进行以向特定国以外的国家的日本非居住者提供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课以其根据政令的规定对于该交易进行许可申请的义务。
(三) 经济产业大臣,对于要进行以下各项所规定的行为者,课以其根据政令的规定对于
该行为进行许可申请的义务。
1. 为了落实第(一)项的规定,认为有必要时,该项交易所涉及的行为。
A 以特定国为目的地的记载着特定技术内容的信息、记录文书、图像、记录媒体的输出。
B 以特定国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传播的信息。
2. 为了落实第(二)项的规定,认为有必要时,该项交易所涉及的行为。
A 以特定国以外的国家为目的地的记载着特定技术内容的信息、记录文书、图像、记录媒体的输出。
B 以特定国以外的国家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传播的信息。
第二款 制裁等
(一) 经济产业大臣对于前款第(一)项所规定的需要进行许可申请而未进行者,在三年以
内,禁止其向外国提供有关货物制造、设计、使用的技术,禁止其进行以向非日本居住者提供技术为目的的交易和记载与该交易有关的货物设计等技术信息、记录文书、图像、记录媒体的输出以及以外国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的信息传播;禁止其进行与特定技术相关的特定种类的货物的出口。
(二) 经济产业大臣对于前款规定的课以向经济产业大臣进行许可申请义务而未进行者,在
一年以内,禁止其向外国提供有关货物设计等技术,禁止其进行以向非日本居住者提供技术为目的的交易和与该交易有关的技术信息媒体的输出以及以外国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的信息传播;禁止其进行与特定技术相关的特定种类的货物
的出口。 二.
日本技术输出的相关法律法规
限制性法律法规:
《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专利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简称《外汇法》)的规定
第25条
第一款 技术、劳务交易等
(一) 对于被认为有可能妨碍国际和平及安全的行为,要进行向特定国提供政令所规定的
与特定种类的货物设计、制造或者使用相关的技术(以下简称“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以及以要进行向特定国的非日本居住者提供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必须依照政令的规定,对于该交易向经济产业大臣进行许可申请。
(二) 经济产业大臣为了前项规定的实施,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要进行以向特定
国以外的国家提供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以及要进行以向特定国以外的国家的日本非居住者提供特定技术为目的的交易的日本居住者,课以其根据政令的规定对于该交易进行许可申请的义务。
(三) 经济产业大臣,对于要进行以下各项所规定的行为者,课以其根据政令的规定对于
该行为进行许可申请的义务。
1. 为了落实第(一)项的规定,认为有必要时,该项交易所涉及的行为。
A 以特定国为目的地的记载着特定技术内容的信息、记录文书、图像、记录媒体的输出。
B 以特定国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传播的信息。
2. 为了落实第(二)项的规定,认为有必要时,该项交易所涉及的行为。
A 以特定国以外的国家为目的地的记载着特定技术内容的信息、记录文书、图像、记录媒体的输出。
B 以特定国以外的国家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传播的信息。
第二款 制裁等
(一) 经济产业大臣对于前款第(一)项所规定的需要进行许可申请而未进行者,在三年以
内,禁止其向外国提供有关货物制造、设计、使用的技术,禁止其进行以向非日本居住者提供技术为目的的交易和记载与该交易有关的货物设计等技术信息、记录文书、图像、记录媒体的输出以及以外国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的信息传播;禁止其进行与特定技术相关的特定种类的货物的出口。
(二) 经济产业大臣对于前款规定的课以向经济产业大臣进行许可申请义务而未进行者,在
一年以内,禁止其向外国提供有关货物设计等技术,禁止其进行以向非日本居住者提供技术为目的的交易和与该交易有关的技术信息媒体的输出以及以外国接收到信息为目的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的信息传播;禁止其进行与特定技术相关的特定种类的货物
的出口。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