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所需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3、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4、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5、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6、《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2、3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交易合同;3、交易费、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的发票;4、销售不动产发票;
5、如购房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6、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8、《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2、3、4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即可)
三、偿还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自住住房借款合同;3、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4、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5、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6、《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四、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所需材料原件:
1、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2、住院发票;3、身份证;4、如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5、《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五、退休所需的材料原件: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2、提取人身份证。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六、出境定居所需材料原件:
1、个人护照;2、个人出国定居卡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3、提取人身份证。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七、死亡所需材料原件:(死亡人的补贴必须转入单位账户)
1、死亡证明;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和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薄)。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八、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提取人身份证。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九、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所需材料原件:
1、失业证;2、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3、提取人身份证。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十、享受城镇低保所需材料原件:
1、低保证;2、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3、提取人身份证。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十一、调离本市所需材料原件:
1、调令;2、提取人身份证;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备注:按月补贴职工提取货币化补贴除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以后距上次提取时间满一年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所需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3、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4、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5、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6、《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2、3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交易合同;3、交易费、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的发票;4、销售不动产发票;
5、如购房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6、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8、《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2、3、4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即可)
三、偿还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2、自住住房借款合同;3、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4、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5、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6、《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四、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所需材料原件:
1、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2、住院发票;3、身份证;4、如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5、《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五、退休所需的材料原件: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2、提取人身份证。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六、出境定居所需材料原件:
1、个人护照;2、个人出国定居卡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3、提取人身份证。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七、死亡所需材料原件:(死亡人的补贴必须转入单位账户)
1、死亡证明;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和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薄)。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八、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提取人身份证。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九、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所需材料原件:
1、失业证;2、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3、提取人身份证。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十、享受城镇低保所需材料原件:
1、低保证;2、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3、提取人身份证。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十一、调离本市所需材料原件:
1、调令;2、提取人身份证;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备注:按月补贴职工提取货币化补贴除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以后距上次提取时间满一年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