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关于家庭史的研究
恩格斯生前一直关注家庭史和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进展,并积极地参与到这一研究中去。他(以及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达到了那个时代关于家庭和国家起源问题研究的理论高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就是这一理论高峰的标志。虽然《起源》问世已经达120年之久,人类家庭及家庭研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和拓展,但《起源》关于家庭和国家问题的深邃思想和精辟论述,至今仍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写作缘起
1877年,摩尔根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用田野调查加推理的方式为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了一个确定的系统,他由此成为进化论人类学的伟大人物,其著作受到马克思的密切注意。马克思去逝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在1880年到1881年间所写的《摩尔根一书摘要》。马克思在这个摘要中写了许多批语和论断,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是准备利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阐明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以填补历史唯物主义的某些空白的。在研究了这个摘要之后,恩格斯确信,《古代社会》一书证实了马克思和他两人所确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对原始社会的看法。他深感有责任且有必要利用马克思的摘要和摩尔根的某些结论与实际材料来写一部专门著作,完成马克思的遗愿—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评述美国社会学家摩尔根所著《古代社会》一书的研究成果,并对19世纪60年代以来关于原始社会史的研究中发表的丰富资料和重要科学成果加以系统的分析研究,做出理论上的概括。恩格斯于是在1884年3一5月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根据马克思《摩尔根一书摘要》和自己的研究写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副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一书,于1884年首先以单行本的形式在苏黎世发行。1891年,恩格斯又根据人类学的新研究成果,尤其是马·科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1879一1880年) 修改了此书,于斯图加特出版了该书的第4版。这也就是我们目前所常见的版本。
《起源》全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婚姻形态的更替、氏族制度的兴衰和国家的形成,从而展示人类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它分别揭示了家庭形态、氏族制度和国家政权的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
二、主要内容和观点
《起源》一书的基本结构如下:第一部分:史前文化各阶段;第二部分:家庭;第三部分:氏族与国家(易洛魁人的氏族;希腊人的氏族和雅典国家的产生;罗马的氏族和国家;克尔特人德意志人的氏族及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当然,序言部分对该书也是一个重要的说明。在书的最后部分,恩格斯专门对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做了说明。
第一版的序言里恩格斯对写作的缘起及本书的主要思想作了简单说明;在第四版序言里恩格斯则结合人类学、历史学等一系列新的研究成果,针对资产阶级理论家尤其是巴霍芬,麦克伦南及摩尔根等人的观点做出了新的分析和评价。
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史前文化的阶段划分。恩格斯充分肯定了摩尔根对史前文化阶段划
分所做的重要贡献,他认为“莫尔根是第一个具有专门知识而尝试给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一个确定的系统的人;他所提出的分期法,在没有大量增加的资料认为需要改变以前,无疑依旧是有效的”[1]。恩格斯把摩尔根的分期法及其当时提供的实际材料概括如下:“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 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2] 恩格斯还对各阶段的符号特征作了详细的说明: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分节语的产生; 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火与石器工具的使用; 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弓箭等的发明; 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制陶术; 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植物的灌溉栽培、牲畜的驯养和繁殖; 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金属的冶炼,并且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3]。然而恩格斯对史前文化各阶段的考察较之摩尔根要更深刻、更详细。恩格斯敏锐地发现了摩尔根的不足,他说到“这幅图景跟我们此次遨游终了时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那幅图景比较起来,就会显得黯淡和可怜;只有那个时候,才能充分看到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过渡以及两者之间的显著对立。”[4]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家庭的起源和历史婵变过程。恩格斯对摩尔根关于人类家庭史的发现过程做了精彩的介绍,这一章也是《起源》里最为精彩的章节之一。通过对易洛魁人亲属制度与实际上存在的亲属关系的矛盾的发现、分析和说明,摩尔根第一次比较完整地重现出原始社会的家族形态。
摩尔根最先发现美洲易洛魁人的亲属制度与亲属关系之间有矛盾。易洛魁人的家庭己是 对偶婚家庭。尽管这种婚姻并不稳固,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明确的。对易洛魁人来讲,凡是同性同胞的子女统称为自己的子女,他们则称呼他(她)为父(母)亲。而异性同胞的子女与自己则互称为舅甥(姑侄)。同性同胞的子女们互称为兄弟姊妹;异性同胞的子女们互称为表兄弟姊妹。这套称谓,有些是与实际关系相符合的,有些则是与实际关系相矛盾的。
在以后的考察中摩尔根又发现,这种亲属制度和亲属关系之间的矛盾在凡未进入文明时代的许多土著居民中同样普遍地存在。后来,摩尔根发现了夏威夷群岛在19世纪上半叶存在的一种家庭形式:普那路亚家庭(或称伙婚制家庭)。即:一群兄弟(包括嫡亲的和旁系的) 同一群女子互婚,或一群姊妹(包括嫡亲的和旁系的) 同一群男子互婚,男女之间不能是兄妹关系或姊弟关系。在这种家庭制度下,凡是兄弟姊妹的子女,都毫无例外地被看作是兄弟姊妹; 他们毫无差别地被看作自己双亲的一切兄弟姊妹的共同子女。
那么该怎么解释这种前文明社会里这种“亲属制度与亲属关系相矛盾”的普遍现象呢?恩格斯在摩尔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做出了精彩的解释。在恩格斯看来,第一:亲属制度中的称谓符号,“并不是一个空洞的名称,而是实际上流行的对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和辈份的观点的表达; 这种观点是一种完备地制定了的亲属制度的基础,这种亲属制度可以表达单个人的数百种不同的亲属关系。”[5];第二:“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呼,并不是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代表着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这些义务的总和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6] 恩格斯认为,易洛魁人的偶婚制家庭或者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家庭之所以出现亲属称谓和实际关系的矛盾,很可能是其历史上更早的家庭形态下亲属称谓的一种习惯性保留。虽然家庭形态已经改变,但人们仍然习惯于从前的那套称谓,有学者把这解释为符号的相对稳定性。
恩格斯在摩尔根研究基础上,把人类历史上家庭发展形式排列为相继发展的四个阶段: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这些家庭形态的先后更替,受到一种客观必然性支配。血缘家庭,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婚配关系。普那路亚家庭,排除了兄弟姊妹之间的婚配关系。对偶家庭则排除了大规模人群之间的婚配关系。一夫一妻家庭下婚配关系更加简单。家庭形态变化的总趋势是两性间的婚配范围越来越缩小,这在很大程度
上与私有制的产生有关。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男子在经济上的优越地位越来越明显,为男子传承其私有财产的需要,客观上需要一名女性与之保持稳定的婚配关系,除了自己以外,不能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从而其继承人的身份得到了准确的认定。
恩格斯总结道,第一,迄今存在过的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专偶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7]婚姻形式成为时代的符号。在这种顺序中所表现的进步,其特征就在于妇女愈来愈被剥夺了群婚的性的自由,而男性却没有被剥夺。这在资本主义社会不但没有改变,而且更有所发展。第二,在将来消灭了私有制之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不仅不会被消灭,而且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真正地、普遍地实现。所有制的变化使婚姻符号得以稳定。
第三部分则是从氏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出发,结合历史史料,对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给出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恩格斯首先介绍了易洛魁人的氏族,胞族和部落,并指出“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然后结合雅典、罗马、德意志等几个国家产生的历史,分别考察了国家在氏族制度废墟上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进而恩格斯对国家产生的条件和途径,以及国家的职能和实质等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解释和论证。关于国家的起源,他以三次社会大分工为标志,叙述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而国家的形成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恩格斯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这就是国家。”
[8] 同时,恩格斯把氏族组织同国家相比较来阐述国家的职能和实质。他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
[9]这种公共权力的体现者便是军队、警察。宪兵、监狱等暴力专政工具。恩格斯还指出:“由于国家是从控制对立的需要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10]也就是说,国家的实质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阶级既然是历史在一定阶段的产物,那么可以国家的命运又将如何呢?恩格斯这样回答:“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兔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杜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11]国家终结以后,取而代之的将是共产主义社会。
三、分析和评论
《起源》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的最终完成,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研究思路是回溯式的,即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开始,依次后推,直至原始社会。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对原始社会的研究正是以19世纪50年代刚刚发展起来的近代民族学和考古学为史料基础的。但是当时新兴的近代民族学和考古学关于原始社会中农村公社以及村社土地公有制的研究还仅限于反映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而未能揭示原始社会的全貌。所以马克恩恩格斯此时对原始社会史的认识仍然是模糊不清的。他们在1845~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序列概括为: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封建所
有制。至于何为部落所有制,它与古代公社所有制及国家所有制之间的区别和界限何在,马克思、恩格斯在该书里没作具体的说明。可以肯定地说这与当时相关学科的发展状况是有直接关系的。19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前后又大量出版了许多新的民族学和历史学著作,尤其是巴霍芬1861年出版的《母权论》、麦克伦南1865年出版的《原始婚姻》、摩尔根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等著作对马克思恩格斯继续深化对原始社会原貌的整体的、真实的把握起了很大作用。1884年恩格斯出版了《起源》,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史探讨的初步完成。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包括恩格斯本人都对《起源》一书给出了很高的评价。《起源》发表一个多世纪以来,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也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书中的基本观点在许多地方迄今仍是马克思主义者不可逾越的理论原则,在西方思想界和学术界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起源》一书对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妇女学等诸多社会科学领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起源》很好地反映了唯物史观的方法论的指导作用。尽管本书主要探讨的是家庭的起源及其形式演变过程、国家的起源及其本质和职能这两个中心议题,但恩格斯对它们的讨论都不是简单地就家庭谈家庭,就国家谈国家,而是把它们放在大的社会历史尤其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背景下去探索家庭和国家的起源。在恩格斯看来,家庭或者说国家的起源都是与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从而根本上说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本质联系的。家庭、国家都不是自然而然地旧有的,它们都是到了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具体地说就是私有制必然出现并将发挥其历史作用的阶段,才产生的。这种产生和发展过程很好地体现了生产力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作用,其中介就是私有制。不过这里我有一个疑惑:既然家庭和国家一样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且恩格斯也推定国家必然灭亡从而共产主义必然到来,那么为什么家庭却会永远存在,并且还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私有制既然不存在了,那么家庭产生的恩格斯意义上的根本原因也就不存在了,那么是私有制作为对家庭产生的根本原因的解释出了问题,还是说家庭这种社会现象已经产生之后,逐渐形成了新的不为生产力发展所左右的支撑性力量,从而这种新的力量取代了私有制在家庭产生和发展历史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使得家庭的历史演进不再受生产力的限制和制约?但是这两种解释都在事实上已经颠覆了生产力对社会发展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唯物史观。是否可以这样解释?即私有制的产生可以决定家庭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其发展也可以决定家庭的发展,但私有制的灭亡未必能决定家庭的灭亡。那么国家为什么不可以这样解释呢?总之,这一问题总是困扰着我。也可能家庭这一社会现象不能简单地用生产力或私有制做庸俗化的解释,对这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而言,在某中意义上它的复杂性可能要超过社会生产,因为后者仅以物质的丰富和不断增加为主旨,而家庭成员的结合虽然也同生产有着密切的关联,但人性的因素、血缘的因素都参与了进来。
也许,我们不该苛求前人们具体的研究结果。恩格斯《起源》一书的发表距今已有近120年的历史,在这120年中整个社会科学包括部分相关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恩格斯《起源》的质疑和批评也从未停止过,这种否定的声音在东、西方的历史学界、人类学界、法学界、政治学界以及妇女学界都曾出不穷。但这种种反对的声音并不能否定恩格斯《起源》一书对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理论学科的杰出贡献,在《起源》一书的启发下,这些领域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也是决不能视而不见的。任何特定时空条件下的认识都必然要受到一些客观规定性的制约。恩格斯对史前家庭的研究,贯穿他的整个科研生涯。我们更应该学习的是恩格斯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为了达到真理的彼岸,他不断广泛吸取人类最新的最优秀的科研成果,不断修正错误,坚持不懈,孜孜以求,不愧是不断进取、严谨治学的学术典范。马克思、恩格斯读书,我们也读书,但是两者的效果有很大差异。这固然与马、恩二人的天赋和已有的学识水平有很大关系,但是对我们而言更有意义的是他们的读书态度。我们更缺乏的不是天份、不是学识,而是他们那种
刻苦求学、不断进取的读书态度。如果我们读书也能是切实地为求索真理而读,为将别人的真理真正地变成自己的真理而读,为通过对自己认识的不断修正、不断完善最终达到真理性的认识而读,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一点好奇心、开阔一点眼界或其它等表浅的理由去读,那么我想每个人都会通过读书取得对真理真正深刻、完善的认识和理解。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18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24页
[3] 李永铭. 历史研究的符号学解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方法论问题.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 2003(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24页
[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25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73页
[8] [9][10][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166页,第166-168页,第166-168页,第170页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2] 李永铭:历史研究的符号学解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方法论问题.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 2003(2)
[3] 张齐政:唯物史观的丰碑—纪念《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修汀本) 发表110周年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1(10)
[4] 刘莉/王宏维:重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回应麦金侬“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女权主义批评” 妇女研究论丛 2003(1)
[5] 徐国栋:家庭、国家和方法论——现代学者对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批评百年综述 中外法学 Pelt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Vol.14, No.2 (2002)pp.194一211
[6] 周敏/李萍:从《家庭、私人制和国家的起源》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大连大学学报 1999
(10)
[7] 魏茂恒:马克思恩格斯史前家庭研究的历史考察 齐鲁学刊 1999(6)
恩格斯关于家庭史的研究
恩格斯生前一直关注家庭史和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进展,并积极地参与到这一研究中去。他(以及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达到了那个时代关于家庭和国家起源问题研究的理论高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就是这一理论高峰的标志。虽然《起源》问世已经达120年之久,人类家庭及家庭研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和拓展,但《起源》关于家庭和国家问题的深邃思想和精辟论述,至今仍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写作缘起
1877年,摩尔根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用田野调查加推理的方式为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了一个确定的系统,他由此成为进化论人类学的伟大人物,其著作受到马克思的密切注意。马克思去逝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在1880年到1881年间所写的《摩尔根一书摘要》。马克思在这个摘要中写了许多批语和论断,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是准备利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阐明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以填补历史唯物主义的某些空白的。在研究了这个摘要之后,恩格斯确信,《古代社会》一书证实了马克思和他两人所确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对原始社会的看法。他深感有责任且有必要利用马克思的摘要和摩尔根的某些结论与实际材料来写一部专门著作,完成马克思的遗愿—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评述美国社会学家摩尔根所著《古代社会》一书的研究成果,并对19世纪60年代以来关于原始社会史的研究中发表的丰富资料和重要科学成果加以系统的分析研究,做出理论上的概括。恩格斯于是在1884年3一5月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根据马克思《摩尔根一书摘要》和自己的研究写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副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一书,于1884年首先以单行本的形式在苏黎世发行。1891年,恩格斯又根据人类学的新研究成果,尤其是马·科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1879一1880年) 修改了此书,于斯图加特出版了该书的第4版。这也就是我们目前所常见的版本。
《起源》全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婚姻形态的更替、氏族制度的兴衰和国家的形成,从而展示人类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它分别揭示了家庭形态、氏族制度和国家政权的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
二、主要内容和观点
《起源》一书的基本结构如下:第一部分:史前文化各阶段;第二部分:家庭;第三部分:氏族与国家(易洛魁人的氏族;希腊人的氏族和雅典国家的产生;罗马的氏族和国家;克尔特人德意志人的氏族及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当然,序言部分对该书也是一个重要的说明。在书的最后部分,恩格斯专门对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做了说明。
第一版的序言里恩格斯对写作的缘起及本书的主要思想作了简单说明;在第四版序言里恩格斯则结合人类学、历史学等一系列新的研究成果,针对资产阶级理论家尤其是巴霍芬,麦克伦南及摩尔根等人的观点做出了新的分析和评价。
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史前文化的阶段划分。恩格斯充分肯定了摩尔根对史前文化阶段划
分所做的重要贡献,他认为“莫尔根是第一个具有专门知识而尝试给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一个确定的系统的人;他所提出的分期法,在没有大量增加的资料认为需要改变以前,无疑依旧是有效的”[1]。恩格斯把摩尔根的分期法及其当时提供的实际材料概括如下:“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 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2] 恩格斯还对各阶段的符号特征作了详细的说明: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分节语的产生; 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火与石器工具的使用; 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弓箭等的发明; 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制陶术; 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植物的灌溉栽培、牲畜的驯养和繁殖; 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金属的冶炼,并且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3]。然而恩格斯对史前文化各阶段的考察较之摩尔根要更深刻、更详细。恩格斯敏锐地发现了摩尔根的不足,他说到“这幅图景跟我们此次遨游终了时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那幅图景比较起来,就会显得黯淡和可怜;只有那个时候,才能充分看到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过渡以及两者之间的显著对立。”[4]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家庭的起源和历史婵变过程。恩格斯对摩尔根关于人类家庭史的发现过程做了精彩的介绍,这一章也是《起源》里最为精彩的章节之一。通过对易洛魁人亲属制度与实际上存在的亲属关系的矛盾的发现、分析和说明,摩尔根第一次比较完整地重现出原始社会的家族形态。
摩尔根最先发现美洲易洛魁人的亲属制度与亲属关系之间有矛盾。易洛魁人的家庭己是 对偶婚家庭。尽管这种婚姻并不稳固,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明确的。对易洛魁人来讲,凡是同性同胞的子女统称为自己的子女,他们则称呼他(她)为父(母)亲。而异性同胞的子女与自己则互称为舅甥(姑侄)。同性同胞的子女们互称为兄弟姊妹;异性同胞的子女们互称为表兄弟姊妹。这套称谓,有些是与实际关系相符合的,有些则是与实际关系相矛盾的。
在以后的考察中摩尔根又发现,这种亲属制度和亲属关系之间的矛盾在凡未进入文明时代的许多土著居民中同样普遍地存在。后来,摩尔根发现了夏威夷群岛在19世纪上半叶存在的一种家庭形式:普那路亚家庭(或称伙婚制家庭)。即:一群兄弟(包括嫡亲的和旁系的) 同一群女子互婚,或一群姊妹(包括嫡亲的和旁系的) 同一群男子互婚,男女之间不能是兄妹关系或姊弟关系。在这种家庭制度下,凡是兄弟姊妹的子女,都毫无例外地被看作是兄弟姊妹; 他们毫无差别地被看作自己双亲的一切兄弟姊妹的共同子女。
那么该怎么解释这种前文明社会里这种“亲属制度与亲属关系相矛盾”的普遍现象呢?恩格斯在摩尔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做出了精彩的解释。在恩格斯看来,第一:亲属制度中的称谓符号,“并不是一个空洞的名称,而是实际上流行的对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和辈份的观点的表达; 这种观点是一种完备地制定了的亲属制度的基础,这种亲属制度可以表达单个人的数百种不同的亲属关系。”[5];第二:“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呼,并不是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代表着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这些义务的总和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6] 恩格斯认为,易洛魁人的偶婚制家庭或者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家庭之所以出现亲属称谓和实际关系的矛盾,很可能是其历史上更早的家庭形态下亲属称谓的一种习惯性保留。虽然家庭形态已经改变,但人们仍然习惯于从前的那套称谓,有学者把这解释为符号的相对稳定性。
恩格斯在摩尔根研究基础上,把人类历史上家庭发展形式排列为相继发展的四个阶段: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这些家庭形态的先后更替,受到一种客观必然性支配。血缘家庭,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婚配关系。普那路亚家庭,排除了兄弟姊妹之间的婚配关系。对偶家庭则排除了大规模人群之间的婚配关系。一夫一妻家庭下婚配关系更加简单。家庭形态变化的总趋势是两性间的婚配范围越来越缩小,这在很大程度
上与私有制的产生有关。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男子在经济上的优越地位越来越明显,为男子传承其私有财产的需要,客观上需要一名女性与之保持稳定的婚配关系,除了自己以外,不能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从而其继承人的身份得到了准确的认定。
恩格斯总结道,第一,迄今存在过的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专偶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7]婚姻形式成为时代的符号。在这种顺序中所表现的进步,其特征就在于妇女愈来愈被剥夺了群婚的性的自由,而男性却没有被剥夺。这在资本主义社会不但没有改变,而且更有所发展。第二,在将来消灭了私有制之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不仅不会被消灭,而且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真正地、普遍地实现。所有制的变化使婚姻符号得以稳定。
第三部分则是从氏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出发,结合历史史料,对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给出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恩格斯首先介绍了易洛魁人的氏族,胞族和部落,并指出“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然后结合雅典、罗马、德意志等几个国家产生的历史,分别考察了国家在氏族制度废墟上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进而恩格斯对国家产生的条件和途径,以及国家的职能和实质等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解释和论证。关于国家的起源,他以三次社会大分工为标志,叙述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而国家的形成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恩格斯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这就是国家。”
[8] 同时,恩格斯把氏族组织同国家相比较来阐述国家的职能和实质。他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
[9]这种公共权力的体现者便是军队、警察。宪兵、监狱等暴力专政工具。恩格斯还指出:“由于国家是从控制对立的需要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10]也就是说,国家的实质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阶级既然是历史在一定阶段的产物,那么可以国家的命运又将如何呢?恩格斯这样回答:“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兔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杜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11]国家终结以后,取而代之的将是共产主义社会。
三、分析和评论
《起源》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的最终完成,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研究思路是回溯式的,即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开始,依次后推,直至原始社会。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对原始社会的研究正是以19世纪50年代刚刚发展起来的近代民族学和考古学为史料基础的。但是当时新兴的近代民族学和考古学关于原始社会中农村公社以及村社土地公有制的研究还仅限于反映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而未能揭示原始社会的全貌。所以马克恩恩格斯此时对原始社会史的认识仍然是模糊不清的。他们在1845~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序列概括为: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封建所
有制。至于何为部落所有制,它与古代公社所有制及国家所有制之间的区别和界限何在,马克思、恩格斯在该书里没作具体的说明。可以肯定地说这与当时相关学科的发展状况是有直接关系的。19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前后又大量出版了许多新的民族学和历史学著作,尤其是巴霍芬1861年出版的《母权论》、麦克伦南1865年出版的《原始婚姻》、摩尔根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等著作对马克思恩格斯继续深化对原始社会原貌的整体的、真实的把握起了很大作用。1884年恩格斯出版了《起源》,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史探讨的初步完成。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包括恩格斯本人都对《起源》一书给出了很高的评价。《起源》发表一个多世纪以来,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也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书中的基本观点在许多地方迄今仍是马克思主义者不可逾越的理论原则,在西方思想界和学术界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起源》一书对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妇女学等诸多社会科学领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起源》很好地反映了唯物史观的方法论的指导作用。尽管本书主要探讨的是家庭的起源及其形式演变过程、国家的起源及其本质和职能这两个中心议题,但恩格斯对它们的讨论都不是简单地就家庭谈家庭,就国家谈国家,而是把它们放在大的社会历史尤其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背景下去探索家庭和国家的起源。在恩格斯看来,家庭或者说国家的起源都是与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从而根本上说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本质联系的。家庭、国家都不是自然而然地旧有的,它们都是到了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具体地说就是私有制必然出现并将发挥其历史作用的阶段,才产生的。这种产生和发展过程很好地体现了生产力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作用,其中介就是私有制。不过这里我有一个疑惑:既然家庭和国家一样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且恩格斯也推定国家必然灭亡从而共产主义必然到来,那么为什么家庭却会永远存在,并且还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私有制既然不存在了,那么家庭产生的恩格斯意义上的根本原因也就不存在了,那么是私有制作为对家庭产生的根本原因的解释出了问题,还是说家庭这种社会现象已经产生之后,逐渐形成了新的不为生产力发展所左右的支撑性力量,从而这种新的力量取代了私有制在家庭产生和发展历史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使得家庭的历史演进不再受生产力的限制和制约?但是这两种解释都在事实上已经颠覆了生产力对社会发展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唯物史观。是否可以这样解释?即私有制的产生可以决定家庭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其发展也可以决定家庭的发展,但私有制的灭亡未必能决定家庭的灭亡。那么国家为什么不可以这样解释呢?总之,这一问题总是困扰着我。也可能家庭这一社会现象不能简单地用生产力或私有制做庸俗化的解释,对这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而言,在某中意义上它的复杂性可能要超过社会生产,因为后者仅以物质的丰富和不断增加为主旨,而家庭成员的结合虽然也同生产有着密切的关联,但人性的因素、血缘的因素都参与了进来。
也许,我们不该苛求前人们具体的研究结果。恩格斯《起源》一书的发表距今已有近120年的历史,在这120年中整个社会科学包括部分相关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恩格斯《起源》的质疑和批评也从未停止过,这种否定的声音在东、西方的历史学界、人类学界、法学界、政治学界以及妇女学界都曾出不穷。但这种种反对的声音并不能否定恩格斯《起源》一书对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理论学科的杰出贡献,在《起源》一书的启发下,这些领域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也是决不能视而不见的。任何特定时空条件下的认识都必然要受到一些客观规定性的制约。恩格斯对史前家庭的研究,贯穿他的整个科研生涯。我们更应该学习的是恩格斯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为了达到真理的彼岸,他不断广泛吸取人类最新的最优秀的科研成果,不断修正错误,坚持不懈,孜孜以求,不愧是不断进取、严谨治学的学术典范。马克思、恩格斯读书,我们也读书,但是两者的效果有很大差异。这固然与马、恩二人的天赋和已有的学识水平有很大关系,但是对我们而言更有意义的是他们的读书态度。我们更缺乏的不是天份、不是学识,而是他们那种
刻苦求学、不断进取的读书态度。如果我们读书也能是切实地为求索真理而读,为将别人的真理真正地变成自己的真理而读,为通过对自己认识的不断修正、不断完善最终达到真理性的认识而读,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一点好奇心、开阔一点眼界或其它等表浅的理由去读,那么我想每个人都会通过读书取得对真理真正深刻、完善的认识和理解。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18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24页
[3] 李永铭. 历史研究的符号学解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方法论问题.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 2003(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24页
[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25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73页
[8] [9][10][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第166页,第166-168页,第166-168页,第170页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 第四卷
[2] 李永铭:历史研究的符号学解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方法论问题.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 2003(2)
[3] 张齐政:唯物史观的丰碑—纪念《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修汀本) 发表110周年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1(10)
[4] 刘莉/王宏维:重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回应麦金侬“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女权主义批评” 妇女研究论丛 2003(1)
[5] 徐国栋:家庭、国家和方法论——现代学者对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批评百年综述 中外法学 Pelt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Vol.14, No.2 (2002)pp.194一211
[6] 周敏/李萍:从《家庭、私人制和国家的起源》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大连大学学报 1999
(10)
[7] 魏茂恒:马克思恩格斯史前家庭研究的历史考察 齐鲁学刊 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