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物品处理程序与标准
1. 查房或做房过程中发现遗留物品,立即通知客房中心, 人未离店应按服务中心指示及时送往指定地点,在辩明客人身份后交还客人。
⑴不能用自己的想法去判断客人的物品是遗留的或丢弃的,不论贵贱一律要上报客房中心, 不能私自处理。
⑵发现遗留大量现金时,不要清点或触摸,应等部门主管及大堂副理到房处理。
⑶不得随意拆开外包装查看遗留物品。
⑷易燃易爆物品或不能判别性质的物品,必须第一时间报部门经理。
2. 在报表上做好记录,按要求准确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一联连同遗留物品一起用袋包装, 第二连存根。
⑴价值五百远以上的贵重物品在工作过程中丢失,由部门主管会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⑵非贵重遗留物品放于工作车底层,下班时交到客房中心做交接
⑶客人说不要的遗留物品也要交客房中心
⑷客人说明要送给服务员的遗留物品,应先征求部门经理同意并经登记后方可留为自用。
⑸对拾获遗留物品不交者,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 3客房中心当天有遗留物品的房号、物品名称、查房者姓名交部门当值,已直接交还客人的遗留物品需特别说明,以便核对服务员上交遗留物品情况。
4. 部门当值将遗留物品登记入册,由文存入保管仓。
已开启的食品类保存期为三天,其它物品保存期为三个月。
5. 遗留物品原则上由客人本人认领,特殊情况须凭客人本人证明委托他人认领。认领地点统一在大堂休息处,由服务中心人员通知大堂副理后携带认领表及遗留物品下去办理。认领时先核对原住客的姓名、房号、抵离店日期、物品名称、数量、特征等,记下领取人的身份证号码、地址和姓名,并填写认领表,由认领人签收,核对无误后将遗留物品交还。 酒店内部人员代客人领取遗留物品,也应做好认领手续。
6. 留物品交还客人后应及时注销记录,经手人签上姓名及时间。
7. 人通过各种形式回来寻找遗留物品,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该项物品时,须明确答复客人。
8. 工丢失遗留物品,如隐瞒不报,按违例处理。如客人要求赔偿,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9. 有遗留物品且当时无要求领回,应在其下次入住时放回房间。
遗留物品处理程序与标准
1. 查房或做房过程中发现遗留物品,立即通知客房中心, 人未离店应按服务中心指示及时送往指定地点,在辩明客人身份后交还客人。
⑴不能用自己的想法去判断客人的物品是遗留的或丢弃的,不论贵贱一律要上报客房中心, 不能私自处理。
⑵发现遗留大量现金时,不要清点或触摸,应等部门主管及大堂副理到房处理。
⑶不得随意拆开外包装查看遗留物品。
⑷易燃易爆物品或不能判别性质的物品,必须第一时间报部门经理。
2. 在报表上做好记录,按要求准确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一联连同遗留物品一起用袋包装, 第二连存根。
⑴价值五百远以上的贵重物品在工作过程中丢失,由部门主管会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⑵非贵重遗留物品放于工作车底层,下班时交到客房中心做交接
⑶客人说不要的遗留物品也要交客房中心
⑷客人说明要送给服务员的遗留物品,应先征求部门经理同意并经登记后方可留为自用。
⑸对拾获遗留物品不交者,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 3客房中心当天有遗留物品的房号、物品名称、查房者姓名交部门当值,已直接交还客人的遗留物品需特别说明,以便核对服务员上交遗留物品情况。
4. 部门当值将遗留物品登记入册,由文存入保管仓。
已开启的食品类保存期为三天,其它物品保存期为三个月。
5. 遗留物品原则上由客人本人认领,特殊情况须凭客人本人证明委托他人认领。认领地点统一在大堂休息处,由服务中心人员通知大堂副理后携带认领表及遗留物品下去办理。认领时先核对原住客的姓名、房号、抵离店日期、物品名称、数量、特征等,记下领取人的身份证号码、地址和姓名,并填写认领表,由认领人签收,核对无误后将遗留物品交还。 酒店内部人员代客人领取遗留物品,也应做好认领手续。
6. 留物品交还客人后应及时注销记录,经手人签上姓名及时间。
7. 人通过各种形式回来寻找遗留物品,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该项物品时,须明确答复客人。
8. 工丢失遗留物品,如隐瞒不报,按违例处理。如客人要求赔偿,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9. 有遗留物品且当时无要求领回,应在其下次入住时放回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