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清理方案上报国务院措施含强制拆除
2012年04月05日09: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据悉,清理思路的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但具体销售和建设的时间点、何时正式展开清理,尚待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该部正在启动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拟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整治方案,继而启动全面清理。同时,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未售及新建或遭清理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的一个原则是: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他介绍,在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中,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
同时,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责令退还。
“尚未销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无人入住项目;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主要也侧重于在建、在售。”该人士称。
他同时介绍,国土部对“一定年限”的要求曾以2008年为限,因为当年曾为国务院报告过小产权房的初步处理意见,而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工作中推行困难。
“最新的时间点,需要等到全国小产权房新的清理方案出台后作出安排。”上述国土部人士称。
就清理举措看,上述人士介绍,“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 不过,针对已售、已长期居住的小产权房,上述人士称,“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各部委对此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还未达成一致”。
“短期看,只能先选择小产权房问题严重的地区作试点;与此同时,国土部将抓紧摸底
全国小产权房的确切数据。”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据国土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部分地方个别部委抵触
“国土部正在和部分地方沟通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从目前来看,很难推进。”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说,“来自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阻力较大。”
据山东国土厅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一旦将某地区确定为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国土部将对当地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摸底。
“部分地方政府、个别部委在地方的重大项目工程,部分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一旦摸底,地方违法违规的用地问题将无处遁形。”该人士称,此外,地方政府及一些地产界人士对小产权房保留的诉求,也难与中央监管部门达成完全一致,“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中,地方政府普遍反映,希望部分符合规划、质量合格的小产权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转正,或者转为保障房。”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称,如果收归为保障房,可能存在政府为小产权房正身的嫌疑,间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而回收小产权房的价格如何确定、如何确保保障房公平公正,还需要再深入探讨。
在清理方案悬而未决之前,试点城市也难推进。“基于种种原因,试点确定工作并不明朗。”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
国土部该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思路未明,国土部也正在和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沟通,明确试点城市。
此前有媒体消息称,国土部将在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密集的城市开展试点。
杨红旭介绍,上述四个城市较具代表性,北京郊区小产权房密集,高房价将大量刚需逼向了郊区小产权房;重庆属西部大城市,外来人口多,郊区面积大,小产权房分布零散;郑州小产权房的城中村问题突出;海口是旅游度假区存在大量小产权房问题。
需要推出长效治理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表示,“仅采取没收、强制拆除、停建和断水断电等‘堵’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杨磷杰称,在国家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仍较旺盛的情况下,小产权房仍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间。同时,现行《土地管理法》虽然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性质的非法性,但地方陆续有一些自行流转的集体土地试验,对于新的流转现象如何监管,在国家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并不清晰。
据悉,国土等部门正在共同研究防范小产权房问题的长效机制,包括推出乡镇企业、农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流转的政策措施等。
财政部相关人士称,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收益城乡统筹使用的办法。另有知情者介绍,小产权房清理,须和房地产调控一盘棋梳理。
小产权房清理初步方案
清理原则
分类、分步骤推进
清理思路
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同时,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责令退还。(注:尚未销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无人入住项目;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主要也侧重于在建、在售。)
清理举措
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
名词解释: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成员销售的住房。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上报国务院措施含强制拆除
2012年04月05日09: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据悉,清理思路的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但具体销售和建设的时间点、何时正式展开清理,尚待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该部正在启动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拟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整治方案,继而启动全面清理。同时,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未售及新建或遭清理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的一个原则是: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他介绍,在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中,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
同时,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责令退还。
“尚未销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无人入住项目;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主要也侧重于在建、在售。”该人士称。
他同时介绍,国土部对“一定年限”的要求曾以2008年为限,因为当年曾为国务院报告过小产权房的初步处理意见,而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工作中推行困难。
“最新的时间点,需要等到全国小产权房新的清理方案出台后作出安排。”上述国土部人士称。
就清理举措看,上述人士介绍,“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 不过,针对已售、已长期居住的小产权房,上述人士称,“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各部委对此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还未达成一致”。
“短期看,只能先选择小产权房问题严重的地区作试点;与此同时,国土部将抓紧摸底
全国小产权房的确切数据。”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据国土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部分地方个别部委抵触
“国土部正在和部分地方沟通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从目前来看,很难推进。”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说,“来自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阻力较大。”
据山东国土厅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一旦将某地区确定为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国土部将对当地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摸底。
“部分地方政府、个别部委在地方的重大项目工程,部分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一旦摸底,地方违法违规的用地问题将无处遁形。”该人士称,此外,地方政府及一些地产界人士对小产权房保留的诉求,也难与中央监管部门达成完全一致,“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中,地方政府普遍反映,希望部分符合规划、质量合格的小产权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转正,或者转为保障房。”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称,如果收归为保障房,可能存在政府为小产权房正身的嫌疑,间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而回收小产权房的价格如何确定、如何确保保障房公平公正,还需要再深入探讨。
在清理方案悬而未决之前,试点城市也难推进。“基于种种原因,试点确定工作并不明朗。”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称。
国土部该知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清理思路未明,国土部也正在和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沟通,明确试点城市。
此前有媒体消息称,国土部将在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密集的城市开展试点。
杨红旭介绍,上述四个城市较具代表性,北京郊区小产权房密集,高房价将大量刚需逼向了郊区小产权房;重庆属西部大城市,外来人口多,郊区面积大,小产权房分布零散;郑州小产权房的城中村问题突出;海口是旅游度假区存在大量小产权房问题。
需要推出长效治理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表示,“仅采取没收、强制拆除、停建和断水断电等‘堵’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杨磷杰称,在国家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仍较旺盛的情况下,小产权房仍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间。同时,现行《土地管理法》虽然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性质的非法性,但地方陆续有一些自行流转的集体土地试验,对于新的流转现象如何监管,在国家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并不清晰。
据悉,国土等部门正在共同研究防范小产权房问题的长效机制,包括推出乡镇企业、农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流转的政策措施等。
财政部相关人士称,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收益城乡统筹使用的办法。另有知情者介绍,小产权房清理,须和房地产调控一盘棋梳理。
小产权房清理初步方案
清理原则
分类、分步骤推进
清理思路
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同时,对尚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停售,其中,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土地,责令退还。(注:尚未销售,主要是指在建、在售,无人入住项目;一定年限后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主要也侧重于在建、在售。)
清理举措
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
名词解释: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成员销售的住房。